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在区行政中心656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副主任陈学军、宋国兴、王姿琴、钱伟平、戴宝水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阮建华、区监委副主任楼铁军、区法院院长蔡立刚、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博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会议由宋国兴副主任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同意报告提出的区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决定提交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好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意义,集中精力、全力以赴、高质量地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积极应对新情况,抓好统筹安排,强化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负责和精益求精的态度,把各个环节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大会胜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三、会议审议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将议程(草案)提请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酝酿并在预备会议上通过,将日程(草案)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决定根据审议中提出的有关意见作适当修改后定稿。
五、会议审议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各类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会议确定了大会列席人员名单;对其他名单,决定提交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按法定程序产生;对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交大会主席团研究。
六、会议审议了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决定提交大会主席团研究。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十、会议补选了市九届人大代表。
十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