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5-07-07 08:43浏览次数:

2025620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主持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副主任陈学军、钱伟平金均海、戴宝水参加。区政府副区长梁强,财政局局长孟雁凤、区委编办、滨海新区党群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债务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予以了肯定。会议强调,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债务总量,妥善处理好政府债务与发展的关系;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结合区域发展需求,切实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全力争取中长期国债等政策资金;要坚持政府债务、隐形债务、国企债务“三债”统管,健全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研究了关于对区人民法院部门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代表辞职、补选事项,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明确,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拟于623召开,主要有项建议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开展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评议;三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审议通过市人大代表辞职补选事项。

信息来源: 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