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4月26日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及绍兴市越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