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30 10:18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越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对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监督法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开评议、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区综合执法局工作开展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区综合执法局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有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全力打造清洁城市样板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首位立区、幸福越城建设。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重点评议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情况;三是法履行职能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综合执法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四是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五是加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及党风廉政效能建设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市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区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请在7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一)电话联系:88375715;

(二)“基层单元”平台

       (三)寄送书面材料: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