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2024年12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主持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副主任陈学军、王姿琴、钱伟平、戴宝水参加。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祁力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经责办主任钱晟,区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黄酒小镇管委会、孙端街道、北海街道、区公用事业集团、区城发集团、区文旅集团分管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前阶段审计整改所做工作予以肯定。会议强调,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相关问题,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切实把握整改时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则快”原则,逐项完善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时限,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要持续抓好跟踪监督。区人大预算工委、区审计局及新区相关部门要采取动态跟踪、定期催办等方式,切实强化审计问题的跟踪监督,确保相关问题闭环整改。
二、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交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原则同意提交的报告,具体请区人大常委会陈学军副主任牵头,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研究。
三、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讨论稿)》,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的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有关事项。会议原则同意提交的事项,具体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