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越城区医保分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30 08:55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有关规定和越城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从5月份起对区医保分局进行工作评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监督法》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区区医保分局工作开展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区医保分局落实职责、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动我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范围为区医保分局202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重点评议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二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促进越城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服务便捷化,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和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等情况。三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情况,涵盖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四是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五是加强队伍勤政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勤政廉政、行政效能、队伍建设等方面。

       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市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区医保分局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请在7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一)电话联系:88364573;

      (二)“基层单元”平台;

      (三)寄送书面材料:越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 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