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件

发布时间: 2020-07-07 16:52浏览次数:


沈新见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运河人家蓬莱坊落实户口的建议》(第1号)

我局通过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后由区府办召集区民政、教体、农办、灵芝街道等部门进行了专门协调,明确运河人家户口由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管理,原先是灵芝村村民安置到该小区的,户口管理社区仍为灵芝村;非灵芝村群众购买该小区安置房的,户口落在灵芝街道外滩社区。目前该小区落户问题已全面解决。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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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荣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池建设涉农问题的建议》(第2号)

如因农村生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池建设需要,需征收相关村的集体土地,根据征收土地相关程序,需由业主单位凭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向我局规划耕保科提出受理申请,待项目受理并按《项目受理通知书》要求缴清相关费用后,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根据规划耕保科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但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池目前已建成,如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池涉及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需由相关部门先作出违法用地认定。

综上,建议由属地政府承担各村为建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池每年产生的土地承租费用,以减轻村级集体经济负担。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赵正富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加大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号)

2018年,越城、高新、袍江三区合署,真正实现了行政区与实辖区的完全融合,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我局作为参与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一份子,与发改、国土、金融办、科技、人社、商务、行政服务中心、人才工作局等其它兄弟部门一同,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越城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等变革,2018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204.9亿元,增长11.6%,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稳抓实体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围绕2018年重点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工业”十大工程项目,全区共有148只项目列入工业项目库,谋划市县长工业项目工程11项,列入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8只,列入市级智能制造项目20只。中芯绍兴MEMS和功率器件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吉山科技汽车总成件生产项目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我局共备案技术改造项目291项,列入市级机器换人项目85项,新增工业机器人321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新打造省级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9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成功列入省创建培育名单,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综合体全面启动建设,迪荡高创园稳步推进建设。紧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新型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实施总投资36亿元的十大科技创新项目;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同比增长21%,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20家、同比增长18.3%;推进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构建企业创新“芯”动力,新组建省级企业研究院4家,省级研发中心4家,市级研发中心7家,新研发项目60项。

二、全区一心,推进政策扶持

(一)目前,区发改局已草拟《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由减轻税费负担、加强融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共39项条款组成,旨在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我区一直对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十分重视,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用地需求,每年都会有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安排于工业项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里统一下达,区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和地块前期进度,对指标进行统一分配和安排。若有相关的项目用地需要用地计划指标,建议先选定用地红线,同时将用地需求同区招商局与投资服务局对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国土分局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因省年度下达指标数量有限,用地需求较大,用地指标较为紧缺,为保障该项目用地,国土提出将该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便于申请追加省级新增用地计划指标。

(三)越城区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超六成,是全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商务经济发展,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商务经济的奖励政策。近年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牵头制订商务系统经济奖励政策。2017年,研究制订了《省商务促进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申报实施细则》,2018年,研究制订了《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三十四条政策意见》,不断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二是配合起草综合性政策中关于商务经济奖励政策。根据我区当前商务经济实情,我局针对性提出了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即将出台《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三是积极助力企业申报争取各级奖励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专人为企业在申请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中提供精准服务。

(四)科技局以市场发展为龙头,构建创新服务体系,

出台了《越城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筹建科技基金2个,基金规模3.1亿元;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制度,累计下派各类科技特派员262人,征集技术需求80余项,并牵头起草《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拟于近期发文。该政策将加大对我区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删除了对亏损企业一般不予政策扶持及企业财政扶持额度原则上以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为限这两条限制条款。关于“企业用于新产品研发的科研经费,提高补助比例,鼓励企业创新创牌”,目前在实行的《关于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16〕111号)中已明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仅仅针对新产品研发,对所有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超过3%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度增长5%以上的,分档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均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区科技局于2017年征集了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越科技〔2017〕12号),于2018年征集了一批科技双特派员(越科技〔2018〕38号),合计约300余人,覆盖企业达290余家,帮助企业了解有关科技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四)2018年商务局研究制订了《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三十四条政策意见》,不断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并配合起草综合性政策中关于商务经济奖励政策。针对性提出了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即将出台《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积极助力企业申报争取各级奖励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专人为企业在申请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中提供精准服务。

(五)区行政服务中心将推进“一窗办”工作,稳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真正使企业办事“只跑一个窗,办成一件事”;配合相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做好“多评合一”、“联合测绘”、“测验合一”、“联合图审”等各类改革措施的实施,推进中介服务联合体业务开展,在项目审批环节提供“店小二”式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袍江开发区原有工业项目和越城区商贸、房地产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帮助企业早日投产出效益。继续做好窗口审批服务,转变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六)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出台区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年初以来,结合“三服务”活动要求,我区积极走访民营企业及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下一步,金融办方面将强化政银联动,紧密政银关系,不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银企对接活动。同时,加强与银监越城区监管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不定期召开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就当前我区企业帮扶、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重申政银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着力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本功能发挥好,切实助力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全区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倾听企业的诉求和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的“政策宣传员”、“业务指导员”和“项目服务员”。继续做好并加强窗口审批服务,转变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答复单位: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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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钊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建设孙端“鲁迅童年小镇”的建议》(第4号)

目前孙榆公路拓宽改造的客观条件尚未具备,暂时未能实施,主要原因有一下几方面:

一、孙榆公路作为通往集镇的一条主干道,贯穿群贤路、329国道,连接孙皇公路,是我镇的交通要道,已列入我镇的总体规划中,规划建设道路将从目前10米左右,拓宽为30余米,不包含绿化,目前总体规划尚未得到上级批复。

二、如果孙榆公路路面按规划进行拓宽,涉及较大面积的土地报批,且基本为耕地,其中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报批难度较大;

三、需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帮助,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报批需到国家,我镇已积极与市、区两级部门及主要领导反映,更希望借助人大调研等方式助力孙榆公路拓宽改造。

答复单位:越城区孙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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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荣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经济技术指标的建议》(第5号)

目前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牵头部门为区发改局,根据区发改局反馈,目前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的“标准地”出让制度已按照省级标准在具体操作,即按照省发改委、省国土厅在2018年8月1日出台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明确的相关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等技术指标执行,如纺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大于200万/亩(《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

同时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土地使用效益,注重开发建设的社会和环境效益,以及排污、电力等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考量,目前越城区范围内工业用地控规确定容积率一般为1.0-2.0。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调整控规指标,尤其是对产业集中的两个国家级开发区,适当将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经济技术指标中的建筑密度上限提高至55%-60%,容积率上限提高至2.5-3.0”的建议,我局与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进行了具体对接,该局反馈:对部分工业集聚区块及尚未编制控规区域,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会在地块研究和控规编制过程中予以考虑,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落实。但因《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文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 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以编制控规区域,详规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将无法调整。

答复单位: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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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标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杭甬运河的优势,大力发展内河港口经济的建议》(第6号)

目前越城区范围内港航职能尚未下放,仍在市里。据了解,2018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了绍兴港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调研深入了解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布局、综合交通等现状和规划情况,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完成《绍兴港总体规划(2018 ̴̴2035)》的编制,将为绍兴港的快速、科学、合理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同时正在开展杭甬运河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作,对杭甬运河沿线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建设美丽航道,更好地服务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

绍兴港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越城区的规上企业,2018年获得越城区经济贡献奖的殊荣,对越城区的物流业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绍兴港的发展壮大给予全力支持。

答复单位:越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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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雅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孙榆公路拓宽改造的建议》(第7号)

目前孙榆公路拓宽改造的客观条件尚未具备,暂时未能实施,主要原因有一下几方面:

一、孙榆公路作为通往集镇的一条主干道,贯穿群贤路、329国道,连接孙皇公路,是我镇的交通要道,已列入我镇的总体规划中,规划建设道路将从目前10米左右,拓宽为30余米,不包含绿化,目前总体规划尚未得到上级批复。

二、如果孙榆公路路面按规划进行拓宽,涉及较大面积的土地报批,且基本为耕地,其中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报批难度较大;

三、需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帮助,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报批需到国家,我镇已积极与市、区两级部门及主要领导反映,更希望借助人大调研等方式助力孙榆公路拓宽改造。

答复单位:越城区孙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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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水根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孙端高速出口连接线延伸至群贤东路的建议》(第8号)

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在省、市两级政府和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目前已完成互通及连接线的选址和可研报批,正在办理供地手续。该工程建设将充分发挥杭甬高速公路的功能和作用,完善杭甬高速公路原有互通出入口布局,对于缓解杭甬高速绍兴互通及周边路网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程由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项目报省发改委立项审批,互通及连接线方案和施工图经工可专家组审查并报市交通局审批同意。互通连接线线型走向设计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从有利于鲁迅外婆家的保护和景点开发,连接线线位对鲁迅外婆家风景区敏感点进行避让,尽量降低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二是从有利于车辆上下高速时的疏导和行车安全性考虑,增加连接线长度。同时更大限度的保障线位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且满足规范要求。该线位及走向设置在初步设计审查会上获得了各方代表和专家的认可和赞同。

目前孙端镇政府已编制完成孙端镇总体规划,规划道路已连接至群贤路,道路实施将根据政府建设计划逐步推进。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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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鲁迅外婆家醉美童年路”西拓延伸工程的建议》(第9号)

经现场核实,该公路为乡道公路,“醉美童年路”西侧起点在连接越兴路快速路处确有约1公里左右“梗阻”路段,路面宽度约8米,属马山镇管养,已加宽改造段属孙端镇管养。考虑到鲁迅外婆家景区位于该公路附近,为整体提升该通景公路的美观性和舒适性,我局认为确实有必要对该路段进行改造。但由于该路段两侧为马山镇陆家埭村耕地,拓宽道路需办理土地使用指标,故本年度暂未列入改造计划。

我局将加强与马山镇对接,办理土地使用指标后将拓宽改造项目列入建设计划,我局将从技术、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支持。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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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凤祥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落实大庆景苑已建配套、营业房交付的建议》(第10号)

大庆景苑是大庆寺村的安置小区,2018年交房使用。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社区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小区移交了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用房,千分之四的物业经营用房,千分之二的社区用房,并已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已就大庆景苑的家宴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与大庆寺村委进行协商讨论并将初步方案报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答复单位: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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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建设农村相关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1号)

建议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4月16日上午,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陶堰镇政府、茅洋村相关负责人到陶堰镇茅洋村田芦自然村绍兴绿味现代生态农业园实地踏看。经核实,田芦自然村和东湖街道五和村之间的青塘江实际跨度约80米,建设一座宽带约6米的桥梁,预计投资需300万元左右。

根据越城区陶堰镇总体规划方案(尚未批复),并无提案中提及的桥梁及道路,有规划金墅公路(拓宽至30米)延伸至规划的富滨路,以解决周边交通问题。若确需落实提案建议,需待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在陶堰镇的相关规划中予以研究考虑。同时,桥梁两侧接坡道路均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我局和会办部门综合评估认为,近期项目实施可行性难度较大,建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立项实施。届时,我局将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陶堰镇政府在项目申报、规划审批、资金保障、统筹协调、政策处理等方面全力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让更多的乡村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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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香白组团安置后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2号)

香山、白莲岙两村自2003年拆迁,2007年安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街道和村两级在不动产权证办理、余房处置、小区管理提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尚有部分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如香莲公寓小区正式移交,安置房建设的最后结算,香山、白莲岙两村留用地,公建设施置换等问题的清算,我街道十分重视遗留问题的解决,已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城建副主任牵头,摸清遗留问题个数,排出工作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及香白两村的沟通和对接。大力争取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实质性推进遗留问题的解决,为两村撤村设社区打好基础。十分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继往支持街道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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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瑾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非机动车道违章停车整治的建议》(第13号)

针对建议一:目前,市区延安路、城市广场等公共停车位已经在中兴路、解放路等主干道设立电子显示牌,告知剩余车位信息。

针对建议二:2018年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联系各单位开放部分临时停车位,截止目前,绍兴市范围内已经有5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共开放临时停车位2431个,目前已经有521位市民申领临时停车牌。

针对建议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城管系统对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车主进行电话告知;长时间停车不离开的,数字城管系统将联系属地中队对其进行违停拍照。

针对建议四:停车场收费人员可以联系相关属地中队,属地中队将对违章停车拒不改正的车辆进行拍照处理。

针对建议五:经与交警部门联系后了解到,违停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是根据违停车辆在事故中起到的作用大小,来对违停车辆进行责任认定。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单飞雁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陶家山公墓管理的建议》(第14号)

1.根据省委巡视组意见,对灵芝街道陶家山公墓进行封存,不再对外销售。并于2016年4月把陶家山公墓移交给区民政局管理。此后,仅无偿提供在灵芝镇敬老院内死亡的五保户通过剩余坟墓进行安葬。

2.目前省市区对购买寿坟的意见政策:对街道范围内人员死亡后,可以到市公墓望秦山购买坟墓。

3.街道可以把村居的实际情况反映给上级民政部门。

答复单位: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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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春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规划的建议》(第15号)

一、着力提升古城风貌

文化、名人是绍兴丰富的历史遗产,对这些遗产的传承,既是一种传递,同时也通过这种传递来形成自己的特色。本世纪初,我市在原址上重建了老绍兴“十座城门”中的都泗门、迎恩门(西郭门)。迎恩门周边打造风情街;都泗门联接外环河和内河水路,未来有作为码头中心的开发价值。目前正在解放路、环城路口征收打造“古城北入口”,增加入城的仪式感;在环城西路结合道路工程,原址重建偏门。同时组织开展古城的文化资源调查,制定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管理办法,分批、逐步谋划李家台门(太平天国壁画)、姚家台门等历史建筑的征收、修缮、利用,传承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绍兴独一无二的风貌。

二、加大古城文化、形象宣传

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对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历史文化的宣传。同时,经常组织开展媒体走越城、新闻日活动等,重点邀请一批重量级新媒体走进越城,感受越城文化、越城特色,进行宣传推介。越城发布常年设置“微展示”界面,对越城情况进行常态化宣传。

下一步,越城区将加强和市级部门的对接,积极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在新出台的区文化产业政策中加入突出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开发的内容,加强政策支持和兑现,鼓励有影响力IP等转化为文化旅游生产力,鼓励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产业园、特色街区等平台中文创旅游产品企业的入驻。通过部校合作、民间人才“点单”推动传统民俗非遗、文化旅游产品设计新生代人才的培育。致力于旅游线路打造带动旅游创意产品销售,优秀团队培育强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提升越城旅游创意产品研发活力,逐步形成越城特色。另外,我们将结合“这就是越城”外宣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对传统历史文化、本地特色文化进行宣传,增强越城文化的输出。

三、大力发展文创产业

近几年,市、越城区加大了对文创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全面梳理了文旅产业中相关政策;越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新经济的实施意见》,盘活古城内的工业厂房,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目前市商务局牵头正在制定古城保护利用鼓励产业及负面清单,引导古城内业态调整;区发改局拟订社会力量参与古城保护利用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利用,这些政策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要为古城文商旅发展引入文创产业、人才,活跃古城经济。

针对旅游文创产品的开发、培育等,越城区因地制宜,以特色小镇、蔬果基地、文创园区等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强产品开发和企业培育等,丰富越城旅游创意产品市场。目前我们正在着力加强传统特色旅游创意产品的培育和研发,如与绘璟轩合作,推出黄酒棒冰、黄酒月饼、黄酒奶茶等特色创意产品,近期,绘璟轩研发的系列黄酒产品将在深圳文博会参展。富盛抹茶小镇,打造亚洲最大的抹茶供应商,研发出抹茶豆奶等创意产品,成为特色旅游产品。

同时,我们依托绍兴市文化产业政策,着力打造东城智库、尚1051、金德隆等文创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意设计团队,通过园区补助、房租补贴等形式,对设计团队进行孵化。金德隆文创园每年举办文创集市,成为推介文创产品的重要载体。鼓励文化企业开发文创周边,如特立宙借助少年师爷IP,研发各类周边产品,成为具有绍兴特色的旅游创意产品。加强对个人原创工作室的扶持,如引进脸谱、蛋壳画、铜雕、稽山铜镜等一批非遗工作室入驻各类景区、园区,成为旅游创意产品的主要创作和生产力量。

四、加强乡土文化教育

2018年6月,越城区被认定为浙江省研学旅行试点区。全区49所中小学近50000名中小学生充分发挥古城绍兴丰厚的人文资源,借鉴国内外研学旅行的先进经验,在实践中制定完善配套性的研学旅行实施方案,围绕“越文化”,开展主题串连式研学线路,即“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活力之旅”主题,在四到八年级组织安排研学旅行活动。以研学形式串起广大师生对古越名士之乡的点点记忆,区教体局下发研学工作方案后,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区域特点,精选研学路线,开发研学课程,积极开展试点研学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绍兴市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全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区级试点学校为主要对象,充分利用绍兴丰富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科教、人文、环境资源,为绍兴在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中打名士士之乡出好宣传践行之力。

五、深入挖掘名士(人)文化

2018年,越城区文旅局围绕越城区环东鉴湖“吼山文化圈、宋六陵文化圈、诸葛山文化圈、白塔洋文化圈”4大文化圈,深入整理挖掘70多处历史文化遗存,完成《环东鉴湖文化圈(越城篇)》一书的编撰工作。同时,突出阳明文化旅游特色,重点围绕上大路“伯府、吕府、老字号、风俗内情”4大块特色,编撰《阳明故里(二)》文化旅游读本。今年又对越城区内“唐诗之路”沿途古迹、古道、故居、寺观、驿站,特别是具有旅游和遗产保护价值的重要资源进行摸底排查。收集、整理、编辑完成唐代至民国与越城区旅游资源相关的代表性诗、词、曲赋等300首,制作完成可供阅读、可供宣传结合“唐诗之路”黄金旅游带规划的《诗词咏越300首》旅游读本。根据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制作完成“古越古桥、名士台门、名士名居、阳明心学、休闲乡村、越城精品”6条越城精品游线方案,以越城文化为魂,以黄酒小镇、抹茶小镇、古城历史街区为平台,以书法、黄酒、社戏、古城为体验,连点串线,利用好各种推介平台进行宣传。

答复单位: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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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列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多渠道多形式调解诉讼案的建议》(第16号)

一、对于您提到的“法院可充分依靠基层党委、基层政府的协调,采取各种形式将专业司法意见与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尽可能将一些群体性事件化解在基层”的建议,我院在去年通过ODR平台构建全区网上调解组织和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服务”、“三个建设年”活动目标,搭建载体,借势借力,稳步推进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一是借区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修订之际,争取区委支持,将“万人成讼率”、“无讼村(社区)创建”纳入区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内容,引导各镇街、部门和村(社区)树立“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理念,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非诉化解和诉源治理。二是开展“结对镇街、结对村(社区)、结对企业”的“三结对”活动,全院16个部门与辖区内16个镇街一一结对,全院164名干警与164个村(居)、164家企业一一对接,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沟通联系,根据结对镇街、村(社区)、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司法服务,包括法律法规咨询、业务指导、调解技能培训和参与纠纷化解,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源头治理。三是以袍江、皋埠两个法庭为试点,强化沟通,与孙端镇建立了“民事纠纷化解3+1联动机制”,设置了村(社区)级调解、镇级调解、诉服站外婆家调解室调解、诉服站审判等四道过滤网,加强及时联动,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出镇;与富盛司法所、星脉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了“和·携”调解室,为当地群众提供更优质法律咨询和专业调解服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尝试“适时提前介入群体性纠纷,协同非诉化解”的解纷模式。比如东浦街道涉及150多名业主的物业纠纷案件,我院知悉后,主动提前介入,引导调解,形成诉前化解方案,并履行到位;又如,斗门街道某楼盘涉及92名购房者的批量购房纠纷,袍江法庭及时诉前联动当地政府,通过努力,推选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选择两个代表性纠纷进行审判,其他纠纷参照化解”的化解机制。

另外,也恳切希望您呼吁基层党委政府,在我们法院大力推进的同时,能够积极回应,主动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共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真正减少老百姓的讼累。

二、对于您提到的“加强对调解人员,包括一般的诉前引调和家事调解的专业化培训及监督考核”的建议。受益于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司法局大力支持,目前有11名人民调解员派驻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派出人民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为加强对驻院人民调解员的监管,我院联合区司法局、区财政局于2017年12月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明确规定了驻我院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调解数量、调解效果、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纪律作风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日常,我院指派一名副庭长负责驻院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去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月、按季度、按年度分别对驻院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及相应运用。对于发现的“呵斥当事人”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亦作为不良工作态度纳入年度考核。对于您“返聘业务能力强、调解能力好的退休法官”的建议,我们将在以后人民调解员选聘时建议司法局予以充分的考虑。此外,我们将严格执行浙司〔2019〕47号《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派驻本院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和使用。

答复单位: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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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关潮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街道区域调整后几个问题的建议》(第17号)

为了保护和利用绍兴古城,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绍兴市研究出台《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2018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考虑更好推进古城保护利用,越城区街道区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环城河以内由原来的多街道管理模式调整为府山、塔山两个街道管理,撤并一个街道,由此带来相应的干部人事、社区管理等方面调整变化。

区委高度重视街道区划调整相关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排定时间进度,落实工作举措,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共同参与、推动落实。

一、强化工作统筹。成立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机构改革、区划调整、街道撤并等一系列工作,精心制定《工作安排一览表》《重要会议一览表》《重要文件一览表》《重要工作一览表》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四表一单”。按照工作清单明确的相关时间节点和上级要求,倒排日程,同步推进机构挂牌、印章刻制、办公场所落实等各项配套工作,统筹推进区划调整、街道撤并相关工作。

二、强化调查研究。此次街道撤并,需消化科级干部15名,涉及转隶行政在编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54名,事业在编人员52名、退休人员14名,编外人员196名、退休人员26名。区委组织部制定全员联系走访方案,由分管副部长带队,分4组进行走访考察,重点走访涉及调整的相关镇街,分析研判班子运行情况,了解干部当前分工、日常表现及个人意愿,听取一把手关于班子成员进退流转的意见建议等,为制定方案提供信息支撑。

三、强化协调推动。通过前期调查,在掌握干部职工个人意愿、收集相关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配强班子、提振效能、人随事走、人岗一致等原则,研究制定干部调配和人员转隶方案,报区委同意。1月29日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街道区划调整人员转隶工作会议,全体涉及调整人员参加会议,由区人社局通报人员转隶具体情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应尧刚强调具体安排,区委副书记金进富提出工作要求,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目前,街道区划调整撤并以后干部职工已妥善分流安排,在新的岗位工作,思想状态总体平稳,涉及需调整组织关系的单位已完成整体调整,对街道更名的党组织名称也均做了调整,目前党组织关系基本理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正常。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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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理顺安置小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第18号)

针对该问题我们多次走访斗门街道、马山镇了解情况,并于5月21日召集斗门街道、马山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商解决方案。会后,我局多次协商指导斗门街道、马山镇对社区管属调整涉及问题进行梳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协商。目前已形成柯灵、鸿滨两个社区管理体制调整的初步方案。

因涉及到专职社区工作者结转、资金资产划转、信访遗留等问题需进一步协调,故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协调对接工作,并提请区府办召开协调会,明确社区管理体制调整,理顺相关事权,我局将及时向您汇报工作进度。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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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马山镇小小名潭、陶然公寓部分安置房产权被抵押问题的建议》(第19号)

经查实,根据土地出让时明确,袍江小小名潭和陶然公寓小区开发建设完成后,部分房产由属地政府回购用于安置。因小区建成后,全部房屋首次登记在房产公司名下,安置户产权直接从房产公司名下转移到安置户,而部分安置户未及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使得这部分房屋产权一直登记在房产公司名下。之后,因房产公司债务纠纷,法院申请查封房产公司名下房产,导致发生已回购用于安置的房产被查封的情况,并非你在建议中反映的被抵押。

现经核实,2018年底陶然公寓涉及房屋已由法院申请解封,请安置户尽快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小小名潭目前尚有部分房屋处于查封中。我们已与属地政府当面协商,并将目前房产公司名下小小名潭房屋查封清单交属地政府,由政府与社区核实安置情况后,再与法院协商解封问题,确保安置户正常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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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列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越城区网上政务平台的建议》(第20号)

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在拉近党政机关与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距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上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前期由于缺乏统筹规范,许多部门通过行政命令、工作考核等方式,强制要求基层干部安装、使用,基层干部对此反应较多。

您提到的“关于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数量多且功能重复的问题”。据统计,我区在清理规范前共有90多个政务APP和公众号,基层干部手机上普遍装有多个APP,同时要关注多个公众号,这些APP和公众号有的要求定期登录、实时关注,有的要求定期填写相关上报材料,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确实给基层干部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您提到的“由区人民政府牵头整合政务APP,统一开发,统一维护,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的建议。早在去年12月7日,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已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整合汇聚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区移动政务APP整合汇聚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已有261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浙里办”APP,预计到年底将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近期省、市均发布《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面向群众办事类APP统一整合到“浙里办”,政务办公类APP统一整合到“浙政钉”,我区也已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

您提到的“加强移动终端版行政服务大厅宣传”的建议,目前我区主要通过实体大厅以及门户网站对“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进行宣传。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区委宣传部、区行政服务中心继续扩展电视、报纸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同时尽快建设“浙里办”APP二期项目,实现为民提供方便,推动事项全程网办,提升用户体验。

您提到的“科学合理配备办事人员”的建议,我区在顺利完成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三区融合和事权承接的基础上,针对机构编制资源紧张的客观现实和事多人少的现状,一方面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权力事项向镇街、村(社区)延伸,派驻机构力量下沉、属地管理;另一方面在用足用好机构改革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倾斜重点、保障发展的原则,统筹整合和合理使用行政、参公、事业等各类编制资源和编外用工控制数,采取行政不足事业适当弥补,事业不足编外适当弥补的解决办法,积极挖潜创新,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精准配置、精细管理。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意见》精神,通过大力做好“减”、“整”、“控”三篇文章,着力强化政务APP清理规范,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从“减”入手,能清理的决不保留。对照以下三个标准进行清理,一是有法律依据;二是上级党委政府有明文要求;三是对推动工作有实际需要的。凡是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一律予以清理。

二是以“整”为辅,能整合的决不单列。坚决贯彻《意见》精神,确保面向群众办事类APP统一整合到“浙里办”,政务办公类APP统一整合到“浙政钉”。

三是抓“控”见效,能管住的决不放任。在做好“减”、“整”,实现存量缩减,短期见效的同时,借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调整之东风,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今后新增的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项目,由区大数据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并出具意见,加强源头控制。二是建立常态督查制度。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督查,严防反弹。

答复单位: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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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利君代表提出的《关于精简基层工作中众多手机应用平台的建议》(第21号)

政务APP(微信公众号)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在拉近党政机关与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距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前期由于缺乏统筹规范,许多部门通过行政命令、工作考核等方式,强制要求基层干部安装、使用,基层干部对此反应较多。据统计,我区在清理规范前共有90多个政务APP和公众号,基层干部手机上普遍装有多个APP,同时要关注多个公众号,这些APP和公众号有的要求定期登录、实时关注,有的要求定期填写相关上报材料,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确实给基层干部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数量多,同质化,严重浪费时间精力财力”以及“各种各样的考核指标疲于奔波”的问题,经过前期清理整合,安监通、食安通目前已经停用,区级部门建设的政务服务应用均已整合至“浙里办”。平安通、河长通、房管通等APP,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浙数转办发函〔2019〕1号)要求,我区已明确于2019年7月底完成整合工作。建议中提到“花了那么多心思,效果却没有”以及“干得好不如拍得好”的问题,省、市均已出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不得把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不得向基层强制推广关注,我区也已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解决思路,我们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意见》精神,通过大力做好“减”、“整”、“控”三篇文章,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从“减”入手,能清理的决不保留。对照以下三个标准进行清理,一是有法律依据;二是上级党委政府有明文要求;三是对推动工作有实际需要的。凡是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一律予以清理。

二是以“整”为辅,能整合的决不单列。坚决贯彻《意见》精神,确保面向群众办事类APP统一整合到“浙里办”,政务办公类APP统一整合到“浙政钉”。

三是抓“控”见效,能管住的决不放任。在做好“减”、“整”,实现存量缩减,短期见效的同时,借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调整之东风,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今后新增的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项目,由区大数据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并出具意见,加强源头控制。二是建立常态督查制度。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督查,严防反弹。

答复单位: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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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历史街区配置消防设备,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建议》(第22号)

1.已将安全防火职责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中,对于重点做好历史街区的安全防患工作,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部署,重点进行推进,此项工作也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中。

2.深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工作。加大在历史街区、老旧小区等推广智慧消防建设力度。此项工作已列入201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工程。工程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1000套,老旧民房电气线路套管及漏电保护器安装2200户,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1500套。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3.消防相关内容已纳入《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中,要求将历史文化街区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设置或者改善消防设施。

4.《古城消防专项规划》已由绍兴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越城分局进行招投标,目前已拟定招投标文件,通过现场踏勘和相关部门资料收集,初步了解绍兴古城消防事业的基本情况、相关发展述求等内容,剖析现状古城消防特征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古城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的阐述和分析。

答复单位:越城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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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拆迁村庵堂寺庙的建议》(第23号)

你的《建议》对目前拆迁村民间信仰场所的现状给予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对于拆迁村民间信仰场所的处置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在今后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予以采纳。

关于民间信仰事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9月提出了《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为我们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民间信仰事务,镇街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日常管理。对于如何处置拆迁村的民间信仰场所问题,也可以有多种方法,具体由属地镇街牵头,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多庙合一,择地安置也是一种方法,由镇街提出方案,在民宗、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配合下,新建民间信仰场所集中安置点,并集中统一管理。这样不仅为附近村民们提供了信仰场所,而且也避免重复建设,也有利于管理。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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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岩兴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志愿服务学院的建议》(第24号)

您所建议的“由文明办牵头,与在绍高校合作,联合成立公益性志愿服务学院,开创政校合作提供志愿服务培训新模式,搭建志愿服务科研、培训、交流和项目管理咨询平台,为绍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非常具有针对性,也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努力的方向。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专业化、项目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积极谋划筹建志愿服务学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前阶段所做工作

(一)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为成立志愿服务学院提供政策依据。一是组织学习《条例》活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融入周一夜学等各类干部学习活动。二是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微党课、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普及活动。三是开展《条例》培训工作。组织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进行《条例》专题培训,进一步筑牢建设志愿服务培训体系的思想自觉。

(二)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水平,为成立志愿服务学院提供实践经验。一是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深做强“雷锋广场”、“老吴热线”等志愿品牌,以点带面推进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加强文明单位的管理,积极组织参与“十送”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打造5个“雷锋广场”+N个“雷锋驿站”的“5+N”志愿服务新模式,承接市级“雷锋广场”3个,新建区级“雷锋广场”1个,共开展“雷锋广场”活动20场。三是打造志愿服务品牌。蕺山街道书圣故里社区被评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老吴热线”雷锋驿站获市“最佳服务举措”优秀奖。

(三)借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成立志愿服务学院提供组织基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启动建设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聚合政府、高校、企业、基金会和社会组织等资源,为志愿服务项目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一是广泛摸排。在全区范围内摸排社会组织,重点关注“养老助残、慈善帮困、环境保护、心理疏导、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26家,对其中规模较大、相对成熟的18家进行路演,确定入驻候选库。二是扶持培育公益项目。与在越高校进行点对点交流,寻找挖掘一批优秀公益创投项目入驻中心。共同创建品牌化公益项目,“绿袖套”项目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优秀品牌案例在全市推广。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建设“高校青协交流基地”,定期开展专题讨论会,加强高校青协与属地社会组织合作,为社会组织稳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四)建设元培学院“雷锋驿站”,为成立志愿服务学院提供有益探索。绍兴文理学院和老吴热线志愿服务中心合作,在元培学院挂牌成立我市首个高校“雷锋驿站”,为文理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从事志愿服务能力建设所需的专业培训,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开创社会组织和高校合作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新模式,为成立志愿服务学院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区文明委牵头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并先行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挂牌成立越城区志愿服务学院,下步有更合适场所,再逐步做优做大,拟邀请吴岩兴同志和在绍高校相关负责人作为学院领导机构成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

(一)全域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要求,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实践所、实践站建设,以全区域为整体,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打造集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行见效,基层社会风尚向上向善。

(二)完善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区级层面将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由区委主要领导任总队长。各镇街组建志愿服务分队,由镇街主要领导任分队长。村(社区)组建志愿服务小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区级中心厨房”菜单供给与“基层百姓餐桌”点餐的服务方式,增强志愿服务的多样性、精准性。

(三)弘扬新时代志愿服务典型。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举办首届越城区志愿服务交流会,培育扶持一批社会需求性强的特色团队或品牌项目,加强文明单位与志愿服务项目的合作共建,提升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高水平建设“三个越城”、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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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实效的建议》(第25号)

针对当前关于出租房要在公安登记、网站要在公安备案的事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的类似情况,区普法办对此一直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提升我区普法依法治理格局。

一、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落实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及时梳理下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列出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履行与相关的职责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普法教育的责任。同时,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来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从源头规范、清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按部门分工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借助新媒体,全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开辟地方莲花落《师爷说法》栏目,把绍兴人喜闻乐见的“说大书”艺术形式融入其中,提高影响力和覆盖率;制作、征集法治微电影,开展“法治小视频”全民抖音作品征集活动,利用流行元素加视频,传播法治好声音,实现互动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广“越城普法”公众号,实时推送各类法律资讯,以案释法,律师讲法,开通微考法,举办微投票,提供微地图,让“互联网+”点亮指尖普法,让普法更时尚多元,调动群众的兴趣和积极性,让普法宣传更深入人心。同时,全力推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矛盾纠纷化解工程等,通过结合业务工作,现身说法,加强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统筹专业力量,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区“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意见,深化“法润越城”行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组织开展“越城普法大讲堂”,“越城普法大讲堂”以巡讲的形式,每次邀请一名讲师,针对不同授众,普及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知识,在各镇街、部门(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根据当前形势,应需开展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讲座,以此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积极营造我区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考核机制。区普法办要求各普法成员单位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落实工作职责,推动执法机关和公众法治素养的双提高。同时,我们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让普法工作切实得到实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渐进、持久的基础工作。我们要积极总结普法工作经验,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接下去,我们将通过继续打造三项普法品牌,即推进 “越城普法大讲堂”活动开展、唱响"法润越城"之歌、打响“越城普法公众号”。切实抓好普法阵地建设,将建设两个主阵地,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宪法主题公园。全面铺开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创新普法节目、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整合相关资源,多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增加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内容的推送,不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创新举措、典型经验、亮点做法等,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维护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答复单位:越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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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炳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拆迁村改居工作的建议》(第26号)

目前全区16个镇街共有145个整体拆迁村,拆迁模式有实物安置、货币安置和实物+货币安置3种方式。145个整体拆迁村已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股权改革工作,其中有40个拆改村已开展资产量化,8个村经济合作社已解散,106个村已撤村建居(其中25个村撤销建制合并建立了8个社区),其余村开展部分资产量化、仍保留村经济合作社。

为加快城市化、市民化进程,健全完善整体拆改村管理运行机制,今年3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皋埠镇等8个镇街进行走访,调研村规模合并、整体拆除村等有关情况;4月,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越城区整体拆改村有关问题也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区两级将在全面摸清整体拆改村运行机制和人、财、物等基本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就集体资产处置和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城市管理、农民市民化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根据对策建议,我区将积极、稳妥、有序地加快推进拆迁村改居、撤村居建社区以及村合并等模式的行政村调整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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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忠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建议》(第27号)

在2019年进入扫黑除恶攻坚年以来,我局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通过多种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截止2019年6月, 我局共打处黑恶人员397人,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2个,其中2个向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侦办,5个向恶势力犯罪集团方向侦办,移送起诉358人,判决133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扫黑除恶总体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坚持依靠党委政府,围绕“攻坚年”工作重点,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贡献越城力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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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利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原袍江三个镇街在政策上参照越城区同等待遇的建议》(第28号)

一、关于村干部待遇问题

经了解,原袍江区块三镇街村主职干部基本按袍党工委办〔2011〕38号《关于落实村(居)主职干部报酬的政策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落实,人口规模在1600人以上或村级集体经济常年稳定收入20万以上的村,月基本报酬1850元;人口规模1000-1600人或村级集体经济常年稳定收入在15-20万的村,月基本报酬1750元;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或村级集体经济常年稳定收入在15万以下的村,月基本报酬1650元,年基本报酬19800-22200元。原越城区农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按越委办〔2015〕98号《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规定,以不低于上年度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确定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区财政2018年下拨原越城区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按42117元计。两区块在政策执行上确存在一定差距。经积极与区财政对接,自2019年起,原袍江三镇街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将纳入越城区面上统筹考虑。

二、关于房屋拆迁安置问题

经区城改办对原袍江开发区拆迁安置政策及拆迁状况的调研,两区在拆迁安置政策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原袍江开发区的政策相对宽松于越城区,如果马上实行越城的拆迁政策,对原袍江开发区拆迁户以及当前的拆迁项目推进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区城改办在目前的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逐渐淡化袍江开发区拆迁政策,通过一段时间的有机融合后,稳妥地将袍江、越城的拆迁政策完全统一。

三、关于土地征用问题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越城区行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对越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各项补偿费用进行了规定,并公布了征地区片级别范围及区片综合价。原袍江三个镇街属于Ⅲ类区片,其区片综合价要低于越城区范围内I类、Ⅱ类区片的区片综合价。您的建议与绍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不符,目前暂无法操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开发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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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应用云技术实现云端办公的建议》(第29号)

您在建议中对目前传统办公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云端办公的优势分析得非常客观到位,与我们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目标非常契合。日前印发的《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中,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22年,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实现政府核心业务全覆盖”的目标。您建议中提出的不在受限于固定的办公场景和工位,同时可以多种设备可随时随地接入并无缝切换,实现真正灵活高效的移动办公的云端办公模式,正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您提出的“云端办公”的建议与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方向是一致的。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行政、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政府和学校中的深入普遍应用,构建并推广区域化优质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我区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区已在云上搭建了政府协同办公信息系统,用于公文传达和信息交互;应用了 “浙政钉”掌上办公系统,覆盖了全区党政机关、学校等13417名工作人员,还在区内两所学校中安装、使用了云桌面办公系统,不仅让工作人员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可以随时随地开展业务工作,而且通过集中化建设,延长了硬件的使用寿命、节约了维护成本,还助推了节能减排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打造全市首位度的中心城区为契机,充分运用云技术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开展建设推广云教室模式、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上云和推进协同系统与浙政钉的大融合,深化移动办公应用,促使在行政办公、教育教学的全范围、全领域、全流程应用云技术,落实云端办公理念。但由于现阶段云桌面等云端办公技术还存在性能局限性、信息安全泄漏风险和初始建设成本较高等现象,我们将遵循“顶层设计、着眼运用、轻重缓急、财力匹配”的原则加以推进。

答复单位: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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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玲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议》(第30号)

一、关于精简APP的建议

政务APP(微信公众号)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有利于拉近党政机关与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距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但由于缺乏统筹,许多部门通过行政命令、工作考核等方式,强制要求基层干部安装、使用,成为基层干部的新负担。

据统计,我区在清理规范前,村(居)、社区有90多个政务APP和公众号,基层干部手机上普遍装有多个APP,同时要关注多个公众号,这些APP和公众号有的要求定期登录、实时关注,有的要求定期填写相关上报材料,花费大量工作时间,确实给基层干部职工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对于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精简APP建议,我们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日前发布的《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大力做好“减”、“整”、“控”三篇文章,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从“减”入手,能清理的决不保留。我们对照以下三个标准进行清理,一是有法律依据;二是有上级党委政府明文要求;三是对推动工作有实际需要的。凡是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一律予以清理。同时明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外,不得把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

二是以“整”为辅,能整合的决不单列。根据《意见》精神,明确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浙里办”和“浙政钉”进行整合汇聚,明确面向群众办事类APP统一整合到“浙里办”,政务办公类APP统一整合到“浙政钉”。

三是抓“控”见效,能管住的决不放任。在做好“减”、“整”,实现存量缩减,短期见效的同时,借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调整之东风,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今后新增的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并出具意见,加强源头控制。二是建立常态督查制度。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基层负担清理工作督查,严防反弹。

经过前期开展的“减”“整”等工作,截止目前,“食安通”、“安监通”等APP已停用,区级部门建设的政务服务应用均已整合至“浙里办”,同时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浙数转办发函〔2019〕1号)精神,“平安通”、“河长通”、“房管通”等职能部门APP 将于2019年7月底完成整合工作。对于 “越城发布”、“清廉越城”、“越城教体”等微信公众号,我们也已明确要求不得向基层强制推广关注。

二、关于建立公众号矩阵的建议

目前,“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已建立了涉及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的公众号矩阵,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矩阵中链接更多的便民服务公众号。

答复单位: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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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区人民法院对办案时间及执行情况及时与申请人沟通的建议》(第31号)

一、关于办案时间及时与申请人沟通的问题

您所指出的“执行法官难找、难联系”的问题,确实是目前人民群众对我院执行工作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群众较不满意的一点。对此,我院结合今年“三个建设年”活动,对此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绍兴中院针对该问题,在5月20日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对该问题进行了督查。就此,我院采取了如下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改观:一是深化以执行服务专区的接待作用,确保当事人递交材料有专窗接收,事项咨询有专人接待;二是固化固定执行接待日制度,确定每个承办人员每周至少有半天的集中接待时间,在相应的执行文书上注明接待日期,从而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人员难找的问题;三是公布执行人员的工作手机联系电话,让当事人能够在工作时间能够联系上执行工作人员,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人员固定电话不接、拒接的问题;四是推广“移动微法院”在实践中的应用,让当事人在手机终端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并拓宽与执行人员沟通交流的机会。

二、关于程序终结问题

关于程序终结,您所指出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执行过程公开以及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的问题,如前一问题所述;二是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问题,在以前这种为了结案而结案的现象确实或多或少存在,为内外所诟病。但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以及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标准,严格规范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条件和程序,并通过执行管理系统进行了锁定,即对未采取网络财产调查、限制消费等相关措施的,系统不准予结案等等办法,促使执行人员必须“穷尽相关执行措施”。2019年4月,浙江省高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被称为“史上最严执行措施”,要求执行人员在指定期限必须采取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采取的,将追究执行人员的责任。近期省高院还将通过管理系统加强前置的管理,让执行人员循规依矩,保证执行措施的完整、规范和及时。通过种种的相关约束,确保执行措施都能够穷尽到位。另外,对于以前不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我们也于2018年进行了集中的整改和补录,并于2019年专门成立了执行恢复团队,专门负责对原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但有可执行财产案件的恢复办理工作。通过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我们力争每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都能够合格,都能够给申请执行人一个满意的交待。

三、关于案外人占用查封财产案的情况

您所指出案例中的问题,我院针对债权人B的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另外,债权人B认为其已经抵债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并向我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我院对此进行了审查,认为债权人B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涉案房产被本院查封之前即已合法占有该房产的事实,于2018年6月驳回了债权人B的异议请求。裁定作出后,该债权人B之后与债权人A协调沟通债权转让事宜,目前已经基本谈妥。对于今后发生类似情形的,我院将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维护法律和法院的权威。

近两年多来,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期间,我院全体执行干警辛勤工作、努力奋斗,我院执行工作逐步改观,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得到一定的提升。但是我们同时也清楚理性地看到,我院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纪律、作风、规范上诸多问题,很多都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坚持。

答复单位: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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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司法网拍第三方辅助工作的建议》(第32号)

一、关于法院司法网拍工作引进第三方辅助机构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问题

自从最高法院推行网络拍卖以来,我院一直重视司法网拍工作,特别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我院司法网拍成交额逐年大幅攀升,2017年网拍成交额27亿,2018年网拍成交额超45亿,居全省第四位。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增多,网拍工作量的增大,急需把执行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我院于2017年3月引入了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来拍公司),通过来拍公司在执行服务专区设立了司法网拍专窗,派专人负责网拍工作接待咨询。经过二年来的运作,我院与来拍公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运转模式,充分借力全方位、多维度地开展司法网拍工作,促进司法网拍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有效减轻执行法官的工作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二、关于法院部分执行网拍工作委托辅助机构办理的建议

司法网拍工作过程中,很多事务本身需通过第三方服务来实现,如对标的物的评估、搬运仓储和展示等。当前法院大力推行执行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我院要求来拍公司按照公司标准化SOP服务,在执行服务大厅专窗设固定人员(分内勤和外勤),内勤负责接待咨询,为竞买人答疑解惑,协助法官办理竞买手续及送达相关文书;外勤协助法官勘察标的物,联系当事人并安排预约看样。从案件启动拍卖程序起,从协助评估勘察现场、送达文书,拍卖公告文稿,接受咨询、提供看样、协助交付标的物、过户等全流程上提供服务。另设立网拍标的展示大屏,对网拍标的物前期进行照片、视频、VR技术展示;充分利用网络、客服电话、窗口咨询、外勤看样等方式对法院网拍标的物进行最大化宣传,最大限度向公众展示法院网拍标的物的全景,促使司法网拍的最大效果化。

三、关于如何进一步创新辅助机构服务模式,保障执行工作长期良性发展的建议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为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行领域被广泛应用,带来了执行工作的历史性变革。当前我院司法网拍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将使司法网拍工作跃上新台阶,对社会化第三方辅助机构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第三方辅助机构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如来拍公司通过第三方监管系统,辅助执行法官对标的物的网拍过程监管,同时在网拍各环节时间、节点上提醒,让执行法官一键了解正拍卖标的各种信息。另一方面,为提高网拍成交率,加快执行标的物处置,我院与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司法拍卖房地产贷款服务项目—优拍贷,已与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签署合作纪要并在绍兴银行开展试点,为参与司法网拍的人员提供抵押贷款融资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院在与来拍公司协作模式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第三方辅助工作流程,积极探索推进其他辅助协作模式,如为司法网拍强制执行中提供相应腾退搬运、仓储、安保、社会化安置等服务。通过大力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力量,构建执行事务社会参与机制,有效缓解我院人少案多矛盾,在全社会形成执行破难合力,更好地推进我院司法网拍工作高效运转。

答复单位: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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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联动处置,合力保障债权,降低金融风险的建议》(第33号)

为有效应对金融风险和不良债权化解处置,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近年来,区级政法机关将服务保障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政府主导、警银联动、多方协作等途径,全力维护区域信用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稳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充分发挥打击的惩戒与震慑作用,坚决遏制逃废债违法犯罪高发势头。重点查处一批后果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逃废债案件,特别是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恶意欠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动以来全区共打击逃废债企业68家,惩处涉案人员76人,约谈风险企业42家,挽回损失3.7亿元。综合手段抓获外逃企业主。对外逃企业主除常规的上网追逃外,积极布置抓捕和劝投,并依托公安部部署的猎狐行动,将追逃工作跨出国门,成功遣返红通逃犯徐云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侦办恶意逃废债案件的过程中,注重打击与追赃并举,最大化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及时对涉案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最大程度保全剩余财产。

二是建立名录,强化警示。区公安分局建立投融资咨询公司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投融资咨询公司建立名录,抽调专门人员对投融资公司采取经常性走访排查,对出现问题苗头的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打击或劝退。区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并在立案服务中心及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张贴“职业放贷人名录”、设立禁止虚假诉讼告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案例,警示公众、企业主提高警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维护民间借贷类案件诉讼秩序。

三是宣传造势,形成震慑。区级政法机关对打击逃废债专项工作成果开展宣传,有效震慑和预防犯罪。开展专题宣传。借助“5·15”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将打击整治逃废债作为宣传主题之一,精选典型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在广场街道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宣传。依托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打击整治工作的动态信息和阶段性成果,营造珍视个人信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行企业约谈。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对存在逃废债可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政策和法律宣讲,促使企业负责人悬崖勒马,杜绝其逃废债务的侥幸心理。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于服务保障金融风险防范、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区政法机关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着重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公检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公、检、法形成合力。我委牵头公检法等部门形成司法联动机制,合力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商讨在办理逃废债等违法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共识;建立联络人制度,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中的信息交流、材料移送、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是加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区级政法机关将加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充分发挥协作配合的工作优势,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区级政法机关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既引导企业及企业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也引导企业及企业家警惕陷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区级政法机关将深入银行、企业,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座谈等活动,更具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切实提升企业及企业家的法律意识。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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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刚代表提出的《关于越城区各民主党派集中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第34号)

近年来,越城区委统战部针对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履行职能、参政议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多方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为各民主党派提供人员、资金、办公场所等保障。

关于建设党外人士之家的建议。2017年,在越城区委统战部的协调下,6个民主党派越城区基层组织分别在迪荡等6个镇街的红立方内建立了“党派之家”,为6个党派办公、会议、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今年,通过多方协调努力,越城区党派服务中心选址工作已完成,位于解放大道与凤林西路交叉口百合花园,面积约1200平方米,目前已进入设计装修阶段,计划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服务中心内将建设多党合作成果展示厅和会议、阅览、档案等功能区,6个党派、知联会、网联会、新联会配有办公室,为党派、知联会、网联会、新联会成员打造各自的温馨家园。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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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圆法代表提出的《关于区级部门分管领导入村业务指导的建议》(第35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摸清基层实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区委组织部已于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领导、区级部门(单位)走访村(社区)“基层大走访”活动(董圆法代表所在的富盛镇红山村由区领导王骏走访联系),活动要求区领导及区级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走访一遍村(社区),主动对接、走访相关村(社区),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联系走访“全覆盖”。今年2月起,全区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全面开展“三服务”活动,区领导、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根据区委区政府改革深化、项目突破、作风提升“三个年”工作部署,深入企业、群众、基层送政策、听呼声、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谋划扎实的利民举措、完善高效的工作制度,为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的中心城区夯实坚实的发展基础、群众基础和基层基础。

一、红山村失土农民问题属于原绍兴县的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1月,红山村因区划调整从原绍兴县划入市本级,因无参保指标和相关政策依据,该村相关人员无法参加市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2018年12月,经区政府协调,原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从柯桥区划转富盛镇倪家溇村等4村全部381个参保剩余指标。当月,该镇符合“人地对应”参保条件的251人办理了参保手续。红山村如符合《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4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等规定的,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核确定被征地人员参保指标名额、镇街道审核被征地人员参保名单的基础上,区人社局将按规定办理该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并轨手续,维护红山村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区人社局已下发《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方案》(越人社通〔2019〕8号),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一线群众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基层反映强烈的人力社保领域的问题、困难和期盼,以切实解决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民生实事问题,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二、红山村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为2016年高新区财政局申报,绍兴市财政局立项的2016年度市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补助资金的通知》)。高新开发区行政区域调整后,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越城区相关部门管理。2018年富盛镇红山村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和审计。区财政局会同我局进行了验收。红山村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34万元、村筹资6万元、省财政补助40万元、市区财政奖补40万元。经审计,项目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1173059元。其中:土建变更联系单审定价为153766元。联系单由村未报镇审批同意变更,也未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备案。按照《绍兴市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指南》规定,因此上述联系单共计153766元不予列入财政奖补,工程投资额核定为1034669.7元(土建942011+挡土墙及钢梯115573+安装92049-下浮10%114963.3)。区财政已下达富盛镇红山村补助资金68.98万元。

下阶段,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帮扶指导的基础上,加大入村指导频率,按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帮助基层群众,为民服务。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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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洁青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的建议》(第36号)

区委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2019年1月,部门机构改革以后,区委老干部局正式挂牌独立运作,将致力于更好推进老干部工作。

关于老干部职务退下来后,经济待遇不变的建议,区委组织部在前期分片联系全员走访中已有所了解,也进行了认真研究,保留经济待遇不变主要在于年终奖考核系数不变,按照越城区现有政策“退二线”科级干部系数按原职级退一级标准享受,2019年度考核办法(越委〔2019〕24号)已下发,进一步作了明确。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将结合实际积极向区委、区委督考办提出建议。

关于建立越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议,越城区已于2009年成立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地址位于市区若耶溪24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有乒乓球台球活动室、棋牌类活动室、报刊杂志阅览室等,全年约有万余人次来中心活动,已成为退休干部活动的好去处。活动中心现有管理人员2名,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来中心活动的退休干部活动安全有序。今年以来在建设首位度中心城区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离退休干部活动需求,建立新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已提上日程,选址等相关工作正在谋划之中。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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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良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减轻村(社区)台账资料的建议》(第37号)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沉社区以来,各级部门将本应承担的工作职能转嫁至社区,社区为完成街道、部门的考核、创建、评比任务,注重做好纸质台账进行应付。久而久之,社区工作台账日趋增多,成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反响较为强烈的工作负担与问题。

为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前期我们按照省级要求,开展了“三多(台帐、挂牌、考核)清理”,其中,对社区工作台帐明确了除保留必要的基础信息和日常组织工作原始资料台帐外,不再要求社区负担其他务虚性工作台账,并通过现代网络、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将各类纸质资料台账转化为电子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台账。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七多”(机构牌子多、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政务APP多、上墙制度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清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省下发的“清理框架”对村(社区)工作“七多”乱象进行整治,并落实长效督查制度。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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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爱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老小区推广以监控代替保安的几点建议》(第38号)

越城区老小区众多,基础设施破损老化问题较为严重,先天不足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前两年间通过地面改造、外墙粉刷、绿化整修、管道设施、安保监管等,老小区的外观和基础设施的功能性整修已基本完成。同时老旧小区多为开放式和半封闭式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率偏低,物业失管和退出现象时有发生,时常出现政府习惯性“兜底”的现象,经费保障压力加大。若要对小区的监控系统进行建设改造,需动用小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监控改造完后不能瞬间取消小区保安,需两者相结合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

目前,我区一、二、三类视频监控点位已建设的29062路,目前,我区正在开展“雪亮工程”总平台建设和视频监控点位联网工作,实现24091路监控点位联网应用。同时我们还结合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将全区 “雪亮工程”总平台的资源汇聚接入中心,由中心开展分析研判、处理反馈并开发应用,为一网综合治理城市服务。

我们还将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源头上的有效管控,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计划建设或集成的小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引导其合理规划监控布点,提高监控清晰度、最低照度和智能化分析能力,努力为我区居民构筑一个放心、安心的社区环境。

目前,区政府已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列为2019年“越城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明确了2019年底前,越城区一环以内老城区范围所有小区、公共停车场、小区单位周边停车区域、重点历史街区、老建筑密集区和外来人员集聚区安装并运行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等设备,确保覆盖率、运行率达100%;清晰识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做到对人车物的全维感知、全程跟控,实现“人过留脸、机过留号、车过留痕”的目标。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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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晓幸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基础条件建设的建议》(第39号)

近年来,越城区委统战部针对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履行职能、参政议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多方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为各民主党派提供人员、资金、办公场所等保障。

关于建设党外人士之家的建议。2017年,在越城区委统战部的协调下,6个民主党派越城区基层组织分别在迪荡等6个镇街的红立方内建立了“党派之家”,为6个党派办公、会议、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今年,通过多方协调努力,越城区党派服务中心选址工作已完成,位于解放大道与凤林西路交叉口百合花园,面积约1200平方米,目前已进入设计装修阶段,计划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服务中心内将建设多党合作成果展示厅和会议、阅览、档案等功能区,6个党派、知联会、网联会、新联会配有办公室,为党派、知联会、网联会、新联会成员打造各自的温馨家园。

关于配备党派专职工作人员的建议。鉴于目前越城区编制紧张,一时难以统筹解决,经与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拟采取服务外包聘用工作人员的模式统筹解决,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关于加强党派工作经费保障的建议。2017年,区委统战部向6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放工作经费77200元,2018年,发放132000元,2019年发放296000元,人均活动经费达796元。财政局会办意见中提到:2018年12月,区财政追加越城区6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30万元,并列入以后年度预算。由于越城区财力有限,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与柯桥区、上虞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作为财政部门,将根据我区财力状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我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统战部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夏芳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明确农业产业项目培育和引进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第40号)

一、土地指标问题

据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反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是由省里统一下达的,区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和地块前期进度,对指标进行统一分配和安排。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安排的过程中,每年都会有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产业项目。若有相关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需要指标,建议农业企业先选定用地红线,同时将用地需求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剧,由我局向区政府汇报同意后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列入年度用地计划。

二、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问题

2018年,为加速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36号)、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品质农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2018〕16号)等文件,结合越城区实际,区农林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2018年越城区扶持农村农业发展奖励办法》。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创建为平台,培育现代农业综合体,加快推进经营产业化、手段智慧化、产品精品化、田园美丽化,全力打造“三生协调、三产融合、五化联动”的都市现代农业。近几年来,区农业农村局不仅有扶持类似农业“双十大”富盛镇御茶村抹茶特色园建设项目(投资6000万元,扶持资金3000万元)、孙端镇田园综合体项目(2019年新增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等大型项目、也有水稻产业提升(2017年570万元、2018年330万)等中型项目、还有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畜禽监测点建设、粮食功能区优化提升、澳洲龙虾引进培育等小型项目。不仅如此,我局每年都向省、市两级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我局会针对陶堰镇农业大镇实际情况,适时考虑农业扶持资金倾斜。

三、税收优惠问题

我局向区税务局了解到,国家已出台诸多针对从事农林产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摘选部分列举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2.《暂行条例》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还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时暂行条例》的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其他扶持农业经济的支持政策:

根据财税〔2017〕48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含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含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由于涉及的涉农税收优惠较多,若企业在碰到实际问题时可以咨询区税务局详细了解。

四、科技品牌问题

我局扶持大学生创业投身农业事业、积极发展蔬菜协会、健康产业协会、农创客等群体组织来加强农业集聚力,每三年开展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每年评选区“十大农业企业”等,一直对此类行为有所扶持,在《2018年越城区扶持农村农业发展奖励办法》中有所体现。

近年来,我局农业产业化扶持方面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局将继续结合我区农业实际,探索农业产业化平稳快速发展新路子,把农业产业化工作落实到位。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沈百夫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区内成长型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的建议》(第41号)

随着2018年6月越城区(高新区)与袍江开发区融合,越城、高新、袍江真正实现了分块开发到“政区合一”的转变。这一转变我区从实辖375平方公里,14个镇(街),到如今实辖493平方公里,17个镇(街),发展空间全面打开,城市能级显著提升。这一转变我区规上工业企业由原来的236家增长到513家,2018年全区工业投资从老越城区8个镇街的2.25亿元到越城区(高新区)14个镇街的13.29亿元,再到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17个镇街的36.66亿元,经济规模迅速扩涨,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一、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对越城区涉及市、区两级事权问题。随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的实质性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实现了越城、高新和袍江的三区合署,通过承接事权物权、古城内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工作,越城的向心力和归属感显著增强。目前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事权,已全部可以在越城区部门办结,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建设,越城区专门成立了投资服务局,牵头总协调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各类投资项目推进。

二、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越城区经济奖励政策逊与周围县市区问题。在2018年之前,由于我市各县市区经济实力差异,以及越城区半级财政受限等原因,您在建议中提及的问题却有存在,但随着我市越城、柯桥、上虞大三区的进一步融合,201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办发〔2019〕1号)以及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1+9”政策体系要求,从2019年起,我市各县市区涉及的经济奖励政策将以市级政策为标杆和指导进行统一。未来将不会出现各县市区同一事项奖励政策不一致情况。

三、您在提到的“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改革力度”、“强化扶持力度”等建议,随着当前三服务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我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满意导向,根据区委区政府改革深化、项目突破、作风提升“三个年”工作部署,深入企业、群众、基层送政策、听呼声、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谋划扎实的利民举措、完善高效的工作制度,为全力推进“三个越城”建设,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的中心城区夯实坚实的发展基础、群众基础和基层基础。围绕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将“标准地”制度改革试点列入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按照能简则简、能联则联的原则,减少企业负担,助推建设项目顺利投产。如中芯绍兴项目从签订合同到开工只用了78天,这一速度,与中芯国际在国内其他城市的类似项目相比,审批、办证时间缩短了2倍。

同时对于您在建议最后提到的区内成长型企业新增投入项目各类政策与招商项目一视同仁问题,我们认为非常正确,目前我区也确实在这样推进,如位于我区皋埠镇的成长型怡华电子、振德医疗等企业已顺利拿地,位于迪荡街道的华剑床垫已在皋埠镇选择了意向用地新建项目。

答复单位: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张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的建议》(第42号)

随着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种粮大户作为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代表中国农业未来的重要力量。培育种粮大户,是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种植,提高土地效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破解“未来谁来种地”,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必由之路。但是,随着农业供给侧改革逐步的深入,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从2016年开始逐年下调,2018年早稻谷、晚籼谷和晚粳谷最低保护价每50公斤比上年下降10元、7元和17元,加上农资价格和劳动力成本持续高位,粮食规模经营已处亏损边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多方助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区计划出台《2019年越城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和《2019年越城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奖励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种粮大户转变观念,向绿色优质倾斜,尽快适应新形势。

1.适度提高规模种粮补贴标准。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播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种植补贴,其中种植早稻再给予每亩60元种植补贴。对区内当年早稻种植面积超1000亩的种粮大户,每户给予3万元以奖代补。

2.扶持优质稻米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向优质稻米产业化开发、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机器换人等方向倾斜。鼓励发展优质稻米生产,延长稻米产业链,推动稻米生产向优质化、安全化、品牌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创建5个区级优质稻米示范方,给予每个示范方创建主体2万元以奖代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评选,对被评为区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的,给予以奖代补每个5万元;鼓励建立区域性粮食加工中心,对当年购置稻米加工包装设备且购置金额在30万元以上(以增值税发票为准),在市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购置额20%的以奖代补(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不再给予补助);加快培育优质稻米品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质稻米品牌评比,对获得“越城好稻米”称号的稻米生产主体,给予每个2万元以奖代补。

3.鼓励粮食绿色高效生产。一是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全区创建3个区级美丽田园,给予每个创建主体8万元以奖代补;二是建设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示范区。全区支持5个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示范区,对开展植保统防统治,并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给予每个示范区6万元以奖代补;三是开展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创建。依靠科技创新深入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提高生产效益,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创建粮食生产高产百亩示范方创建,全区创建10个粮食高产百亩示范方,给予每个示范方创建主体2万元以奖代补。

4.继续保持粮食订单收购奖励政策。根据不同作物产量情况,适度增加订单收购奖励数量。采取多项措施,稳定粮食市场,进一步鼓励市场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守住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底线,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2019年,继续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中等质量标准,下同)小麦112元、早籼谷123元、中晚籼谷129元、粳稻(三等)133元、籼粳型杂交晚稻谷129元。订单内粮食凡市场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保护价时,按国家最低收购保护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订单奖励按照省定标准执行,对交售订单粮食的种粮大户,给予每50公斤小麦30元、早稻谷30元、晚稻谷20元、杂交晚稻谷15元的订单奖励。

5.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今年水稻的政策性保险主要针对水稻种植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保险赔付额度为每亩1000元,保费每亩50元,在省市各级补助93%的基础上,区级再提高5个百分点的补助,使财政补助保费达到98%,即农户只要拿出1元的保费。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协调保险公司,建议增加晚稻抽穗扬花期遇高温或长期持续阴雨天气列入理赔范围,尽力减少种粮农民因灾减收损失,确保种粮农民收益稳定。

二、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优质稻米产业化开发。以“浙江好稻米”、“越乡好稻米”、“越城好稻米”评选为契机,引导种粮大户转变粮食生产经营理念,布局一定比例的优质稻米生产,培育优质品牌,通过加工、销售,提高稻米附加值,从而推动稻米生产向优质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组织种粮大户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农博会、展销会,并积极协助农户通过农博会、电子商务等途径,开展品牌稻米宣传和销售,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2.鼓励种粮大户抱团经营。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优质稻米订单种植或委托加工,申请统一稻米品牌,开辟更为广阔的市场,助力稻米生产走上产业化道路。

3.推进农作制度创新。示范推广稻虾轮作、稻鳖共育、稻鳅共生、稻菜轮作等稳粮增效模式,实现千斤粮万元钱,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4.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示范推广高效智能农机装备,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用工成本。

三、多管齐下,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严控“非粮化”。

1.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稳定土地流转价格。依托镇、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服务体系,开展土地流转合同鉴证、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引导种粮大户理性竞标;完善土地发包方法,加强土地属性管理,建立土地经营者准入制度,进行前置条件审核,禁止非粮化经营,建议增设临时设施用地、农机设备折价转让等条款,给予续包者优先权。

2.建立土地流转非粮化考核机制。建立新流转土地非粮化与村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制度,对流转土地非粮化的村给予扣分,一定程度上遏制土地“非粮化”。

3.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化。结合全区范围内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按照“建管并重、整体提升,吨粮标准、永久保护”的要求,计划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

4.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微信等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非粮化”“非农化”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报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土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刘  蕾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第43号)

我区目前暂无相关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但在2013年,我区重点打造了涵盖生活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的96345平台,其前身是2009年成立的诚信一百家政服务有限公司。96345平台通过96345热线提供生活类服务,涉及家政服务行业的主要包括钟点保姆、家庭厨师、就医陪护等类别。截止2018年底,96345平台已在我区拥有各类加盟商400余家,其中市场主体100余家,含规模企业30家,家政服务人员约300人,便民服务中心已覆盖越城区和柯桥区。根据区民政局回复,我区以“96345”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储存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被服务人员(老人)评语等信息。积极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合作,加强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培训和监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培训,进行统一考核,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凭证上岗,努力提高我区从事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绍兴市的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现拥有会员32家,其中我区会员13家。绍兴市2018年共有家政服务业单位1009家,其中20%为规模企业,剩余的80%均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绍兴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对全市家政服务企业制订了《绍兴市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对家政服务企业招收服务人员的门槛提出了要求,要求经营者开展岗前培训,建立家庭服务人员工作经历及评价记录制度。同时,要求家庭服务人员做到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按照家庭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划分出初、中、高不同等级,取得差别的劳动服务报酬。切实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创办暨阳美好服务技能培训学校,对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

为防范重点人员从事家庭服务过程中实施极端行为,绍兴市公安局推出了“越警管家·安心码”服务,基于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建设基于互联网身份认证体系的身份信用及报备体系。家政企业在招聘家政人员以及家庭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家政人员上门服务时,可以通过扫描“安心码”完成人员身份信息的核验,充分依托“互联网+”服务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背景资质审查及信用管理,为家政服务行业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您在提案中提出对具有育婴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培训、考试的机构提出严格要求的建议,根据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目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包括保育员、育婴员二个职业(工种),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重点名单的通知》(绍市人社办发〔2018〕11号)文件,我市还出台了母婴护理、老年照护与管理等职业,对相关职业(工种)、专项能力都有对应的要求和规范。

对于加强对从业者身体健康状况的监察和审核的建议,根据区卫健局回复,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而保姆、保安等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不属于此范围,所以对上述人员开展预防性体检工作没有相关依据,如若家政公司认为有必要开展体检工作的,也可自行联系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

答复单位:越城区商务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沈华根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国机电城配套仓储问题的建议》(第44号)

关于中国机电城配套仓储土地指标的问题,根据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回复,机电城周边区块属镜湖开发建设核心区块,目前机电城周边要落实仓储建设用地指标的可能性不大。

关于租赁仓储用房的问题,经排摸,机电城周边仓储用房基本为私人所有,无政府性资产,目前东浦街道正积极开展协调,帮助机电城与已空置仓储用房且有租赁意向的企业进行对接。下一步东浦街道和我局会继续积极协助做好对接工作,帮助尽快落实仓储用房的租赁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商务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陈志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第45号)

一、关于资金投入问题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区财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加大对全区“五水共治”、农业产业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公厕改造及村容村貌整治等资金扶持力度。同时,继续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试点项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等财政扶持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真正把“强镇、壮村、富民”工程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振兴。

2019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会同区财政局,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鼓励属地镇(街道)根据自身财力实际,加大镇(街道)财政扶持力度。也可采取村级投入一点、群众筹集一点、社会赞助一点,落实自筹资金,并探索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模式,着力增强村集体经济的自身“造血”功能。     

二、关于留地政策问题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区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三、关于丰富乡村业态问题

一是积极引进工商资本和人才上山下乡。我区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吸引工商资本和人才积极投身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浙江艺恩农业科技发展公司与孙端镇小库村合作开发总用地3200余亩、项目总投资达到2.5亿元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已经成功签约,项目以现代农业产业园暨田园综合体为主导,依托农业“种植、示范、研发”三环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有效利用当地人、地、房的资源,帮助农民致富。以陶堰镇百家湖为中心的田园综合体项目也正在积极谋划中,目前已落实千亩油菜花观光区,结合东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富盛镇田园综合体正在积极与中智之江和合作方奥动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合作洽谈太空农旅项目,已现场踏勘诸家岙,石梁岙,鹅窠等地块,项目方案正在编制中。

二是着力开展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根据市“闲置农房激活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闲置农房调查,按村建立档案,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越城发布等平台发布闲置农房流转信息,组织闲置农房推介会、闲置农房看房团等活动,并推出激活奖励政策。培育出陶所湖中居民宿、越窑青瓷传统手工艺馆、荷湖村乡土文化博物馆等业态丰富、各具特色的激活项目。将闲置农房激活利用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利用激活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农家乐、文化创意基地等,在助推旅游业的同时也让旅游带动更多的农房激活。

三是大力创造丰富的乡村旅游业态。我区积极举办各类乡村旅游活动,在抹茶小镇举办“富盛之春”旅游节、抹茶马拉松、抹茶美食节等活动,在上旺举行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在由由嘉园举办大型公益植树活动,策划在环线举行波尔多式马拉松项目,大力展示乡村旅游特色,吸引媒体报道,利用绍兴网、富盛乡村游微信公号等平台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吸引力。举办第二十三届吼山桃花节,同时联合美食餐馆、婚纱影楼、体育机构等,推出瑜伽大会、千人相亲大会、最美全家福拍摄等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届镜湖国家湿地公园风筝节,推出专业团队风筝表演秀、风筝DIY等系列活动。举办第三届镜湖国家湿地公园荷花节,开展了“荷塘月色”音乐会和十里荷塘主题摄影比赛等主题活动。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美丽乡村建设、闲置农房激活等工作,打造乡村旅游典型,并研究出台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生态经济、电商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物业经济、服务型经济等美丽经济业态,引导企业家、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结对共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实现共赢,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单多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规范整顿缪家桥河沿临时菜市场的建议》(第46号)

缪家桥河沿16号临时市场成立于2011年,原来该地为马路市场,2011年蜂场姜家园小区改造,经街道协调,将该马路市场移至和黄服饰厂房内,该临时市场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市场收摊后的环境卫生问题、污水流入缪家桥河、买菜居民乱停车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街道已联合执法中队、市场所就存在的问题约谈了该市场的负责人,要求其在原有排水沟的外面再做一条排水沟,确保无污水流入缪家桥河,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并派专人管理,保证该路段交通顺畅。

目前该市场负责人已承诺会及时清理收摊后遗留的垃圾,并设置电动车停车位,保持大门口交通畅通及于整洁。执法中队也将加强对该路段的流动摊管理。

答复单位: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鲍国芳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斗门古镇保护力度、经济发展政策配套的建议》(第47号)

绍兴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越城区内更是古镇众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如斗门老街就是一处珍贵的历史遗存,是绍兴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对古镇投入,推动区内古镇保护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斗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古镇保护工作。近年来,对斗门老街作了系统性修缮,实施了老街河沿线截污纳管工程,修复了俞家台门大厅,建成文史馆,累计已投入1000多万元。今后,斗门街道将按照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健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三A景区(村)创建、开展由老街、盐仓溇至荷湖、璜山北的美丽乡村风情带建设,努力在保留老街风貌特色的基础上,打造出“留得住乡愁”的诗画风情美丽老街;积极申报老三江闸为国家级文保单位,完成斗门大桥修建,建设“玉山斗门遗址碑”,做好闸文化的传承创新;启动修缮荷湖登瀛桥、朱家潭贞洁门牌坊等一批古建文物,把具有文保价值的历史遗存更好保护起来。

建议区规划发展部门对斗门古镇进行全面规划评定,将斗门古镇列入重点规划项目;区财政加大对斗门古镇保护的激励奖补;区文广局牵头协调,争取把斗门古镇列入省、市促进古镇旅游发展方面的创建名单,争取上面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区经信部门做好斗门古镇保护开发的宣传推介,吸引投融资平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斗门古镇保护开发,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斗门古镇的维护管理、旅游开发等日常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俞  玲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绍兴中国汽车城建设品质的建议》(第48号)

一、所做主要工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汽车企业发展。

一个集群的运营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近年来,越城区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区内汽车相关产业发展。2018年,越城区政府为引导汽车4S店等相关业态的发展,依据汽车城相关政策文件组织申报了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奖励,审核后最终金额分别为704.67万元和613.96万元,这两笔奖励将在近期发放到位。

(二)举办汽车博览会,促进汽车消费增长。

2018年成功举办了由越城区人民政府主办,越城区商务局、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承办的绍兴春、秋两季汽车博览会,两季车展共销售车辆2303台,销售额约4.3亿元,多项数据均刷新了历年车展纪录。对绍兴汽车行业来说,绍兴汽车博览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绍兴汽车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提升绍兴市民的消费信心,促进了绍兴市民的消费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购车环境。

为帮助汽车城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越城区人民政府定期走访企业并针对相关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有效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具体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强信息反馈,切实解决问题。通过走访调研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筛选,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意见给予企业最大支持。

二是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努力做到一般问题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疑难问题专题解决,并及时把有关信息反馈企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推动瓶颈突破。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个性问题尽快予以解决,对于共性问题研究可行解决方案,报领导审阅,推动瓶颈突破。

二、今后工作计划:

围绕市政府“做大做强绍兴中国汽车城”的整体要求,以“品牌齐全、配套完善、服务一流”为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在华东地区有影响力的融汽车销售、汽车会展、二手车交易等汽车后市场服务于一体的销售百亿专业市场。结合汽车城发展现状,今后汽车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招商力度,引导集聚发展。鉴于目前汽车城4S店用地较少、落户品牌较为齐全的实际,汽车城将继续发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效应,加大招商力度,做到精准招商,积极引导汽车城外的经销商搬迁落户汽车城,做大做强汽车销售、汽车后市场等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强公共建设,完善配套功能。为提升汽车城整体形象,彰显汽车文化,接下来越城区将对汽车城进行提档升级,着力推动汽车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道路拥挤及停车困难问题。加快推进精工悦车小镇车管所服务站项目,为消费者提供一个集买车、交税、上牌一站式服务的购车环境。加大周边公共交通设施投入,为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一个便捷的交通环境。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整体品质。做好一年两次的绍兴汽车博览会的举办工作,力争车展影响力更上一个台阶,进一步刺激我市汽车消费市场,繁荣我市汽车经济。力争今年下半年完成绍兴市汽车流通协会换届工作,进一步提升汽车城影响力,加强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联系,为汽车经销商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答复单位:越城区商务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孙国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应用物联网技术为平安绍兴助力的建议》(第49号)

一、关于助力学生平安的问题

建议中提出推行“校园智能卡”项目,这个项目是学校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安全管理保证系统,为家长提供实时的学生进出校记录查询,上下学道路轨迹信息查询等智能化安全服务,为进一步有效提高我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方法。

近年来,我区不断推进“互联网+智慧校园”建设。2017年9月启动“智安校园”学生平安出行项目,已在陶堰镇中心小学、袍江中学等学校试点使用,今年还将结合学校意愿再选择部分学校推广应用。该项目结合家长实际需求,连接公安局“越警管家”公众号平台,学生个人数据在公安物联网数据库中备份,为家长提供孩子进出校记录,上下学道路轨迹等信息查询的智能化安全服务,实现家长对学生的远程监护。

毫无疑问,智慧校园给师生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首先是费用问题,其次是学生隐私安全问题,还有尚不完备的管理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学校在今后的逐步推广应用中予以很好的完善和解决。

二、关于助力老人平安的问题

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党委政府对于养老问题也十分看重,不仅从政策上对养老机构进行奖励补助,更倡导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养老”。当前,物联网技术蓬勃发展,对人口健康管理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智慧养老”已成为中国老龄事业与产业发展的方向之一,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养老资源,将新技术运用到老人医疗、护理等方面,使养老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目前,我区借助物联网技术,以居家为基础,在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推广使用“云桌面”技术,可以通过wifi或者移动网络,随时接入到医院内部的专用系统,医生在现场便可直接刷卡完成挂号、诊疗、结算等整个就医流程,还可以让医生在各村居和老百姓家中完成慢性病建档、全科医生签约、医疗预约等服务,做到了门诊、随访一条龙服务,深受当地老年人的一致好评。“云桌面”技术可以满足更多老年人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养老需求,我区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马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选资工作的建议》(第50号)

一、夯实招商基础,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

(一)出台《2019年越城区镇街招商选资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办法》。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和地域特色将16个镇街分为4组,并分别赋考核分15分、12分、10分、10分,实行差异化考核。二是为确保实现“开门红”、“半年红”目标,早出成绩、早出形象,对经济指标实施过程性考核,每月综合排名前三名镇街分别加1.5分、1分、0.5分,排名后三名镇街分别扣0.5分、1分、1.5分,招商局每月对各镇街招商选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报区督考办作为综合排名依据。三是为鼓励招大引强,各镇街在完成基础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引进10亿元(含)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签订落户协议并积极配合项目落地的,经招商局认定有效的,在年终考核时酌情加分,总分不超过15分。

(二)出台《关于建立产业项目精准招商流程式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为有效提升精准招商实效,不断促进招商选资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招商选资工作流程机制,拟制出台《关于建立产业项目精准招商流程式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意见》对招商项目从接洽接洽、谈判、预审、签约及落地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化管理,促进了招商选资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招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结合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区领导联系制度》(越委办〔2019〕10号)。对招商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明确一位区领导联系对接,每月到所联系的重点项目了解情况不少于1次,每年专题研究项目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积极帮助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各类资源要素争取,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进一步夯实招商基础。一是更新2019年越城区招商手册、招商地图相关信息,并及时下发至各镇街、部门,累计印制4000余册(份)。二是积极对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信局、商务局,详细了解我区闲置土地、厂房、楼宇信息,登记成册作为招商引资资源,在招商接待时进行针对性推介。

二、实施精准招商,进一步创新招商办法

以绘制产业链式全景图为目标,以“建链、补链、强链”为重点,依托两大国家级开发区,瞄准集成电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新型材料以及现代服务业等(“5+1”)主导产业,全力实施精准产业链招商。

(一)以“建链”为基础,大力培育主导产业集群

1.高标准打造集成电路大产业链。加快发挥小镇开发办牵头领引作用,依托中芯国际绍兴项目,以“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为目标,建设好“两园区、两大基地”,执行落实好集成电路产业扶持“11条”和产业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努力将IC小镇打造成为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示范区。

2.构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依托袍江已落户的康思特动力、金道齿轮、浙汽仪表、吉山科技等一批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发挥中国汽车城集聚效应,重点挖掘杭甬两地16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招引一批发动机、汽车底盘、电子仪器以及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等上下游产业项目,着力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

3.拓展延伸智能家居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紧紧围绕苏泊尔生活小家电、喜临门智慧家居两大智能家居龙头企业,招引一批与龙头企业产品相关的电子电控、传感器、五金制品、电加热器等二产项目以及与行业紧密度较高的互联网电商,积极打造智能家居特色产业园。

4.合理优化节能环保产业链布局。以德创环保、新和绿色照明、奇彩环保等节能环保企业为代表,进一步加大环保设备装置产业类项目和环境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类项目的招引力度,重点招引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类环保项目。

5.加快生命健康产业提质发展。依托现有的西班牙埃斯特维华义、尚科生物、明峰医疗、海圣医疗等企业,从提升产业层次,完善产业规划布局出发,稳步实施“退二进三”,加大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行业研发中心、医疗诊断技术平台和养老服务业等三产类项目招引力度。

6.发挥新型材料产业集聚规模效应。以古纤道、佳人新纤维、三圆石化、京华激光等标杆性企业为代表的纺织新材料和包装材料企业,力争打造由3-5家大企业引领特色产业延伸圈,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发展。

(二)以“补链”为重点,努力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

想方设法推动主导产业链攀升和价值链提升发展的招商新模式,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重点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

1.做好集成电路、汽车装配产业“加法”。以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为契机,做深做透汽车装配产业的布局规划,借助吉利、比亚迪两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毗邻绍兴的地理优势,依托区内已有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基础,通过以商引商,补链招商,不断丰富汽车整车产业链种类,提高汽配产业集聚力。

2.做好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减法”。围绕区内产业发展规划,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一以贯之抓好新旧动能转换。如针对生命健康产业,通过倒逼区内现有从事化工医药、原料药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往产业链高端发展;针对新材料产业,坚决淘汰环保压力大,安全风险高、产能落后的化工原料类项目,鼓励发展新型纺织材料和复合型功能材料项目。

3.做好智能家居、节能环保产业“乘法”。进一步发挥区内行业龙头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大力支鼓励苏泊尔、喜临门、德创环保做大做强。为大企业研发设计、增资扩股、技术人才引进搭建承接平台,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形成一链、辐射一片的示范效果。

4.做好传统纺织服饰产业“除法”。抓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适度控制区内纺织服饰企业等传统产业规模扩张。重点谋划好袍江区域二次开发,以袍江区域印染、化工、电镀产业集聚提升行动为契机,将有大量的厂房车间及其闲置用地腾空出来,有效盘活废弃厂房、闲置办公用房、仓库、楼宇等存量资源资产,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推进闲置资产招商。

(三)以“强链”为抓手,深化细化招商路径

1.发挥驻点招商作用。抓住长三角、京津冀发达地区产业溢出效应契机,紧盯北京、上海两地与区内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企业,进一步加强接洽对接,提高产业互补性和契合度。积极开展招商推介、产业对接活动,确保举办上规模招商推荐活动10场以上。出台《驻点招商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驻外招商干部考核管理。

2.鼓励“园区”招商。充分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各镇街闲置厂房、园区(办公楼宇)、地块等资源资产上报机制,建立实时更新“存量招商资源数据库”,有效盘活废弃厂房、闲置办公用房、仓库、楼宇等存量资源资产,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推进闲置资产招商。

3.加快“以商引商”步伐。借助区内袍江开发区、高新区两大国家级开发区平台,利用好两大区块内430家规上企业及900亿产值规模基础,借力好区域内6家上市公司、大集团大企业集聚效应,确保招大引强。加强与浙大工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政校企”合作力度,建立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高科等地产业联盟,加快引商步伐。依托与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良好关系,深化区内外金融、商业连锁等第三方机构合作,锁定拟投资或拟扩大投资的潜在客商,全面获取项目信息,实现资本招商。

4.坚持开展节会招商。精心组织(参与)各类峰会论坛、资本项目相亲会、招商推进会等综合性招商活动,借助节会资源,集中展示越城投资服务环境和优势产业。全力办好每季度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投资热土、创新创业的越城发展形象。

三、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提升引智深度

(一)深化交流渠道

将以高校、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为桥梁的招商模式做为未来科技招商中的重中之重。积极对接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等大院名校,打造招商引智交流平台。一是引进浙江大学微电子研发中心项目。成立浙江大学绍兴微电子研究中心,成立功率微电子创新中心和MEMS传感器创新中心核心团队。二是加快产学研合作。3月27日,东北大学已与绍兴金江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悦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齐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是越城区践行产学研的重大里程碑。

(二)重塑创新平台

积极学习引进以杭州澜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彩虹物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平台管理经验,打造以信息服务综合体和医疗器械为主的两个创新综合体。一是信息服务综合体今年以来已引进浙江小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泰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总投资约4000万元,并与予齿匠电子科技(绍兴)有限公司、浙江怀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器械达成初步落户意向。二是医疗器械综合体今年已引进医用可降解生物高分子耗材材料项目,完成第一期500万元投资额,并与医用材料大陆生产基地项目、医用AIO载体离子发生器项目、人体益生菌项目等5个项目团队达成初步落户意向。

(三)完善落户服务

以“三服务”为契机,积极推动,真抓实干,提供针对企业和人才的精准落户服务。一是宣传科技政策。已编制完成涵盖产业扶持、企业奖补、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科技政策汇编80余条,扩大科技招商新政的知晓度与影响力。二是强化培训辅导。以企业为面,以人才为点,开展有针对性专业培训。截至3月中旬已在稽山、斗门等镇街开展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研发费用专项培训等各类会议4场,涉及全区200余家企业近300人参加。

答复单位:越城区招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王敏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出台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财政激励政策的建议》(第51号)

一、关于财政激励政策方面。您提到的“长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外引税收的激励机制《关于明确各乡镇(街道、园区)外引税收有关问题的抄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县外引进税收收入实绩数的县得部分90%单项结算给乡镇(街道、园区),再由乡镇返还、奖励给企业员工”。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在2014年曾出台《关于鼓励自然人限售股交易的实施细则》(绍金融办﹝2014﹞29号):“对于鼓励上市公司自然人限售股股东在越城区证券交易,其减持的限售股收入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85%予以奖励。”但是,2016年11月,浙江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有关会议通报,发出“浙财预函﹝2016﹞27号函”,要求对此类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对隐瞒不报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2017年7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开展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税源调研的通知》对限售股个人所得税进行调研,并对“税务机关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财政返还等方式引税源是否参与,是否根据税收征管法进行抵制等进行调查。”至此,我市在2016年年底前的政策兑现完毕后,自2017年起,不再执行“绍金融办﹝2014﹞29号”奖励政策。

鉴于国家《税收征管法》、《预算法》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宜再出台此类奖励政策。

二、关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目前已草拟《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由减轻税费负担、加强融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共38项条款组成,旨在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答复单位: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钱顺珠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易地迁建绍兴市大昌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议》(第53号)

绍兴市大昌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已经营了20多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场所在位置已成为城市的北大门,成为了“城中市场”,市场也存在车流人流大,卫生整治难,脏乱差问题。

目前我分局正在编制的《DHP-01单元控制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越东路,南至二环北路,西至中兴路,北至凤林路,总面积约5.35公顷。其功能定位为创新高端人才社区,新水城文化的智慧之城。在该控规中,大昌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划功能也已发生转变,故原地改建几无可能。

根据《东湖镇总体规划2013-2020》规划,袍中路以东、迎宾路以西区域为镇规划建成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镇建成区范围(袍中路以东,二环北路以北,凤林路以南,越东路以西)内依法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因越东路以东为镇发展备用区,考虑到绍兴中心港、果蔬批发市场等重大设施搬迁问题及产业发展方向未定,因此从实际发展需要及布局灵活性出发,该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故该区域要落地具体项目目前条件未成熟。

根据最新在修编的《绍兴市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规划将把东湖街道越兴路以西区域纳入城市规划建成区,但您提出的迁建地点目前为一般农田,104国道也尚未实施,目前作为市场的条件还未成熟,另外商业用地一般采用公开拍卖出让。

另外因体制调整,全国都已停止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两天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场的选址我们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考虑。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钱志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三个越城”建设打实经济基础的建议》(第54号)

我局作为参与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一份子,与发改、商务、税务、环保、市场监管、招商等其它兄弟部门一同,紧紧围绕“三个越城”总目标,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越城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等变革,以扎实开展“产业发展突破年、改革创新深化年、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为重点,高水平推进“活力越城、品质越城、和谐越城”建设。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18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204.9亿元,增长11.6%。

一、聚焦工业经济,坚持破立并举

2018年,共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61项,整治“低散乱”企业533家,处置“僵尸企业”25家,完成旧厂区改造35.24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盘活闲置厂房30万平方米,盘活闲置土地429亩。市场主体培育全面发力,共完成新增小升规68家,净增26家。推进“股改上市”,新增股份公司21家,主板上市企业1家(振德医疗),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4470.87万美元(3.08亿人民币)对价购买SOFALAND持有的嘉兴米兰映像家具有限公司51%的股权,完成年度境内外并购金额3亿元的目标。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80.0亿元,同比增长18.7%;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规上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40.9%和19.7%,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8%,分别快于规上工业5.3和4.6个百分点,增速分列各区(县、市)第一位和第三位。

二、稳抓实体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围绕2018年重点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工业”十大工程项目,全区共有148只项目列入工业项目库,谋划市县长工业项目工程11项,列入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8只,列入市级智能制造项目20只。中芯绍兴MEMS和功率器件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吉山科技汽车总成件生产项目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我局共备案技术改造项目291项,列入市级机器换人项目85项,新增工业机器人321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新打造省级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9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成功列入省创建培育名单,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综合体全面启动建设,迪荡高创园稳步推进建设。紧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新型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实施总投资36亿元的十大科技创新项目;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同比增长21%,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20家、同比增长18.3%;推进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构建企业创新“芯”动力,新组建省级企业研究院4家,省级研发中心4家,市级研发中心7家,新研发项目60项。

三、全区一心,推进政策扶持

(一)目前,区发改局已草拟《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由减轻税费负担、加强融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共39项条款组成,旨在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将推进“一窗办”工作,稳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真正使企业办事“只跑一个窗,办成一件事”;配合相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做好“多评合一”、“联合测绘”、“测验合一”、“联合图审”等各类改革措施的实施,推进中介服务联合体业务开展,在项目审批环节提供“店小二”式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袍江开发区原有工业项目和越城区商贸、房地产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帮助企业早日投产出效益。

(三)科技局以市场发展为龙头,构建创新服务体系,出台了《越城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筹建科技基金2个,基金规模3.1亿元;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制度,累计下派各类科技特派员262人,征集技术需求80余项,并牵头起草《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拟于近期发文。该政策将加大对我区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删除了对亏损企业一般不予政策扶持及企业财政扶持额度原则上以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为限这两条限制条款。关于“企业用于新产品研发的科研经费,提高补助比例,鼓励企业创新创牌”,目前在实行的《关于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16〕111号)中已明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仅仅针对新产品研发,对所有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超过3%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度增长5%以上的,分档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均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区科技局于2017年征集了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越科技〔2017〕12号),于2018年征集了一批科技双特派员(越科技〔2018〕38号),合计约300余人,覆盖企业达290余家,帮助企业了解有关科技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四)2018年商务局研究制订了《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三十四条政策意见》,不断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并配合起草综合性政策中关于商务经济奖励政策。针对性提出了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即将出台《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积极助力企业申报争取各级奖励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专人为企业在申请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中提供精准服务。

四、2019扶持实体经济工作计划

(一)“腾笼换鸟”,打好印染化工电镀行业整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落实金书记、何副区长在印染产业集聚提升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积极回应企业所关注的痛点和难点,主动关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周密部署,优化服务,牵头打好印染化工电镀行业整治攻坚战,腾出宝贵发展空间,集聚发展新兴动能,主动融入大湾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提供坚实支撑。

(二)“亩均论英雄”,深化企业综合效益评价

以推进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省市有关亩均论英雄工作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进一步整合越城和袍江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方案,不断深化我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明年评价范围将率先实现规上、规下企业全覆盖。继续协调部门和镇街,统筹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有效性,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继续完善企业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加快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

(三)“培优育强”,促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鼓励、支持更多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快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小升规培育行动计划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等新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咬定既定产业发展方向,结合空间布局和规划,谋划打造1-2个高档小微园区,发挥高档小微园区广告和招牌作用,同时带动产生产业集聚效应。

(四)“破立结合”,保障区域经济金融稳定

强化金融监管引导,着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稳定市场预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充实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系统,构建完善由区、镇街、村居和网格四个层级组成的地方金融风险立体化排查预警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及不定期开展调研排摸监测,及时掌握区内重点民营企业风险名单。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强信用风险源头防控,持续压缩不良贷款和关注类贷款规模,不断完善“两链”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发挥帮扶工作职能,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确保地方金融稳定安全。

(五)加强帮扶指导,优化执法服务

环保分局将进一步梳理环评审批事项,精简环节,缩短时限,通过对环评机构加压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推行“店小二”式服务,对重大项目实现提前介入,做好跟踪服务,从项目源头把握经济主体质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严禁“一刀切”;对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没有合法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培训,实行阳光执法。

全区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倾听企业的诉求和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的“政策宣传员”、“业务指导员”和“项目服务员”。继续做好并加强窗口审批服务,转变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答复单位: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丁洁青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收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55号)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八八战略”为总纲,根据区委区政府改革深化、项目突破、作风提升“三个年”工作部署,始终着眼于为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记”、打造“活力城”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把优质服务作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主要采取三点措施:一是为企业把脉治病。为将“三服务”落到实处,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分局制定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三服务”活动方案》。方案明确,由局领导带队分组进行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听取企业反映,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组织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方面专家,为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服务;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梳理环评审批事项,精简环节,缩短时限,通过对环评机构加压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推行“店小二”式服务,对重大项目实现提前介入,做好跟踪服务,从项目源头把握经济主体质量。三是提高执法能力。环境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整改。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严禁“一刀切”;对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要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没有合法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的理解能力,深刻领会政策意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行阳光执法,让恶意投诉无立锥之地。

您反映的“特别是利用现在乡贤会的机会,向周边企业要赞助、捐助”,经排查,目前富盛镇辖区内未发现有这类情况存在,但在走访过程中的确也发现因为媒体报道导致企业家产生了“恐媒现象”。群众和媒体在执行监督权力的同时,也不乏夹杂个人因素的恶意举报或忽视历史原因的片面报道,社会缺乏正面的舆论导向,因此我们要引导择善而从的舆论风向。多引导媒体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包容企业家、激励企业家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大众树立正能量标杆,带动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讲规范、讲责任、讲担当的企业队伍中来。二是要提高服务企业的内生动力。政府既是全局的领导者,也是企业的服务者,更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服务力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榜样效应。唯有炼好政府内功,提高工作效率,以政府的高效运作带动经济社会的高效运转,才能切实为企业解决根本问题,提振企业家信心。

答复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鲁中夫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与培育民宿经济的几点建议》(第56号)

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兴起,民宿日益成为旅游市场耀眼的新星,并日益发挥出兴村富农的作用。民宿是一种新兴旅游业态,越来越受到旅游者追捧。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再度聚焦乡村振兴发展,提到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

我区积极打造旅游环境、支持特色产业,推进民宿发展,使民宿发挥生态保护、资源增效、促农增收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一、依托美丽乡村升级版提升乡村旅游环境。我区围绕“五化”、“四乱”、“三改”、“一治”的思路完成了113个村的村庄整治,成功创建省级小康示范村5个、市级小康示范村22个、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9个,2017年,首批创建成功5个省3A级景区村庄(皋埠吼山村、皋埠坝内村、富盛上旺村、富盛诸葛山村、斗门荷湖村),2018年,创建成功4个省级3A景区村庄(富盛金溪村、富盛乌石村、东浦南村村、孙端安桥头村),高标准完成悠闲西桐景观带、富盛马拉松景观带、平陶公路景观带等3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皋埠镇、鉴湖镇、富盛镇已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镇。以美丽宜居带动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带动民宿经济。

二、深入挖掘资源优势建立特色产业。越城作为中心城区,酒文化、茶文化、石文化、戏曲文化、名人文化闻名遐迩,名人遗迹遍地,越城区按照“聚焦、特色、精品”的要求,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推进绍兴黄酒小镇(东浦)、抹茶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已初具规模;全面利用农业现代化及区域特色,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个、主导产业示范区(精品园)14个,成功创建省、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点17个,进一步发展特色旅游,“留得住”游客,“住得进”民宿。

三、激活闲置农房资源支持民宿开发。我区根据市“闲置农房激活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闲置农房调查,按村建立档案,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越城发布等平台发布闲置农房流转信息,并推出激活奖励政策。培育出陶所湖中居民宿、越窑青瓷传统手工艺馆、荷湖村乡土文化博物馆等业态丰富、各具特色的激活项目。我区还将进一步加强闲置农房项目推介,组织闲置农房推介会、闲置农房看房团等活动,及时向乡贤、企业家、返乡农创客等推介闲置农房资源,进一步推动民宿经济发展。

您提到“要建立民宿经济的引导、培育和市场监管机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民宿业工商登记的相关指导意见,民宿经营规模客房单栋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根据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民宿业并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因此工商登记在先。但民宿通常会包含住宿、餐饮等需要后置审批或备案的经营项目,因此民宿的登记是典型的“先照后证”模式。经营者获得营业执照后,还应根据其经营范围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后置审批或备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后,才能正式开展经营活动。民宿业工商登记的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这几种。前两种类型主要是个人和家庭经营,后两种类型主要是经营者合作经营或同时引入部分投资者。民宿的登记类型可以由经营者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申报,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有专门用途的登记类型应予以排除。

您提出的要求引导与培育民宿经济一事,我区目前在激励有效投资方面的政策有:“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区财政将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为我区民宿经济健康发展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市相关部门早在去年草拟绍兴市有关奖励发展民宿的政策意见,因考虑到“大棚房”整治等影响,暂缓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区里下一步将在市有关政策出台基础上,结合区情,制定出台政策,大力推进区民宿业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着力构筑三大农业产业区,打造四条农业景观带,提升发展20个现代农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并进一步加强闲置农房项目推介,组织闲置农房推介会、闲置农房看房团等活动,及时向乡贤、企业家、返乡农创客等推介闲置农房资源,进一步推动民宿经济发展。

答复单位: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成  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小区截污纳管改造进度的建议》(第57号)

自2017年开始实施截污纳管工程以来,我局牵头已对135个小区(区块)通过整体、局部、截流、立管整治等方式进行了改造,涉及住宅2017幢,总投资约5.2亿元,改造后雨污分流,道路平整,成效十分明显。其中2018年截污纳管二期工程原计划对83个小区进行改造,当年度已完成60个(包括城南区块33个),正在实施5个,因资金等原因,剩余18个项目已暂缓实施,其中包括秦望公寓、朝辉路1、3、7号、朝辉路17、19号、长城路25、27号、凤江路3号等5个城南区块。

下一步,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将启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分三年逐步推进,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整修、雨污分流、绿化补种、立面应急维修、照明亮化、车位改造、管线统接入地、治乱拆违、楼道靓化、视频监控和环境服务功能提升等方面改造,优先考虑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努力提升小区配套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以达到小区生活宜居的目标。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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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区域行道树影响社区居民安全出行问题的建议》(第58号)

香樟树生长较快,病虫害较少,四季常绿,树冠浓郁,能吸收很多种有害气体并制造氧气,是绍兴优良的乡土树种,由于香樟树的天然习性,根系较发达,年份较久的香樟由于根系生长往往会导致树干周围地面拱起,在城市人行道上尤为突出。为此,我部门也一直在对此问题进行整治,18年利用市政有机更新项目,对起拱较严重部分人行道进行了修缮,完工后一定程度缓解人行道不平整现象。

针对您提出凤江路、朝晖路南门社区段树根起拱问题,经现场踏勘,我部门已督促养护单位对人行道不平整较严重区域进行临时修补。为根本解决起拱问题,将结合凤江路、朝晖路中修或区建交局朝辉片区截污纳管改造工程,对人行道进行整体修缮,在工程实施期间,由街道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和社区及居民的告知、解释和安抚工作。同时我部门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此类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障群众日常通行畅通无阻。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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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拆迁地块上安排社区用房指标的建议》(第59号)

社区用房的配套完善,有利于社区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有利于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南门社区的办公用房紧缺困难,我局也会努力促成协调工作。

经了解,因念亩头城中村改造及城南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需要,区古城更新办于2018年实施了城南街道2号、3号地块的拆迁工作,其中3号地块涉及原南门社区的社区办公和管理用房并以货币补偿形式进行安置。

念亩头拆迁安置分为A、B、C、D四个地块(C、D两地块正在建设,A、B两地块暂缓)。四个地块按要求集中配建了约2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在D地块中,建成后将移交城南街道统筹分配。建议中提出在念亩头拆迁安置余房中进行调剂,该事宜可与属地政府进行对接。

因此,从社区开展工作急需性出发,建议社区可通过租赁、功能置换等方法来解决当前困难,或可利用安置费购买周边办公用房,从源头解决办公用房的需求。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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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丽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古城保护区域统一设置集中晾晒点的建议》(第60号)

根据建议内容,结合我局相关职能,经街道领导、社区干部现场踏勘,同时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经商定后决定在书圣故里社区、铁甲营社区范围试点设置集中晾晒点,实施步骤如下:

一、对书圣故里、铁甲营社区的晾晒情况进行初步调查,符合晾晒条件,在不影响古城市容风貌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多的设置集中晾晒点。集中晾晒点的选定,遵循便民、安全、美观的原则。

二、集中晾晒点选定后,由我局牵头设计晾晒设施材质、尺寸和安装等方面的具体方案,费用由我局负责协调落实。

三、集中晾晒点晾晒设施安装过程中,对周边存在的影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的晾晒设施,进行清理。社区干部和执法队员共同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四、集中晾晒点设置完成后,由社区干部,书圣故里、阳明故里景区工作人员和执法巡逻队员,共同加强对古城保护区域乱晾晒的劝导,对发现的沿街乱搭乱建现象,及时进行执法处置,规范居民的晾晒行为。

五、街道、社区、景区和执法人员合作配合,通过丰富多彩的各种形式,加大宣传《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使得社区居民和游客保护古城的观念意识深入人心。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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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寻找危房产权人的建议》(第61号)

对于您反映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我办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

经核查,八字桥直街46号、东双桥东河沿20号均为市城投集团(绍兴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在2004年进行旧城改造时征收的房屋,现已移交给了市房管处。

产权单位明晰后,我办督促市房管处对该2处房屋进行了修缮,修缮过程中也得到了街道、社区大力配合。目前,该两处房产已修缮完成。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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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扬代表提出的《关于绍兴古城保护和利用中应重点关注“文化基因”的建议》(第62号)

绍兴是一座拥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城,是“没有围墙的博物馆”、群星璀璨的“名士之乡”,文化基因丰富,底蕴深厚,虽经历代修葺,但城址未变,格局依旧,古城特色仍然十分鲜明,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的不断推进,的确造成了一些绍兴独特的“文化基因”消失以及外来文化的植入,绍兴独特的“文化基因”亟待保护和传承,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职责,我办作为古城保护利用的职能部门更是义不容辞。随着《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实施后,我办正会同市、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编制《绍兴古城保护发展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用以统领、指导古城的保护利用工作,从而有序推进古城功能疏解和古城有机更新,推动古城文、商、旅融合发展。

今年3月,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研究确定了《绍兴古城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保护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古城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等工作,为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办正筹划建立包含地理、历史文化、规划设计保护名录、地名等信息在内的古城保护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展示中心,意将在“一张蓝图”上描绘出古城保护更新利用过程中历史“文化基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同时,市文广局也正在深度挖掘并激活绍兴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古城的文化资源调查,充分发掘绍兴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基因”,系统性的归纳整理、激活利用。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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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韵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落实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的建议》(第63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区里正在研究新的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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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农民住房困难问题的建议》(第64号)

如您在提案中所述,近年来农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对住房条件要求更高,对建房需求更为迫切。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市区农村住房困难户住宅建设问题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15号),文件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控制农村困难户住宅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对申请对象、建设模式和范围都有明确要求。

2015年为加快推进“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越城区行政区域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绍市土资发〔2015〕35号),根据文件精神,农村宅基地审批要坚持乡镇审批、县管转用原则,由乡镇(街道)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拟审批对象情况公示及审批工作。该文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象和分户界定、面积标准和旧房处置、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工作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规范。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区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农民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其规划审批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放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文件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通过有偿收购、调剂等方式,开展“空心村”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新规划用于农民建房。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充分利用符合建房条件的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安排农民建房。鼓励农村村民采用联建房、就地公寓式住宅、进城镇置换公寓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鼓励乡镇(街道)回购拆迁安置余房或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对未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实际住房困难户,在未能有允许新建政策出台前,我局建议可以创新思路,从现有的存量、闲置农村住房的基础上,短期内解决住房困难户的生活需求。可以借鉴2018年绍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指导意见》利用闲置农房,再开发利用,走出“绍兴方案、越城路线”。

我们相信,通过全市域大发展,空间规划的制定完善,农村的发展空间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农村个人建房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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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店招(牌)的建议》(第65号)

店招(牌)是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是城市靓丽的风景线。规范设置的店招(牌)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品味,营造时尚、繁荣、有序的商业服务氛围。规范店招(牌)设置任重而道远,结合我局职能,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严格审核把关

我局在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全程严格审核把关:店招(牌)审批前首先由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进行首次审核,要求申请人提供实景白天彩色效果图与原图、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业主委托代理申请的,还需提供业主授权的合法委托书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加盟店带品牌授权书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符合店招(牌)制作的条件;窗口审核完成后将资料传给相应的镇街中队,由镇街中队实地查勘后根据《绍兴市区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定》进行审批,审核店招(牌)设置的位置、高度、规格及内容等,尤其内容上仅限于经营者营业执照确定的名(简)称、统一形象标志logo和门牌号码,不得标注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其他内容和图案;审批完成后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设置店招的过程中,镇街中队对其实际设置的店招(牌)进行监督审核,发现与批准有出入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实际店招(牌)与审批批准的店招(牌)相一致。

二、整治“不合规”店招(牌)

规范广告设置,开展店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局及各镇街多部门联动,由综合执法局负责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由市场监督局负责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及登记管理,由各镇街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清理除一店一招以外的店面招牌、清理未按规定设置的店招(牌)、清理并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

三、广泛宣传,源头管控

充分发挥网络、报社、电视台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店招审批氛围,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在制作店招(牌)前主动提交店招(牌)审批资料进行审批,从源头管控店招(牌)的规范设置。同时镇街中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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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托亚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建议》(第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所有,应由全体业主进行管理。小区业委会应承担具体管理职能,由业委会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针对您提出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问题,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我部门可提供绿化养护专业技术指导;对于无物业管理小区,还应遵循谁所有谁管理的模式,利用收取的物业费对住宅小区绿化进行养护,我部门亦可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并加强绿化行政执法管理。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王国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整治二环南路北侧“绿花带”的建议》(第67号)

二环南路(杨绍线)属公路性质,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两侧应设置建筑控制线,故公路两侧的规划退让线较市政道路宽。北侧沿线地块产权单位较多,有房产小区的、有村集体土地的、有单位的,有些地块已经种植绿化,但无人管理,有些则还未经过建设。

根据我局职能,针对已建设地块,将联合属地街道进行摸排,有管养单位的督促其做好养护工作,无管养单位的联系产权单位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对具备移交条件的地块进行管养责任移交,督促接管单位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针对未建设地块,我部门将建议相关建设、规划、国土及属地主管部门对相关地块进行研究,采取最优方案进行改造,并进行长效管理。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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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池路延伸贯通的建议》(第68号)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同有关部门对接,根据凤凰山九里区块控规显示,规划南池路北起凤凰路南至玉山路。现状南池路由南北两段组成,均由市城投集团实施,北段北起凤凰路南至邹家葑小路(南池路一期),南段为骆家葑区块01D-01号地块配套道路。邹家葑小路至玉山路段因涉及邹家葑、劳家葑两村土地征用及拆迁,暂未实施。经了解邹家葑、劳家葑暂未例入拆迁计划,后续我局会持续关注,根据拆迁计划安排适时推进南池路南北贯通。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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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改造东双桥东、西河沿污水管道的建议》(第69号)

东双桥东、西河沿目前确实有不少住户没有抽水马桶,部分无污水管网。2017年,越城区启动绍兴古城八大历史街区(包括八字桥历史街区)截污纳管工作,经过前期摸排,多部门实地踏勘,发现改造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历史街区内部房屋建造年代普遍较早,空间较窄,施工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较多区块涉及文物保护,施工审批手续复杂,且涉及文物古建修复专业性强;部分房屋室内无卫生设施,部分住户管线埋设还涉及到周边住户,需内外同步改造。目前项目已暂缓实施。

下一步,除了进一步探索历史街区截污纳管改造方式外,考虑到鲁迅故里、书圣故里、八字桥、西小河等历史街区从2001年以来一直由市旅游集团等市级部门牵头规划改造,相关雨、污排水系统从前期调研、设计、施工及后期管理、养护也一直均由市级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对历史街区的改造、管理已有完整的体制机制,又鉴于历史街区保护、旅游开发的特殊性,我们会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建议历史街区范围的整治工作由市旅游集团等相关专业部门(单位)负责开展,我区将全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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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金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凤凰路东延工程建设的建议》(第70号)

经同规划部门了解,规划凤凰路西起解放南路,东至绍甘线。解放南路至中兴南路段由市城投实施贯通,已于2018年通车。中兴南路至绍甘线段,横穿繁荣村及九里工贸区,现状道路为两车道,部分为水泥路面,部分为沥青路面。该段道路拓宽改造涉及繁荣村拆迁征收,因此近期暂无建设计划。但该段道路东段为九里工贸区,企业往来车辆较多,加之本年年初降雨较大,道路坑洼破损较为严重,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为确保居民安全出行,本年由城南街道负责在现状道路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段长约514米,路宽8米,设计时速20公里/时,总投资约150万元,计划于7月开工9月底竣工。

下一步,我局会持续关注,根据拆迁安排及时排定凤凰路东延拓宽改造计划。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高学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犬类管理的建议》(第71号)

一、市区犬类管理现状

2005年9月1日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由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成立绍兴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区二环线范围内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收容处置以及牵头协调犬类管理相关部门等工作。2013年4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市区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应职能的调整,现越城区辖区的犬类管理工作统一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犬类管理中队为犬类管理专职队伍,负责市区公共场所内散放犬、流浪犬、无证犬的捕捉收容和越城区居民养犬的办证、年审和服务等工作。

二、切实履职,加强监管

犬类管理工作一直是市民较为关注的话题,尤其近年来呈现出的“养犬热”现象,饲养宠物的问题和隐患逐渐显现出来,犬类管理已成为舆论焦点。犬类管理中队根据《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及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做好部门职责工作。

(一)完善管理措施

犬类管理中队设立了犬只收容中心,使越城区各执法中队收容的无证、流浪、遗弃犬只得到集中饲养和管理,定时、定次地消毒、喂养,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无主犬只再次流向社会。

为及时、高效开展对已注册犬只的管理工作,犬类管理中队使用科技管理手段,对有证犬采用电子芯片植入的方法进行监控。建立绍兴市犬类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独立的信息数据库,记录了与15位电子芯片数字代码相对应的宠物主人的联系信息和地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通过手机大小的阅读器读取芯片内的信息,了解到被检查犬只的基本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犬类管理的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管理纠纷,受到了广大养犬户的欢迎。

同时根据市区内犬类管理现状,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在已注册的犬只中实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针对犬主随意散放犬只、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犬只扰民不予制止、不及时进行犬只免疫年审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予相应扣分,一旦扣到一定分值,将注销犬主养犬登记证,影响恶劣的犬主将不予重新办理养犬登记。该举措获得得广大市民的认同

(二)加强城区内日常巡查和管理

捕犬中队切实履行犬类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日常犬类管理工作。在市区二环线内实行严管区、严控区管理,坚持每天安排人员上路巡查,捕捉辖区内道路、绿地、小区等公共场所内的流浪、散放、无证犬只,对市民的各类不文明遛狗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在确保日常巡查捕犬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早、晚空档时间的值班和管理,有效处理的各类紧急投诉。为各镇街执法中队配备捕犬装备,以增强处置力。其中2018年全年捕犬中队在城区内收容各类散放犬、无证犬、流浪犬2370条。

三、多头并进,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

为让市民多了解犬类管理工作,犬管犬类管理中队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一)注重教育宣传

积极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犬管进社区”、“犬管进家门”等活动

走访辖区街道、社区、物业,到居民住宅区张贴宣传栏、温馨提示等形式,加强对《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和犬管工作职能和文明养犬知识的宣传。

四、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强

目前开展犬类管理的依据是市政府2014年9月16日发布实施的《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法律效力等原因,市区开展犬类管理的手段仅限于简单的劝教和收容。对市民无证养犬、犬只随地便溺、叫声扰民等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导致了管理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解决,加大了管理难度,降低管理效率。《暂行办法》实行以来,随着城区行政区划地调整及绍兴地方立法权的获得,原先的《暂行办法》需要进行提档升级。

(二)执法难度较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部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缺乏,犬类管理缺乏有效的执法支撑,执法难度较大。同时,我市犬类管理的特点是“城市包围农村”,一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有养犬护院的习惯,居民把养犬作为防盗的一种措施,要求其办理养犬登记证、圈养拴养相对比较困难,矛盾比较尖锐,执法存在较大难度。各部门在管理职能上没有形成合力。

(三)市民意识淡薄

随着养犬数量的急剧上升,因市民层次不一,多数市民规范养犬意识淡薄,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而另一方面因在犬类管理方面缺少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对违章养犬的市民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管理力量还相对薄弱,对小区违章犬只的控制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措施。同时,在犬类管理力度提升和宣传下,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迅速提升,部分“爱犬人士”对管理的抵触行为逐年体现。因此城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成为群众强烈呼吁的热点。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立法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规范社会行为的范畴,对犬的饲养中的绝大部分问题,应当以法律范畴来加以解决。诸如对犬的防疫措施就必须立法,用强制的手段来解决。又如规定宠物犬饲养的体型、体重、污染排泄等,不进行立法保护,就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用立法的办法,规定人们对宠物犬饲养的最低社会道德水准是可行的,谁破坏了它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立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促进人们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需进一步加强和建立犬类管理有效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1.工商部门:加强源头的流通进出、销售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犬只的源头经营销售必须符合免疫要求,达到规范经营标准。犬只经营户应到所在犬类管理机构备案;

2.农业部门:建立犬只源头销售和屠宰经营中的免疫、检疫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宠物医院私自免疫的监管力度,负责保障各犬类管理机构有证犬只的免疫疫苗;

3.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咬伤他人的,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辖区派出所负责对犬只伤人、扰民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联络犬类管理机构做好单位、住宅区犬吠扰民犬只的捕捉工作,保障犬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5.环卫部门:负责对犬类管理机构处置后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犬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顺畅。

(三)普及办证

为了对辖区内的犬只数目进行控制,普及犬只上证,方便民众犬只监管,如通过芯片将犬只信息与犬主进行关联,有犬只伤人的,可以通过读取芯片找到犬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越城区现状通过设立“免疫、注册、诊疗”一站式便民办证点、调整犬只注册费用、简化办证方式和流程,加大宣传等方式提高居民养犬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流浪犬、散放犬收容处理力度

目前犬类管理中队是市区内散放犬、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的专职力量,随着管理区域不断扩大和管理需求的提高,需要通过专职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提升管理效力。

(五)加强正面的宣传工作

在通过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以新闻报导、公益广告、自媒体推送等形式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全程管理

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主要侧重犬只饲养环节,对犬只养殖、经营、诊疗、美容以及犬只尸体的处理等活动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要做好市区的犬类管理工作,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就必须对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规范,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如对宠物医院的开办者要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使他们不仅能承担起对动物的治疗工作,也能承担起对宠物饲养知识的传播和管理工作,指导宠物犬的饲养者如何更好地饲养,如何做到对环境的保护,鼓励更多地开展犬只绝育、声带切除等手术,从而与管理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娄明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玉山路向西延伸到S308省道的建议》(第72号)

随着2018年大明路、凤凰路断头路打通,本年度越剑路、东光路的建设,城南区块路网逐步得到完善,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但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目前城南区块尚无自东向西连接的城市道路,城南区域居民向西出行,往往需绕行下白线或二环西路,较为不便。

根据您提出的将玉山路西接S308省道的建议,我局与规划部门进行了对接并查阅相关区域规划。目前涉及玉山路仅凤凰山九里区块规划,该区域规划对现状玉山路(解放南路至中兴南路)向西有部分延伸,该区块往西暂无相关规划。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在后续工作中继续对接规划部门,在相关规划中予以考虑。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倪小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拆迁征地实行越城区内同等政策的建议》(第73号)

越城区城中村改造自启动以来,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近年以来,越城区的拆迁征收任务大幅提量,拆迁进度不断提速,职能部门面对拆迁征收新的课题,不断破解各种难题,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2018年越城区体制调整,袍江开发区与越城区合署办公,原袍江的相关政策与越城逐渐融合。但在征收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原袍江的拆迁安置政策与越城的拆迁安置政策有较大的差异,如合署后采取“一刀切”,马上实行越城拆迁政策,对袍江原拆迁户及现拆迁项目都将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工作开展。

为此,在袍江近阶段项目征收工作中,袍江开发区相关房屋征收政策仍旧延续。在制订征收补偿政策时,充分考虑袍江开发区房屋征收政策的延续性和平稳性,并在现拆迁项目过程中,对袍江拆迁政策加以优化完善,逐步与越城拆迁政策接轨。通过一段时间,把袍江、越城的征收政策基本统一。

答复单位: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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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蕺山中心小学附近停车位的建议》(第74号)

根据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规划定位,拟将绍兴古城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文化名城,通过疏解城市功能,恢复水系主干网络,拆除现状高层建筑,打通重要视线通廊,最终全面恢复古城的格局和风貌。其中古城入口改造提升项目也是古城更新改造重要项目之一。为此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我区已完成古城入口一期蕺山片区4A地块的征收、及部分拆迁工作。古城入口改造提升方案研究工作也由市文旅集团负责编制(已向市政府相关领导作过专题汇报),后续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做好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据了解,古城入口改造提升项目研究范围含解放路两侧,北起环城北路,南至蔡元培广场,总用地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根据研究方案,一期启动区域(原汽车站周边区域)将设置地下停车场,在环城北路上预留地下室出入口,以解决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停车问题。

我局与市文旅集团也作沟通,反映学校的停车困难问题,希望在改造提升方案中给予充分考虑,不仅要解决停车问题,还要提高停放车的便捷性。相信通过古城北入口的改造提升,能够有效解决学校停车困难,缓解学校周边的交通压力。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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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老小区楼道夜间照明灯设置的建议》(第75号)

越城区中确实有不少老小区存在楼道灯缺失、损坏等现象,不利于居民上下楼梯,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越城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结合老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将楼道灯整治纳入改造范围,共计实施浙涤小区等约40个小区,涉及住宅约754幢,极大地提升了小区服务功能设施。

关于建议中所提及加强物业管理的意见,目前我区已全面推进准物业管理模式,以小区内“保安、保洁、保绿、保通”为主要服务内容,对辖区内暂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提供有偿的准物业服务,并对失管小区实行临时管理。例如北海街道通过采取以街道、社区为服务主体的非盈利性准物业管理模式,实现低收费与专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形成由街道牵头、社区实施、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四位一体”的新型综合管理机制。逐步的植入老旧小区居民有偿服务意识, 强化宣传,妥善解决物业服务费收缴难的问题。同时,在属地街道、社区的协助下,引导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以业委会的名义引进物业公司,促使小区管理走上正轨。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吸收借鉴周边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老旧小区多、安置小区多的特点加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区管理体系。另外,针对物业在管小区,出台小区物业企业考核办法,通过以季度结合年度考核方式,物业服务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与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的机制,每年一次公布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物业项目和物业企业考核等级的方式,促进物业行业优胜劣汰、形成良性互动。

下一步,我们将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继续将楼道亮化纳入整治范围,努力使小区达到服务功能相对齐全和生活宜居的目标。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周关潮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犬类管理工作的建议》(第76号)

一、市区犬类管理现状

2005年9月1日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由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成立绍兴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区二环线范围内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收容处置以及牵头协调犬类管理相关部门等工作。2013年4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市区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应职能的调整,现越城区辖区的犬类管理工作统一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犬类管理中队为犬类管理专职队伍,负责市区公共场所内散放犬、流浪犬、无证犬的捕捉收容和越城区居民养犬的办证、年审和服务等工作。

二、切实履职,加强监管

犬类管理工作一直是市民较为关注的话题,尤其近年来呈现出的“养犬热”现象,饲养宠物的问题和隐患逐渐显现出来,犬类管理已成为舆论焦点。犬类管理中队根据《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及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做好部门职责工作。

(一)完善管理措施

犬类管理中队设立了犬只收容中心,使越城区各执法中队收容的无证、流浪、遗弃犬只得到集中饲养和管理,定时、定次地消毒、喂养,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无主犬只再次流向社会。

为及时、高效开展对已注册犬只的管理工作,犬类管理中队使用科技管理手段,对有证犬采用电子芯片植入的方法进行监控。建立绍兴市犬类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独立的信息数据库,记录了与15位电子芯片数字代码相对应的宠物主人的联系信息和地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通过手机大小的阅读器读取芯片内的信息,了解到被检查犬只的基本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犬类管理的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管理纠纷,受到了广大养犬户的欢迎。

同时根据市区内犬类管理现状,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在已注册的犬只中实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针对犬主随意散放犬只、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犬只扰民不予制止、不及时进行犬只免疫年审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予相应扣分,一旦扣到一定分值,将注销犬主养犬登记证,影响恶劣的犬主将不予重新办理养犬登记。该举措获得得广大市民的认同。

(二)加强城区内日常巡查和管理

捕犬中队切实履行犬类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日常犬类管理工作。在市区二环线内实行严管区、严控区管理,坚持每天安排人员上路巡查,捕捉辖区内道路、绿地、小区等公共场所内的流浪、散放、无证犬只,对市民的各类不文明遛狗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在确保日常巡查捕犬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早、晚空档时间的值班和管理,有效处理的各类紧急投诉。为各镇街执法中队配备捕犬装备,以增强处置力。其中2018年全年捕犬中队在城区内收容各类散放犬、无证犬、流浪犬 2370条。

三、多头并进,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

为让市民多了解犬类管理工作,犬管犬类管理中队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一)注重教育宣传

积极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犬管进社区”、“犬管进家门”等活动

走访辖区街道、社区、物业,到居民住宅区张贴宣传栏、温馨提示等形式,加强对《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和犬管工作职能和文明养犬知识的宣传。

四、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强

目前开展犬类管理的依据是市政府2014年9月16日发布实施的《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法律效力等原因,市区开展犬类管理的手段仅限于简单的劝教和收容。对市民无证养犬、犬只随地便溺、叫声扰民等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导致了管理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解决,加大了管理难度,降低管理效率。《暂行办法》实行以来,随着城区行政区划地调整及绍兴地方立法权的获得,原先的《暂行办法》需要进行提档升级。

(二)执法难度较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部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缺乏,犬类管理缺乏有效的执法支撑,执法难度较大。同时,我市犬类管理的特点是“城市包围农村”,一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有养犬护院的习惯,居民把养犬作为防盗的一种措施,要求其办理养犬登记证、圈养拴养相对比较困难,矛盾比较尖锐,执法存在较大难度。各部门在管理职能上没有形成合力。

(三)市民意识淡薄

随着养犬数量的急剧上升,因市民层次不一,多数市民规范养犬意识淡薄,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而另一方面因在犬类管理方面缺少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对违章养犬的市民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管理力量还相对薄弱,对小区违章犬只的控制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措施。同时,在犬类管理力度提升和宣传下,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迅速提升,部分“爱犬人士”对管理的抵触行为逐年体现。因此城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成为群众强烈呼吁的热点。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立法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规范社会行为的范畴,对犬的饲养中的绝大部分问题,应当以法律范畴来加以解决。诸如对犬的防疫措施就必须立法,用强制的手段来解决。又如规定宠物犬饲养的体型、体重、污染排泄等,不进行立法保护,就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用立法的办法,规定人们对宠物犬饲养的最低社会道德水准是可行的,谁破坏了它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立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促进人们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需进一步加强和建立犬类管理有效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1.工商部门:加强源头的流通进出、销售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犬只的源头经营销售必须符合免疫要求,达到规范经营标准。犬只经营户应到所在犬类管理机构备案;

2.农业部门:建立犬只源头销售和屠宰经营中的免疫、检疫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宠物医院私自免疫的监管力度,负责保障各犬类管理机构有证犬只的免疫疫苗;

3.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咬伤他人的,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辖区派出所负责对犬只伤人、扰民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联络犬类管理机构做好单位、住宅区犬吠扰民犬只的捕捉工作,保障犬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5.环卫部门:负责对犬类管理机构处置后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犬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顺畅。

(三)普及办证

为了对辖区内的犬只数目进行控制,普及犬只上证,方便民众犬只监管,如通过芯片将犬只信息与犬主进行关联,有犬只伤人的,可以通过读取芯片找到犬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越城区现状通过设立“免疫、注册、诊疗”一站式便民办证点、调整犬只注册费用、简化办证方式和流程,加大宣传等方式提高居民养犬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流浪犬、散放犬收容处理力度

目前犬类管理中队是市区内散放犬、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的专职力量,随着管理区域不断扩大和管理需求的提高,需要通过专职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提升管理效力。

(五)加强正面的宣传工作

在通过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以新闻报导、公益广告、自媒体推送等形式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全程管理

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主要侧重犬只饲养环节,对犬只养殖、经营、诊疗、美容以及犬只尸体的处理等活动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要做好市区的犬类管理工作,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就必须对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规范,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如对宠物医院的开办者要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使他们不仅能承担起对动物的治疗工作,也能承担起对宠物饲养知识的传播和管理工作,指导宠物犬的饲养者如何更好地饲养,如何做到对环境的保护,鼓励更多地开展犬只绝育、声带切除等手术,从而与管理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朱建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朱家岙村土地规划变更的建议》(第77号)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据和过程

越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按照2016年中央1号文(中发〔2016〕1号)和两部10号文(国土资规〔2016〕10号)精神划定。按照两部办公厅14号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要求,由国家直接下发当时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块,由地方开展调查摸底和核实举证,除实地不是耕地、已批未建、严重污染、需要退耕还林等情况的,其他一律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朱家岙村划入的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周边范围。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修改和占用。

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占用可能性

根据两部2019年1号文《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今年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核查工作,对非耕地、河道两岸堤防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道路绿化隔离带、采矿损毁耕作层等8大类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进行整改补划。文件同时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通过省级论证后依法报批。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程国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理山隐新村小区柏油路面的建议》(第78号)

山隐新村小区柏油马路破损情况属实,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截止到2019年4月15日,共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南区、北区:4239029.6元,东区953030.15元,合计5192059.75元,

山隐新村小区业主若需要申请物业维修资金修理柏油路面,可根据《绍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山隐社区组织征求业主意见,经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范围内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以向越城区房管处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叶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新建越胜公寓北面农贸市场,彻底解决越中新天地(东)马路市场问题的建议》(第79号)

越胜公寓北侧确有一块占地约15亩的土地,原袍江管委会规划为商业用地,但多年来一直没有招商。马山镇政府就该地块要求规划建造农贸市场向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该地块内尚有水面存在,且北侧329国道不具备开口的条件;地块沿越秀路上到329国道只有约70米,只能在越秀路上开一个开口,不符合农贸市场进出要求规范,所以在该地块不适合新建农贸市场。

建议中反映的越中新天地与宏大美安居之间的疏导点,系由原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设立的疏导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1)第44期《马山镇东安街马路市场疏导整治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疏导点管理方为绍兴天一农贸市场。

对于该疏导点存在的环境卫生、污水排放等问题,马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疏导点管理方多次协商、督促。目前,将督促疏导点管理方对疏导点进行改造提升:

1.对疏导点南北两侧进行立面改造提升,做到标识清晰整洁;

2.对疏导点垃圾桶进行定点管理,垃圾桶实行桶满即清;并在疏导点改造中,考虑设立垃圾房,将垃圾桶统一放入垃圾房内;

3.对疏导点内的摊位进行统一改造提升,统一门头、统一颜色;

4.对于疏导点内的污水排放,经马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现场踏看,疏导点污水统一排入东安路上废弃的排水管道,再统一排入越中新天地小区的污水管网。

在疏导点改造提升的同时,马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对疏导点及其周边的秩序管理和停车管理,对疏导点内侧的马路上的流动摊贩进行定点定人定岗管理,确保疏导点及其周边的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对疏导点内的经营户进行划行规市,做到有序经营。

答复单位:越城区马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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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海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鉴湖街道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污水外排系统接入管网的建议》(第80号)

鉴湖街道作为越城区南闲发展的重要区块,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尤为重要,辖区内现有我局管理的公办学校9所,南池鉴园幼儿园、彩虹名家幼儿园已接入管网,鉴湖初级中学、鉴湖小学、鉴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周边排污管网已配套,目前正在进行接入方案设计,6月份开始动工,在8月底前完成接入。其余坡塘小学、谢墅小学、长宝幼儿园、谢墅幼儿园由于所处区域周边排污管网尚未配套,无法接入,暂采用校内化粪池、隔油池沉淀,定期抽取的方式,防止污水外溢外渗,后期待周边管网配套完善时及时接入。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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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落实村级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建议》(第81号)

“五星达标、3A争创”是推进新农村全域提升的重要工作,我局将依托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和优势,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土地保障工作。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里统一下达,区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和地块前期进度,对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和安排。村级公共设施用地涉及指标需求的,建议由街道进行汇总后选定用地红线,同时将用地需求上报至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由我局列入当年度用地计划,在年度用地指标中切块一部分专项用于全区“五星达标、3A争创”村级公建设施项目,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对于面积较小、涉及民生的公建项目,我局将着重保障用地指标。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用地计划后可征地报批;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进行规划局调,局调批准后再进行用地报批。

因鉴湖街道范围内分布永久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等,为保证项目顺利报批,建议选址前与我局和农业农村局进行对接,避开以上区域。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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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强富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切实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82号)

如您在建议中所提,随着农村经济和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快速增长,农村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节假日尤为突出。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农村的堵车问题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部分。

近几年,我区相继开展五星3A、中心村、精品特色村、美丽乡村、小城镇综合整治等建设,虽然都由不同的职责部门牵头实施,但我局在规划指导中均将停车场设置作为一项指标进行落实。目前通过项目实施,部分村根据发展需要已规划建设一批农村停车场,此举措也为解决农村停车难“困局”提供了新思路。

农村由于受到土地空间指标限制,审批一个停车场环节较多,时间较长,各村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利用休闲广场、活动中心等场地,实施“一场多用”,以满足农村日益增多的车辆需求。

根据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为镇人民政府,目前由于政府体制改革,乡镇除富盛镇保留外,其他均变为街道,也就意味着街道无法再编制村庄规划。近期市人大也就编制村庄规划做专题调研,相信不久之后会出台相应的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后期我局也将在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考虑村民停车问题。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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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中富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安装越兴路马山段路灯的建议》(第83号)

您提及的要求安装越兴路马山段路灯事宜,经了解,目前越兴路(三江路至洋江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已经进场施工,计划到8月底完成安装。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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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智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启动姚家埭居、直乐施村两村居房屋拆迁征收的建议》(第84号)

随着城中村改造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近年以来,越城区的拆迁任务提量、时间提速、质量提高,职能部门面对拆迁征收新的课题,不断破解各种难题,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根据越城区拆迁整体安排,马山镇姚家埭村已列入区2019年房屋征收计划,目前已启动相关征收前期准备工作。为早日实质性推进姚家棣房屋征收,各部门正全力做好征收补偿资金的融资、安置房源筹措等征收前置保障工作,争取尽快启动拆迁。

直乐施村居没有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我们将把代表的建议在下一阶段的拆迁计划中,结合直乐施村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尽可能列入下一阶段的拆迁计划。

答复单位: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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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32省道部分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85号)

32省道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长8.87公里,其中K6+040-K9+830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已有路灯设计建设,其余K3+308-K6+040和K9+830-K11+825为公路段,根据现行公路技术标准未设计配套路灯。

收到建议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区政府汇报该情况。为提升该路段公路形象,改善附近村民夜间通行安全条件,区政府相关领导专题研究后,2019年4月2日作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32省道公路段沿线建设路灯事项的复函》(越政办发函〔2019〕10号),原则同意在32省道改建工程(越城区段)未安装路灯路段两侧安装路灯,并落实了建设资金,明确区建投公司为实施单位,鉴湖街道为后续维护及电费承担单位。

我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目前进入设计阶段,待施工图完善后进行施工招标,预计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当地村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道路环境。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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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琳代表提出的《关于府山西路463-355号老住宅区电路改造的建议》(第86号)

一、由于前期电路改造工程为区建交局进行的立面改造工程附加项目,对于该小区其他住宅楼宇相配套的车棚电路改造建议仍交由区建交局组织实施,街道已向区政府提议。

二、经调查和摸底,府山西路463—355号住宅剩余403户,初步预算需近40万元,街道自身经费能力有限且这项经费也并未列入2019年街道年初相关经费预算,无力保障本次改造经费。

三、府山街道地处老城区北面,和该处相似的老旧住宅小区十分普遍,如果要进行改造,街道将要统一安排。

答复单位: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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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刚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迪荡湖骑行道改建成塑胶跑道的建议》(第87号)

迪荡湖公园作为绍兴市最大的城市内湖免费开放公园,自建成开放以来,已经成为市民健身、休闲、旅游的主要景点,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自建设之初,考虑到市民的健身需求,在迪荡湖公园配套建设了骑行道,骑行道全程5.5公里,宽2.1米,共计面积11550平方米,总投资约270万元。共分成二期实施,其中一期于2016年12月建成,二期于2018年6月建成。

根据您提出的将骑行道改建成塑胶跑道的提案,具体实施将存在如下问题:

1.骑行道于近年才完成建设,投资270万元,如改为塑胶跑道,按目前市场价估算,约需投入350万元。

2.目前公园已开放运行,游玩市民和考察团队很多,如工程实施,需将环湖道路骑行道全程挖除、围挡,将在实施期间破坏公园景观,增加管理难度。

3.塑胶跑道一般用于室内或者学校操场等非车辆通行区域,如作为公园道路,因公园人流量较大、车辆通行需求等,塑胶跑道强度达不到相关要求,使用寿命很短。

故我们不建议将骑行道改建成塑胶跑道。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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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马山路(越王路至越秀路段)设立排污管网的建议》(第88号)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并对马山路(越东路至越英路段)进行了现场踏勘。马山路建设年代较早,为双车道混凝土路面,曾是连接马山、孙端、斗门的主要干道,随着周边主干道的陆续开通,其功能逐渐弱化,目前主要服务沿线企业交通出行。

经同市政部门踏勘情况来看,马山路(越城路至越秀路段)路况整体较好,道路板块较为完整,仅个别存在破损,破损率较低,暂无需整体改造。经同市水务对接查阅相关规划了解,马山路(越城路至越秀路段)已有规划污水管线,规划管线管径400厘米,自动东向西接入越王路市政污水管,但目前暂无建设计划。

下一步,为解决马山路沿线企业排污难问题,我局将继续协调市水务,在近期建设计划中予以考虑。若近期有涉及马山路改造,我局会协调市水务同步配建。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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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办理马山镇伟业新城苑物业移交的建议》(第89号)

伟业新城苑小区系2003年建成的拆迁安置小区,有住户782户,原由伟业房产公司自聘物业进行管理。2007年,镇成立小区物管会已接管了该小区日常事务,但未包含周边营业房,由于与房产公司就原物业费收缴、装修押金等未达成协议,未能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经多次协调,小区物管会已取得了相关图纸资料,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要求将伟业新城苑所有区域进行全域管理(包括营业房),并按标准收缴物业费。下一步,镇政府将加快对接,积极争取尽快移交物业。

答复单位:越城区马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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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撤村建居后部分村民联建房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建议》(第90号)

蕺山村村民联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经过各方努力,已办理了大部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尚有98套房屋没有办理权证,主要原因是该98户住户不符合安置条件,是通过市场转让交易后取得房屋的,因此,原来村民拆迁安置的用户已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剩下市场交易的住户没有办理权证。针对这一情况,参照以往解决类似遗留问题的做法,我们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后,以纪要或文件形式明确该98套住宅用户参照多余安置房处置政策进行处置,按照绍市府办抄第133号《关于完善市区行政划拨土地的单位组织转让交易时土地有偿使用》文件精神,由蕺山村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过户手续到户的方式办理。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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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基成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完善城市老小区基本功能的建议》(第91号)

对于您所提出老小区出入口较多且无门岗设施、安防设施少、管线杂乱、小区内外道路破损等各种老小区通病,是越城区市区范围内乃至全市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不仅仅局限于青藤社区周边。其根源在于老小区因建造年份久远,由于当初设计理念的局限性,以及后期硬件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提升等方面均未有效完善,导致了目前所有问题的集中体现。

越城区在意识到相关问题后,自2011年下半年起已安排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原则,分批逐步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包括雨污分流、路面整修、停车位改造、新增视频监控及管线整修等,至2018年底已投入资金1.8亿元,涉及住宅1320幢,惠及居民3.4万余户。同时,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等方式做好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消防器具配置等基本的物业管理工作。

下一步,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争取改造资金,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同步将区块内的背街小巷纳入整治范围,而街道作为属地部门,将全力配合建设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积极向上级建议尽快将青藤社区周边部分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同时我们也呼吁,无论是环卫保洁、管线及设备维护还是小区安防等,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应进一步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才能使改造成果维持长效,使住宅小区品质不断提升。

答复单位: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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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燕芬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强化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92号)

根据越政办发〔2008〕67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我们按照“巩固提升、分类分档、重在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老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目前,主城区内部分封闭小区因地制宜落实了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几年的运行,成效良好,但确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面临着物业收费难、收费水平低、设施维护难等困难,同时也存在着社区工作量大,部分业委会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等问题。因此,要巩固整治成果任重道远,更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课题,需不断研究完善。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引进难、收费标准低的现状,我区以街道为单位成立物业公司,按照“低收费、广覆盖”的原则,以小区“保安、保洁、保绿、保通”为主要服务内容,对辖区内暂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小区等提供有偿的准物业服务,并对失管小区实行临时管理。为探索解决不同类型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区组织各镇街道召开物业管理现场会,学习先进街道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并实践了以街道、社区为服务主体的非盈利性准物业管理模式,实现低收费与专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形成由街道牵头、社区实施、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四位一体”的新型综合管理机制。

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特别是老小区改造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小区,逐步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本着“成熟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准物业管理扩面工作,逐步的植入老旧小区居民有偿服务意识,强化宣传,妥善解决物业服务费收缴难的问题,并在属地社区协助帮扶下,引导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以业委会的名义引进物业公司,早日促使小区管理走上正轨。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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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吉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农村住房困难的建议》(第93号)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市区农村住房困难户住宅建设问题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15号),文件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控制农村困难户住宅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对申请对象、建设模式和范围都有明确要求。

2015年为加快推进“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越城区行政区域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绍市土资发〔2015〕35号),根据文件精神,农村宅基地审批要坚持乡镇审批、县管转用原则,由乡镇(街道)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拟审批对象情况公示及审批工作。该文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象和分户界定、面积标准和旧房处置、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工作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规范。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区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农民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其规划审批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放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文件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通过有偿收购、调剂等方式,开展“空心村”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新规划用于农民建房。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充分利用符合建房条件的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安排农民建房。鼓励农村村民采用联建房、就地公寓式住宅、进城镇置换公寓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鼓励乡镇(街道)回购拆迁安置余房或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随着三区融合推进,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城市建设范围线的重新划定,斗门、马山撤乡镇设立街道,其村庄的拆迁安置都将由区政府统一规划部署。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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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雨排井游圾管理机制的建议》(第94号)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市政雨水系统管理中关注细节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以下三方面着力,助力打造品质越城:

一、压实雨水管线巡查责任,提升养护维修效率

(一)优化完善考核制度,层层压实巡查责任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已根据越城区市政道路实际情况,结合道路及雨水管线维修养护标准提升,专门制订了《城市道路养护考核标准》,并开始在主城区和袍江区域进行试行,将日常巡查工作作为养护考核的一个重点项目,通过日常、月度、年度考核督促养护单位将市政道路和雨水管线巡查责任落实到人,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市政道路及雨水管线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探索试点新技术,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已联系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集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巡查、养护管理、群众投诉、信访处理于一体的道路巡查管理APP,为下一步全面提升市政道路及雨水管线的管理、养护、巡查、维修水平和效率提供全面高效的后台保障。

二、加强雨水管线养护维修力度,及时更新老旧管线

(一)加密雨水管线养护清理频次,减少雨水管线游圾

我局将督促雨水管线管理部门及下属养护单位,结合管线实际情况,划定管线情况复杂的区域、绿化茂密的路段,在目前主干道一月一清理,其他道路一季度一清理的全覆盖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高雨水管线养护清理频次,尽最大可能减少雨水管线游圾。

(二)健全应急抢修处理机制,及时跟进老旧管道更新

针对雨水管线巡查发现的问题,已建立第一时间处理机制,对存在隐患的区域及时进行疏通,同时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工程项目对遗留的老旧、堵塞管线进行系统摸排,按照先应急抢修消除隐患,后养护维修保障维修质量的要求,尽最大可能保证市政道路和雨水管线的安全运行能兼顾群众便捷出行。

三、严把周边管线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入口关”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根据雨水管线管理实际对道路周边地块雨水系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进行严格把关,对未实现雨污分流的地块和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接入,对私自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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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柏松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终端管理的建议》(第95号)

一、关于污水治理设施运维

2013年以来根据“污水共治”的部署要求,越城区逐步对新建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投入了使用,有效销减了农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显著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为确保治理设施长久持续发挥效用,自2016年我区建立了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目前,市水务为我区运维第三机构,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

二、关于问题设施的建议

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主要采用两种处理模式,一种是人工湿地处理模式(PKA),一种是厌氧兼氧耗氧处理模式(A2/O),建议中提及的问题主要存在人工湿地模式处理设施。市水务已在马山镇储二村、亭渎村各选取1问题设施进行试点,翻新介质层,补种绿化苗木,改造后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局牵头对设施进行普查,梳理堵塞、积水、停运等问题设施清单,研究出台相关改造资金保障政策,督促镇街落实对问题设施翻新、改造。

三、关于农户化粪池运维的建议

根据设施运维各段管理分工,化粪池前端(含农户室内)由农户自行负责;化粪池由各村负责;化粪池到终端的管网及设施(居民户外污水接收井、村级污水公共管道、检查井及附属设施、村级污水泵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等由绍兴市排水公司负责。对于农户化粪池运维,原袍江区域每年按50元/户的标准对农户化粪池清掏予以补助,由镇、村自行管护。

下一步,我局会对接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办法中对此项内容在全区范围内予以统一,同时督促镇(街)、村落实管护。

四、关于实时信息化运维管理的建议

2018年,为提升运维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运维监管力度,我局委托市联通公司开发建成了越城区已完成运维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同省、市监管平台、市水务运维监管平台的数据互通。同时积极推进终端设施信息化改造(摄像头、流量计),截止2018年底,完成了对所有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设施的信息化改造,并接入运维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平台调试工作并下放镇街账号,同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落实层层监管,不断推进设施运维信息化、智能化。

五、关于加强对水务考核监督的建议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成、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2018年我局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同年根据考核办法对镇街、市水务运维情况进行了考核。

下一步,我局将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将运维考核同补助镇街运维资金挂钩,压实镇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镇街加强对市水务运维的监督。同时,我局将牵头各相关镇街、部门推进设施标准化运维,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对市水务运维工作进行评估,不断规范设施日常运维行为。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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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城市存量零星地、美化城市周边环境的建议》(第96号)

我局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一直坚持把握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按照省、市要求抓好城市存量零星地的利用。目前存量用地有一本帐,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存量零星地的大小、形状、位置、周边用地情况、区域控规、土地市场需求等情况,在土地盘整、利用方向、做地方法和用地方式上,抓好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加以整合利用。

在土地利用盘整上:一是地块面积较小,但周边为建设用地的,可对周边建设用地实施征收后,作为整体出让;二是地块周边夹杂零星耕地的,可争取部分用地指标,完成农转用后作为地块整体出让,以少量的增量撬动周边土地连片整体开发。

在土地利用方向上:一是对尚未编制控规的区域,增强用地性质兼容性,适应市场多方需求;二是已完成控规编制的区域,可根据城市发展、市场需求做研究完善,以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更新改造的积极性,使城市建设用地得到更合理利用。

在土地利用方法上:一是提早抓好可利用土地周边配套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提升周边环境,增强盘整土地利用的吸引力;二是及早抓好土地利用前期工作,重点做好规划研究、地上滞留物清理、地下管线迁移、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壤污染治理等时间需求较长的工作,缩短做地推地周期,确保市场一旦有需求,土地就能快速推出,切实做到“以地待商”。

在土地监督管理上:一是严格项目功能的审查审批,做到项目落地符合规划定位,建筑方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形象。二是加强规划巡视和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批前、批后一致。

零星用地的有效利用,是谋求长远发展的必经之路。您的建议对于我们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工作,积极履行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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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陶堰古镇划定保护范围的建议》(第97号)

目前陶堰古镇范围内有省级文保单位2个(陶成章故居、秋官里进士牌坊),市级文保单位1个(邵力子故居),3个名胜古迹文物已列出详细的保护清册并登记在册,开展定期检查工作。同时借助2018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风情水街的打造,整体提升镇容镇貌,还原陶堰老街风貌。

陶堰古镇的划定保护将按文物保护布点范围,根据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来实施,全面开展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深度挖掘陶堰水乡古镇旅游资源,以生态发展理念为核心,注重文旅协调发展,打造生态人文旅游古镇。

答复单位: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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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无物业)高大树木修剪及枯树枝倾倒问题的建议》(第98号)

2008年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绍兴市区道路绿化河道等管理体制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39号)文件精神,市区原由越城区塔山、府山、蕺山、北海、城南五街道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绿地管理养护权移交给绍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移交涉及塔山街道14个社区31片区、府山街道11个社区54片区、蕺山街道14个社区44片区、北海街道7个社区23片区、城南街道12个社区29片区,移交绿地面积39.8万平米、乔木1.3万余棵,移交后由市财政保障养护资金每年120万元。

2015年7月,根据市权移交备忘录,市建设局将该社区绿地管养权移交至越城区建交局,同时养护资金及管养单位绍兴市建设园林有限公司一并划转。

针对您提出的树木修剪问题,因机构改革,越城区园林绿化行政职能划入我局,老小区树木修剪,如管养单位需要,我局将为树木修剪提供技术指导。

针对您提出的枯树枝倾倒问题,在我区范围,正向周边城市进行调研考察植物垃圾长效处理模式,力争尽快建立我区植物垃圾处理中心。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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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夏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小区绿化提档升级的建议》(第99号)

越城区中确实有不少老小区存在绿化品种种植不合理、高大树木影响采光等现象,为此,结合老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截污纳管等项目,将绿化提档升级纳入改造范围。如2017年,结合截污纳管工程,我们对罗门小区绿化进行了整治,涉及树木250 余颗,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万。

另外,小区绿化整治也有一定的难度。部分小区绿化是在2008年底移交给市园林局管理,养护经费为每平方米2.65元,后移交越城区后费用一直不变,相对目前来讲费用已然较低,影响了养护质量,又因小区绿化属全体居民所有,居民意见难以统一,如有些居民认为高大绿化有利于遮阳,方便夏天乘凉;有些居民认为某些绿化品种较好,不统一移植等等,使工作难以推进。

下一步,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将启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分三年逐步推进,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整修、雨污分流、绿化补种、立面应急维修、照明亮化、车位改造、管线统接入地、治乱拆违、楼道靓化、视频监控和环境服务功能提升等方面改造,优先考虑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同时会与区综合执法局紧密联系,及时做好小区绿化的日常养护,也建议属地街道能及时做好居民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部门合力,共同提升小区环境品质,建设生活宜居小区。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陈福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古城区楼道亮化的建议》(第100号)

越城区中确实有不少老小区存在楼道灯缺失、损坏等现象,不利于居民上下楼梯,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越城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结合老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将楼道灯整治纳入改造范围,共计实施浙涤小区等约40个小区,涉及住宅约754幢,极大地提升了小区服务功能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继续将楼道亮化纳入整治范围,努力使小区达到服务功能相对齐全和生活宜居的目标。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徐  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绍兴古城老旧平房台门保护的建议》(第101号)

一、关于对老旧平房台门进行统一规划和卫生设施的改造问题。

2001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10多个亿,对部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块进行了修缮保护。历年来完成了越子城历史街区内的仓桥直街、府横街府直街、司狱使前、龙山后街,书圣故里历史街区和蕺山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西小河历史街区,八字桥历史街区,鲁迅故里历史街区,石门槛历史街区以及上大路以北沿河民居修缮等,与此同时对影响观瞻的各类管线实施地埋式改造,增设排水、排污设施,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下一步,我们将在《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框架下,按照各片区的详细规划,继续分块分步实施保护修缮利用工作。

二、关于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促使住在平房台门内居民尽早撤离的问题。

2011年,市旅委曾牵头调研制订此类相关政策,但因存在房产权属各异,许多还存在权属不清、不明、纠纷等客观制约因素,导致在操作层面上,具有相当的不确性而未果。当前,政府只能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三、关于加强日常的检查监督,杜绝古城老旧平房脏乱差乱象的问题。

我们将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相关精神,联系城管及所属街道,对尚无明确管理利用单位的历史文化街区作一次普查,研究工作方案,适时进行整治。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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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娟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的建议》(第102号)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古城保护利用,专门出台了古城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并适时成立了古城保护利用的管理、协调机构—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使古城保护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寻。在市、区两级领导及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市名城办机构快速高效组建,工作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目前正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与名城委赋予的职责,有序开展工作,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部门在古城保护利用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

3月14日,盛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绍兴古城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与《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机制》等四个基础运行性文件,并制定了市与越城区《2019年度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清单》共42项,为下一步开展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

二、关于规划、图集的编制

根据《2019年度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要求,我办会同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编制《绍兴古城保护发展城市设计》、《八字桥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团箕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传统民居形制导则和图集》、《古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导则和图集》,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同时首批古城传统民居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第二批的调查工作。

三、关于古城保护资金

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绍市财预〔2018〕19号)明确古城保护基金筹资方式:市级范围内,除绍政办发评〔2018〕37号文件明确的封闭运行地块外,从地块出让收入中计提5%;柯桥区、上虞区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越城区出让地块上缴市级的20%提留部分计提3%。同时又出台《绍兴古城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监督作了进一步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利用。相关专项文件的出台为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另外,我办也正在与金融部门、银行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目前已与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以多种途径为古城保护利用项目提供120亿元意向资金支持。

四、关于古城执法保障

市名城委非常重视古城内执法工作,已将“加强古城内综合执法建设”列入《2019年度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清单》。我办正会同市、区相关执法部门研究制定联合联动执法方案,整合完善古城内城管、交通、文化、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执法力量;调整完善古城内执法机构和执法方式,增强执法人员从业素质,积极引入和利用数字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数字化管理;依据《条例》梳理古城保护利用有负面清单,对违反《条例》规定和有负面清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

五、关于《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的宣传

我办将以7月15日“古城保护日”为契机,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广电等各种新旧媒体,全方位宣传《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让条例家喻户晓、入耳入脑,从而引导居民自觉维护好古城美好的家园;同时我办正在筹建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信息系统,通过数字化3D建模,结合现代通讯手段,向市民与游客展示古城的完整风貌与历史沿革、推介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先进理念和优秀成果,同时实现公共资源信息共享与古城保护利用的动态管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绍兴的古城保护利用。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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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蕺山街道广宁桥社区的长桥小区、大达小区截污纳管工程改造的建议》(第103号)

长桥小区、大达小区确实存在着雨污串管、路面破损等问题,为此2018年,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多次进行实地踏看,深入了解情况并进行了方案设计,同时将小区列入2018年截污纳管计划,但由于资金、方案可行性等原因,项目暂缓实施。

2019年,我局又与设计等单位多次踏看大达小区,优化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重新启动了该项目。目前项目已进场施工。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抓紧施工,争取在7月底前完成。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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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校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村级公共设施拆迁时应给予“市场化赔偿”的建议》(第104号)

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加快推进,征收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城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近年以来,越城区的拆迁任务提量、时间提速、质量提高,拆迁征收补偿从原拆原建的实物安置,到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安置,至目前的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越城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尽可能制订出科学合理,符合各方利益的模式和政策。

关于对村级公共设施拆迁时应给予“市场化赔偿”的建议,目

前越城区在制定村级公共设施补偿政策时,主要依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越政发〔2018〕12号)第二十六条明确:“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土地使用成本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成本按照相同区域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与征地片区综合价的差额确定。”故村级集体资产补偿标准已充分考虑土地区位优势,在土地价格评估时,体现市场因素,根据征收补偿政策有关规定,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为保持相关房屋征收政策的权威性、延续性和平稳性,特别是体制、机制调整后,我们将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相关补偿政策,加快袍江区块与越城区政策的融合、统一。在征收过程中,尽可能顾及被征收方的利益,达到和谐征收、平稳征收的多赢效果。

答复单位: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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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周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马山区域内部分道路进行修复的建议》(第105号)

马海区域是工业集中地,周边道路对企业运转影响较大,我局2019年针对马海区域道路大修也进行了考虑,就关于要求对马山区域内部分道路进行修复的建议进行现场情况了解:

1.国周路、马海路已列入19年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计划,对该两条道路进行大修并提高了道路强度等级。结合镇街和企业代表意见,施工顺序安排先对国周路进行大修,大修期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交警部门意见,保证交通需求。

2.经现场踏勘,皋马线东豆姜至东星段小部分区域道路需及时养护,我局公路管理所会及时与绍兴市郊公路段跟进养护工作,保证周边居民的日常出行。

3.经现场踏勘,越秀路与恂南、恂北村有一条乡村道路连接,道路状况良好。代表提出越秀路断头处与安城路相连,安城路(越秀路-越英路)已列入19年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计划,预计年底开工,安城路完成后可改善周边交通和环境情况。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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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惠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将村级留置土地指标、货币化安置资金落实到村的建议》(第106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区里正在研究新的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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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卫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解决土地全征村的留用地指标的建议》(第107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区里正在研究新的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沈振芳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工业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第108号)

针对一般工业垃圾处置难的问题,我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集团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做好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10月份,区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了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初步建立了“环保定名录、环卫上门收、第三方技术审核”的收运模式。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该实施意见未得到有效贯彻。主要原因如下:

一、部门不同意。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市建设局、环境集团不再同意按实施意见运行,辖区内皋埠、九里等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垃圾环卫已不接收,企业反响强烈。不同意的理由为部分垃圾在处置过程中会结焦,影响了其正常运行。

二、定价未更新。目前垃圾处置费用的定价权已由市发改委下放到越城区。处置价格需要重新进行定价。

以上情况我局已向区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关于工业垃圾处置难问题协商会,有部分企业代表、政协委员、主流媒体参加。共同交流了对当前工业垃圾处置难的意见建议。我局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设立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专门管理机构。参照原袍江开发区公用事业局管理模式,越城区设立专门机构,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调度处理区内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二、制订指导意见,推进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固废源头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绍兴市已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11个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无废城市”并不是指没有废物的城市,也并非杜绝垃圾的产生,而是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有效利用固废、降低固废产生、解决历史堆存固废,保证良性循环。建设重点在于推进固废源头处理的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量。因此,建议市级层面制订指导意见,推进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固废源头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同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固废的资源化利用中来。

三、采取市场运行机制,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处置垃圾。实行市场准入,引进2~3家规模大、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第三方处置公司,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力量,帮助解决企业垃圾处置难题。可通过市场调研,对当前垃圾产生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进行分类,对于垃圾产量大、问题突出、处置压力大的企业优先进行处置。

四、多方联系,应急处置,研究外运处置的可行性。当前越城区一般工业固废已有较多堆放量,存在偷倒或者偷偷焚烧的可能,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是否可以进行专题调研,与周边省市地区多方联系,打通外运处置的出路,对当前工业垃圾积压严重的工业企业进行应急处置,切实缓解当前垃圾处置难题。

答复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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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芳代表提出的《关于洋江安置小区洋江名苑产权办理等问题的建议》(第109号)

为能具体了解您反映的问题,4月26日上午我局上门,据所在村村书记介绍,洋江名苑由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使用已一年多,至今仍不能办理权证,群众办证呼声较高,具体问题不清。

后经多方了解并查实,洋江名苑已于2018年5月通过土地复核验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开发公司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该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在开发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后,安置户即可持该房不动产权证、拆迁安置有关材料等资料,可申请登记。

经与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因2018年6月袍江开发区体制调整及2019年初越城区机构整合原因,有关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现该小区物业用房确认等手续尚未办理,当事人表示,将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后,提交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为依申请登记,我们将帮助做好催促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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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关田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杭甬高速沿线绿化带用地予以征用的建议》(第110号)

征收集体土地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的行为。

如需对杭甬高速沿线绿化带用地进行征收,根据征收土地相关程序,需由业主单位凭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向我局规划耕保科提出受理申请,待项目受理并按《项目受理通知书》要求缴清相关费用后,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根据规划耕保科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经初步了解,目前该地块上尚无业主单位落实项目,一旦有项目涉及上述地块,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立即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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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老旧小区外墙脱落问题的建议》(第111号)

老旧小区因投入使用时间较长,伴随着风吹日晒等各种侵蚀目前老旧小区已出现了天沟堵塞、瓦片松动、局部外墙砖或装饰粉条脱落等现象,若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多次与斗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社区进行对接,通过对天一小区、百安花园、南星公寓、金湖湾、恒联锦园等小区的实地走访踏勘,深入了解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摸排袍江区域老小区总体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调查汇总,顺利完成老旧小区维修的前期工作。

根据区政府会议精神,针对袍江区域的老小区维修工作,区财政局已给予马山、斗门基础设施维修资金补助各300万元,马山和斗门各确定一个老小区进行改造维修,重点在于功能归位和环境整治,将于年底前完工。

对于已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利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危急维修也可参照应急备用金管理规定执行。对于建设单位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而需动用物业保修金的(如恒联锦园),可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保修金交存、使用和退还等事宜的通知》,由小区所属街道作为申请人向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发起申请,依照流程提交材料,解决维修资金问题。

我局将继续做好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会同街道研究方案,加快推进方案执行,确保群众能住的舒心安心放心。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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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勤奋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房监管的建议》(第112号)

2018年7月份袍江并入越城区后,由越城区房管处蕺山房管所管理。袍江所属斗门、孙端、马山三个镇,管辖的直管公房近400户,多属老旧破的房屋,地域分散,且没有具体完整的管理系统,租金收缴的标准也不一致,由于原袍江房管所已撤销,相关负责人均已分流,至今该近400户的直管公房无法办理移交手续,也无相关资料的交接,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但考虑到事关近400户住户,具体的业务工作不能停,住户的报修、租金的收缴等基础工作不能脱节,故按原袍江房管人员提供的历年收租清单按现状进行日常管理;同时利用上门收租,踏看的同时,对住户的资料进行收集补充,以便后续管理和跟进。

通过近几个月的摸排,目前基本了解了三个镇近400户的公房现状,进行了登记造册,对疑似有转租强占行为的进行了标注,区房管处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停止转租或腾退。由于此种情况已存续多年,存在一定的历史原因,不少住户都年龄偏大,一些住户确实是没有其他住房,所以效果不大。考虑到三个镇的实际情况和有些住户行为不符合规范,我们着重弄清原因,分类处理,协助属地政府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目前已与孙端镇已对接,一起进行核查,拟定处理方案。

在前期的摸排中,也发现部分公房由于年代久,再加上无人居住,存在危险,目前对此类房屋已张贴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对有承租人居住的直管公房,2018年区房管处接手后,克服维修资金紧张的困难,在原越城区上报的维修资金预算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维修,确保住户的安全。2019年经与区财政沟通,增加了维修预算。

另有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养鸡养鸭养狗等问题,属行政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管理范围。我局将及时所属镇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协助进行整顿。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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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利群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付绍兴生态产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相关费用的建议》(第113号)

一、关于皋埠镇政府保洁经费垫资问题,8月1日前道路清扫保洁费用,由皋埠镇提供清单依据,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按审批程序进行结算。

二、关于皋埠生态园道路保洁的问题,越城区环境集团已做了初步的作业方案,6月15日,区政府党组成员徐觉民主任召集皋埠镇、区财政局、区建交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集团、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皋埠镇生态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协调。目前会议纪要征求意见已结束,等待区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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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岗代表提出的《关于申领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建议》(第114号)

一、前阶段工作情况

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48号)的要求,我区已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房登记工作,对全区已列入或计划列入拆除范围的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除外,经调查,共10个镇(街道)约3万户农房列入登记发证范围。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细则》(越委办〔2015〕11号)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负责农房登记发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全力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目前各镇(街道)已全面开展权籍调查工作,个别任务相对轻的镇(街道)已完成登记工作。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统筹推进工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区农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作为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主体,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确权联审会议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农房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实施。2017年8月22日,召开了全区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

2.制定政策,做好培训。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我局梳理了农房登记有关文件汇编,对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进行合并简化。2017年9月12日,召开全区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会议推进会,并组织开展了的专题业务培训,由我局就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讲解和业务辅导。

3.学习经验,加强指导。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针对我区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任务重、起步难的严峻形势,我局多次组织镇(街道)赴柯桥、诸暨、嵊州等兄弟区市学习取经,借鉴经验,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4.全面推进,登记前沿。为加快农房登记发证速度,方便基层办证,我局将登记系统延伸到各镇(街道),登记发证由属地政府具体实施,镇政府落实专班专人,我局负责做好日常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张贴宣传图纸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房登记的政策和重要意义,加强农民住房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农房登记积极性,主动申请权属登记,便于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提高登记发证率,做好农房登记冲刺工作。

2.增强督促通报。将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与“三改一拆”、“无违建”等创建活动有效结合,明确任务,制定目标,加强指导督促力度,建立农房登记进度月度通报制度,对于工作任务重,推进力度慢的镇(街道)进行重点督促指导。

3.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镇建立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农房登记发证常态化机制,本着农户自愿申请、自愿登记的原则,随时受理农房登记申请。

通过努力,争取到2019年底,全区农房发证率达到85%以上。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面积确权、附属用房的处理、未批先建等问题,我区《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细则》(越委办〔2015〕11号)中,都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在具体实施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按此实施细则办理。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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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水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生态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议》(第115号)

为不断优化生态园区营商环境,凸显园区交通优势,越城区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园区功能、提升承载能力、服务企业出行为目的,大力推进道路基础建设。2017年以来,先后实施了独树路、朱林路、中山路等道路工程,2019年正在加快实施漫池路、银苑路等工程,园区路网逐步得到完善。

正如您建议中提出的,随着集成电路小镇、中芯国际的落户,生态产业园区即将成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生态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于2014年,编制时间较早,因主要布局工业用地,大部分公共配套设施集中于镇域核心区域。随着中芯国际等大型工业项目落户,集成电路小镇的建设推进,厂区规模化建设带来园区人口的快速增长,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短板明显,因此加快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迫在眉睫。经同规划部门对接了解,根据集成电路小镇建设推进要求,近期将对越城区GBP-04单元控规进行修改,将会对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规划调整,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设施建设计划。相信通过园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完善,能为园区业主和企业职工解决更加便捷、优质的吃、住、行、娱乐、购物、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生态园区的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促进生态园区长期良性发展。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傅关田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涉及已征收房屋农户的口粮田予以征用的建议》(第116号)

征收集体土地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的行为。

如需对已征收房屋农户的口粮田进行征收,根据征收土地相关程序,需由业主单位凭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向我局规划耕保科提出受理申请,待项目受理并按《项目受理通知书》要求缴清相关费用后,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根据规划耕保科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经初步了解,目前该地块上尚无业主单位落实项目,一旦有项目涉及上述地块,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立即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谢玲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17号)

经了解,群贤路改造工程于2017年8月正式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计划于2019年3月份完工。实际在施工过程中碰到如下问题:1.道路沿线需迁改电力、信息管网、自来水、排水及燃气等管线20余处。管线迁改规模远超预期,且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资金支付要求高等影响进度。到目前道路范围内的电力杆线、信息管网等管线单位尚未迁改完成。2.进度款支付远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是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后,施工单位采购钢筋、商品混凝土、预制梁板及沥青等主要材料都需要大量现金支付,施工单位已无力垫付,较大地影响了工程进度。3.市泥浆办停止了袍江建设项目泥浆外运3个月,足足影响道路桥梁桩基施工工期3个月。

去年年底以来,我们已经加大了资金支付力度,并督促电力、信息管网等管线单位加快管线迁改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力、物力、资金等投入,工程计划在2019年9月份完工。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丁继胜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加强管理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建议》(第118号)

城市道路修建工程事关城市形象和民生出行,2018年我局牵头高标准完成了山阴路等22条市政道路、绍兴饭店周边和马拉松沿线的景观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32公里,总投资约5.7亿元。在工程推进中,我局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监管,督促建设主体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严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关。通过质安监介入、召开监督见面会、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日常抽查结合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程不失管不失控。同时开展2018年越城区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竞赛和“战酷暑、抗风雨、大干80天”劳动竞赛,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我局一直将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放在首位,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施工质量,避免城市道路反复修建,主要如下:

一是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创新采用PPP模式。针对道路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创新采用PPP模式。PPP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1、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2、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由政府和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风险分配更合理,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同时对投资决策构成约束。3、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保证道路建设施工质量。去年山阴路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胜利西路等10条道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采用了PPP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在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顶层设计,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上能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有限财力用到“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效遏制效率低下、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现象出现。

三是建立道路维修统筹协调机制,有序安排道路维修计划。我局会同区综合执法局主动对接各管线运营单位,建立越城区道路维修改造统筹协调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线敷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科学有序安排道路维修计划,尽最大可能避免道路多次维修、反复挖掘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

四是加强监管工作的强度和力度,高标准验收城市道路。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办事,对每道工序,每个结构层次,每一关键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切实控制好道路工序质量和检查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各个阶段影响工程质量的主导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工程监理对工程原材料的选用,实施半成品和成品制作施工的旁站监督,使得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符合规范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建设、质监站等单位对道路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请有实力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参与工程各项目的实体质量进行综合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之一。在项目前期阶段,管养单位进行提前介入,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有利于项目后期管养,避免重复建设,有效节约养护资金。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相关责任单位信用考核评价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问责机制,同时将相关建设项目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综合评价低的施工、监理单位设置“黑名单”,逐步将诚信、能力出现问题的队伍排除今后的招标范围之外,同时挑选出一批高效、优质、诚信的施工团队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修建市政道路,更好地展现现代化城市形象,更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出行,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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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安装充电站解决电动车充电线乱拉现象的建议》(第119号)

一、所做工作

(一)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有效遏制我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安委办﹝2018﹞13号),去年5月起,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经信、公安、建设、市场、安监等多部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四个环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综合治理。就使用管理方面,突出对规范停放充电进行了治理,并在塔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各挑选了一个情况较为复杂、飞线乱充电问题较为严重的社区(村)作为试点,由区安委办挂牌进行治理。通过治理,共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390余套,处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270余辆,现场批评责令整改140辆,现场扣押及处罚127辆,试点效果明显。

(二)推进电气火灾防控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已被列入2019年我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和越城区政府重点工作清单,全年计划新增安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1000套,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出租房、历史街区、大型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没电充、乱充电的现象。目前已初步确定全年实施方案,区消安委办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落实民生实事工程全面排摸电动车充电桩设置位置的通知》(越消安委办〔2019〕8号),截止3月28日各镇街已摸排上报选点144个,计划安装471套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以“疏”为主,全力以赴完成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一是根据摸排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充分考虑选点的可行性、实用性,重新筛选调整选址选点,研究制定安装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完成全年新增安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1000套,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没电充的问题。我局也将定期向您汇报电气火灾防控工程建设推进情况;针对老旧小区飞线充电问题,我们在各小区安装智能充电桩的同时,鼓励居民在单位、附近商场等公共智能充电桩进行充电,缓解小区充电压力。二是推广试点经验,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三是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以“堵”为手段,依法严格整治。会同公安、消防、经信、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建设管理单位、村(居)、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答复单位: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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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运富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抓紧对己资产量化村居剩余资源进行征用的建议》(第120号)

征收集体土地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的行为。

如需对拆迁村剩余土地进行征收,根据征收土地相关程序,需由业主单位凭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向我局规划耕保科提出受理申请,待项目受理并按《项目受理通知书》要求缴清相关费用后,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根据规划耕保科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勘测报告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经初步了解,目前该地块上尚无业主单位落实项目,一旦有项目涉及上述地块,越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立即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沈宏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拆迁安置小区管理经费补助的建议》(第121号)

目前,我区针对老旧小区,特别是无专业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模式。像北海街道自2014年起,发挥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创新,强化机制保障,积极探索和实践以街道、社区为服务主体的非盈利性准物业管理模式,实现低收费与专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形成由街道牵头、社区实施、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四位一体”的新型综合管理机制,通过北海街道的实践证明,准物业管理模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特别是老小区改造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小区,逐步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本着“成熟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准物业管理扩面工作,逐步的植入老旧小区居民有偿服务意识,强化宣传,妥善解决物业服务费收缴难的问题,并在属地社区协助帮扶下,引导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以业委会的名义引进物业公司,早日促使小区管理走上正轨。

答复单位: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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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小区进行立面改造的建议》(第122号)

城区内不少老旧小区由于年久失修,确实存在着外墙面脱落等情况,对此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消除房屋的安全隐患。

一是结合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实施立面改造。2017、2018年主要对府山西路、鲁迅路等40条道路沿线我局牵头对共计约680幢住宅进行了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172.75万平方米,通过墙面翻新、立面序化、清理屋面等方面措施,达到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目的。2019年我局将继续牵头推进此项工作,对城南大道、稽山路、北海路沿线住宅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实施应急维修。2016-2018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市房管处每年下拨200万元用于原市风貌办所做立面改造的善后维修,由街道组织该类型的房屋的应急维修,主要对涉及屋面、屋脊破损,封檐板、墙面破损脱落,檐口水泥、瓦片掉落等问题进行整治。三是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19年我局将牵头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分三年逐步推进,重点推进房屋整修、配套设施提升等十大行动,其中立面应急维修也纳入整治范围,将切实改善小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此外,针对私有产权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并由街道、社区做好牵头工作,组织相关业主共同出资,对危险房屋进行应急维修。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陈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修马路与人行道交接路面的建议》(第123号)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市政道路道路管理中关注细节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以下三方面着力,助力打造品质越城:

一、压实道路巡查责任,提升养护维修效率

(一)优化完善考核制度,层层压实巡查责任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已根据越城区市政道路实际情况,结合道路维修养护标准提升,专门制订了《城市道路养护考核标准》,并开始在主城区和袍江区域进行试行,将日常巡查工作作为养护考核的一个重点项目,通过日常、月度、年度考核督促养护单位将市政道路巡查责任落实到人,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市政道路上存在的病害和隐患。

(二)探索试点新技术,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已联系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集市政道路巡查、养护管理、群众投诉、信访处理于一体的道路巡查管理APP,为下一步全面提升市政道路管理、养护、巡查、维修水平和效率提供全面高效的后台保障。

(三)加快养护维修效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市政道路巡查发现的问题,已建立第一时间处理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及时设置提示警示或围护设施,同时按照先应急抢修消除安全隐患,后养护维修保障维修质量的要求,尽最大可能保证市政道路安全运行兼顾群众便捷出行。

二、全过程参与道路建设,严把管养接收“入口关”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已制订《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移交接收管理细则》并试行,主动对接道路建设部门,从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的前期管线协调、方案评审阶段开始提前介入,在道路建设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全过程参与,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道路建设质量。及时督促道路建设部门做好质量缺陷期内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道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及时接收道路并同步跟进养护,做到建管无缝衔接。

三、建立道路维修统筹协调机制,有序协调涉路施工

我局下属市政园林管理处主动对接市、区两级主要道路建设单位和各管线运营单位,建立越城区道路维修改造统筹协调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线敷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序协调涉路施工,尽最大可能避免道路多次维修、反复挖掘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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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开展古城保护利用过程中多重视利用的建议》(第124号)

一、所做工作

(一)以清单工作形式,设置时间节点,推动古城利用

1.盘活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完成古城内公房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因搬迁腾空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调查;正在着手开展古城内闲置楼宇,现有工业、仓储用地资源调查。根据资产、资源调查情况研究更新利用方案,优先用于发展文化、文创、文旅产业和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该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2.谋划古城旅游新模式。合理整合现有旅游资源,打造一条旅游“步行线”,一条旅游巴士专线,挖掘文化资源,唱好一台戏,逐步推动古城“全城游”。该项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3.引导古城内产业发展。开展政策调研,制定古城内产业引导、控制和禁止目录,以及业态调整政策。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旅游消费,让更多的旅客留在绍兴、住在绍兴、消费在绍兴。相关政策要求在6月底前出台。

4.打造特色街区。年底前打造一条特色商业街,逐步回复古城内商业特色街的活力,引导、分流部分商贸综合体消费群体,重现街区活力。

(二)打造品牌,利用好“三乌”等旅游资源

1.提升乌干菜、乌毡帽产品质量和包装。与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市乌毡帽服饰有限公司等厂商进行联系,建议其提升品质,根据销售情况适当丰富产品线。

2.逐步疏通乌篷船旅游线路。绍兴现存河道18条(含护城河),全长32.2公里,上有桥梁84座。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大致有3条乌篷船线路:(1)八字桥到书圣故里乌篷船线路,中兴路下面暗河打通,八字桥河道通都泗门;(2)应恩门-城市广场-前观巷乌篷船线路;(3)鲁迅故里-沈园乌篷船线路。乘坐乌篷船逐渐成为外地游客到绍重要的旅游体验之一。

二、下步工作

(一)全面推进清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古城保护利用工作,从资源利用、产业扶持、业态引导、人才引进、线路打造等多方面推动古城文商旅发展,做大古城旅游及相关经济。

(二)丰富乌篷船游览体验。通过保护城市水系和部分历史水系的恢复,通过水路把八大历史文化街区串联起来,增加乌篷船游览的时间并形成游程上的闭环。

(三)不断挖掘古城资源。组织开展古城文化资源调查,充分发掘绍兴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非遗展示鉴赏区。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发展民宿、酒店等旅游配套产业,引进文创等新模式业态。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劳光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小城镇建设中重视对本地文化的传承和挖掘的建议》(第125号)

一、关于规划设计时充分了解和熟悉本地文化资源,让文化设计作为小城镇建设的核心工作的建议。我区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非常注重突出规划引领,在整治规划编制中,紧紧抓牢 “面子与里子、产业与环境、特色与功能、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四对关系,多次邀请省市规划专家组到各镇街实地踏看、指导。成立了区驻镇规划师队伍,由规划分局选派经验丰富的规划设计师与各镇街结对,及时指导规划设计、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把好关。比如东浦街道,依托黄酒小镇建设,讲好酒文化和酒故事;坡塘村挖掘范蠡的历史典故,修缮维护金子定烈士故居,作为街道爱国教育基地等。

二、关于在建设中多采用体现传统文化风格的材质与工艺,重要节点一步到位建设,减少二次改造和维护成本的建议。我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实施建设了富有我区特色的“五个一”标配工程:即各镇建设完善一个小镇客厅、一个休闲健身公园、一条美丽示范街、一条生态河道和一个主要入镇口。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中,注重控制投资规模,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大拆大建,降低建设及后续养护的成本。富盛的“抹茶小镇客厅”,介绍了制茶的文化和历史,探索开发了抹茶饼干、抹茶饮料等周边产品。富盛在小品节点的设计上注重展现竹文化,比如竹子形状的公交车站台、竹匾制作的入镇门户等。东浦在老街区域采用黄酒坛造型的垃圾筒,利用空酒坛作花坛、叠放展示等。

但由于整治时间紧,整治项目多,在整治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个别镇街规划个性不突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征挖掘不够等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接在接下来开展的全省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2.0”版提升工作,进一步挖掘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特色,推进城镇风貌和环境品质提升。

答复单位:越城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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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照贤代表提出的《关于旧小区外立面改造的建议》(第126号)

城区内不少老旧小区由于年久失修,确实存在着外墙面脱落等情况,对此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消除房屋的安全隐患。

一是通过物业维修资金进行立面维修。根据《绍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可向区房管处提出申请物业维修资金,来对小区房屋外墙进行修缮。二是结合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实施立面改造。2017、2018年主要对府山西路、鲁迅路等40条道路沿线我局牵头对共计约680幢住宅进行了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172.75万平方米,通过墙面翻新、立面序化、清理屋面等方面措施,达到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目的。三是实施应急维修。2016-2018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市房管处每年下拨200万元用于原市风貌办所做立面改造的善后维修,由街道组织该类型的房屋的应急维修,主要对涉及屋面、屋脊破损,封檐板、墙面破损脱落,檐口水泥、瓦片掉落等问题进行整治。四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19年我局将启动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分三年逐步推进,重点推进房屋整修、配套设施提升等十大行动,其中立面应急维修也为一项整治内容,将切实改善小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此外,针对私有产权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并由街道、社区做好牵头工作,组织相关业主共同出资,对危险房屋进行应急维修。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周  檀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换与城市相配套的垃圾桶的建议》(第127号)

经与您沟通了解,您提出的与城市配套的垃圾桶是指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安装的果壳箱。2012年开始,在主城区选择安装了梅兰竹菊的搪瓷型果壳箱,该果壳箱比较符合古城风貌。2015年以后,生产该果壳箱的厂商因经营问题倒闭,产品的供应出现了断档,越城区环境集团多方寻求也未找到类似的替代产品。2018年城区道路更新,配套的果壳箱选型和色调是由市级建设单位配套安装的。一般情况下,果壳箱的使用寿命为5、6年,目前批量更换不太现实。环境集团在后续的果壳箱选型更换时,在考虑果壳箱实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一些与古城风貌融合度高的产品,或者在桶体上设计与绍兴古城历史文化相符的元素,来体现城市的特点。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丁来富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质量和管理的建议》(第128号)

在大力推进越城区政府民生工程过程中,我局始终把提高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并能认真研判当前形势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紧紧围绕“三个越城”建设中心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强化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为重点,以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深化精化细化质量管理为主线,注重发展质量、安全和效益,增强全局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有效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

一、我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存因

近年来,成本上升及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主要原因。客观上随着资源型建筑原材料供给的紧缺,导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材料质量难以保障。主观上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要求不够高,把控不够严;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预控、管理落实不够到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管履职不够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施工中的整改和复查验收工作;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的合理度欠强,设计图纸交底不明确、设计变更较多等问题突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政府民生工程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建设监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我局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已采取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区工程质量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工程质量的措施和办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体制。去年“小三区”融合,为进一步优化监管体制,整合原越城、袍江、高新三个区质监站机构,重新组建越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我局委托区质安监站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法实行监督,并着力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区质安监站对每个受监工程项目分派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开展监督工作。开工前须制定相应监督计划和方案,并对现场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主体进行质监交底。根据监督计划实施日常监督行为,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各专业规范进行监督。

同时,我局定期开展区内在建工程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停工单,对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处理、行政处罚等强制措施。

三、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工程项目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意识

一是增强对原材料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原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的监测,在施工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前,督促现场三方责任主体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测试,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对材料的来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对建筑材料的抽检,质量不达标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到施工现场。把握好施工材料的质量关,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质量。

二是增强施工过程监管。加强对现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加强对整个施工进度的控制。鼓励施工现场安装实时联网监控,规范隐蔽工程核验申报程序,对施工全程进行有效合理的监控。督促各工程项目部要遵循有人负责、有章可循和有据可查的原则,对于管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负责任,不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的个人和单位,采取严格的处罚手段。

三是增强对监理履职的监管。对政府民生工程要求监理单位聘用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人员到岗履职。监督监理单位严格遵守见证取样制度,充分反映检测数据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客观把控施工质量情况,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四是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机制。为了确保政府民生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期标准,需要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并完善质量标准,监督管理严格化,细化质量问题处理措施。提高质量监督管理透明度,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加强监督检测。严把施工验收质量关,严格按验收规范执行。加强社会监督,择选一批群众代表监督员,参与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四、“五星三A”工程解析与反馈

提案中讲到的“五星三A”工程,是我区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建星、富裕星、美丽星、和谐星及文明星等五星达标争创工作中一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牵头,各镇街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获悉,“五星三A”工程因项目小、工期紧、办理施工许可部分资料未能满足要求等因素,均未办理质安监及施工许可手续。经了解,“五星三A”工程除了不受我局监管外,工程在招标、施工、监管、验收等程序实施中,均符合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 “五星三A”工程实行区级指导监督、镇街协调管理、村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目前“五星三A”工程出现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具体实施的镇街会根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维保期限,要求施工单位定期进行维保。

同时,我局已与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镇街取得联系,今后对“五星三A”工程这类政府民生工程将积极提供工程质量方面的技术指导,规范工程建设,保障工程质量。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杨红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小区居民乱丢乱扔垃圾现象的建议》(第129号)

截止目前,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已初步形成,完成分类小区414个,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区整体覆盖率达到88.9%;农村完成垃圾分类村193个,农村覆盖率达到83.19%。但对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还有待提高,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

您所提出的几点建议对于我区下一步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关于您提出的“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的知识普及”的建议,我们在2018年积极组织生活垃圾“八进”活动,开展“万人签名承诺”、“文明志愿劝导”、“垃圾分类 人人参与”走进基层文艺巡演等十大主题活动。2019年我们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八进”活动,有效开展宣传。通过制作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和宣传片,及时在主流媒体、公交站点、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集中播放和展示。根据不同年龄层次,编制小学版、中学版、市民版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手册,确保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普及垃圾分类科普法制知识,提高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法律责任,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随意丢弃垃圾家庭的劝导”的建议,我们在城区建立以督导员为核心的“培训员、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在农村建立“上门收集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支队伍,目前已共计配备3412人。同时启动党员“两地报到、人人契约”行动助力垃圾分类,建立由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领导担任的三级“网格长”体系,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对随意丢弃垃圾的居民及时劝导,督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对屡教不改者进行曝光和批评教育”的建议,我区通过网格管理责任亮化、党员住户身份亮化、竞赛比拼排名亮化等方式,积极开展“三亮三联三创”、“三个三”督考竞赛活动,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督查,严重存在问题的将在《今日越城》电视上进行新闻曝光。同时2018年4月1日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根据“八进”活动方案,我局将加强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执法“蓝剑行动”,做好对乱倒垃圾行为的执法工作,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相关违法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2019年,我区将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分类总体覆盖面基本实现全覆盖,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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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第130号)

物业管理跟每个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规范前期物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07年出台《绍兴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前期招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在报刊上发布招标信息,同时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结束后进行报名工作,之后建设单位发布招标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评标、定标,招标人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公证。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加强辖区内物业在管小区的管理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品质,我局已起草越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将考核权限下放至属地街道社区,通过由镇政府、街到办事处相关职能处室对所辖区域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度进行考核。年终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分进行排名并由政府对各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及进行表彰。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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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永林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违章处理的建议》(第131号)

违法建筑的搭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的美观,特别是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了损害,因此违建必须严控严管严查。高层违建的搭建主要有两类,一是高层屋顶的加层搭建,二是高层住宅的错层浇筑镂空平台。

对于高层屋顶的违建,我局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允许屋顶违建影响消防安全,决不允许利用屋顶违建牟取经济利益,在保证大厦原有合法建筑安全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坚决予以拆除。同时我们也利用现代化手段,采取无人机拍摄等方法查看、巡查屋顶违建,在严控新增屋顶违建的基础上,采取立案查处、拆除等多种方式处理存量违建。

对于高层住宅违建,我局主要针对新增违建,第一时间通知业主,第一时间上门劝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力度,让所有市民都意识到,浇筑所谓的赠送面积,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针对原有的存量违建,我局仍然采取“四不予”手段,一方面震慑未搭建的户主,一方面促进原有违建的拆除。“四不予”措施实施至今,已有约310户住户拆除了自己的“赠送面积”。

我们深知,高层违建的控违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拿出自己的百分百决心与努力,为我市的“三改一拆”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您能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三改一拆”工作,使我市的控违拆违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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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建国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电梯管理的建议》(第133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越城区电梯数量迅速增加,目前全区共有1594家电梯使用单位,在用电梯8793台。其中129个物业公司,管理了3654台高层电梯,涉及69家维保单位。目前,越城区电梯应急救援热线96333已实现平台对全区所有在用电梯的全覆盖,并在806台电梯上安装了“智慧电梯”系统。为加强高层电梯管理,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抓好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电梯依法依规运行。使用单位作为确保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使用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局的日常监管工作也是从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入手,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每年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检查中,都会安排一定比例的高层电梯使用单位,从人员设置、制度安排、现场管理、设备状态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消除一批隐患,确保电梯的本质安全。二是以住宅小区美丽指数测评为契机,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对高层小区电梯的管理状况开展全覆盖的排查。三是以投诉处理为抓手,近两年,我局共处理了高层电梯有关投诉110起,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四是以网上分类评价系统为依托,按照分类评价规范的要求,使用单位自评、监管部门验证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所有高层物业公司按照规范要求逐条进行评价,提高使用单位对电梯的动态管理能力。

二、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的质量管理,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维保单位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执法,对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近几年我局立案查处12家电梯维保单位,有效确保了维保单位依法开展维保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培训,围绕典型案例、技术规范更新,邀请专家组织维保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落实维保公司的主体责任,提高维保公司的维保质量,近三年累计培训160人次。三是量化评价,每年对辖区内30余家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维保施工点开展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选取维保公司的一个重要参考项,同时我局对评价结果为D级的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提升维保质量,对于连续评为D级的机构我局将情况通报省局。

三、强化宣传,多渠道普及用梯常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走入千家万户的家庭中。近些年,电梯的数量更是以每年20%的增速持续增长。随着我区拆迁安置的工作不断的推进,很多村民从原来的自建房搬入了政府建造的高层楼房,生活模式、居住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百姓安全乘梯常识缺乏,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文明的乘梯的行为,在遇到电梯故障时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法。为此我局通过媒体、协会等机构,通过广场宣传、专题培训等手段多方位宣传电梯知识。虽收到一定成效,但与老百姓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镇街、站所,强化电梯安全常识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公众使用电梯的安全意识和电梯事故的应对能力。

电梯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强对电梯的监管,守好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答复单位:越城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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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区环境集团接收摩尔城汇景苑3幢公厕的建议》(第134号)

2019年4月26日,越城综合执法局会同越城区环卫处、越城区环境集团对汇景苑3幢公厕进行了现场踏勘,公厕设施陈旧破损,杂物堆积多,保洁状况比较差。据了解,2006年下半年小区建成交付使用后,开发商通过自持物业对广场及周边1.5万平方米的商铺进行商业发展,后因经营问题导致商铺闲置,作为配套的公厕未尽管理之责,目前是下大路社区在负责附带保洁,产权系浙江永建置业有限公司(现浙江天圣控股集团)。因产权问题,我局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多次与新府山街道沟通,敦促开发商移交公厕产权。因公厕单独移交存在困难,目前府山街道、下大路社区在区建交局的指导下,正积极与房产开发公司协商,争取整体物业移交,最终解决公厕管理的问题。

二、6月27日,府山街道联合越城区环境集团对该公厕进行一次彻底的整治,改变脏乱差的面貌。

三、公厕改造移交前,继续由属地社区负责保洁,越城区环境集团不定期帮助对该公厕进行保洁管理,保洁质量由区环卫处或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检查考核。

四、整体物业移交后,争取资金对公厕进行修缮和维护,进行长效管理。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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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停车条件的建议》(第135号)

近年来由于私家车大量增加,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停车位建设管理工作。

一、推进小区停车位改造。自2013年我区开展旧住宅小区停车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结合老小区整治和截污纳管工程,通过合理规划小区绿化带、道路拓宽、充分利用小区空地等方式,已实施龙洲花园、望花小区等55个小区停车位改造,新增停车位10000余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压力。2019年旧住宅区块改造提升工程马山越中新天地等4个小区已明确改造,其他改造区块正在进一步确定中,计划新增停车位300个以上。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引导社区或物业加强小区停车规范化管理,通过登记车辆信息、制订停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等方式切实改善小区停车秩序。今后我们将根据“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

二、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由街道牵头,会同公安交警、执法等部门在迪荡、府山、鉴湖等街道开展“僵尸车”集中处置行动,已累计处置僵尸车156余辆,有效盘活了公共停车位资源。今后将继续加大对“僵尸车”的处置力度,保障小区停车秩序。进一步推进越城区古城住宅小区车库、车棚专项整治行动,对古城内住宅小区车库、车棚作为居住进行出租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予以清退。今年累计清退居住出租车棚、车库368处,极大地恢复了车库原有功能。

三、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今年计划建成2个立体停车库,其中中兴北路与昌安西街交叉口北侧公共立体停车库已完成竣工,计划7月份交付使用,共计6层93个停车位。绍兴市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库已完成施工招标,共计9层300个停车位。立体停车库建成后,可有效缓解周边洞桥新村、昌安家园等小区居民停车资源紧张状况。今后我们将在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的过程中,继续鼓励新建改建立体停车库,提高停车位利用率。

四、实施停车错时开放。区机关大院对周边小区居民已实施了停车错时开放,如静宁巷机关大院和高新区管委会大院,在晚上和节假日周边居民有停放意向的经登记审核后在车位有余的情况下允许错时停放。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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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吉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明确高新区管委会在相关镇街实施的公益性工程或项目后续管理权责的建议》(第136号)

据了解,104国道沿线景观共进行了两次提升改造。其中,第一次由陶堰镇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工,至2016年4月完工,养护期2年,至2018年4月到期;第二次由高新区市政设施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至2017年7月完工,养护期2年,至2019年7月到期。目前,上述两次工程涉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已由高新区市政设施公司启动招投标程序,计划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届时养护单位即可进场养护,高新区市政设施公司会加强养护期间的巡查、考核工作。

平陶公路由我局下属平台公司高新区迪荡投资公司实施,工程于2017年7月基本建成,养护期2年,目前项目尚处于工程质保和养护期内。今年4月,建设单位已会同质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就本项目完工后存在的诸如养护失管、绿化缺失、骑行道破损、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书面质量督查报告,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近日已与相关镇街及单位对接,考虑在质保期满后将工程养护移交给相关镇街及单位管理,养护经费由高新区平台公司予以保障。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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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康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升级乌石小岭到凤旺村为区级道路的建议》(第137号)

白富线至凤旺村下旺道路为镇政府管辖的乡道,全长3.04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5.5米,水泥路面,道路等级四级。

由于该线路总里程较短等原因,不符合升级为县道公路的要求。为此,区建交局已作出专门说明(详见附件)。

针对该线路配套设施不足问题,我镇已将该线路的改造列入了2019年的大中修项目,并上报区交通局。若项目一旦获批,我镇将及时组织实施。

答复单位: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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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红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指导培训的建议》(第138号)

今年3月初,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发〔2013〕1号)基础上,拟定了《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对业主的专有名词作了明确解释,所谓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意见稿中还提到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营造良好的业主委员会氛围,打造党建引领的模式。2018年月22日,由市房管处主办,市物协承办,宁波咏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协办的绍兴市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业务培训会在市房地产管理处C五楼会议室开讲。我区邀请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部分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到会参加培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中最基础的工作。近几年,业委会换届、业委会选聘物业等问题现已成为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此次培训旨在加强属地街道社区及业主委员会的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专业技能、推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提高监督管理和水平,此次培训会得到了街道和社区及业委会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加强辖区内物业在管小区的管理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品质,我局已起草越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将考核权限下放至属地街道社区,通过由镇政府、街到办事处相关职能处室对所辖区域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度进行考核。年终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分进行排名并由政府对各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及进行表彰。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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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妙茵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建设、发挥火灾防控作用的建议》(第139号)

1.该工作已列入201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工程。工程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1000套,老旧民房电气线路套管及漏电保护器安装2200户,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1500套。目前该工作已进入方案审批工作,确定以府山街道越都社区内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开展。同时协调府山街道落实资金购买一批联网式感烟探测器在其他老旧小区安装,切实增强住宅小区火灾防控能力。以上方案成熟后我大队将协调向全区予以推广。

2.多种途径加大媒体宣传。推广智能烟感报警系统的建设安装仅靠政府的有限安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和自愿方能够完成此项工作。我大队将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平台适时发布相关信息推送介绍先进产品,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发布经典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定向年轻团体、普及社会大众,从而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3.适时开展小区消防演练。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在加强技防、人防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增加人员自救逃生能力。大队将认真分析越城区内住宅小区特点,联系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老旧小区开展一次综合性消防演练,以演练促进步,切实提升居民火灾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答复单位:越城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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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敏代表提出的《关于避免城市道路反复修建的建议》(第140号)

城市道路修建工程事关城市形象和民生出行,2018年我局高标准完成了山阴路等22条市政道路、绍兴饭店周边和马拉松沿线的景观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32公里,总投资约5.7亿元。在工程推进中,我局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监管,督促建设主体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严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关。通过质安监介入、召开监督见面会、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日常抽查结合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程不失管不失控。同时开展2018年越城区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竞赛和“战酷暑、抗风雨、大干80天”劳动竞赛,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我局一直将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放在首位,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施工质量,避免城市道路反复修建,主要如下:

一是加强监管工作的强度和力度,高标准验收城市道路。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办事,对每道工序,每个结构层次,每一关键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切实控制好道路工序质量和检查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各个阶段影响工程质量的主导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工程监理对工程原材料的选用,实施半成品和成品制作施工的旁站监督,使得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符合规范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建设、质监站等单位对道路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请有实力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参与工程各项目的实体质量进行综合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是建立道路维修统筹协调机制,有序安排道路维修计划。我局会同区综合执法局主动对接各管线运营单位,建立越城区道路维修改造统筹协调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线敷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科学有序安排道路维修,尽最大可能避免道路多次维修、反复挖掘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

三是依法依规严把“审批关”,重点查处涉路违法行为。由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涉路、涉桥行政审批工作,全过程履行涉路施工监管职责,对道路修复图纸进行签字审核、路基回填质量进行现场复查、道路面层维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道路恢复保质保量、安全及时。同时,以市政园林管理处市政道路养护巡查为基础,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依托,重点查处未经许可占道施工、非法埋设管线、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等涉路违法行为。

四是合理归并既有管井设施,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实际主动要求相关管线单位合理利用既有管线,减少道路挖掘和管井设置。在道路新建、改造等重大工程方案论证等阶段,积极建议将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纳入工程设计内容,确保道路品质持续提升,城市环境不断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后续工程施工材料、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建立相关责任单位信用考核评价系统,对综合评价低的施工、监理单位设置“黑名单”,逐步将诚信、能力出现问题的队伍排除今后的招标范围之外,同时挑选出一批高效、优质、诚信的施工团队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修建市政道路,更好地展现现代化城市形象,更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出行,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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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爱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建议》(第141号)

一、市区犬类管理现状

2005年9月1日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由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成立绍兴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区二环线范围内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收容处置以及牵头协调犬类管理相关部门等工作。2013年4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市区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应职能的调整,现越城区辖区的犬类管理工作统一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犬类管理中队为犬类管理专职队伍,负责市区公共场所内散放犬、流浪犬、无证犬的捕捉收容和越城区居民养犬的办证、年审和服务等工作。

二、切实履职,加强监管

犬类管理工作一直是市民较为关注的话题,尤其近年来呈现出的“养犬热”现象,饲养宠物的问题和隐患逐渐显现出来,犬类管理已成为舆论焦点。犬类管理中队根据《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及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做好部门职责工作。

(一)完善管理措施

犬类管理中队设立了犬只收容中心,使越城区各执法中队收容的无证、流浪、遗弃犬只得到集中饲养和管理,定时、定次地消毒、喂养,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无主犬只再次流向社会。

为及时、高效开展对已注册犬只的管理工作,犬类管理中队使用科技管理手段,对有证犬采用电子芯片植入的方法进行监控。建立绍兴市犬类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独立的信息数据库,记录了与15位电子芯片数字代码相对应的宠物主人的联系信息和地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通过手机大小的阅读器读取芯片内的信息,了解到被检查犬只的基本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犬类管理的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管理纠纷,受到了广大养犬户的欢迎。

同时根据市区内犬类管理现状,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在已注册的犬只中实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针对犬主随意散放犬只、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犬只扰民不予制止、不及时进行犬只免疫年审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予相应扣分,一旦扣到一定分值,将注销犬主养犬登记证,影响恶劣的犬主将不予重新办理养犬登记。该举措获得得广大市民的认同。

(二)加强城区内日常巡查和管理

捕犬中队切实履行犬类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日常犬类管理工作。在市区二环线内实行严管区、严控区管理,坚持每天安排人员上路巡查,捕捉辖区内道路、绿地、小区等公共场所内的流浪、散放、无证犬只,对市民的各类不文明遛狗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在确保日常巡查捕犬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早、晚空档时间的值班和管理,有效处理的各类紧急投诉。为各镇街执法中队配备捕犬装备,以增强处置力。其中2018年全年捕犬中队在城区内收容各类散放犬、无证犬、流浪犬2370条。

三、多头并进,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

为让市民多了解犬类管理工作,犬管犬类管理中队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一)注重教育宣传

积极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犬管犬类管理中队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犬管进社区”、“犬管进家门”等活动

走访辖区街道、社区、物业,到居民住宅区张贴宣传栏、温馨提示等形式,加强对《绍兴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和犬管工作职能和文明养犬知识的宣传。

四、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强

目前开展犬类管理的依据是市政府2014年9月16日发布实施的《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法律效力等原因,市区开展犬类管理的手段仅限于简单的劝教和收容。对市民无证养犬、犬只随地便溺、叫声扰民等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导致了管理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解决,加大了管理难度,降低管理效率。《暂行办法》实行以来,随着城区行政区划地调整及绍兴地方立法权的获得,原先的《暂行办法》需要进行提档升级。

(二)执法难度较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部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缺乏,犬类管理缺乏有效的执法支撑,执法难度较大。同时,我市犬类管理的特点是“城市包围农村”,一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有养犬护院的习惯,居民把养犬作为防盗的一种措施,要求其办理养犬登记证、圈养拴养相对比较困难,矛盾比较尖锐,执法存在较大难度。各部门在管理职能上没有形成合力。

(三)市民意识淡薄

随着养犬数量的急剧上升,因市民层次不一,多数市民规范养犬意识淡薄,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而另一方面因在犬类管理方面缺少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对违章养犬的市民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管理力量还相对薄弱,对小区违章犬只的控制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措施。同时,在犬类管理力度提升和宣传下,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迅速提升,部分“爱犬人士”对管理的抵触行为逐年体现。因此城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成为群众强烈呼吁的热点。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立法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规范社会行为的范畴,对犬的饲养中的绝大部分问题,应当以法律范畴来加以解决。诸如对犬的防疫措施就必须立法,用强制的手段来解决。又如规定宠物犬饲养的体型、体重、污染排泄等,不进行立法保护,就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用立法的办法,规定人们对宠物犬饲养的最低社会道德水准是可行的,谁破坏了它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立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促进人们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需进一步加强和建立犬类管理有效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1.工商部门:加强源头的流通进出、销售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犬只的源头经营销售必须符合免疫要求,达到规范经营标准。犬只经营户应到所在犬类管理机构备案;

2.农业部门:建立犬只源头销售和屠宰经营中的免疫、检疫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宠物医院私自免疫的监管力度,负责保障各犬类管理机构有证犬只的免疫疫苗;

3.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咬伤他人的,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辖区派出所负责对犬只伤人、扰民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联络犬类管理机构做好单位、住宅区犬吠扰民犬只的捕捉工作,保障犬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5.环卫部门:负责对犬类管理机构处置后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犬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顺畅。

(三)普及办证

为了对辖区内的犬只数目进行控制,普及犬只上证,方便民众犬只监管,如通过芯片将犬只信息与犬主进行关联,有犬只伤人的,可以通过读取芯片找到犬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越城区现状通过设立“免疫、注册、诊疗”一站式便民办证点、调整犬只注册费用、简化办证方式和流程,加大宣传等方式提高居民养犬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流浪犬、散放犬收容处理力度

目前犬类管理中队是市区内散放犬、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的专职力量,随着管理区域不断扩大和管理需求的提高,需要通过专职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提升管理效力。

(五)加强正面的宣传工作

在通过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犬类管理的政策法规、犬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以新闻报导、公益广告、自媒体推送等形式提高市民对犬管和犬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全程管理

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主要侧重犬只饲养环节,对犬只养殖、经营、诊疗、美容以及犬只尸体的处理等活动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要做好市区的犬类管理工作,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就必须对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规范,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如对宠物医院的开办者要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使他们不仅能承担起对动物的治疗工作,也能承担起对宠物饲养知识的传播和管理工作,指导宠物犬的饲养者如何更好地饲养,如何做到对环境的保护,鼓励更多地开展犬只绝育、声带切除等手术,从而与管理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相明华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富盛镇山区六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同网”改造的建议》(第142号)

越城区地处杭州湾南岸,宁绍平原西部,会稽山北麓,区域总面积498.7平方公里,下辖16个镇(街道),403个村(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76万人。全区城市管网供水率98.5%,但富盛镇南部山区红山村等6个行政村,由于所处地理位势较高,市政管网无法直接满足用户水量和水压要求等,仍有3011户村民依靠山塘水库蓄积水源和单村水厂供水。

根据今年初全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视频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越城区制订落实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成立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区水利局负责牵头协调,富盛镇担任项目业主,全面启动富盛镇山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新建供水主干管网26.5公里、增压泵站6座、储水池14座、以及村内一户一表管道等,项目概算投资8400余万元,以小舜江自来水为供水水源,惠及群众近9000人。

目前,项目前期已完成立项审批、地形测绘及成图和方案设计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等正在抓紧编制,计划于五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和审批手续。金溪村文根路自然村饮水工程已提前于4月中旬先行进场施工,正式打响越城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攻坚战,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彻底解决越城区山区群众安全用水的老大难问题,坚实迈出实现全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全覆盖步伐。

答复单位:越城区水利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周姣娥代表提出的《关于峰泽景园小区北门建设人行道的建议》(第143号)

今年我局牵头实施了涂山路大修工程,西起环城东路,东至平水江桥,全长约896米,道路全宽32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3.5米,两侧机非隔离带各1米,两侧人行道各4米,现状道路为双向四车道。本次道路改造主要对原整个道路车行道挖除42cm后加铺等厚的路面结构层。在工程前期设计阶段,我局充分考虑了“峰泽景园北门口通向涂山路约10米的道路未设置人行道,导致人与车相混合”这一状况,对该路段重新进行规划设计。目前已结合涂山路大修工程对该段道路进行了铺装改造。同时我局也将联系执法部门加大对人行道违停车辆的处罚力度,为市民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倪晴桦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居民家中大件生活垃圾的建议》(第144号)

关于您提到的大件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我区现已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引进了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2家专业回收企业,截至目前,全区已经建设完成回收站点36个、5000平方米分拣中心2个,并采取智能化运作、大数据实时管理以及积分兑换等创新机制,与超市门店联手打通积分兑换渠道,实现奖励积分消费。对于一些废旧家具,居民可在服务时间内将其送至就近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工作人员会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积分及处理。具体相关信息居民可在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站进行查阅,同时可拨打114-881/887进行大件垃圾的无偿上门运输服务。

到目前为止,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已初步形成,大力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置能力提升、回收利用、制度创新、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2019年,我区将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分类总体覆盖面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装修(大件)垃圾集散点建设,全区建设将不少于1处。通过强化源头减量治理和管控,在城区范围内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水平。

同时将不断完善分类回收体系,在原先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辐射范围,深化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城区每个小区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农村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每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每个镇(街)至少建设1个可回收物中转站,进一步完善区级可回收物中转贮存中心建设,形成“点、站、中心”全覆盖、立体式的可回收物收运网络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进现有2家回收利用处置企业持续健康运行,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链条,建立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采取智能化运作、大数据实时管理以及积分兑换等创新机制,全面实现奖励积分直接在超市门店的消费,打通回收利用和有效运行闭合环节。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陈宝珠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组建绿化整治工作群的建议》(第145号)

目前,我部门已建立公共绿化管理工作群,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您提出建立小区绿化管理工作群的问题,目前由于机构体制改革,财政保障的社区绿化管理权我部门和区建交局还在协商中,待管辖部门明确后,将由实际管理部门牵头组建工作联系群。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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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根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抓紧处置西畈公寓9、10两幢安置危房的建议》(第146号)

一、目前已完成地勘工作,下一步将做好设计和方案,待确定后,街道将启动该危旧房的整治项目。

二、项目完工后,街道统一办证,该两幢房屋的大证由区征收办办理,街道牵头办理分户权证,确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答复单位: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章  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越城区老旧小区实施智慧安防提升改造的建议》(第147号)

目前,区政府已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列为2019年“越城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明确了2019年底前,越城区一环以内老城区范围所有小区、公共停车场、小区单位周边停车区域、重点历史街区、老建筑密集区和外来人员集聚区安装并运行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等设备,确保覆盖率、运行率达100%;清晰识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做到对人车物的全维感知、全程跟控,实现“人过留脸、机过留号、车过留痕”的目标。

目前项目已完成动员摸排,拟在7月下旬实行招投标,并于8月份动工建设,预计在11月份基本完成“智安小区”建设试运行,12月底正式运行。该项目完成后,城区老旧小区的智慧安防水平将获得全面提升。

答复单位: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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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中村”道路管理的若干建议》(第148号)

一、基本情况

邹家葑村内主路东起南池江西至解放路全长710米,路面宽7米,原为邹家葑村内进出的唯一通道。邹家葑村内有常住人口约700人,流动人口约1300人,村内分布树人小学南校区、永和高级中学两所学校,在校人数约3000人。总计承担约5000人的日常通行需求,道路通行压力较大。且该路段属于村级道路,日常管理难度较大。村民自建房出租、经营现象较为普遍;道路沿线乱停车、乱设摊行为屡禁不止。2018年为缓解邹家葑村内道路通行压力,提升道路周边环境质量,城南街道积极性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开展邹家葑村内主路建设工程。

二、已做工作

(一)开展拆违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城南街道开展农村 “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对邹家葑村特别是村内主路沿线的违建进行了集中拆除,共计拆除违建64处,面积2000余平方米。违建拆除后,村内主路面宽由原来的7米,增加到12米。违规经营,乱设摊现象大幅减少,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城南街道联合邹家葑村委开展村内环境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对村域范围的乱堆积、乱搭建、乱张贴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投入资金10余万元,清理堆积物120余吨,拆除乱搭建200余平方米,清除墙面小广告300余平方米。有效提升了村内主路周边的环境质量。

(三)督促道路建设进度。城南街道邹家葑村村内主路雨水改造工程,工程发包方为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8月17日公开招标,中标方为绍兴中国轻纺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8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实施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工程项目变更及雨季影响导致长期停工,对此,城南街道已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正式发函给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时妥善处理违约及善后事项,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其失信行为上报区级主管部门。目前该工程已复工,沥青铺设、路面拓宽、排水改造等道路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预计将于6月底前全面完工。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城南街道将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方抓紧开展道路建设后续工程。同时建立工程建设保障机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召集预算、监理、审计等相关单位介入,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程早日完工。

(二)提升道路配套设施。为保障邹家葑村内道路通行安全,规范通行行为,计划开展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一是设置限高杆,在南池路连接口与村内道路上设置两处限高杆,禁止工程车辆进入村内。二是划定标志标线,道路施工完成后,增加标志标线,实现车道分离、人车分离。三是建设道路围挡,在南池路与村内主路连接处建设围墙,实现道路硬隔离。

(三)加强道路综合治理。邹家葑村内主路因自身硬件及周边环境(紧邻农房)等因素目前尚未达到纳入城市交通路网管理标准,为落实道路建设完工后的长效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道路周边管理。落实街道综合执法、市场管理部门,对道路周边流动设摊、占道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整顿、查处;二是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协调交警部门对影响村内道路通行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整治、处罚;三是加强道路环境管理,建立村、学校、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所在村负责道路日常保洁与管理,学校负责规范上下学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对道路通行各参与方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从而形成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周边环境规范整洁。

答复单位: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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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爱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小区铸铁下水管改造提升的建议》(第149号)

老城区中确实有不少老小区雨水管仍为铸铁管,不仅大多已锈蚀,还偶有高空坠落的事件发生,存在安全隐患。为此,结合17、18年截污纳管工程,我们同步将小区铸铁雨水管换成了PVC管,共涉及约43个小区,如塔山街道望花、罗门、白果等小区。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结合截污纳管和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工作,同步对有安全隐患的铸铁雨水管进行更换;同时将铸铁雨水管更换纳入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整治内容;除此之外,鼓励由社区进行牵头,组织产权人筹措资金对雨水管进行改造,我局也会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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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炎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完善塔山村后续城中村(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政策的建议》(第150号)

切实解决好塔山村城中村(旧城)改造后续拆迁安置政策,全面平稳完成改造任务,既有利于街道的整体发展,也有利于古城保护利用。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自2009年以来已多次分期实施拆迁改造,目前已完成了两期拆迁改造安置。

对于后续的拆迁改造,街道也在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并建议后续拆迁改造政策既能参照目前全区面上古城更新相关政策,同时考虑到塔山村拆迁改造工作的历史沿革和社会平稳性,能继续延续原《塔山城中村(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目前越城区全区范围内拆改工作势头良好,对于塔山村拆改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区政府也较为重视,目前正在专题调研,待区政府有明确的方案以后,将综合考虑塔山村后续拆迁问题。

答复单位: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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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银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安装皋马线路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51号)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已落实皋马线路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安排。

一、皋马线是县道,由区公路所养管。我局已告知区公路所修剪树木并加强日常养护。

二、建设安装路灯是由属地政府负责,我们已与东湖街道对接,他们已经启动此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东湖街道需要我局支持的,我们将无条件派员提供技术支持。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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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将东湖街道部分经济欠发达村道路列入省“一事一议”项目的建议》(第152号)

2018年10月,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局会同区财政局下发《关于要求补充更新2019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的通知》,开展201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更新工作。经镇街申报、区级部门实地踏看后,2019年3月,在区财政局会议室对9个镇街20个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已将东湖街道五和村路面硬化工程列为2019年度越城区“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项目已于2019年4月28日-4月30日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5月5日,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下达越城区2019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中该项目名列其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过程中,完成招标后即可开工建设。

另外,下半年我局会根据东湖街道建设项目实际,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申报原则、建设范围等要求,做好2020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相关资金争取落实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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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银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办理五联村历史遗留建房手续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53号)

2001年5月,经原东湖镇政府同意,东湖街道五联村在原有色金属压延厂老厂以南(土名大潭)的地块上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区域内建房户数40户,每户基本为2间,建房对象一般为具有建房条件且拆旧区块相对集中的村民。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为使房屋统一外观,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所以由村委统一招投标,并统一建造色样。

2001年6月8日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选址定点,后由国土局报省进行农转用,批准文号:浙土字【B2001】第10335号,时间2001年9月7日,面积1.0167公顷。

该项目于2001年9月8日开工,到2002年7月8日竣工,于同月21日验收合格,并进行了抽签落户。随后,村委着手进行分户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但因城中村改造需要全面统一规划,在续办手续上得不到有效衔接,故审批工作搁置了下来。经村及镇要求,2008年6月4日,越城区规划分局对该地块重新进行规划定点,并确定了建房户具体位置,填报了建房呈报表,但由于时间间隔过长,市国土局没有对该项目的个人建房呈报表审批。

根据上述情况,因相关建房审批手续未办理,时间较长,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议与属地镇(街道)联系沟通,按照农房登记发证思路办理,即由属地镇(街道)负责,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做好确权手续,再由我局负责登记发证。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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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基成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保障农村老干部待遇的建议》(第154号)

由于越城区近年来区划调整频繁、各区域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农村离退职老干部补贴政策均由各镇街根据本区域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状况等实际情况建立补贴制度,并不定期进行调整完善,因此,各镇街制定的补贴政策也有所差异。对此,区委组织部将督促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稳慎妥善的研究解决相应的待遇补助问题。此外,区委组织部将进一步摸排区内生活困难的老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大慰问力度。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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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强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养老服务、应对老龄化现状的建议》(第155号)

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每年以接近百分之一的速度增长,高龄化趋势也很明显,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017年达15万多,占我区总人口数的24.71%,2018年达19万多,占我区总人口数的25.66%,对比全国的数据,无论是占比还是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针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等现状,近年来,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一、完善政策,着力构建政策保障机制

立足养老区情,围绕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越城区全面实施政府补贴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方案》、《越城区养老服务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越城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具体化、可操作的政策文件,近期将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来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今年开始改变补助程序,将由市财政统一切块给越城区,加大资金使用灵活性,不足部分提请区政府予以解决,加强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保障。同时鼓励闲置工业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建筑改造成住养结合的居家养老中心。

二、多措并举,推进助餐、配送餐服务

为缓解老人就餐问题,我们从实际出发,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一是整合资源,扩大就餐网点,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等为依托,为周边居家养老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二是规范服务运行,各类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均要建立规章制度,并做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类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建立台账。定期对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目前,在照料中心开办老年食堂16家,委托社会餐饮企业185家,逐步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

三、提质升级,创建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

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覆盖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农村敬老院、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设施资源,改造提升为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形成专业服务与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与免费服务相补充,镇街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去年,富盛、陶堰、马山、东浦、灵芝、府山、蕺山、迪荡等8个镇街已完成创建任务,今年将继续创建5家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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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校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因集镇建设用地造成失地农民待遇保障问题的建议》(第156号)

你建议中提到马山镇马山村、东星村等村自八十年代末以来至2000年袍江开发区成立,因集镇建设需要,由马山镇政府名义向村里征用了很多耕地。

根据区人社局会办意见,马山村、东星村如符合《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4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等规定的,经审核后可按规定办理该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并轨手续。

根据《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精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范围和对象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所有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确定参保指标;同时将批准征收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纳入参保指标核定范围作为重点问题特别指出。

因目前上述土地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性质仍为集体土地,不符合《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精神,柯桥区等兄弟区当年的做法已不具备借鉴价值,同时根据区人社局会办意见,上述村的事实失土人员不能直接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并轨手续。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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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幼美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亟待政府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优惠政策的建议》(第157号)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了近四十年,“只生一个好”的口号响彻全国,独生子女成为了一个时代独有的现象,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迅猛增长。随着时代的变迁,人口形势也发生了质的转变,父母的养老问题,已成独生子女生活重担。为此,我们积极推进多种方式养老服务,让家庭养老走向社会养老,缓解子女赡养压力。

一、关于鼓励地方多渠道解决养老有效供给不足问题

我区现有养老机构23家,其中公办12家、民办11家,养老床位4000多张,近年来,在解决养老供给不足,主要抓质量的提升和数量的增加。在质量提升方面,我们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引入养老服务公司,通过公建民营模式,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升兜底保障质量,目前灵芝、皋埠、马山三家敬老院已实现了公建民营模式。在数量增加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利用 “退二进三”改造政策,将原有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设施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通过资金补贴、税费优惠等方式,着力扶持和推进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引进大型高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医养结合、休闲与康复相结合。如越州养护院利用企业厂房来改建养护院;润和养老项目则利用商业设施杭州润和购物中心改建养老机构。

二、关于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是我区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模式,99%的老年人选择这种模式,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已是养老工作重点,我们主要从3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加强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扩大无障碍设施覆盖,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室、体育健身场所、居住区道路、公共出入口、轮椅坡道等公共设施实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建成省级无障碍社区6个,到2020年建成省级无障碍社区18个。二是已在326个社区(村)创建照料中心,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打造形成农村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社区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三是将在16个镇街创建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拓展服务内容,与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 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格局。

三、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方面

去年,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重点名单的通知》(绍市人社办发〔2018〕11号)文件中,明确了老年照护与管理这一个专项职业,写明了老年照护与管理的定义、适用对象、能力标准、鉴定要求。今年又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明确了激励机制,并加强政校合作,努力争取在大专院校开展专业化、常规化的养老管理知识、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健全养老服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我们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升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四、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把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监管措施、业务培训、运行管理等方面来强化我区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出台《越城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越民〔2017〕52号),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二是对软件管理、硬件设施差、安全隐患大、整改难度大、无法取得许可证的民办养老机构坚决进行关停,确保家属放心、老人安心。三是在设施上,安排专项资金204万余元,专门用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升级和改造,安装“智慧用电”系统,推动养老机构“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在人防上,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培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消防自救能力。

五、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方面

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反馈意见来看,主要有两项优惠政策:

(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享受80元/月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二)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优待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凭证享受每年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

(三)代表议案中提到的“杭州等地早已恢复独生子女费,而且大幅提高、终生享受”的情况,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直有发放,关于提高奖励费、延长享受年限,目前省、市尚未出台新的奖励体系,今后也会向上级进一步反映。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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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来富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撤村(居)建社区退出人员安置和转岗人员工龄延续的建议》(第158号)

为加强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与激励,2018年,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身份进行了明确界定。因此,我们在对每个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三岗十八级”待遇核定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其正式被确认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起核定其所从事社区工作年限的要求。

您所提到的撤村建社区的原村干部流转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因其原身份为村干部,且工作管理方式、经费保障与专职社区工作者有所不同,不能将其原村工作年限计入社区工作年限。敬请理解。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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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福代表提出的《关于用更好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紧缺问题的建议》(第159号)

一、用工现状概述

根据2018年度“万企大走访”、“企业大调研”、“走企连心”等活动,走访企业600多家,地毯式摸排人力资源需求,部分企业反映用工紧缺问题,究其原因有四:一是网络信息的提升,促使企业利润透明化,使用工的空间被压缩;二是人力结构变化,劳动力为主的人力资源诉求有了明显改变;三是交通信息的畅通,使劳动力资源有了更多的选择;四是城市整体的定位,导致劳动力资源很难回流。劳动力为主的人力资源用工紧缺是阶段性问题,也是发展性问题,更是复合型问题。

二、用工招引情况

越城区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在无资金支持、无体制优势、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积极搭建劳动力就业平台、开拓劳动力求职渠道,建立劳动力招引工作机制。具体工作如下:

1.打造辖区重点企业与在绍大中专院校之间的校企合作联盟,深化校企直接对话平台。将平台工作内容多元化,实现在绍高校与我区企业校企沟通、信息共享、定向培养、政策服务上的多方位合作,提升在绍大中专院校学生留绍率,适时为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加强企业与政府、高校之间的紧密联系。

2.加快对外劳务合作,推进东西部“春风送岗位”扶贫活动。根据前期摸排,掌握“两大”需求,企业劳动力用工需求和对口帮扶地劳动力就业需求,组织辖区部分用工紧缺的企业赴四川、贵州等地组织两场劳务招聘活动,适当缓解部分企业用工不足的情况。

3.加强与四川马边人社以及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组织马边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建档立卡人员来我区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更好的组织富余劳动为来绍,2019年已组织23名对口帮扶地务工人员来我区就业,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其他包括组织乐山领导慰问在绍老乡活动,构建三库(就业社保信息库、求职信息库、企业招聘信息库),组织企业赴有关中专高职院校进行对接招聘,与外地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等等。企业也在积极地调整着思路,包括董事长亲自大中专院校招聘,建立孝德基金,招聘奖励等等,应对企业吸纳劳动力变化形势。

但是企事业单位与劳动力的诉求上不一致,导致矛盾逐步突显,主要体现在:1、切身利益改善上,如工资收入、劳动时间、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保障、发展预期上等;2、企业文化打造上,企业文化、企业信誉、管理架构、生活配套、公平发展等;3、城市吸才容才,如发展的可预期、房价配置、消费与收入、城市文化消费等;与其他城市、企业相比出现不小的差距,劳动力更容易流失到附近的一二线城市,而原劳动力输出城市的产业也在持续发展避免不了劳动力回流问题。

三、您提出建议推动与落实

如何来改善劳动力来绍、留绍、返绍率,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正如您提的建议那样,通过问题分析原因,找到各自的切入点,解决好各自的问题,共同提升紧缺劳动力招引效力,更好满足企业用工问题。

(一)政府部门搭台工作

1.在人才新政、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建议出台有关吸纳企业劳动力的鼓励政策,激励引进人力资源的多元化、有效化;

2.提升城市人文关怀文化,培育城市人力资源虹吸效应,确保人力资源的多元化引进;

3.继续做好人力资源摸排调查工作,协调区、镇(基地)、企业配合,把辖区企业的存量与增量情况摸清,为政策制定作参考;

4.进一步搭建省、市、区人力资源引进平台,对接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校、对口政府部门等各类有效资源,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

5.积极推荐有条件的镇(街道) 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求职者;

6.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对接重点人才资源输出地,像对外购买“农保田”一样,培育人力资源基地;

7.进一步打造劳动力技能等级上升空间,使其发展可预期;

8.积极推进按照企业的要求,在同类企业用工需求的情况下采用定向招聘服务。

(二)企业单位唱戏工作

1.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参与人力资源调查、招聘、培训等活动;

2.努力创造企业“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的人力资源文化与体制机制;

3.建立人力资源引进的共享基金,构建人力资源引进基地;

4.提升发展企业内动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产品的利润率,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使收入与物价同步;

5.做好企业主体地位,与有关部门多联系对接,共同探讨人力资源问题的根结所在,使各项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6.与有关部门建立协商机制,提供对口信息,提升人力资源招聘工作效率;

7.稳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员队伍,确保各方对接工作更加顺畅,对有关信息更加能够了如指掌。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事情是我们一直在努力在完善工作,也是我们追求的一个服务目标。面对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总是在建议中不断完善,以弥合现实工作的不足,推动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深化。

答复单位: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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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的建议》(第160号)

一、加大扶持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度。积极培育、扶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为政府和社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承接平台,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就业渠道和专业提升的载体。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与之积极交流对接,共同开展青少年服务工作。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帮助其提升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水平。

二、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培养。一是积极组织团干部、青少年事务相关从事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取社工证,提升自己综合素养、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对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有计划、分层次专业培训,加强对社会工作知识继续教育,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精神、与大专院校进行对接,通过对外交流学习,开展社工实务方法与技巧、社会服务项目管理运作等社会工作培训。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形成在老年人服务、家庭关系、邻里调解、社区矫正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队伍。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社会理念。积极推广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宣传、交流和总结、推广各地、广泛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相关政策、措施,以及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中的好项目、好做法、好效果,帮助社会大众认识社工服务,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丰富宣传媒介载体,重视运用各类新媒体,实现青少年平台互动。对工作成绩突出、能力突出、社会反响良好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大政府对青少年事务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支持范围,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

答复单位:共青团越城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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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晶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越城区老年大学的建议》(第161号)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越城区老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发展老年教育,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意义重大。越城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与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合署办公以来,在建设首位度中心城区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的需求,建立越城区老年大学已被提上日程,选址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谋划之中。

在越城区老年大学未建成之前,积极鼓励越城区的离退休干部报读市老年大学,凡户籍在绍兴市主城区,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报名。同时,市老年大学坚持多元共建,推进老年大学教育途径方式改革创新,目前“绍兴掌上老年大学”App设有时政教育、文史国学、书法绘画、医药保健、戏曲音乐等10个学习栏目,课程视频达1500余个,基本达到全市老年人足不出户免费接受老年教学的目的。

另外,市老年大学在孙端镇、陶堰镇和秦望社区、书圣社区、龙洲花园社区、罗门社区、望花社区、市退管处、文理学院、市福利中心、福利院开设老年大学分校2个、教学点9个,现有28个班,课程包括音乐、舞蹈、保健、越剧、绍兴鹦歌戏、二胡、剪纸等,学员达1800多名。同时越城区正积极完善和创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将老年大学不断向镇街、社区(村)延伸,在基层建立教学点,打出“组合拳”,打通老年教育“最后一公里”。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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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夫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五邻社联合会工作机制、推动社区行政事务向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方向发展的建议》(第162号)

为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增进邻里关系,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活共同体。2016年下半年起,我们以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在全区城市社区搭建了以多方主体参与的社区“五邻社”联合会组织。通过两年时间的培育发展,基本形成了由社区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为确保社区“五邻社”组织的长效运作,我们主导社区“五邻社”通过共建单位赞助、社会募集、企业资助等形式建立了多元的筹资机制,在两年时间里,80个社区“五邻社”组织筹集了500多万元的资金与物质,用于文体活动、服务居民、参与治理所需。在政府支持方面,定向开辟了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区“五邻社”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据统计,2018年,五部门定向开展社区公益创投资金达140多万元,2019年度市区两级达到200多万元。实施居家养老、社会救助、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多项,资金超千万元,有力地吸引了民间力量参与社区“五邻社”组织,去承接本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

今年,经过申报、推荐、答辩、评审等环节,我区社区“五邻社”建设项目有幸成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项目。在今后两年时间里,我们将加大对社区“五邻社”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社区“五邻社”组织体系、内部治理、人才队伍、管理服务、项目承接、运行保障、工作绩效、社会评估等建设体系,推动社区“五邻社”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活动的法治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是逐年加大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开辟与资金量的投入,吸引更多的民间专业人才加入社区“五邻社”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提供多元化、精细化治理服务,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答复单位: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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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铭梨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开展导盲能力公益培训活动的建议》(第163号)

一、探索建立导盲师资队伍的新模式

2019年5月16日全国助残日期间,绍兴中专财会经贸系和绍兴市盲协、越城区盲协区共同举办第三期“爱心手拉手”百名志愿者随行导盲公益培训活动。300名在校生、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参加活动。

2019年6月6日,越城区教体局和区残联在北海小学龙洲校区开展了“我是你的眼 爱心手拉手”导盲师资公益培训,来自越城区中小学教师、各街道残联工作人员、社区残协工作人员近50人参加培训。培训重在探索建立一支由学校老师,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相对固定的导盲师资队伍,之后每年定期开展导盲师资公益培训,不断提升他们开展导盲培训的能力,在全区传递正能量。

二、探索教师、学生导盲教育新形式

现阶段越城区并无盲校,对盲人或视力残疾学生的教育统筹在特殊教育的范畴中,在落实好“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制度的前提下,由育才学校牵头,对接浙江省盲人学校,寻找交流机会,安排“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的负责老师前往盲校参观学习。另外,探索固定的合作模式,定期邀请盲校老师来我区对公办学校老师做相关培训。之后,探索、设置导盲课程,将其融入中小学日常教学活动和寒暑期社会实践中。

三、倡导全社会助盲服盲的新风尚

2019年下半年残联安排导盲师资,主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大活动:

1.在全区16个镇街要求每个镇街开展1-2场导盲能力培训,提升社区居民的导盲能力;

2.联合区盲协,在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对市民开展1-2场导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导盲能力;

3.提高社会志愿队的导盲能力,目前现有社会志愿者队伍10余支,规范志愿者队伍,并结合 “国际盲人节”等重大节庆,组织开展导盲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以上活动带盲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在倡导全社会助盲服盲的新风尚。

答复单位: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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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丽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废弃医疗锐器的建议》(第164号)

诚如您提案中所说,我国是糖尿病大国,有近1.15亿的糖尿病友,每天都会使用采血针和注射针,而很多使用过的采血针、注射针等医疗锐器未得到妥善处置,随生活垃圾被丢弃在普通的垃圾箱里,增加了环卫工人和拾荒者们被污染医疗锐器扎伤、从而感染艾滋、肝炎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风险。

我局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但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条例》对医疗废物产生地点为家庭、且执行者是患者本身时,就没有了约束力。因此仅靠卫生部门一家的力量来处理家庭医疗垃圾,杯水车薪。需要政府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

同时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就家庭医疗垃圾进医院的可行性也进行了调研。接下去,我局将因地制宜,通过实施一些力所能及的措施,减少家庭医疗垃圾流入社会。

(一)加强宣传,提升意识。通过宣传医疗废物危害等知识,提升辖区居民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意识。

(二)加强引导,分类收集。督促医务人员结合平时的慢性病随访、诊疗等环节,引导居民不乱扔针头,不将针头等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倡导将废弃针头暂存进玻璃瓶、塑料瓶等安全容器,避免危害他人。

(三)设置回收,加强管理。各镇街卫生院在门诊处设置家庭废弃针头回收点,建立家庭废弃针头处置渠道。患者可定期将废弃针头投放至回收点,后期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科学处置,减少此类垃圾流入社会。

(四)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积极联系环保部门,争取将家庭医疗垃圾治理列入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中,从源头抓管理,群策群力,形成合力。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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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利用古城历史资源的建议》(第165号)

今年1月1日,《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我们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你在建议中提到要加强古城历史资源的保护利用,正是《条例》中要求我们做好的一项重点内容,也是市名城办积极谋划、推动实施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3月中旬,召开了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2019年度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清单,提出了42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设置了时间要求。

(二)推进做好古城内三座山体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注重挖掘三山历史文化内涵,建设蓬莱阁、蕺山书院,修建董昌生祠,修复或重建风雨亭、蕺望亭、紫翠亭、状元亭,进行园路改造和山体亮化,修复唐宋摩崖石刻,进行三座山体的文化布展,提升府山、蕺山和塔山的文化品位,推进了三山的文化旅游。

(三)抓好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资源的保护利用,推进实施了阳明故里保护利用,拆除故居周边的不协调建筑,恢复碧霞池,保留观象台、牌坊等历史文化遗存,重现明代传统民居特色,进行阳明文化的挖掘传承,全力办好阳明论坛,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阳明心学高峰论坛闭幕会。推进实施仓桥直街历史文化街区步行系统改造,实行机动车全面禁止通行和非机动车有限通行,保证了游客的安全。

(四)近年来,我们投资近4亿元,对古城区内10多处国家级、20多处省级、60多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实行原地、原物、原状保护,已先后修复了王羲之故居、蔡元培故居、大通学堂、范文斓故居,扩建了沈园二期、周恩来祖居,新建了周恩来广场,重建了贺秘监祠等等,在注重文物古迹保护的同时,加大文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开放故居,开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二、下一步打算

抓好古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能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

(一)编制完成古城内“三山”周边环境提升规划以及山体植绿景观方案,力争9月份启动府山公园实施工作。

(二)府山越王台及府直街环境功能提升,着力打造府直街两侧商贸业态,5月份启动,争取年底前完成。

(三)做好阳明故里和书圣故里整体开发,打造黄酒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综合体,西小路闲逸主题文化街,上大路绍兴特产文化体验街,把书圣故里打造成书法文化、书圣名人印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鉴赏的历史文化街区。力争12月底前完成征迁和规划方案。

(四)建设好绍兴名人博物馆。绍兴名人荟萃,宣传弘扬绍兴名人文化是利用好绍兴名人资源的一个重要抓手,结合胜利西路老机关大院的改造,建设名人博物馆,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到2020年3月底顺利开馆。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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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刚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启动越城区马山镇卫生院异地重建工作的建议》(第166号)

越城区马山镇卫生院作为越城区内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功能的中心镇卫生院,一直以来,以其较强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很好地完成了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对周边乡镇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卫生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一直在原址未有迁建,目前占地面积仅7.3亩,建筑面积12868平方米,医疗用房紧张、医院前后进出通道狭窄、消防通道不畅、医院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日益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2016年6月,马山镇卫生院异地重建计划作为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市十三五规划办[2016]11号)。

目前,根据马山镇集镇规划,马山镇卫生院重建,初步选址在海南路以西、开源路以南区域,新建用地面积1.51公顷、床位数约150位。

答复单位:越城区马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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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名优教师奖励的建议》(第167号)

衷心感谢您对越城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我局正在拟定《绍兴市越城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该办法将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才强区”和“教育强区”的总体要求,遵循“师德为先、分层培养、动态管理、引领发展、激励保障”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三个越城”建设、打造全市首位度的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教育人才保障。

我们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设立区级名优教师专项奖励经费,对名优教师进行常态管理和考核,并根据其履职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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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校级领导年终奖待遇的建议》(第168号)

衷心感谢您对越城区教育事业的热心关怀,对校长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热切关注。我区教育事业之所以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因为拥有一支素质优良、战斗力强的学校领导班子队伍,他们率先示范,以身作则,埋头苦干,不计得失,为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建设一支与越城教育首位度相匹配的校长队伍一直是我们不懈追求的工作目标。为激发校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拓宽校长职业发展空间,我们将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大对名优校长的培养力度。近期,我们将制定出台越城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案,依据职级制校长的职级、校长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学校实际发展状况等综合确定奖励额度,探索校长任期制,校长责任制以及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等配套政策。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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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林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开设“城市书店”的建议》(第169号)

您所建议的“在这个大转型时代里做好实体书店这篇文章,以适应时代文化发展,这需要我们整合多方力量,尤其是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宏观引导作用,把握关键时机的方向”非常具有针对性,“城市书店”的打造也是重塑古城文化体系,推动振兴文化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但由于长期以来市区两级体制机制不畅等因素影响,对于您提到的一些建议,结合区情实际,在推进落实上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规划布局较难保障。由于市、区同域,我区在城市功能规划布局上的主导力相当有限;另外,市级部门、单位以及市级直属企业等均在越城区域内,属地建筑的产权、归属错综复杂;还有,“城市书店”作为书店个人实体,党委政府无法对其经济行为作出过多干预,综合上述情况,很难对“城市书店”的整体布局、数量与规模作合理规划。

二、精准政策较难落实。作为文化宣传部门,虽然牵头指导文化产业,但经济政策的制定仍属于政府职能,对于制定“城市书店”这种专项的扶持政策难度很大。另外,由于市区、财政统筹,市级文化经济政策对越城的匹配度不够,受区级财政紧张影响,区级文化经济政策对“城市书店”的扶持也较难落地。

三、产业培育较难推进。相对而言,绍兴作为三线城市,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目前现有的文化园区、大型综合商业体的功能较为单一,业态也有较大局限。“实体书店”+文创产品、咖啡馆的模式就目前来看可行性值得商榷,且已有不少失败案例。

虽然有一系列的困难制约,但非常感谢您的建言献策,我们将依托部门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在“城市书店”的培育打造上做出一定的成效。一是加强培育引导。努力在抓好文化产业顶层设计上下功夫,扶持引导文化企业、文创园区走上正规、走上规模,不断丰富功能业态,优化拓展产业布局,积极推动“城市书店”真正落地。二是加强项目招引。站在更高平台视野推进工作,招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尤其是结合区情积极招引国际品牌书店,提升“城市书店”影响力。三是加强文化“三服务”。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契机,下力气解决一批文化产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理顺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取得更大突破。

答复单位:中共越城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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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96345设立“健康服务专线”的建议》(第170号)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96345便民服务中心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一致好评。现今,健康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如何解决老百姓健康需求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所以,在96345设立“健康服务专线”是顺应民意的一项工程,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一支“接地气”的党员医疗专业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越城区下属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越城区疾控中心、越城区卫生监督所、越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越城区人民医院成立19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支队伍由医生、护士、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组织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加各类医疗服务活动,坚持“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党员志愿服务”,把志愿服务推送到群众身边。

二、以需求导向,构建“立体化”的志愿服务模式。7月15日起将正式开通“96345健康服务”专线电话,之后每月15日都将由医疗专家接听市民来电,做到每月一主题,派出相应的党员专家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卫生疾控、健康知识、就医指南、专科会诊等健康咨询服务,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健康医护服务。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民需求,派遣各科医务党员专家,认真参与专线服务,大力普及科学的防治病知识,提高大众的健康保健意识,为促进全民健康、构建和谐越城贡献力量。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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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玲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网上阅卷、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的建议》(第171号)

关于深化网上阅卷:我区开展了基于大数据的期末学业水平考试研究活动。出台《越城区中小学期末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改进统测方式。先后举行了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测、初中毕业生适应性考试和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业水平考试。三次考试都采用“涂填答题、集中扫描、网上阅卷、一校一单”方式。同时召开相关监测工作考务培训会议,传达各级关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技术辅导,并从行政、操作、专业三个层面提出要求。今年19年各区属初中适应性训练计划采用“涂填答题、集中扫描、网上阅卷、一校一单”方式进行。但网上阅卷平台的统一采购和安全性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对接和完善。

关于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近年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越城区始终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的核心理念,推进越城教育向数字化、精致化发展转型。今年越城区将以推进教育骨干网万兆升级、区域应用化应用平台构建、“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学校同步课堂教学等重点工作为突破口,融合创新应用,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促进越城教育现代化。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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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开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越城区足球协会基地建设、推动绍兴足球事业发展的建议》(第172号)

近年来,越城区足球协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推进足球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在省市体育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区教体局的高度重视下,抓住国家、省发展足球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为,努力发挥协会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足球氛围,扩大足球协会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向心力,广泛宣传足球运动所蕴含的拼搏进取精神和快乐健身理念,带动全区足球爱好者积极参与到足球运动中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足球事业,认真做好“建场地、强队伍、抓集训、重参赛、精办赛”五篇文章,不断提升越城足球的发展水平。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区足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35片足球场地,其中11人制12片、七人制6片、五人制17片。我区成为绍兴市首个浙江省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相关做法曾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介绍。2017年由中国体育报社、浙江省体坛报社、浙江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等媒体组成的联合新闻采风组,以“浙江省内第一所公办足球学校的缘起、改革与成效”为采访主旨对我区“袍江足球圈”工作进行采访,《中国体坛报》以《“袍江足球圈”的样本与标杆》为题对我区校园足球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报道。

在您提出的建议中,要求以绍兴市体育中心为核心,推进越城区足球协会竞赛基地建设。目前,市体育中心划转越城区管理协议尚未正式生效,相关事权正在交接之中,因此把市体育中心打造成区足球协会竞赛基地的设想还存在一定困难,需待正式划转后双方协商决定。我局正在适度挖掘市区学校可利用运动场地的潜力,设想在建功中学、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树人小学南校区等学校规划建设(改造)足球(笼式)场地,进一步增加市区足球场地数量和足球人口,提升全区足球运动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要求扩大建设袍江中学足球场地,推进越城区足球协会青训基地建设的建议,我局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进行了对接,该局对袍江中学田径场南侧空置土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现该处土地权属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18.8655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于2012年1月供地给该公司。因此,如需征用该处土地建设足球训练场,涉及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等手续,程序较为复杂,办理时间也较长。如确需征用该处土地建设足球训练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建议办理途径如下:因该地块控规已获市政府批复,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且控规图则中明确该地块需布置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公厕等服务设施,这些设施是根据15分钟生活圈所需配套的设施所明确的,若确需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足球训练场,需对地块及周边区域作进一步的发展研究,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同时,启动该处土地的收回程序。待土地收回后,按照扩建袍江中学足球训练场的相关要求,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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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月爱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上建设越城区中医院的建议》(第173号)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越城区作为绍兴大城市的核心区域,至今还没有一家公立中医医院,导致我区整体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偏低,根据《健康绍兴2030实施计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越城区成立一家区级中医医院十分必要。

目前,根据《绍兴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越城区尚未有中医医院设置规划。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建筑规模、建筑功能、住院床位数等基础硬件基本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拥有创建中医医院的优势。待中医医院设置规划出台后,我局将积极考虑符合条件的医院创建区级中医医院。

目前,我们将组织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医院自身能力提升。对照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强重点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临证水平。

(二)支持深化医联体建设。加大对医院医联体建设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双向转诊通道,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就医格局。邀请相关学科专家来院坐诊,并开展三级查房和疑难病例的讨论、讲课,提高对中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和学科建设管理水平,力争市中医院更大的帮扶力度。探索建立适合医联体模式下的医保及财务等相关政策,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为中心集镇及周边乡镇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

(三)推进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医院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功能布局,优化服务流程(有序就诊、等候服务),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就诊体验,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与群众综合满意度。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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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幼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第174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越城区高度重视教师工资的保障水平。2018年度我区教师年终奖金基数已与公务员持平。据统计,2018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总收入增加了3万余元。越城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持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均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间、同幅度考虑教师资金政策。

为激发校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拓宽校长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我们将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探索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以及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近期,我们将拟定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等若干文件,报区政府审核后实行。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我们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设立奖教、奖学基金等多种形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与此同时,学校应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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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洁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越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建议》(第175号)

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手段。目前,越城区辖16个镇(街道),户籍人口约76万,2018年出生人口6237人,其中0-7岁儿童48324人。2018年流动儿童出生数3655人,其中0-7岁儿童39330人。全区设有17家预防接种门诊,截止2018年底共有预防接种工作人员88人,其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3年以上71人。2018年全年共接种一类疫苗201452剂次,二类疫苗103733剂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有效保障了儿童的身体健康。重点开展的工作包括:

一、加大硬件投入,省级规范化门诊全覆盖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加大门诊建设投入,改善接种场地,增加接种频次,提升接种服务,为全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自主的预防接种服务。截至目前,全区17家预防接种门诊均达到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其中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4家,三星级预防接种门诊9家,14家门诊实施日门诊(每周接种≥5天),3家实施周门诊。预防接种走上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二、强化冷链管理,疫苗管理不断规范

全区共有冷链运输车1辆,普通冷库3座40立方,各类冰箱、冰柜68台,冷藏箱37只,基本满足了疫苗的冷藏运输需求。所有冷链设备均实现了自动温度监控,冷链室设有空调、窗户、排气扇等控温通风设施;17家门诊配备双路供电、发电机、UPS电源等断电应急供电措施,能满足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冷链车、疫苗运输箱均设有实时温度自动监控系统,疫苗的运输实现了路途全程温度监控,有效保证了疫苗的冷链管理。

三、提高人员素质,预防接种操作不断规范

全区预防接种人员数量及素质缓步提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数量从2012年的74人增加到2018年88人,本科学历人数从2012年的54人上升到2017年的69人,增长27.78%,中级及以上职称从2012年的25人上升到2018年的46人,增幅达84%,预防医学专业人员从2012年的27人增加到2018年的37人,上升37.04%(14个镇街数据)17家接种门诊除个别接种服务数特别少的单位,接种日均有2名以上接种人员,预检登记也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区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所有新上岗人员均经过市级理论培训考核,并经过区免疫规划实践教育基地为期2周的全脱岗实践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均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对预防接种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每五年实行一次全员考核,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打破了原先一次发证终身有效的常规,更好地保证了接种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四、加强标准化管理,免疫规划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我区根据《绍兴市预防接种现场标准操作规程(2018版)》要求,制定出台《越城区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区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标准化管理,努力实现“人员资质、设施条件、疫苗冷链、监测处置、告知宣传、记录报告”的六大规范,提升免疫规划服务质量。每季度开展工作督导,不定期开展抽查,落实三查七对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常态运转。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全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达到规定要求,建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努力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互联互通;按照上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疫苗管理系统的使用,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转。

五、多途径开展健康宣教,提升群众接种知晓率和满意度

充分利用每年的“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网络宣传,普及儿童免疫接种知识。全区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均开设“妈妈班”预防接种知识讲座,通过与家长的面对面交流,提高了家长预防接种意识,引导家长自觉为儿童接种疫苗。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探索“互联网+预防接种妈妈课堂”的模式,将预防接种妈妈课堂从医院现场搬到网络,方便家长们随时随地通过手机端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学习,提升妈妈课堂的可及性,提升群众接种知晓率和满意度。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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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志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建造鉴湖街道中心小学风雨操场的建议》(第176号)

根据《绍兴中心城市越城、袍江、镜湖及周边区域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08—2020)》,鉴湖街道中心小学规划向北扩建至纬二路,向东扩建至南池路。经了解,目前上述区域为民居和厂房,近期暂无拆迁计划,后期我局将加强与鉴湖街道对接,待上述区域实施拆迁后,可考虑建设风雨操场。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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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妙芸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建议》(第177号)

一、近年来的工作

(一)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执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教普〔2016〕16号)“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的规定,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间,最大限度缓解学生视力疲劳的状况。同时,规定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一二年级期末考试和考查推广非纸笔测试形式。七至九年级可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只组织期末考试或考查。但是,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减负离上级要求与社会期待仍有较大距离,这也是我区乃至全国防近工作难以取得实质进展的主要原因。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近”措施。认真落实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规定》,切实开展“防近”工作;落实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防近”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主持制定本校学生“防近”工作方案,部署“防近”工作

(三)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学生用眼环境卫生状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想方设法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桌椅配置等教学条件,加强对学校教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确保教学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为学生建立健康的视觉环境。目前我区学校的硬件设施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四)开展“防近”健康教育活动。一是开足开齐每学期6节的健康教育课,把“防近”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的内容,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近视预防知识和技能;二是每个班级都要张贴标准视力表,指导学生正确掌握视力自测的方法;三是每所学校以预防近视为主题,设置一期宣传栏、办两期板报。

(五)全面普及新型眼保健操,加强课外体育锻炼。一是中小学校要将每天上下午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列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二是组织“新版眼保健操”的推广与普及,由各校体育教师进行讲解学习,确保学生动作规范。三是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六)定期监测学生视力。一是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检查,科学统计、分析检查结果,认真记录学生视力状况。二是要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近”措施,发现学生视力有变化时,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三是启动每年二次的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至6月10日完成了第2019年第一次普查,此次调查覆盖16所学校,包括越城区塔山街道、北海街道、迪荡街道及稽山街道这4个城区街道的8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1所职高),皋埠镇、斗门街道、东浦街道、东湖街道及灵芝街道这五个郊区镇街的8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幼儿园大班样本的年龄范围以5.5-6.5周岁为主,小学、初中、高中均覆盖所有年级。

二、下一步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学生近视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近视防控工作的督查,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或随机检查的方式,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等防近措施。2019年“健康浙江”已把“防近”工作情况列入县(区)目标考核,并通过每年二次对中小学、幼儿园的视力普查,落实“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的年度考核目标。区教体局拟通过各卫生院每年健康体检结果对区属各校学生视力情况统计、分析,对认识肤浅、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防控效果较差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防近”知识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预防和保护视力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卫生用眼知识,培养学生预防近视的观念,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卫生用眼知识传递给家长,使整个社会行动起来,改变不良的观念,改善视觉环境。区卫健局已在2路、3路等15条公交线路上播放儿童青少年如何有效预防近视的宣传视频。视频包含正确读写姿势、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合理用眼、勤做眼保健操、增加户外运动、合理膳食等五方面内容。该宣传视频将免费提供给辖区学校,营造爱眼护眼的良好氛围。

(三)区卫生监督所将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双随机检查工作,邀请第三方资质服务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检测工作,重点对课桌椅型号配套情况、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开展监测,截至目前共计监测学校20所。区教体局将对不符合标准学校进行改善和更换,确保教学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

(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区教体局将对此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当然,导致近视的原因有多种情况,近视的预防需要多方参与:一是社会的预防。当今社会对孩子的期望太高,知识的更新又很快,所以给学生增加了许多不合理的、额外的负担,从而导致了近视的几率增高,这是一个极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所以首先需要社会的支持,使孩子在眼睛发育过程中相对轻松一点。二是学校的预防。首先学校改善教室采光条件、按照卫生标准配备课桌椅,其次是学校用眼卫生的教育,定期开展视力检查,督促学生认真做眼保健操,最后,减少学生作业量。三是家庭的预防。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尤其是灯光照明;培养正确的用眼习惯;给孩子提供全面的营养。四是自身的预防。孩子自身要有预防近视的观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做到劳逸结合,远近兼顾;自觉做眼保健操,消除眼肌部分疲劳;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偏食,不挑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我区中小学生及幼儿近视防控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继续把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防治工作制度化,把防治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日程,加强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努力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加强保护视力的教育,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努力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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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学区房预警新政施行过渡期的建议》(第178号)

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和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城区人口不断流入,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老城区热点学校户籍生源大幅度增加,给招生工作和和谐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精神,2018年12月25日,我局发布《2019年越城区老城区七街道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2019年越城区中小学热点学校户籍生招生预警信息》。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通过多种方式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经市、区两级研究,决定2019年秋季招生暂缓实施分类排序录取。2019年5月29日,我局正式发布《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学年老城区六街道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越教体〔2019〕67号),并通过“越城教体”微信公众号、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联合发布。2019年秋季招生政策与2018年秋季招生政策基本保持一致。目前,2019学年越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学年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今年招生对象的分布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能力,确定相关公办普通中小学的学区和招生规模,安排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公办普通中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办普通中小学今年继续不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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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姣娥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嘉禾花园初中学区的建议》(第179号)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18学年老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的通知》的精神,建功中学的学区为东至鲁迅路以北为环城东路、以南为环城东河,南至环城南河,西至望花路、新建南路,北至人民中路延伸至板马庄、缪家桥河沿、鲁迅中路。嘉禾花园位于鲁迅路以北、环城东路东侧,与建功中学学区一路之隔,属于文澜中学的学区。您提出将嘉禾花园划入建功中学学区的建议,经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决定延续历年来的学区政策,暂不调整嘉禾花园学区划分。

首先,老城区初中学区范围是按道路、河流等进行划分的,其确定有地理的因素。不同于城区小学,城区初中学区划分不是以社区为依据,以望花社区为例,望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的望花东区为建功学区,望花西区和枕河人家小区为文理学院附属中学的学区。

其次,老城区初中学区的形成也有历史的因素。随着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相应学区也随之变动。如缪家桥河沿以北儿童公园区域原为绍兴三中的学区,2006年绍兴三中撤并后,其学区和教师均并入了树人中学,故该区域目前小学为塔小学区,但初中学区为树人中学。因中小学规划和布局不同,城区同一区域小学、初中学区是不一致的。

最后,省、市班额政策和社会需求也限制了热点学校的学区扩大。一方面,作为绍兴市2018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越城区中小学校班级人数规定不超过45人,比较往年,热点学校学位相对减少。另一方面,近年来因拆迁等原因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呈爆发性增长,各热点学校近二年均只能通过扩班的方式解决每年新生入学增量。以建功中学为例,2017年七年级为12个班级,2018年增至14个班级,2019年预计至少14个班级。若嘉禾花园学区划入建功学区,与其他小区一样其房产流动周转率必然大幅提高,不仅只有个别家庭的入学需求。同时,学区的调整是社会重点关注的事项,牵一发而动全身,某一区域的调整势必会引起其他临界区域的需求,引起社会矛盾,也不符合今年市、区政府“学区房政策保持不变”的指导思想。

综上所述,目前城区初中学区调整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将积极统筹教育资源,创新集团化办学等机制,抓实校长教师交流,深化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持续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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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爱虹代表提出的《关于转变计划生育管理方式的建议》(第180号)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正处在创新转型过程中,以国家机构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融合为重点,由整合到融合,从合并到合力,呈现出崭新的发展态势。现在我国的人口形势、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原来的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转到适当提高生育水平、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大力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转型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要融入大健康、大卫生理念,从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管理有边界,而服务无止境,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比原来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范围更广。

新时期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注重融合,减负基层。以融合为主线,将计划生育纳入大健康、大卫生工作。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是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要职能之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涵。对于减负基层,集中力量服务群众方面,我局一直在努力,目前已落实主要报表网络直报,减少纸质报表数量。对于要求纸质存档的计划生育报表种类仅限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月报告单、季报和年报;流动人口半年报和年报两大类。并且从2015年开始查孕查环工作职能逐渐转移至镇街卫生院,卫生院站点均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负责日常宣传和服务工作,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计生联系员工作压力。

二是突出重点,优化服务。以特定人群为重点,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精准度。通过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出生实名登记和全员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共享渠道,实现了卫计档案共采共建共享;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互联网+”生育登记服务,凡符合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都可通过“手机APP”,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完成生育登记;以浙江省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支撑平台为基础,信息协查代替纸质证明,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持续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落实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全科医生签约三项制度,全方位关心计生特殊家庭。

随着政策调整进一步到位,职能融合更加彻底,相信工作机制体制将进一步理顺,我们也将一以贯之地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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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远代表提出的《关于运用教育云平台助力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第181号)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构建并推广区域化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我区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深化课程改革的外在体现。近年来,区教育体育局一直重视基础教育技术装备添置、升级工作,全力打造教育技术软硬件环境,实现班级多媒体配备率、学校教育计算机千兆网络接通率、省教育资源网空间开通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无线网络覆盖率达100%,交互式一体机、超短焦交互式电子白板全面普及,网络等级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现代教育应用拓展了空间,也使区域内资源共享已经成为了现实。

教育信息化,这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您提出的“关于运用教育云平台助力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对我区扩展教育深度、扩大教育范围,促进学习方式转变和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

2019年,区教育体育局将以教育信息化云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结合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基于精准教学的云平台建设、办公平台建设以及各种教学应用云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学生学习视野,满足基于网络的现代教育高层次交互需求。同时我们将完成骨干网络万兆进校工程与“互联网+义务教育”平台搭建工程,不断构建并完善区教育信息化云平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建议。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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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学校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第182号)

目前区属幼儿园教室已全部安装空调。今年,义务段中小学教室空调安装已列入市、区民生工程。区财政划拨专项资金5500万元用于全区68所公办中小学(76个校区),约3200余间教室安装空调。接到任务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室空调安装,实现主要教学、生活室内场所空调全覆盖。具体做法如下:

一、提前启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初我局成立教育系统空调安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按月细化工作,定期通报情况。二是统一空调机型。我局根据学校建设年代、教室面积大小、墙体结构等情况提供3个机型候选方案,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后确定。三是引入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入围了浙江众城等5家电力设计单位,分区块对各校区情况进行逐个摸排,制定“一校一策”电力改造方案,为后续空调的顺利安装做好准备工作。

二、统一招标,做好空调采购工作

一是分批次招标。为合理利用资金,同时缓解供货压力,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我局分两个批次进行空调采购,首批约1600台空调已于4月11日完成招标,品牌为美的。第二批1600台空调采购现已启动,预计7月中旬完成招标。二是严格把关空调质量。为保证空调质量过硬,我局参考格力、美的、海尔等国内知名品牌,认真制定招标文件,对每个技术参数进行层层把关,同时借鉴其他县市区的招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招标文件的编制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三、一校一策,做好安装准备工作

一是推进线路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大部分学校已完成空调线路改造设计及预算编制,预计6月底完成招标。二是推进电力扩容工作。委托设计单位和电力部门进行测算,对扩容学校逐一实地踏勘,制定一校一方案,并与电力部门就扩容大小和安装方式等进行多次对接。计划方案成熟一所、申报一所、改造一所,力争8月底前完成。

四、分批推进,做好后续安装工作

一是分批次安装。为保证安装工作有条不紊,我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分三批次进行安装,即第一批次为直接可以安装学校,第二批次为需要简单改造和扩容学校,第三批次为需要新建配电房的学校。截至目前,已有15所学校约500余台空调完成或正在进行安装,其余学校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安装。二是制定安装操作流程。我局制定下发《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验收结算表》、《关于加快区属中小学空调安装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引导学校有序开展空调安装、验收及结算工作,确保安装工作推进顺利,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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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炎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第183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明确要“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要“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中明确强调:“(二十一)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地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也明确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教师工资的保障水平。越城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切实保障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18年度我区教师年终奖金基数已与公务员持平。据统计,2018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总收入增加了3万余元。

答复单位: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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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办理安置房权证的建议》(闭会1号)

因反映的问题描述笼统,经多次联系,4月29日上午我局上门与附议代表凌月根同志当面了解情况。据西畈社区主任介绍,主要为西畈公寓1、4、9、10、14、15共6幢安置房办理权证问题,其中9幢和10幢因房屋建设时间较早,质量出现安全隐患,暂不能办理登记,其余4幢共110多套安置房,至今未能办理权证。

现经我们查实,西畈公寓1、4、14、15幢共计113套房屋,我局已于2018年1月底完成首次登记,并将权证发放给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安置人可持该房首次登记的权证、拆迁安置相关资料等材料,申请办理权证。

因上述房屋安置户至今未能办理权证,建议社区与稽山街道、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了解目前尚不能办证的原因,以便协商解决,尽快给安置户办理权证。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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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兑现2003年黄墩头居拆迁补偿款的建议》(闭会2号)

根据你的建议和你居提供的资料,你居与绍兴经济开发区的拆迁结算已全部清算完毕,开发区拆迁所应付给你们居委会的拆迁补偿余款,街道将和你们居委会一起办理,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答复单位: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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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铭梨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南山郡小区配套设置公交车站点的建议》(闭会3号)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在南山郡小区配套设置公交车站点的建议》后,鉴湖街道在前期多次现场踏看了解的基础下,再次联系市公交公司对BRT1公交线站点建设的可行性及选址进行了现场踏看和座谈分析。经过现场踏看,BRT1号线不具备延伸到南山郡的条件,原因是站点拟建设在南山郡东首,BRT公交车要经过现状的下白线,因下白线车辆较多,道路狭窄,BRT车身较长,约14米,无法通行。目前,已延伸公交8路车路线,设立南山郡站点,解决小区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答复单位: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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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越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