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八次会议纪要
2026年8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主持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八次会议。副主任汤枥钧、王姿琴、金均海、戴宝水参加。区政府副区长谷丰,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王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倪国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傅晓铭,区农水局党组成员陈春雷,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110接处警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区公安分局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在110接处警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会议强调,110接处警作为公安直面群众的一线窗口,是“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直接体现。区公安分局及相关部门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依托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矛调、司法等力量,分步实施非警务警情分流模式转轨,高效处置群众诉求。要顺应体制改革趋势,结合开发区体制机制调整,深入摸排接处警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逐项梳理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持续完善一体化的接处警体系。要注重数字赋能,打破数据壁垒,加强数据共享,推动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接处警全流程深度应用,不断提升警情研判、指挥调度智能化水平。
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普惠托育服务提升行动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会议强调,普惠托育服务是“一老一小”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需求导向,科学研判人口变动趋势,系统摸排普惠托育服务的现实需求,优化完善托育点位布局,切实推动幼托服务资源精准配置。要强化托底保障,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切实深化医育结合,全面落实政府托底保障责任,全力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托育服务。要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引入更多社会资本,不断丰富多层次、便捷化的托育服务供给。
三、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市道路积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对我区城市道路积水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强调,城市道路积水治理既是保障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也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健全完善防汛防台、应急值守和多级联动体系,切实筑牢“无积水城市”应急处置防线。要强化系统观念,统筹雨水、污水、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一体推进地下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夯实城市安全运行根基。要加强日常管理,以世界清洁日全球主场活动为契机,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动态排查易涝积水点位,常态化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和积水治理工作,持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四、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肯定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及人大与财政、建设、执法、生态环境等监督联动方面取得的成效。针对河湖水体不够稳定、河湖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等薄弱环节,会议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要坚持清单化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整治,加快推进古城治水改造、老旧小区官网更新、农污终端一体化运维,切实稳定河湖水质。二要完善全链条监管,探索搭建水环境大数据预警系统,加强重点水域监测和地笼联合执法,深化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联动监督,完善跨区域河湖联合管护机制。三要推进全社会共治,常态化宣传《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健全完善民间河长、志愿者激励反馈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社会河长联合巡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护水自觉性。
五、会议研究了关于对区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批准202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研究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明确,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拟于8月21日召开,主要有五项建议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冯立中区长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二是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区级财政决算及审计情况的报告;五是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