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30 08:49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有关规定和越城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从5月份起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工作评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监督法》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开展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职责、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范围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重点评议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二是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待抚恤等服务保障工作情况;三是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四是完成区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五是加强队伍勤政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勤政廉政、行政效能、队伍建设等方面。

       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市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请在7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一)电话联系:88710203;

       (二)“基层单元”平台;

       (三)寄送书面材料:越城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5月30日

 


信息来源: 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