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024年4月26日,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区行政中心656会议室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副主任陈学军、宋国兴、王姿琴、钱伟平、戴宝水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毛访蒲、区监委副主任楼铁军、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靳豫玖、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刘明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名城办负责人,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各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戴宝水副主任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古城及大运河水生态修复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以良好的环境护航亚运,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三星全域“无废城市”,获评“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会议指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问题亟需破解。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聚焦协同高效,持续优化生态制度;聚焦污染防治,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聚焦绿色赋能,持续优化生态经济;聚焦风貌提升,持续优化生态生活;聚焦共建共享,持续优化生态文化。
会议强调,要坚持将古城及大运河水生态修复工作作为推动千年古城复兴的重要举措,坚持水岸共治、鱼草共生、水城共兴,积极打造江南水乡典范。
二、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将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