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区人民法院法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人民官开展履职评议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主任会议研究并经随机抽签,确定以下位被评议对象:

沈洁瑾19856月出生,现任镜湖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女,1989年2月出生,现任袍江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潘佳明,男,1989年12月出生,现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二级法官;

张霰霏,女,1990年1月出生,现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科副科长,一级法官;

尉子靖,男,1986年12月出生,现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上述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5月20日。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050065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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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