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七次会议纪要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副主任鲍永强、陈云根、宋国兴、周春雨、徐敬德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何浩挺、区法院副院长张硕栋、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江、区民宗局局长王永兴、区财政局副局长谢晓芳、区审计局副局长俞志宏、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长杨卫江、塔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标、东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寿玲敏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徐荻主任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营商环境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打造,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改革,在增强惠企意识、缩短办事时间、精准高效服务引进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重视解决问题,定期同企业开展联系交流,推出以镇街、部门一把手为联系人的“有困难找我”机制,厘清部门职能,实现 “码上办、马上办”;要重视做好项目落地过程中的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要重视支持本土企业发展,在企业招工、要素保障、项目申报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要优化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因干部作风不实导致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问题,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会议听取了塔山街道、东浦街道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东浦街道和塔山街道认真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一年多来,两个街道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预算支出执行,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两个街道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科学、完整和准确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要进一步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街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作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机制,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开展好实施结果评价,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区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加快研究制定区对镇街新一轮财政体制,调动镇街发展税源经济积极性,有效保障镇街基本支出和经常性民生项目支出。
三、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施行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分层分类组织学习,积极贯彻实施,形成“基本局面有力掌握、关键问题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的良好工作态势,有力维护了我区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依法治教,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管理,防控各类风险隐患;要坚持久久为功,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党委、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责任,依法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四、会议研究了人大沥海街道工委设立有关事项,决定提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进选区向选民述职活动的方案。
七、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实施方案。
八、会议研究了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拟于4月27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有四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三是审议通过人大沥海街道工委设立有关事项;四是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