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孟雁凤、区审计局局长祝卫越分别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绍兴市越城区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报告》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越城区2024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