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副主任陈学军、宋国兴、王姿琴、钱伟平、戴宝水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杨本加、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方茂、区监委副主任楼铁军、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任建国,区城发集团、区储备粮公司、区公用事业集团、区文旅集团、袍投集团、高投集团、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及孙端街道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徐荻主任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区审计局对审计整改的督促工作组织有力、整改全面、成效明显,有力推动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要持续加强跟踪监督,区审计局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监督实效,区人大财经工委要持续跟踪问效,直至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方面推动整改落实,尤其是针对共性问题,要及时梳理总结,查找根本原因,为区政府层面完善相关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二、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研究了许可对个别人大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事项,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决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研究。
五、会议研究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研究。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研究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于12月26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有三项:一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二是审议通过许可对个别人大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事项;三是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