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6-02-24 10:11 浏览次数:

2026年2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主持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副主任陈学军、王姿琴、钱伟平、金均海、戴宝水参加。区人大副主任提名候选人汤枥钧、区政府副区长毛访蒲、区人民法院院长蔡立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博、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方茂、区发改局副局长刘伟,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执行“十四五”规划总体成效显著、态势良好。会议强调,“十五五”规划编制及推进筹备工作,立足越城特色和“十四五”发展基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作出系统谋划,具有较强前瞻性、指导性。会议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与国家重大战略、省市重点部署的协同联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首位立区 幸福越城”、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区域图景提供坚实指引。

二、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征集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过程中,坚持按照“小切口、大牵引,群众有感、量力而行”原则,设定目标明确,内容清晰量化,责任分工到位,既体现了普惠性、公益性,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持续优化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内容,细化具体实施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健全闭环推进机制,确保民生项目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会议研究了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会议原则同意该工作计划,具体由区人大代表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调整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讨论稿)》,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研究了有关代表辞职事项,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会议研究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明确,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拟于2月5日召开,主要有六项建议议程:一是审议确定区政府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二是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三是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四是审议通过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五是审议通过有关代表辞职事项;六是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信息来源: 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