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件
朱美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越商回归创业的建议》(第1号)
一、目前情况:
越商是推动绍兴发展的领头雁,越商强则绍兴强,绍兴是越商永远的根和源,十分欢迎在外越商回归投资。
(一)积极主动招商。目前越城区滨海新区有滨海新区招商服务一局、滨海新区招商服务二局、越城区招商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专门负责招商,在外面的招商办都积极的联系在外创业越商。
(二)强化投资服务。区委区政府正推动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实现率和“最多跑一次”办事,做到投资项目全程优质服务。
(三)现行招商政策。目前越商回归享受政策主要依据《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越城区(高新区)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越城区关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四)明确产业目标。随着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于2019年初成功入选全省首批7家“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绍兴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先后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打造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设计和制造基地,已引入中芯国家、长电科技、豪威(韦尔)三个头部企业,累计引进标志性项目5个、创新机构和平台8家、高层次人才15名,年度产业项目投资24.45亿元,培育集聚集成电路相关规上企业49家,从业人员10826人,总产值达101.5亿元,税收4.1亿元,今年集成电路产值计划为300亿元,到2022年实现总产值50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达1000亿元,目前全区的招商重心、产业园规划及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二、下一步将打算:
(一)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重点围绕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和滨海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平台精准招商,集成电路产业园以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为引领,建设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新高地,打造制造封测园(高新区块)、储存应用(袍江区块)和创新涉计园(迪荡区块),以区域IDM产业模式为方向,优化集成电路产业链,招引完善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平台明确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化药制剂、先进医疗器械、医药生产性服务业四大重点领域。着重围绕“产业链头部项目、生产型支撑项目、创新型人才项目、服务型平台项目”等四个方向,精准开展招商工作。
(二)积极联系在外越商。重点联系驻外招商处及对接市长期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设立的定点招商组,以四大定点城市为重点积极辐射周边区域进行专业化招商工作,联系在外创业越商;积极联系拜访在绍越商,了解越商的真实想法与实际需求,同时建议区委区政府制定支持越商回归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招引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优质项目入驻越城,促更多越商回归。
(三)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国务院“3+7”系列减税措施和新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地。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按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集中进行减免比例调整。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显效。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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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兑现2017-2018年度孙端街道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的建议》(第2号)
孙端街道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2017-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获得省农村农业厅认定的“2018年度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称号,为全区各乡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经过与孙端街道核实,建议中所涉及款项截止目前均已保障并拨付到位。
感谢您对越城区乡镇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财政局将继续根据区本级的财力状况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做好对各乡镇街道的资金保障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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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强“舌尖上的绍兴”的建议》(第3号)
首先感谢您对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如何做强“舌尖上的绍兴”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特色美食街是一座城市的名片,能吸引海内外游客,提升一座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绍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打造一条有特色、叫得响、有规模的美食街迫在眉睫。现将我区如何建设特色美食街,打造“舌尖上的绍兴”所做工作和下步打算向您汇报如下:
一、目前所做主要工作:
1.挖掘特色菜品,扩大对外宣传。
去年绍兴市消费促进月期间我们举办了“全民吃货节”活动,精选60道绍兴名菜名点,编制完成绍兴名菜名点目录,通过口碑网、饿了么、网红大V等向市民和游客推广宣传。今年举办了“游绍兴古城 品绍兴美食”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对绍兴古城进行宣传和特色美食推介,扩大绍兴菜的影响力。
2.布局风情水街,集聚绍兴特色小吃。
迎恩门风情水街2016年动工建设,今年1月18日已开街营业。该街区以近1.5公里古运河为主线,以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为核心,设置六大功能区块,是一条集街区文化展示、体验商业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我们借街区新建的有利时机,提前谋划布局绍兴特色小吃,在街区内开设4000平方米左右的 “美食汇”绍兴特色小吃区块,集聚了绍兴臭豆腐、新昌炒年糕、嵊州小吃等绍兴特色小吃。
3.创建高品质步行街,打造特色美食街。
2018年以来我区以咸亨新天地为重点,积极谋划将鲁迅中路打造为以绍兴菜为特色的美食街,已引进了寻宝记、几荷餐厅、言茂源、大牌楼等绍兴特色餐饮企业,特色餐饮一条街已初步形成。2019年经我们积极争取,鲁迅中路作为全市唯一一条街区被成功列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街区,以扩大绍兴菜的影响力。
二、下步打算:
1.加大绍兴特色美食街区宣传力度。
下阶段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对鲁迅中路绍兴菜特色美食街和迎恩门风情水街绍兴特色小吃“美食汇”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影响力,将其打造为绍兴古城的金名片,让广大游客“慢下来、留下来”,做深做透绍兴餐饮文化与旅游经济相结合的文章。
2.进一步提升改造鲁迅路特色美食街。
下半年我们将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为契机,对标成都的宽窄巷子,按照“中国绍兴府 国际鲁迅路”创建目标,引导街区商贸业态按“古越风情区、市集美食区、鲁迅文旅区”三个区块集聚、整合,做深做透绍兴特色美食文章。同时对街区开展灯光亮化、环境优化、智慧化改造等改造提升工程,提升绍兴特色菜系的影响力。
3.建设绍兴越菜博物馆。
为进一步挖掘、传承越菜文化,市政府计划在新建南路以西、长庆寺以南五个台门(杨家、王家、宗家、高家、郎家)约3000平方米的闲置空地上新建“绍兴越菜博物馆”,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建成,让广大游客在越菜博物馆能一边享受越菜美味,一边了解越菜的文化和历史,实现文商旅融合发展。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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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雅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孙榆公路拓宽改造的建议》(第4号)
孙榆公路为乡道公路,公路编号Y108,北连329国道南接群贤东路,全长1.964公里,现状道路为四级公路,路基宽8米,路面宽6米。孙榆公路虽已作为规划黄酒大道编入了《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总体规划(2018-2035)》,但此规划并未正式批复;
目前,孙榆公路两侧大多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规〔2018〕3号文件规定,孙榆公路拓宽工程不在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内,暂无法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因此,建议待土地问题解决后再对孙榆公路进行拓宽改造。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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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新见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浙东古运河灵芝段两岸进行改造的建议》(第5号)
一、开展环境专项整治。由灵芝街道牵头对浙东古运河两岸灵芝村拆迁区域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解决清理垃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环境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计划7月初完成整治。区综合执法局做好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加强区域管理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推进拆迁地块建设。根据该地块面积、位置等情况,拟作为古城保护安置小区建设用地,规划建设方案已由区房征办上报区政府审查,再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目前主要做好项目报批相关工作。
三、科学编制区域规划。以目前正在实施的“多规合一”为契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水域保护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规等,留足水利用地空间,为浙东古运河改造保护提供依据。认真研究分析浙东古运河存在的短板问题,把浙东古运河(灵芝段)治理和改造提升等纳入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范围。
四、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按照“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补齐短板问题,根据《越城区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完成浙东古运河管理范围划界限权,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提升浙东古运河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品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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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荣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做好拆迁企业安置补偿工作的建议》(第6号)
为规范拆迁补偿工作,近年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从补偿方案的提交、签约、房屋腾空到审计等工作同步进行,补偿款按照签约、房屋腾空、审计等推进情况按合同支付。一方面保障了拆迁工作更加规范,保障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最后审计后需支付的补偿款由于程序性原因支付相对较慢。对此,街道与区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催促相关流程加快落实,确保在规范的同时保障补偿款及时发放到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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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荣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妥善处置大庆景苑安置小区附房、车库的建议》(第7号)
为规范拆迁补偿工作,近年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从补偿方案的提交、签约、房屋腾空到审计等工作同步进行,补偿款按照签约、房屋腾空、审计等推进情况按合同支付。一方面保障了拆迁工作更加规范,保障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最后审计后需支付的补偿款由于程序性原因支付相对较慢。对此,街道与区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催促相关流程加快落实,确保在规范的同时保障补偿款及时发放到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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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凤祥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方便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的建议》(第8号)
近年来,区人社局跟紧发展形势,扣紧关键环节,盯紧作风效能,着力“拼”、奋力“进”、聚力“干”,全力推进着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社银合作”、社保事项下放镇街、村社区,实现了群众社保高频事项“就近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网上平台,实现了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通过推行“一件事”模式,实现了信息共享、材料最简等,不断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为全面提升我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根据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区在全市较早对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不再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实现养老待遇领取“跑零次”。若退休人员对到市民卡所属银行领取养老待遇不便,可在就近镇街、社区平台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养老待遇发放银行信息变更,养老待遇从变更次月起发放。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认可和支持。
为更好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区人力社保局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精准经办和管理,提升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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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越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聘请古城保护利用领域高尖端规划设计人才的建议》(第9号)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工作,历届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大湾区建设和杭绍甬一体化加快推进,市委市政府聚焦唱好古城保护利用和新城开发建设“双城计”的战略定位,高标准布局古城规划、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高水平实施古城复兴,全方位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一、体制保障,吸引专业人才集聚
19年4月经省委编办批准设立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机构规格副县处级,主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古城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职能,统筹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
古城保护利用工作得到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原绍兴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办公室成建制划转至越城区,更名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委托市名城办管理),定编20名,负责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学术研究、专业人才引进、城市更新等工作。目前,服务中心建筑规划正高级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副高级工程师3名,为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科学规划、合力利用,确保古城保护利用“不走形”。
二、智囊引擎,推动古城科学发展
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与《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2019年,通过推荐摸排与走访确认,建立起了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中国城科委副秘书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副主任曹昌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专家,东南大学教授朱光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长三角一体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先海、浙江大学人文旅游研究中心主任、亚洲旅游论坛执行主席傅建祥等45位专家作为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从古城保护、规划设计、文史研究、文化艺术、更新利用等5领域,为古城各类项目实施、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为更好的彰显绍兴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经编办核准,19年8月成立越文化研究中心(专家联络站),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古城保护利用的研究课题的收集、汇总、报批工作,已召开第一次专家联络员会议进行商讨,拟定了8个研究课题,并通过了市名城委领导审定。重点开展对越文化和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综合研究,进一步疏理古城文化脉络,深度挖掘绍兴传统文化,让古城以深厚的历史底蕴,以独特的文化内涵,引领绍兴走出一条富有特色和行之有效的保护利用之路,形成“一城三故里”的良好格局。
我办也努力与市区两级编制部门积极沟通,用编申请已于年初报相关编制部门,在编制框架内积极纳贤招士,引进更多规划建设、融资招商、古城保护等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人才,积累人才基础库,统筹推进古城“文商旅”融合发展,使这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焕发出新的魅力和生命力。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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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中小学教师减负,还学校一个纯粹的教育教学环境的建议》(第10号)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各级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清静净心的校园环境,越城区结合省市关于规范“进校园”活动工作的要求,2019年9月2日下发《关于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进校园事项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启动进校园事项申报审核及学校自主选择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进校园活动清单中选择累计不超过5项(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除外)活动进行组织开展。其中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活动8项,2020年上半年8项。2020年6月,省教育厅起草《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一步就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精简报表填写等作出详细要求,并制订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十项减负清单,其中就涉及您所提到的无关政务APP等事项。我局将进一步运用政策工具,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的非教学负担。
区教体局一直严格执行行文规则和发文程序,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切实压缩公文数量。拟发文件的内容属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只有原则性意见的,不仓促行文,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文件执行中情况未有重大变化的,不制发没有新内容的同类文件。同时严格控制下发范围,除带有全局性的文件普发外,其他文件根据内容分别确定发文范围。
对于优化检查调研及评比考核的问题,区教体局严格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实际需要,控制频次及规模实施,同时结合区领导联系学校、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以常态化进校了解情况代替部分调研活动,也取得了较好效果。2020年,对涉及学校的各项考核工作进行统筹整合,综合五星三名、学校发展工作、体育、信息宣传等各内容,实行一次考核多次运用,并借助信息化考核平台,实行网上填报、审核,一定程度减轻学校资料准备的负担。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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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庆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异地新建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1号)
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造于2000年,占地面积约4.65亩,医疗用房面积3400M2。地理位置由于所处老街,交通等相对比较拥挤。同时由于建设年代久远,且一直以来没有对卫生院门诊、住院病区进行过改扩建,相应的建筑格局和配套设施设备已相对比较落后,就医环境确实与群众所期盼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018年6月,袍江开发区所属卫生院管理体制调整后,我局领导已多次听取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暂时由于受规划、土地、建设资金制约未能易地迁建的情况下,努力给予设备、设施改善方面的支持。下一步,我局继续将协同所属街道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促进孙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尽早启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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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利群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园学校网点布局的建议》(第12号)
集成电路产业园的落户,对加快我区新兴产业培育、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和促进招商引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皋埠街道的中心主要集中在漫池路以东、吼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北、运河以南部分,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也已相对完善。幼儿园、小学的选址首要原则还是“便学”,应在居住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区域。集成电路产业园及周边基本上为工业产区,不适合选址新建学校。
幼儿园根据5分钟生活圈要求配置,规划在皋埠街道中心附近配建两处幼儿园。一处位于银兴路以北、三湖路以东地块内的18班幼儿园;一处位于中山路以南、规划独树路以东地块内的幼儿园(规模待定)。两所幼儿园的建成,将能更好地服务周边居住小区幼儿入学。
小学根据15分钟生活圈要求配置,规划在皋埠街道中心区有两所小学用地。一处为现有的镇中心小学大桥校区,一处为现有镇中心小学樊江校区及东侧地块。现状樊江校区为原有皋埠镇中学迁后利用,校舍相对陈旧,且就学压力较大。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GBP-03单元控规,预留了樊江小学东侧为学校扩展用地,用地面积可由现在的2.57公顷扩大至4.9公顷,扩建现状小学至48班。考虑到当前整体扩建涉及东侧现有的民居及厂房拆迁,难度较大。建议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从而满足集成电路产业园引进的人才及职工子女的入学需求,解决当前就学矛盾。
最后建议街道与区教体局加强对接,采用集团办学的模式,引入优质教育资源,硬件与软件两手抓,从而更好地服务集成电路产业园的人才引进,解后顾之忧。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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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给民办幼儿园合理的承租周期更好满足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建议》(第13号)
一、关于幼儿园的承租期限问题
绍兴市艺术花苑幼儿园(原绍兴小博士幼儿园),位于越城区稽山街道五泄路与延安路交叉口,绍剧艺术中心后(非本街道辖区范围)。该园房屋产权属绍兴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迪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代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2007〕4号会议纪要),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根据《越城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有关事项的通知》(越财国资〔2019〕10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必须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房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他资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本次承租期限自2015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止,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范、安全,在未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调整的前提下,街道不能随意延长或缩短幼儿园的承租年限。
二、关于幼儿园的招租价格和方式问题
幼儿园目前承租价格729000元,为现承租人俞叶娟于2015年5月30日在绍兴市拍卖业公共平台二楼会议室举行的招标会上以最高价取得,整个招租程序公开透明,具有法定效力。
因租期临近,根据越财国资〔2019〕10号文件精神,该园房屋非街道资产,街道不具备房屋招租条件。为积极稳妥推进幼儿园招租事宜,尽可能给幼儿园创造良好的办园环境,维护在园师生的切身利益,街道多次对接房屋产权单位,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经协商,下轮招租由产权单位开展,以原承租方续租方式进行,租金经第三方评估基本维持现价不变,目前,该方案已经产权单位内部会议通过,并完成了合同的签订。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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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夫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批准同意易地扩建陶堰街道中心小学的建议》(第14号)
陶堰街道中心小学(浔阳小学)系百年老校,办学历史悠久,现有18班,占地约16亩,现状办学条件对学校发展有较大的制约,对该校进行易地扩建很有必要。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教育水平和配套条件,办事处对小学易地扩建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与学校主管部门区教体局对接,要求批准同意易地扩建陶堰街道中心小学。
经过实地考察,与区教体局多次协商,从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解决新增人口入学需要、区域开发配套需要等三个方面考虑,已将易地扩建陶堰街道中心小学项目列入2020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前期),暂按30班规模,总投资约2亿元。目前学校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计划本年度进行立项、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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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批准同意和全力支持易地扩建陶堰街道卫生院的建议》(第15号)
陶堰街道卫生院始建于1987年,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为2450平方米,为乙等乡镇卫生院。由于建设时间较久,同时随着群众对医疗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用房确已不能满足目前的科室布局,而且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对此,2016年6月市卫计委就把陶堰卫生院异地重建计划作为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市十三五规划办〔2016〕11号)建设项目。
2016年12月,绍兴高新区所属卫生院管理体制调整后,我局领导已多次听取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改善医疗环境、完善设施设备工作上给予支持。由于受规划、土地、资金以及全区基层医疗单位统筹安排建设方面的制约,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扩建的要求近期存在一定的困难。针对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存在的医疗用房布局不合理的现状,陶堰街道办事处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近期将全面启动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建工程,初步预算为450万元(中心改建工程初步预算造价210万元,中医馆、电梯、电量扩容、输液大厅等设备清单24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同属地街道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促进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新建项目尽早启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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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江代表提出的《关于越城区委党校易地新建的建议》(第16号)
区委党校机构于2019年3月经市、区两级编委会批复设置,同时加挂越城区行政学校、越城区社会主义学校牌子,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0月,区委党校正式挂牌,现办学场所位于城南大道1459号,为过渡办学场所。
区委对党校建设高度重视,提出“办学建设两手推进”的办学建设思路。目前,我们正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在实现过渡办学的同时,择地适时启动新校区建设。在选址上将综合考虑地块性质、整体环境、区域交通、通讯、供电、供水及周边生活配套等因素,您提出的富盛相关地块也在备选范围之内,最终选址将报区委决定。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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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火灾赔偿案件中损失评估的建议》(第17号)
一、关于我院在审理火灾赔偿案件及其他涉司法鉴定案件中对鉴定机构的管理问题
我院在审理火灾赔偿案件及其他涉及需要委托鉴定的相关案件中,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以下几方面管理和约束鉴定机构:
(一)我院鉴定组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对鉴定机构进行全面审查,择优确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候选名单。
(二)承办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先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若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定在上述名单中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则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则由我院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择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三)我院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由相关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协调,主动了解鉴定有关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影响鉴定的问题。对当事人提供的鉴定资料,均按提交证据的标准由对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后移交鉴定机构,同时一并移交质证意见以供鉴定机构参考。对存在明显瑕疵的鉴定材料,则视不同情况要求当事人出具说明、补充材料或不予采纳。
(四)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之后,如当事人提出异议,我院会依申请要求鉴定机构相关人员出庭接受质询,以便进一步确认是否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发现鉴定结论存在问题,则视不同情况予以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不予采纳。
二、关于鉴定机构在鉴定报告中声明不承担责任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对其鉴定行为及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负责,其不能以声明的形式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公估机构关于“委托方及当事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公估结果有误的,公估机构和公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的声明是否可以视为公估机构声明对其所作报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问题:首先,上述声明仅针对法院及当事人提供的鉴定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所作出,并不视为鉴定机构对其鉴定报告的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其次,鉴定机构作为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特殊单位,比法院在专业领域更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其在鉴定过程中对法院及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负有基本的鉴别义务,在发现相关资料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以便法院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及完整性。明知资料存在问题仍作出鉴定结论的行为,是违反上述规定的,鉴定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于您对我院委托鉴定中的几项建议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具体案件,经我院民一庭负责人向您核实,确认非我院审理的案件,但是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院仍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建议十分合理并具有指导意义。根据您的建议,我院将在审理火灾赔偿案件及其他涉司法鉴定案件中做以下几点改进:
(一)对鉴定标的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案件,其中涉及商品、货品价值评估的,除当事人提供账目明细、仓库库存清单、银行进出账明细等证据外,还要求当事人提供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表等材料作为鉴定依据。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作为鉴定依据的当事人追究相应责任。一经查实,不仅由其承担相应的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更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向鉴定机构提出建议其修改在鉴定报告中的表述,以免当事人产生误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列入名册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不履行义务或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作出取消入册资格,提出司法建议,报上级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业处罚等措施。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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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忠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建议》(第18号)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的要求,立足于打深入、治长远,以“六清”为主抓手将专项斗争推向纵深。
一是提高核查质效,开展“线索清仓”行动,确保清仓见底。特别是针对我局所处的特殊位置,更需严谨梳理、反复核查。截止日前,公安部转办线索下发2条、办结2条,通报线索下发9条、办结9条;省厅督办线索下发4条、办结4条,转办线索下发10条、办结9条,通报线索下发4条,办结4条;市局线索下发205条,办结170条。
二是加大缉捕力度,开展“追逃清零”行动,确保深挖根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百日攻坚”行动3名目标逃犯已全部抓获,“追逃清零”行动19名目标逃犯已全部抓获,省厅公开缉捕4名目标逃犯,抓获2名,对追逃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深挖“案中案”,严查“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专项抓捕行动,做到追逃无漏网,推动大要案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深化破案攻坚,开展“案件清结”行动,确保打深打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共打处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个,打处黑恶犯罪嫌疑人766人,移送起诉642人,判决360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以来,我局在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0起,移送起诉8起,打处黑恶犯罪嫌疑人93人,移送起诉55人,判决32人。对还未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日期、逐个围歼,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是实行多措并举,开展“伞网清除”行动,确保除恶务尽。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舍瓦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坚决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问责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庸伞”,截止目前,我局办结2条涉伞涉网线索,打处6名相关人员。
五是严格应查尽查,开展“黑财清底”行动,确保斩草除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利剑高悬,重拳出击,共查处涉黑涉恶财产9157万元,2020年以来,共查收涉黑涉恶财产1320万元,同时“826”资产清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正稳步推进中。严格对专项斗阵开展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一旦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的问题,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六是强化行业整治,开展“行业清源”行动,确保铲除扫净。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所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利用“三书一函”,直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向行业部门主管建议发函33件,已反馈24件。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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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运富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落实居民户籍的建议》(第19号)
持有鸿通金都等七个安置小区不动产证的居民,可以到马山派出所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经走访了解到,因斗门街道柯灵社区、鸿滨社区都归属于当地柯灵小区学区地块,故两个社区有较多适龄儿童的已拆迁家庭不愿意迁入安置的鸿通金都等小区,造成人户不一致。后期我局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促使群众主动迁入保持人户一致。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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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扬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平安类社会组织培训机制,推动越城“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的建议》(第20号)
今年以来,分局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工作主线,落实四大抓手优化平安类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着力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制度。下发《全区公安派出所创建推广“邻舍警务”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专班开展日常统筹、协调、督促工作。二是突出特色亮点,打响越城品牌。由各派出所按“一所一品牌”要求组建了群防群治队伍,在全市义警工作大会上,有2个义警组织和9名义警个人受到全市表彰。三是运用科技信息,落实智慧管理。将平安类社会组织日常巡逻人防模式与智安小区管控平台技防有机结合,实现对社区治安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全地域管控。四是落实保障机制,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推动成立200万元的平安基金,用于平安类社会组织的日常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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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静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及时理顺区划调整后户籍管理的建议》(第21号)
2019年2月,越城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街道就行政区划调整后相关社区部分区域划转后的管理归属等问题进行协调。根据会议纪要精神,结合上级户籍管理部门指导意见,明确须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红头文件,明确相关须调整的社区,尚能进行户籍区划调整。近日,分局与民政部门已进行协商沟通,将于近期进行会商,待会商发文后,进行相关社区户籍区划调整。
答复单位: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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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关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建议》(第22号)
近年来,我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区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推动“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以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两大中心”与法院诉调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实训中心、路地融合实战中心、融媒体中心“五大中心”为主体的“2+5”区域治理综合体建设,积极探索区、镇街、村社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优化“区级综合指挥中心+镇街‘四个平台’+全科网格”运行架构,深化信访代办制,实现社会治理领域和矛盾纠纷解决“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一次不用跑”。深入开展“枫桥式”系列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一方面打通“三纵”网络,在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2019年10月,我区成立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上承下载,既负责基层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案件协调,又接受群众诉请,直接调处案件。另一方面聚集各级调委组织和队伍力量,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品牌调解、律师调解、民间调解为引领,多元化解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纠纷,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
二、多举措落实特殊人群管控。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在管控方面采取“分类管控”措施,做好服刑人员每月报到签到、电话汇报、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人防+技防”双管控措施。教育方面,开展 “国学修心,重塑人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官讲法、忏悔与剖析、心理评估矫治等系列“修心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爱心凉亭”等公益活动激发善心;通过心理团塑造健康身心。特别是2020年度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更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积极开展。
三、正规化建设公安巡特警队伍。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错位发展”建设思路,我区于去年确定了《公安巡特警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到2021年,全区将建成拥有防暴盔甲队、攻坚突击队、特战巡逻队等专业队伍的公安巡特警队伍,总规模按市政府要求配置警力,实施“统一调度、就近增援”的处置机制,“平战一体、战训结合”的勤务模式,“立足打赢、贴近实战”的训练机制,打造一支能随时打赢反恐防暴、维稳处突硬仗的尖刀力量和全天候开展巡逻防控的机动部队。根据全市《三年规划》要求,3年内增加巡特警辅警编制230人,其中2019年增加编制数92人,2020年增加编制69人,2021年增加编制69人。到2021年,特勤队员全部编制数达到465人。
下步,区委政法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足政法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统筹牵头协调作用,以区域治理综合体建设为龙头,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我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力度和特殊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和管理服务力度,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隐患;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维稳专业力量建设,统筹解决管理、调配、保障等问题,为维护全区稳定,创建平安夯实基础。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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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芳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办事效率的建议》(第23号)
政务信息化在我国已经发展了20多年,在这20多年间,我国从中央到基层各级政府部门基本都建立起了自己的网站、办公平台、审批平台等应用,这些应用在为各级政府组织办公和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门间协作协同效率,也阻碍了政务信息化的长远发展。打破“信息孤岛”,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为当务之急。
针对您提到的“打破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政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整合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的信息资料,建立统一数据库”的建议,近年来,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和相关主题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库、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库、电子证照库)均已建成,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基本形成。2020年,我们将从证照数据、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探索,依托电子证照数据库,积极打造“零证办”、“精准送”、“个人数据宝”等应用场景,深化电子身份证、电子结婚证、电子驾驶证、电子医保卡等电子证照、电子凭证、电子记录等材料在政务办事、就医就业等场景的应用。
针对您提到的“优化部门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建议,2019年,我们以“领跑者”标准,全力打造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办事事项颗粒度细化,充分挖掘公共服务需求,政务服务事项到达2052项,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全区即办事项比例大幅提升,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平均压缩60%以上。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30%以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智能“秒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率达80%,事项网办覆盖率 100%。
针对您提到的“在官网平台上开通各部门的网上办事和审批功能,群众通过提交必要数据资料办理业务”的建议,我们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持续拓展网上政务功能、优化服务体验、推进模式创新,力求形成用数据代替人跑腿,线上线下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浙里办”移动客户端形成了全省事项清单统一发布、网上服务一站汇聚、数据资源集中共享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2019年,我区以实现群众和企业便民服务及网上受理事项手机终端“一键可办”为目标,通过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等手段,以重点民生领域为突破口,梳理区级有关部门适宜移动端掌上办理事项,开发掌上办事应用,实现了20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可办。
您关心的“同一报表数据多头报送”的问题,鉴于直报系统均由省级部门开发,我区也将通过相关渠道积极向上级进行反映,争取尽快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减轻基层负担。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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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减轻基层APP安装、使用负担的建议》(第24号)
政务APP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前期因缺乏统筹规范,个别部门(单位)通过行政命令、工作考核等方式,强制要求基层干部安装、使用,这些APP有的要求定期登录、实时关注,有的要求定期填报相关材料,花费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确实给他们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基层APP多且考核任务重”的问题,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针对政务APP多等涉及村(社区)、企业“七多”问题专门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要求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取消,对功能重合的、冗余的一律归并或删除。全区原有的92个政务APP除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有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和推动工作有实际需要的予以保留外,对面向群众办事类APP统一整合至“浙里办”,政务办公类APP统一整合至“浙政钉”,社会治理类APP除“平安通”、“河长通”按照省级部门要求尚在应用外均整合到“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加强APP的监管力度,制定推广的审核标准,推广有质量的APP”的建议,我们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做好“减”、“整”、“控”三篇文章,着力减轻基层负担。一是从“减”入手,能清理的决不保留。对照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是否对推动工作有实际需要三个标准,凡是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一律予以清理;二是以“整”为辅,能整合的决不单列。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浙里办”和“浙政钉”进行整合汇聚;三是抓“控”见效,能管住的决不放任。在做好“减”、“整”,实现存量缩减,短期见效的同时,通过建立《越城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增的APP等电子政务项目严格评审,加强源头管控。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减轻APP考核任务,让村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去做为民谋福、谋发展的好事”的建议,2019年,省、市区发布的《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除上级对区有明确考核要求的内容外,其他区级考核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后,统筹纳入区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未经核准的部门条线考核全部取消。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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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圆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五星3A”村创建成果巩固支持的建议》(第25号)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越城区自2017年起全面开展农村“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目标任务是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全面提升的新农村。目前,全区经过两轮创建,共有109个村(居)成功创建五星达标村、11个村成功创建3A示范村(不含沥海街道),五星达标率达90%,创建率已达到71.2%,提前一年完成了三年创建目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变化,乡土特色风貌充分彰显,农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去年下半年以来第三轮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中。
一是关于设立专项资金。为确保“五星达标,3A 争创”工作正常开展,区委区政府在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按每个五星达标村150万元、每个3A示范村600万元的标准(原袍江开发区按原有政策),共落实创建经费22648万元。接下来,全区将结合整体规划和建设重点,集中力量投入,逐年建设一批越城特色的品牌示范村和示范线路,进一步深化创建。为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发挥越城区“契约化”共建工作优势,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全面优化村级治理;以闲置农房激活、生态农旅项目开发等为抓手,不断提升“造血”功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选派30名驻村干部全面推进消薄工作;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公厕洁化、“三线”序化、庭院美化等“一分两清三化”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今年安排2301万元开展12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入72.1353万元奖补资金对全区54个规划非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二是关于加强宣传推介。着力宣传推介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对全区美丽乡村景观带,省、市级特色精品村,优秀农旅项目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越游.悦美”6条乡村旅游线路。今年来,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开展抖音直播推介,积极创设祝福民俗文化节、油菜花节、蓝莓节、赛龙舟等活动载吸引人气,利用绍兴组工、越牛新闻、越城发布、越城组工等微信、APP平台进行宣传,建立“五星创建”专门栏目,充分挖掘、总结提炼可看可听可学的乡村故事,切实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实效。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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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人才战略的建议》(第26号)
您提出的“制定出一部对人才吸引力强的人才落户使用政策,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或本土人才为我所用,大力推进高新技术创新发展”,我们做了以下努力:
2016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越城区(高新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2017年12月转发并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人才招引战”相关政策的通知》、2018年出台了《“越州英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以及集成电路产业专项人才政策《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暂行办法》、2019年出台了《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实施细则》,并继续优化提升人才发展政策链,2020年将依据绍兴市人才政策的最新文件,并结合具体调研数据,从人才引进、金融扶持、税收奖励、教育支持、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等全方面更新制定越城区高层次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优化人才政策的兑现流程,加强人才政策兑现情况督促检查。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定点培养,委托培养的人才发展战略,留住本土高端人才为我所用,并建立好人才库掌握人才信息”,我们做了以下努力:
一、坚持产业导向,引培紧缺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作为绍兴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也是我区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核心组成部分。围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我区通过政策引导、定向委托,建立校企人才引培合作联盟,计划培养出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集成电路应用人才。近期,中芯国际、长电科技已与绍兴市文理学院已开启校企合作机制,共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选聘企业研究生导师进行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推荐至中芯国际(绍兴)公司工作。
下一步,我区还将继续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定期与集成电路产业公司开展对接洽谈,点对点开展与高校院所的联动培养合作,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拓展高校院所合作对象与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联合办学、共建研发基地,储备一批高端人才,加快引进、培养一批独具匠心、技术熟练、产业契合度高的技能型人才,持续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满足我区未来产业发展的基本人才需求。
二、培育本土人才,增强内生动力。一是推荐本地人才申报国家、省级万人计划,省、市拨尖人才,增强本土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荣誉感。去年,我区三锦石化、中科通信等企业本土人才入选省万人计划人才。今年上半年,我区两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是多维度培育选拔本土人才,通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推荐本土人才评选“绍兴工匠”,今年上半年组织评选“越城工匠”15名、入选市级领雁人才计划15名及“创新创业人才”。三是加强市高级专家、拔尖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管理服务,选派人才赴国(境)内外进修深造;组织本土人才参加越商大讲堂学习。
三、加强动态管理,掌握人才信息。通过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等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目前已经形成了库容量323人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31639人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82054人的技能人才信息库,并已摸排960余名在外就读大学生信息。为确保及时更新全区各类人才信息,我区对人才信息库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收录的人才信息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从中梳理出一批学术研究水平高、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专家人才,建成专家智库定期联络、加强合作、紧密联系。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主动上门对接,做精职位用人,做广项目用人,寻求技术转化、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合作,促成更多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
您提出的“解放思想,建立完善提高人才落户奖励和资金扶持政策,对住房、创业用房、研发基金进行优惠奖励,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努力:
一、人才落户奖励政策:一是启动资金支持。对入选“海内外英才计划”、“越州英才计划”,并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区自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1000万创业启动资金支持。二是引才薪酬补助支持。对入选“海内外英才计划”、“越州英才计划”的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50%-70%比例,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全力支持企业引入人才。三是创业用房支持。对新落户我区的人才创业企业,提供200-10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租金补贴。四是房票补贴。建立房票补贴体系,增大政策覆盖面,对于满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集成电路专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并计划提高补贴额度,让人才留得住。
二、加强人才金融服务:一是引导民营资本向人才流,通过项目路演,点对点精准信息推送等方式,推动民企与人才对接,并利用好人才银行和各类人才基金等资源,促进人才企业更好发展。区内五家企业获得民营企业的投资。二是设立人才基金,通过人才基金成功投资项目3个,带动了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落地,目前二期资金正在规划。三是做好融资对接服务。在疫情期间加强应急服务,派驻服务专员服务人才企业,摸排资金需求,安排金融机构对二十多家高层次人才进行走访对接,目前区内普施康等企业已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四是推动人才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服务,组织人才参加金融服务专项例会和上市培训会,对区内意向上市的5家人才企业一对一服务,明年计划预期能上市1家。
您提出的“要打破编制和工资上的现行制度壁垒,对特殊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设立特设岗位。实行协议工资和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全方位服务”我们做了以下努力:
一、落实编制。加强校地合作,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驻绍兴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驿站,落实事业编制;出台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办法,直接调入、招聘录用至越城区属国企及分子公司,落实企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享受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服务。
二、“一卡通”服务。我区已累计为在岗在职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是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部分高级人才)发放76张“一卡通”,人才可凭卡享受医疗保健、子女教育、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出入境签证、创业创新等10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三、“教育绿卡”政策。高层次人才及集成电路专业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幼儿教育段的由教育部门统筹优先安排就读,其中属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子女的可选择就读公办(含国有民办)幼儿园一次(义务教育及幼儿教育段选择就读学校一次应在学额允许范围内,如选择的学校学额已满,则调剂到相应档次学校);高中段的通过中考成绩折算,对符合本地学校录取条件的,可转入相应学校就读。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刘国铭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农村法律顾问覆盖助推“无诉村”创建的建议》(第27号)
一、一村一顾问作用发挥情况。越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一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村入企定期服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审核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的法律文本,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服务镇村拆改工作等。去年以来,相继为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出具指导意见,分别为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进入司法强拆明确流程和样本。今年以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16个律所一对一结对了16个镇街,分片联村律师“点对点”进行法治体检,为村、企业解决租赁合同、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解决方案301个。
二、村规民约修订问题。根据2018年6月《越城区村(社区)“三治”标准化项目标准文本》中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规范4.1.5依法审查的规定“村委会将《村规民约(送审稿)》递交到所在乡镇综治办、会同组织办、民政办、司法所等部门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结合越城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范4.1.1第五项“修订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及村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应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或评估、审核意见”,2018年以来,全覆盖的法律顾问都已经和联系村进行了对接,并为之修订过村规民约。对于近年出现的普遍性的矛盾,司法局会引导法律顾问根据联系村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意见,以期加大法制监督,拓展公约“法治”内涵。
三、矛盾纠纷调处信息响应网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我区不断推动农村人民调解创新和规范发展。一是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排查在前,关口迁移,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统筹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登记建档,归类梳理,认真制定方案,依法及时化解。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农村常见的一般矛盾纠纷,充分利用乡音乡俗乡情优势,及时就地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统筹农村法律顾问、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联合化解。三是提升人民调解水平。一方面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选聘具有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人进入调解员队伍,鼓励乡贤设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联动联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解决的闭环体系。
四、丰富村(社区)文化礼堂“法治”内容。近年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社区、乡村普法工作,始终坚持把普法与文化大礼堂建设工作相融合,以农村法律顾问进村授课制度为基础,将普法进社区工作整体打包面向社会购买普法服务,形成了村村有普法活动、人人有普法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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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铭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建议》(第28号)
乡贤文化作为扎根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以乡愁为思绪、以乡情为纽带、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村为空间,以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为目标的一种文化形态。越城区依托丰富的乡贤文化,深耕“同心·越城”品牌,开拓统战工作新阵地,为高质量建设“三个越城”、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汇聚起建设“重要窗口”的“乡贤力量”。近年来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主要是:
一、办好大会,把品牌亮出来
2018年以来,越城区深耕“同心·越城”品牌,连续两年举办“同心·越城”大会,以“同心·越城”为宗旨,围绕“联络、联谊、发展”主线,与广大越城乡贤共叙越乡情谊,共鉴越城巨变,共绘美好愿景,取得圆满成功。两年来,借助“同心·越城”大会这一统战平台,新乡贤给越城带来许多新思维、新理念、新技术、新项目,更好地为越城发展聚心聚力聚智。大会组委会还专门制作了《越城》画册、《越城》宣传片、《越城区投资指南》《诗词咏越三百首》等宣传资料,全方位、多渠道展示越城发展的新气象、新面貌,两届大会累计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达458亿元。“同心·越城”大会已成为海内外越城人共交“朋友圈”、共筑“同心圆”、共传“好声音”的重要平台。
二、建好组织,把人员聚起来
建立健全越城重要乡贤、战略合作伙伴数据库,截止目前入库乡贤2397人。以镇街为主体培育建设新乡贤联谊组织,截止去年年底,实现全区镇街乡贤联谊组织全覆盖,83个村(社区)建立了新乡贤联谊组织。完善新乡贤联谊组织的组织构架,根据成员在建言献策、产业兴旺、纠纷调解、乡风文明、公益慈善、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特长,设立若干功能性分支机构。根据各镇街实际,合理确定新乡贤联谊组织规模和成员的吸纳重点,注重发挥优秀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乡贤联谊组织的吸引力、号召力、凝聚力。
三、建好机制,把感情联起来
建立联络联谊机制,组建新乡贤微信群、建立乡贤代表人士结对联系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镇街、村社区两级领导干部与乡贤代表的联谊交友。每年元旦、春节前后,区领导联系慰问海内外回乡代表人士及家属。建立参事议事机制,畅通乡贤参与中心工作、服务民生实事的渠道和途径,提高乡贤参与共建共治的意识和水平,每年区“两会”期间,邀请在外重点乡贤代表列席区政协会议;建立定期活动机制,加强内引外联,设计形式多样的主题论坛、专题研讨会、沙龙等活动载体,邀请越城乡贤积极参加,如组织参加集成电路高峰论坛等。
四、搭好平台,把作用发挥起来
集中精力打造乡贤工作“三大工程”。一是打造乡贤回归工程。利用越城区的资源优势和广大乡贤的资金、智力、人脉的综合优势,谋划建立新乡贤产业园,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二是打造乡贤共建工程。引导成功企业家反哺社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和光彩事业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立乡贤馆,通过村企结对、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各界乡贤直接出资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00多万;以乡贤冠名的公益基金2只,累计金额1500多万;乡贤回乡投资项目90余只,金额70余亿元。三是打造乡贤治理工程。依托乡贤位置超脱、见识超群、威望较高等影响力,由镇街出面不定期举行乡贤议事会,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智囊团”作用。积极发掘优秀的年轻乡贤,形成村级管理的后备力量。下半年,全区所有行政村都要开展换届选举,有些年轻乡贤已经成为村两委会的后备干部,有希望通过合法的选举程序成为乡村治理的新鲜血液。
五、建好阵地,让氛围浓起来
建好乡贤活动阵地,为乡贤日常联系交往、组织活动、参事议事提供必要的场地,增强乡贤归属感;建好乡贤文化展示窗口,打造“乡贤墙”“乡贤馆”“乡贤长廊”“乡贤广场”等乡贤文化展示阵地;建好乡贤宣传阵地,用好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宣传杰出乡贤代表,激发乡贤服务家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意修缮好知名乡贤的老宅,优抚好他们的亲属,保留好他们珍贵的乡情;欢迎并帮助支持乡贤以及他们的亲朋、领导回乡探亲,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治引领。倡导爱国爱乡爱家思想,始终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选乡贤、用乡贤、弘乡贤的活动中。深耕乡贤文化。大力弘扬乡贤精神,把身边典型的人和事找出来,讲好“新乡贤好故事”。整合乡贤资源。有针对性地挖掘、整合区内外民营企业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党政干部等能人、贤人,大力充实乡贤资源,让乡贤文化更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实际需求。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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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列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执行综合治理能力解决“执行难”的建议》(第29号)
2019年以来,我院上下戮力同心、攻坚克难,执行力度持续加大,执行办案不断规范,执行质效得到显著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巩固深化,上级法院、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不断提高。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院执行工作坚持“两手硬、两战赢”工作主线,围绕争创全省前列执行工作品牌目标,始终突出执行强制性,不断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深化执行公开,努力提升执行综合治理能力。
一、关于您提出“财产线索收集的主动性还有待提高”“在拓宽执行手段上要敢于担当”的问题及建议。今年,我院以开展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以提高终本案件结案标准为抓手,对部分通过网络和线下查询无财产、常规执行手段采取无效果的案件,要求执行人员综合被执行人案件纠纷来源、原生产生活经营消费情况等,判断被执行人可能有履行能力的,尤其是申请执行人有反映有要求的,进一步穷尽执行措施,如加强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的查询,加强对被执行人常用的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交易明细的查询,加强拘传、搜查等措施的运用,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措施或予以惩戒。
二、关于您提出“对执行标的物变价能力欠缺”“在创新执行变价方案上要善于担当”的问题及建议。您提到对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进行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但现行政策对买受人条件较为严苛,此类财产处置还涉及众多法律及社会问题,目前执行实践尚不具备可操作性。待条件成熟后,我院将逐步有序推进。您提到的有关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问题,如被执行人有将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恶意转移以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我院将加大打击力度,发现涉嫌拒执线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三、关于您提出“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制度的阳光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直以来,我院都将深化执行公开作为构建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我院在全市范围率先发布执行通告,累计阅读浏览及转载量超4万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一期关于23辆被查封车辆的悬赏公告,明确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悬赏金,均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院先后发布第二期执行通告、曝光老赖(含悬赏公告内容)2期164人次,在市区100余辆公交车广告电视屏同步曝光;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曝光一批拖欠劳动工资的失信被执行人。今后,我院将坚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机制常态化,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以不同专题形式定期发布公告,保持声势,营造良好执行工作氛围。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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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水梫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30号)
一、扎实开展消薄工作
2017-2019年度,我区全面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等,结合村企结对、部门帮扶、财政兜底保障等措施,完成30个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且年收入20万元以下经济薄弱村的全面转化。今年,作为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我区进一步提高消薄工作目标,重新认定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市定经济薄弱村12个,年经营性收入20-30万元的一般经济薄弱村16个。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到2020年底,要全面消除28个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二、积极探索消薄路径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专题召开全区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会议,结合我区实践探索,梳理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十法”,通过土地流转、开发整治、资源盘活、农房激活、参股发展、资本合作、公司经营、项目造血、购买服务、减支增收等,因村制宜,鼓励发展。区文广旅游局、区总工会、区商务局等区级部门凝聚力量,合力推进消薄工作,鼓励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商经济,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增收。
为切实加快推进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今年我区深化完善“一村一策”制度,对28个经济薄弱村列出增收项目,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各村因村制宜,统筹拟定方案措施,填写“一村一策”备案表。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开展督查通报,到今年6月底,全区28个年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已有6个村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有12个村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
三、切实加强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镇街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消除经济薄弱村的主体责任,将消薄工作列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深化结对帮扶。深入开展“三驻三服务”活动,由28个区级部门骨干担任经济薄弱村驻村指导员,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对28个经济薄弱村建立由区级联系部门1名分管领导和镇街1名班子成员及驻村指导员组成帮扶工作组,每月到村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开展政策帮扶、项目扶持、资金补助,确保结对村按时完成整转任务。区级结对部门(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3万元的帮扶资金。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区财政对每个经济薄弱村安排5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对引进或投资建设产业项目,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消薄标准且单个项目经营性收入增收3万元以上的,区财政再给予奖励扶持。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优先安排给经济薄弱村,积极探索经济薄弱村入股国有物业管理途径。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我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发展潜力,积极创新发展路子,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下一步,我们将抓紧实施消薄增收措施,确保到今年年底,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28个经济薄弱村。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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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夫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存量用地,提升越城经济内生动力的建议》(第31号)
代表站在区政府的角度,为越城城市发展献计献策,为越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划出路,分局作为承担规划和国土等与城市发展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职能部门,对代表建议意见表示充分肯定。
一、分局认真学习研究了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柯桥、上虞等地区推出的关于新型产业用地相关政策,柯桥区委办公室于2018年12月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型产业用地试点的实施意见》,以柯桥产业发展导向为基础,从新型产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坚持“优地优用、严进严出”的基本原则,意见明确了实施范围、规划控制要求、转让管理、操作流程等具体实施细则,特别是对制约企业发展规模的容积率指标作出了2.0-4.0的明确,意见也更多考虑到企业优质发展的后续管理保障,对分割转让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二、随着越城区和滨海新区体制调整,绍兴市政府对越城区打造首位度城市目标的进一步明确,特别是习总书记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强调,要千方百计保护好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企业转型升级。
三、2018年底,绍兴市委市政府下发《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历年底,基本完成越城区印染、化工企业关停退出和市区电镀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以袍江区域为例,到2020年农历年底,基本完成袍江区域40多家印染企业集聚退出工作,该项工作将释放大量存量土地。
综上各方面,从企业自我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和推动企业高效发展的角度,越城区范围内有必要适时出台新型产业用地相关政策,我们分局会做好充分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顶层设计做好参谋,为推动越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实现提供政策支撑。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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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伟祥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富盛镇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2号)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9〕119号)文件,富盛镇作为我区唯一一个建制镇,近年来打造“文化富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取得了一定得成绩。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富盛镇“基础设施差”、“经济薄弱”等现状,提出了“给予灵活的土地政策,强有力的资金扶持,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议,我们非常理解,表示支持。
一、土地供应问题。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市逐级切块下达,区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和地块前期进度,对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和安排。项目用地涉及指标需求的,建议由镇(街)进行梳理后选定用地红线,同时将用地需求上报至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由我局列入当年度用地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为缓解土地供需紧张矛盾,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出台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相关政策。在坡度6度以上25度以下的非耕地范围内,满足低丘缓坡的开发建设条件,可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开发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区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
按建设地块单个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按建设地块组合供地。
二、资金扶持问题。
富盛镇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南部,为越城区下属乡镇,实行“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的乡镇财政体制结算模式,富2019年支出基数为3175万,在越城区下属乡镇中已处于中上水平。富盛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4万元,上级补助7832万元,总支出10336万元,上述支出包含了富盛镇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方面支出。如:2019年兑现富盛镇相关企业奖励资金132.2万元,农业方面诸如山区农村饮水工程、“四好农村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牧场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安排资金3600余万元,其他民生项目诸如控违拆违补助、粮食生产奖励金、示范特色家庭农场、菜篮子项目补助2000余万元。以上资金安排对促进富盛镇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
三、政策扶持问题。
一是“三农”扶持政策。区农业农村局每年会根据上级有关新的精神及越城区实际修订出台越城区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政策及政策细则。从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层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业竞赛推介、推进脱贫攻坚和扶贫帮扶、加快区域融合发展、鼓励激活利用闲置农房等方面深化细化对“三农”问题的政策扶持。如对农家乐的政策扶持,根据往年的文件,评选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经营户,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0.5万元;评选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经营点,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认定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集聚村)、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省级农家乐特色点、市级农家乐特色点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农家乐经营户,可积极申报。
二是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从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高效生产、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社会服务化、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等多方面着力推进富盛镇粮食生产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景区创建政策。区文广旅游局正积极开展浙江省景区镇创建工作,计划用2020-2022年三年时间,完成省级景区镇(街道)创建,富盛镇作为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镇(街道)已列入创建对象。根据《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和全省四次全域旅游暨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后期将指导富盛镇打造以美丽城镇建设范围为景区镇建设核心,辐射建制镇全域的浙江省“景区化”城镇,突出抓好“环境景观、设施服务、产品业态、管理保障”四方面重点,将富盛镇打造成镇景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小镇。在政策保障方面,自2020年到2022年三年,区财政平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一次性成功创建为5A、4A、3A级景区镇(街道)的,分别给予一定补助;分年创建的,每上升一个等级,按补助标准差额给予补助。5A、4A级景区镇(街道)通过区级、市级初评的,按标准分别给予补助总额30%的补助;3A级景区镇(街道)通过区级初评的,按标准给予补助总额50%的补助。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李云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统一全区土地征用款政策的建议》(第33号)
区片综合价的调整需符合相关的政策程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的要求,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以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征地区片综合价为基础,通过调查、测算,调整完成了越城区征政区域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原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和人社厅的备案后,绍兴市人民政府以绍政办发〔2014〕106号文件公布了越城区行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2017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又以绍政办发〔2017〕70号文件形式重新公布了数据不变的征地区片综合价。
目前,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又到了调整征地区片综合价的时间窗口,越城区资规分局已着手在推进这项工作,并已邀请相关专家对不同片区的区片价进行了测算,初定袍江片的征地区片价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我们将在本月召开有镇街、村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区片价调整的论证会、听证会。按省政府的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正式公布越城区二大片区的征地区片价。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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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开方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小型外贸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的建议》(第34号)
一、所做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两手抓”、“两战赢”的总体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外贸发展的影响,努力推进稳企业保订单各项工作,全力稳定小微外贸企业发展。
(一)加强预警监测,提高小微外贸企业帮扶精准度。依托“订单+清单”监测预警平台,分别于2月份、3月份对千家小微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监测调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突发、全球疫情蔓延对小微外贸企业参展、接单和履约影响,为区委、区政府精准施策稳企业保订单提供决策参考,第一时间出台《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应对全球疫情蔓延全力稳订单稳市场十大举措》,为小微外贸企业高质量复工复产和稳订单稳市场注入信心和动力。
(二)加速政策落地,提升小微外贸企业政策获得感。2月份启动小微外贸企业政府统保工作,对1548家出口小微企业实行免费投保口信用保险,对自行投保出口信保保费资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3月份以容缺受理方式,启动“区开放34条”和“区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相关政策兑现工作,将7500万元真金白银送到企业;5月份启动免收跨境B2B网络营销服务费举措,数字赋能近百家小微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优化展会目录,对小微外贸企业参加新兴产业和非纺块状产业的区重点展给予展位费100%补助,参加一般类境外展展位费补助比例由20%提高至50%。
(三)加大银企对接,支持小微外贸企业流动性。创新“政府+信保+银行”合作机制,多渠道开展银、保、企对接,推进保单融资新模式。5月8日与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越城支行、中国银行越城支行、农业银行越城支行、泰隆银行越城支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稳贸贷”专项产品,安排专项信贷规模不少于40亿元,降低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今年以来已为289家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贷款260225万元。
(四)布局新业态,引导小微外贸企业转型数字化营销。举办“越时尚 越世界”走进美国拉斯客商、迈阿密服装纺织品“线上+线下”采购展,组织企业入驻“贸发网采购”平台对接全球买家,精心组织企业参加第127届网上广交会等“线上展会”,今年以来已有300多家中小外贸企业参加“线上”展;引进设立全球贸易通、迈捷科技越城运营中心,服务中小外贸企业85家,大力推进跨境B2B精准营销、全网智能营销。
(五)深化联盟服务,推进小微外贸企业服务专业化。积极发挥区“1+X”的三服务联盟作用,设立稳外贸专版,加强与中信保和浙商银行越城支行、浙江泰隆银行越城支行等中小银行以及全球贸易通、迈捷科技,中国制造网等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联动,积聚服务、政策、信息资源,为中小外贸企业贸易便利化提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等国疫情依然较为严重,企业订单严重不足,出口依然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小微外贸企业稳市场稳订单的压力不减。下一步将依托“专班+联盟”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外贸运行监测,深入推进稳外贸专项服务,全力支持小微外贸企业走出困境。一是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出口专班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专班成员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凝心聚力,为助力小微外贸企业稳市场稳订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深化专项服务。依托外贸“订单+清单”系统,加强小微外贸企业日常运行监测和研判分析,为精准帮扶小微外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外贸企业应对全球疫情全力保订单保市场十大举措》和上级各项政策举措,支持小微外贸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三是助力抢抓订单。深入实施“线上线下拓市场”行动,继续谋划好“越时尚、越世界”的系列云展活动,为小微外贸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搭建平台。四是加强主体培育。加强医疗物资出口指导服务,帮助更多小微企业列入“白名单”,加快培育新动能;努力提高跨境B2B网络营销小微外贸企业签约率、产品上线率、订单转化率,加快培育新业态。五是夯实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1+X”服务联盟,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打造越城外贸服务新品牌。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刘伯福代表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第35号)
近年来,按照省、市关于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区着眼发展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细落实“三服务”活动和“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
2019年9月9日,全市六个区、县(市)同步启动2019男上半年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此次评价调查是我市历史上首次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同时我市也是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域营商环境调查评价的地市。今年2月28日,市发改委公布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区总体营商环境得分为73.54分,位列全市第三。
一、主要存在问题
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行了很多的努力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营商环境距离全市最优水平也还有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短板:
(一)“放管服”短板。当前政务服务供给渠道相对单一,超过九成的企业获取政务服务信息的方式为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同时,越城区企业数量众多,相关部门涉企事项日办件量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办事效能和服务体验。此外,由于场地限制,目前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除中心本级外,尚有社保医保、出入境、婚登三个分中心,地点较为分散,不利于群众接受服务。基层事项延伸不足。部分事项未按“应进尽进”的要求进驻镇街便民中心。
(二)政策短板。我区整体政策兑现力度和质量在市内并不占优,这是我区大多民营企业的共识,需要区级各部门长期重视、长期讨论、长期完善。另外,经过连续多轮行政体制调整,大量涉企优惠政策缺少配套细则,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而受制于我区政策发布窗口不多,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更是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今年疫情以来,中央、省、市、区均出台了大量的惠企政策,但从企业的知晓度反馈情况来看,改善空间依然很大。
(三)融资短板。目前我区尚没有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能力有限。金融、担保、信用、咨询中介、投资信息等产业的服务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机构横向之间沟通不够紧密,尚未形成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信贷产品种类少,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居高难降。此外,我区物价、房价、租金、人工等企业成本也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下一步推进计划
当下,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市场不确定性增加。作为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越城经济要继续保持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非常有必要。具体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增加简政放权含金量,充分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贯彻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开市场准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科学确定多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强化对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促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公平、科学、高效。
(二)锚定政策方向,着力优化政策体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驻三服务”活动,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要经常性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制定的精准性。深入分析基层和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开展政策实施效果多维度评估,重点推进企业诉求强烈的关于出口支持、信贷优惠等的政策谋划和出台,做到精准赋能企业。区级各部门要共同完善我区“1+X”政策体系,重视惠企政策的出台质量,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扶持精准度、企业满意度。三是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拓展政策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依托“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越城”APP,持续做好我区融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我区出台的管用好政策。
(三)学习先进做法,着力改善融资困局。深入学习杭州、宁波、苏锡常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重点关注中小微实体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和改进金融服务,帮扶中小微实体企业融资。一是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市场产品体系,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做好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支持,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发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进行数据画像,开发数据风控产品,减少担保和抵押物,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注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各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管理,建立金融机构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确保金融业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同时加强金融诈骗防范宣传与教育,提升全民金融诈骗防范意识与能力。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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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祥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区政府提供的统一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条款的建议》(第36号)
为切实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规范村集体房屋、土地、山林等资产出租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2016年,由区农办组织开展调研,征求镇街和村意见,咨询法律顾问,在此基础上统一制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等规范化合同文本,明确合同租赁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明确镇街三资办对租赁合同进行鉴证。对区里统一明确的规范化合同,各村根据需要,在符合规定原则下,对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另行补充约定。自规范化合同实施以来,有效避免了以往部分村级合同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等问题,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促进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
您提出的“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等相关责任,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的条款,这就给出租方(村委)增加了因承租方的事故而承担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等经济损失”。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及时组织法律顾问进行会商,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对安全生产均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对承租企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对您提出的意见,我们拟在“规范化合同”第十一条其他条款前,增加“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村级租赁合同管理,按规定程序,在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前,要由村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签订后报镇街三资办备案,并录入到三资监管系统资产资源经营合同模块内。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着重对村级租赁合同的应用进行专门培训,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利益。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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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敏代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底层开办餐馆的建议》(第37号)
自2019年8月13日起,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多次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关。2019年8月13日,出台《关于暂停部分餐饮服务项目证照核发的通知》(越市监〔2019〕47号),全局上下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对申报不符合《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餐饮服务项目,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加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及监管人员对《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按照区政府确立的“新店办证从严审批、老店换证从严控制”方针,采取申报承诺、审批检测、达标发证、联动监管的工作模式,严把餐饮项目行政许可关。截至2020年7月20日,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类特定区域产生油烟、异味、废气新办餐饮服务许可0家,对符合换证条件的16家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予以换证。
二是严查严控餐饮油烟。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控餐饮油烟,定期开展整治,督促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有序规范,合力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辖区内的餐饮店铺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同时,向餐饮店铺发放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卡并要求餐饮店铺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洗,对油烟净化器清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自2019年至今,已开展联合监管行动150余次,巡查经营户3200余家;餐饮油烟非正常排放共立案72起,处罚35.75万元。
三是重点区域严格管理。针对民众投诉反映较多的片区,如昌安街等,严格执行区政府“新店办证从严审批、老店换证从严控制”方针,尽最大可能降低餐饮油烟对附近民众生活的影响。积极组织开展全面走访,摸清片区餐饮单位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与镇街联动,将餐饮单位密集、民众投诉较多的昌安街、湖滨商业中心等地区列为巡查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在夜间用餐高峰时段开展突击式检查,对不符合餐饮业规范环保不达标的行为进行现场指导或立案调查。
四是依法规划餐饮服务用房。根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商住综合楼依法规划餐饮服务用房的,应当建设专用烟道”,严格把关拟建商业用房的规划审批,进一步做好区内重点区域、主要商业街区、主要干道的规划研究,对于新出让的土地,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地块规划研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明确功能定位,严格审批,严格按规划实施,严格管理。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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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海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妥善处理公车报废相关问题的建议》(第38号)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绍兴市越城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当时车改时除核准保留和按规定报废处理的车辆外,核减车辆的处置由区机管局统一接受、统一委托评估和拍卖,并确定移交车辆的调配、拍卖或报废。
对于拍卖的车辆统一移交区机管局,委托由区机管局公开招标确定的车辆处置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对于超过使用年限及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确定,不能再继续使用需要报废的车辆直接交由汽车回收公司作为报废处置,取得车辆报废回收证明。相关手续由区机管局集中填报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局的批复文件作为单位财务、资产调账依据。
目前,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车辆)等已全部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资产相关情况已纳入系统监管范围。单位根据资产定期清查情况和结合资产具体状况,依据《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及流程》(越政办发〔2019〕41号)及时对资产进行处置操作。对于各单位车改后保留的车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行使里程超限、车况较差、修复成本较高、存在车辆行驶安全、车辆标准已淘汰等情况确实无法继续使用需要处置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各单位自行公开处置。车辆报废的由定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进行统一回收。对于在公车报废过程中,相关报废处置公司要求车辆所有人自行送报废公车上门或者因为处置数量少,处置公司不肯上门进行回收的情况,我们适时也将与回收公司沟通协商做好定点回收服务工作,提高回收处置工作效率。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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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海综合市场建设的建议》(第39号)
北海综合市场项目不仅是街道每年的重点项目,也是区政府历年来的重点项目,我街道已为该项目做了大量前期工作。
目前,北海综合市场地块已排入越城区2020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表,现已完成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评审和交通评估,正在出具规划条件书,出具条件书后会同前期研究方案、交通评估等资料上报区政府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准备地块出让手续。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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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关潮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高水平接轨上海,加快杭绍甬一体化建设方面的建议》(第40号)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世界竞争格局、国家发展全局、区域合作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是全面深化改革、增强优势的正确抉择,是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影响力的迫切需要。
一、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建设
我区在绍兴文创大走廊项目建设中以老城区为核心,以黄酒体验、艺术创意、文旅民宿、国学精研及古越文化等为主线,以鲁迅故里历史街区、前后观巷历史街区、石门槛历史街区、越子城历史街区、八字桥历史街区、书圣故里历史街区、新河弄历史街区、西小河历史街区等“八大历史街区”为单元,突出城市水境体验与城市文化步道,努力通过策划、规划、梳理、设计,形成阳明故里、书圣故里、鲁迅故里“一城三故里”的新格局,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文创名城和国学圣城。目前,越城区共有黄酒小镇等17个项目入选《绍兴市文创大走廊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截止到201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额达10.1亿元。
近年来,我区围绕“乡村振兴”的主题,结合“五星3A”创建活动,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通过主题新闻报道展示乡村建设情况,组织媒体走越城等外宣活动,邀请媒体走进富盛、孙端、皋埠、东浦等,加强美丽乡村、旅游资源等推介。同时,各镇街结合实际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孙端街道以“鲁迅外婆家·醉美童年路”项目建设串起“鲁迅外婆家”文化,形成一条水乡风情文化带,这条路从鲁迅外婆家安桥头村开始,到鲁迅舅舅家皇甫庄村结束,总长10公里,沿线穿过12个村。“醉美童年路”上设有鲁迅铜像、朝花夕拾、外婆家、春酿、水心里、早读等特色景观,“鲁迅外婆家”祝福文化节已经成功开展三届,吸引游客超过3万人次。富盛镇依托山水、乡村、文化等优质资源每年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富盛文化旅游节”、“富盛之春抹茶小镇文化旅游节”、“富盛镇2019年南宋文化旅游节”,吸引了广大游客,文化品牌效应持续发酵。
接下来,越城区将依托特色小镇、各种节会活动及各类平台,进一步丰富文化内涵,利用“浙东唐诗之路”、“运河文化带”穿针引线,打造越城特色,依托独特的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努力为做好接轨上海、加快沪杭甬一体化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二、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
目前,越城区人民医院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合作并成为该院分院,不断引进上海大医院的一流技术、一流服务和先进管理模式。上海总院专家每月定期来坐诊、进行会诊及开展手术指导等工作。区人民医院已在指导下完成了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2项。
接下来,区人民医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合作交流。一是邀请上海专家前来坐诊,为越城区患者带来更多更好的关于五官科方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咨询,同时参与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以及指导高新技术,进而提高诊疗水平。二是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加强信息沟通,传授知识,开阔思路,进而培养更多的医学专业人才。三是通过远程会诊、双向转诊、手术会诊等方式帮助医院解决疑难患者的治疗,同时两院间建立起疑难危重病人转诊绿色通道,快速安排患者转院就诊,为及时、准确、高效治疗赢得时间。四是积极发挥两院在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科研项目计划,整合系统资源,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发展
体育是城市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的重要名片。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体育事业也迸发出勃勃生机。办大赛,惠民生,强竞技,我区着力深耕品牌赛事、社会化办赛、体育设施建设等工作,获得省体育强区、省“四提升四覆盖县(市、区)”、全国国际象棋之乡等称号,涌现出孟关良、娄小仙、丁亦昕、蒋裕燕、黄竹风等一批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全国冠军,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中国(绍兴越城)国际象棋女子国际公开赛、中国(绍兴越城)首届国际空竹锦标赛、海峡两岸(越城)校园空竹大赛、大湾区城市气排球精英赛等高规格赛事,是绍兴“水陆国际双马”、“女排世俱杯”的主赛场。体育事业已经成为宣传越城、推介越城的一张“金名片”。
接下来,我区将继续深入广泛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市民百姓的身体素质的提高,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在绍兴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当中贡献越城的力量。一是要开展系列活动。要在“广泛”两字上做文章,持续举办“悦体育越健康”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努力扩大全民健身活动覆盖面,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参与锻炼机会。全区每年要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250场以上,基本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二是要开展特色活动。充分利用我区山、水等自然资源,培育区域特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徒步、登山、游泳、龙舟等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形成全民健身“一区一品牌”和“一镇(街)一特色”。三是要打造精品赛事。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品牌建设和培育,打造2—3个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提升城市影响力,促进对外交流、拉动经济增长、助力城市发展。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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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市区“夜间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41号)
一、目前所做主要工作:
1.鼓励夜宵城建设,打造夜间消费场所。
2019年绍兴市政府出台了鼓励夜宵城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扶持政策,对按规定完成建设的夜宵城给予投资主体投资额扶持补助及入驻商家房租补贴。越城区新建了咸亨新天地、王子美食城、世茂湖滨夜宵城、伯龙美食城等4家夜宵城,为夜间消费增添了新去处。
2.创建古城5A景区,集聚夜间消费群体。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一直在推进以绍兴古城为创建范围的5A级景区城创建工作,以“文化引领、商业支撑、旅游带动、产城融合”为总体发展思路,以古城重点旅游项目为抓手,强化“一城三故里”品牌,积极推进阳明故里、书圣故里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努力将绍兴古城整体打造为5A级景区,让更多的外地游客能“留下来、住下来”,培育和集聚更多夜间消费人群。
3.举办夜间消费节,营造夜间消费氛围。
2019年7月我们举办了以“ 冰8点亮古城夜生活”为主题的夜间消费节活动,推出创新.匠心创意集市、商圈夜间折扣季、夏夜休闲娱乐节、王子美食城“夜宵大作战”、“虾”夜狂欢电音畅饮趴和 “幸福一夏”汽车家装节等六大主题活动。在2020年1月举办的“ 夜间消费节启动暨咸亨新天地夜宵城开街仪式”上,发布了绍兴市夜间经济发展指数,对全市的10家夜宵城进行了宣传推介,提倡夜间消费,营造夜经济氛围。
二、下步打算:
1.优化配套设施,营造夜经济氛围。开展街区夜景打造、灯光照明亮化、标识指引增设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简化审批手续,鼓励引导沿街商辅、楼宇进行亮化工程改造,建设一座具有越城韵味的“不夜城”,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研究夜间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
2.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夜经济地标。以鲁迅路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为契机,亮化街区景观,优化商业业态,打响咸亨新天地夜宵城品牌,将鲁迅中路打造为夜间经济集聚示范区。以“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文、夜体”为重点,培育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激发夜间消费热情与潜力。
3.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夜经济内涵。做深“夜游”主题活动。以“夜游”为主线,拉升夜经济产业链,打响“环城河夜游”、“沈园之夜”等夜游品牌。繁荣“夜娱”文化活动。结合越城历史、人文特色,精心策划组织一批越剧、绍剧、戏曲、演艺等活动在街区、社区、公园广场轮回演出,集聚夜间人气。丰富“夜购”时尚活动。鼓励商贸综合体、文创园区在规范管理、不影响交通、有序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沿街广场开展形象展示、促消费活动,集聚人气,促进夜间消费。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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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利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共停车位合理收费的建议》(第42号)
一、绍兴市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国有企业,公司负责收费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位主要集中于越城区一环以内区域、昌安、城南等老城区范围内。目前,公司所辖停车泊位2633只(其中停车场17处,道路临时泊位59个路段1710只泊位)。管理区域内道路停车位的新增,需经过道路产权管理单位同意,呈报交警(非机动车道)或行政执法(人行道)部门审批,根据交通、市容、停车场设置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后确定是否可行,确定施划后,由发改部门核定收费价格后再进行收费管理。同时,为配合市政建设、交通管理、治堵等系列工作,辖区车位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减,如2019年,因地铁建设,塔山停车场减少一半车位,稽山路等路段因道路施工交通重新规划,减少不同程度的车位数量。
二、在日常的停车收费管理工作中,塔山停车场的停放率还是比较高的,基本保持在60%以上,周末、节假日常处于饱和状态,但周边也确实存在不少违章停车、乱停车现象,车主宁可冒着被帖罚单的风险也不愿意将车辆停入停车场。主要原因还是车主为贪图方便和存在侥幸心理,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和查处力度,提高车主规范停车意识。
三、广场公司自2014年8月15日起实施市区道路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最新文号为绍市发改价2018【5】文件),标准至今尚未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发改委文件要求执行收费,并在每个停车点位醒目处设置公示牌,公示收费价格、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目前,广场公司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采用“地磁+POS机”模式,地磁记录停车时长、POS机拍照登记并计费。平均20只车位配置一名收费员,也确实存在车主离开时未见到收费员的情况,但收费员一般会提前将打印的POS机停车凭证小票夹在车门把手或雨刮器处,车主未见到收费员时可自行扫描小票上的二维码自助缴费离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欠费举证,采用短信等通知手段进行欠费催缴,并通过典型案例起诉、媒体宣传等方式,达到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规范停车交费。
五、发改部门在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中也设置了不同的免费时间和收费标准:城市道路停车、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车站、码头等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不收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益)性单位的配套停车场,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不收费。同时,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拉开交通繁忙区域和非繁忙区域、尽量引导机动车向非道路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分流,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矛盾,发改部门相继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对我区域内道路机动车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将越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区域划分为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类区域,特级区域8元/小时,一环以内除特级区域外为一级区域6元/小时,一环以外为二级区域2元/小时,公共停车场执行5元/4小时收费标准。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实施以来,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明显提高,停车时间缩短,促使机动车停放由交通繁忙区域向非繁忙区域,道路停车向非道路停车,地上停车向地下停车场分流。
六、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越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6〕28号),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我公司严格按照差别化收费标准,道路收费车位于早7点至晚8点期间收费,其余时间免费停放,尽可能方便周边市民夜间停车,解决老小区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公司所辖的高家弄、塔山停车场已针对附近居民实行300元的包月停车优惠措施。
七、广场公司从便民和提高加快通行效率的角度出发,已在塔山、高家弄、城市广场、东街绿化广场几处封闭式停车场内开通了微信或支付宝自助扫码交费系统。车主取车前,提前扫码缴费可以在15分钟内实行快速离场,也可以通过系统后台绑定,实现无感支付快速离场。同时,高家弄、东街停车场已于去年完成升级改造,可顺利实现ETC无感支付。
八、关于小区停车难问题,属地中队已在辖区内开展摸排,打算推出错时停车位,在有条件的人行道上施划部分车位,在规定停放时间傍晚17点30分至第二天的8点免费停车,用于缓解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但因老小区人行道普遍偏小,加上盲道的设置,能提供的数量不多。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寿林芬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与政策扶持古城餐饮实体商业街的建议》(第43号)
首先感谢您对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如何规划建设与政策扶持古城餐饮实体商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特色美食街是一座城市的名片,能吸引海内外游客,为旅游产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对古城餐饮商业街进行规划建设与政策扶持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将我区如何规划与政策扶持餐饮商业街所做工作及下步打算向您汇报如下:
一、目前所做主要工作:
1.布局风情水街,集聚绍兴特色小吃。
迎恩门风情水街2016年动工建设,今年1月18日已开街营业。该街区以近1.5公里古运河为主线,以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为核心,设置六大功能区块,是一条集街区文化展示、体验商业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我们借街区新建的有利时机,提前谋划布局绍兴特色小吃,在街区内开设4000平方米左右的“美食汇”绍兴特色小吃区块,集聚了绍兴臭豆腐、新昌炒年糕、嵊州小吃等绍兴特色小吃。
2.创建高品质步行街,打造特色美食街。
2018年以来我区以咸亨新天地为重点,积极谋划将鲁迅中路打造为以绍兴菜为特色的美食街,已引进了寻宝记、几荷餐厅、言茂源、大牌楼等绍兴特色餐饮企业,特色餐饮一条街已初步形成。2019年经我们积极争取,鲁迅中路作为全市唯一一条街区被成功列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街区,以扩大绍兴菜的影响力。
3.出台扶持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餐饮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主要扶持奖励政策包括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营业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限下”企业培育为“限上"企业等均给予一定奖励。特别是今年初,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为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区政府及时出台相关帮扶措施,对全区限上餐饮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补贴,鼓励商贸综合体、特色商贸街区、重点楼宇对入驻餐饮企业给予房租减免,扶持补贴总额达600多万元。
4.加强统筹规范管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一直在规范餐饮行业的排烟、排污问题,已明确规定居民小区住宅楼下的营业房不准新开设餐饮企业,引导餐饮企业向商业街区积聚。解决特色餐饮街区的停车难问题,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已允许路边车辆有序停放,如城东剡溪路,迪荡惠利街等餐饮较为集中区域已实现路边有序停车。
二、下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绍兴特色美食街区宣传力度。
下阶段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对鲁迅中路绍兴菜特色美食街和迎恩门风情水街绍兴特色小吃“美食汇”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影响力,将其打造为绍兴古城的金名片,让广大游客“慢下来、留下来”,做深做透绍兴餐饮文化与旅游经济相结合的文章。
2.进一步提升改造鲁迅路特色美食街。
下半年我们将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为契机,对标成都“宽窄巷子”,按照“中国绍兴府 国际鲁迅路”创建目标,引导街区商贸业态按“古越风情区、市集美食区、鲁迅文旅区”三个区块集聚、整合,做深做透绍兴特色美食文章。同时对街区开展店招店牌美化、灯光亮化、环境优化、智慧化改造等改造提升工程,加强营销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提升绍兴特色菜系的影响力。
3.建设绍兴越菜博物馆。
为进一步挖掘、传承越菜文化,市政府计划在新建南路以西、长庆寺以南五个台门(杨家、王家、宗家、高家、郎家)约3000平方米的闲置空地上新建“绍兴越菜博物馆”,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建成,让广大游客在越菜博物馆能一边享受越菜美味,一边了解越菜的文化和历史,实现文商旅融合发展。
4.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统筹规划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紧紧把握古城有机更新的机遇,在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和商贸项目招商引资中对特色餐饮街区提前规划、统筹建设、规范管理。同时街道牵头、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指导与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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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越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管理的建议》(第44号)
一是推进虚假广告治理,推广案例宣传警示。一方面,加强广告检测和检查,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等类型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相关广告监督部门要把金融咨询、代理理财、财富投资、融资担保等广告作为特别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把广告审查关口,堵住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发布渠道。强化媒体自律意识,建议报纸、杂志、电视台以及网站等广告发布者严把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审验其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布,并及时向监测预警平台报告。因审验不严导致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的,建议追究媒体责任。另一方面,梳理近年来本地审理裁判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积极发挥警示、教育、引导作用。主动进村(社区)、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宣讲,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对非法投资理财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是严控登记准入源头,深入网格长效监管。自2016年6月起,我区对投融资咨询类公司注册登记加强了日常监管,明确名字或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投资”、“资产管理”、“财富”、“基金”等20余种字样的公司注册登记、变更或迁址,均需经过相关部门联合前置审批。2018年8月起,进一步加大了准入限制,除实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注册登记外,其余一律不予审批。近年来,我局还积极参与全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完善系统建设、建立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处置,落实网格管理,完善长效机制。目前已实际认领并纳入监测的类金融机构263家,镇街按照“三到三核一告知”的工作要求,对相关机构开展经营、安全、金融巡查逾200余家次。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拉网排查行动及集中扫楼行动。
三是提高案件审结质效,加强追赃免损力度。针对案件涉众而导致的审判时限较长问题,一方面组织精干力量、充实专业队伍,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及时完成案件审结,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通过法官员额退出、惩戒、激励等机制提升案件承办质效。针对集资参与人追赃挽损的强烈诉求,对本地案件强化与侦查机关的联动和案件的提前介入,在案件侦查中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切断犯罪行为人转移资产的路径,判后及时对涉案资产进行处置,有序推进善后维稳工作。对非本地主办案件,积极建立、完善协商、共享机制,及时归集涉案财物,为统一资产处置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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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邹家葑两校区间道路亟待配套管理的建议》(第45号)
一、基本情况
邹家葑村内主路东起南池江西至解放路全长710米,路面宽7米,原为邹家葑村内进出的唯一通道。邹家葑村内有常住人口约700人,流动人口约1300人,村内分布树人小学南校区、永和高级中学两所学校,在校人数约3000人。总计承担约5000人的日常通行需求,道路通行压力较大。且该路段属于村级道路,日常管理难度较大。目前,城南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已通过打通断头路、增加交通设施、增派管理人员等措施进行疏导管理,缓解村内道路交通压力。
二、已做工作
(一)构建“微循环”格局。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29号,村内两所学校应各自承担村级道路补偿,街道主要领导前期已多次与区教育局沟通协调要求落实补偿经费,学校以办学是公益性用途,资金支出困难为由未予支付,因涉及市级相关部门街道层面难以推动。区教育局考虑邹家葑村道现状,与街道共同协调相关部门争取200万元修路资金用于邹家葑村内主路拓宽工程建设,随着村内主路及南池路延伸工程的完工,目前围绕邹家葑村内的永和中学树人小学南校区周边道路已实现交通微循环,交通秩序已大为改善。
(二)增设交通设施。一是安装违章监控。街道对接城区交警大队,在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安装高清监控,加强对该路口的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的抓拍力度。二是划定标志标线。在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南北100米处,已设置有前方注意学校的警示标志和区间限速30码标志,且灯控路口人行横道等标线完善醒目。三是设置限高限宽,根据村委意见,村内主路拓宽工程完工后,城南街道已在解放路邹家葑路口设置限高杆,南池路邹家葑路口设置限宽桩,限制货车等大型车辆进入,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三)增强管理力度。在学校开学期间的上午7点至8点,下午3点45分至4点30分,城区交警大队现已安排一名执勤警力到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维护交通秩序,指挥家长接送车辆有序进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已安排执法力量强化村内道路沿线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保障路面通行顺畅。
三、下一步计划
经与资规部门联系,了解到,邹家葑村目前尚无拆迁计划。在城中村改造正式启动前我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将继续做好村内道路周边秩序以及交通管理工作。
(一)增强疏导力度。鉴于树人小学南校区周边日趋复杂的交通状况,城区交警大队拟再增派一组巡逻警力,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交通秩序管理。
(二)加强道路综合治理。邹家葑村内主路因自身硬件及周边环境(紧邻农房)等因素目前尚未达到纳入城市交通路网管理标准,为落实道路建设完工后的长效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道路周边管理。落实街道综合执法、市场管理部门,对道路周边流动设摊、占道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整顿、查处;二是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协调交警部门对影响村内道路通行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整治、处罚;三是加强道路环境管理,建立村、学校、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所在村负责道路日常保洁与管理,学校负责规范上下学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对道路通行各参与方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从而形成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周边环境规范整洁。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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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晴桦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富盛镇域区级道路提档升级的建议》(第46号)
西上线为县道公路,其中三溪口石料场至上虞交界段长约6.75公里,现状道路为四级公路,路面宽约6米,2017年实施过一次路面中修,整体路况较好,优良中等路率为100%。经交通流量调查统计,该线路日均机动车流量仅为1181辆,现状道路已能够满足目前交通需求,无降坡和拓宽必要。
新三线为县道公路,全长4.427公里,现状道路为四级公路,路面宽约6米,2018年实施过一次路面中修,整体路况较好,优良中等路率为100%。经交通流量调查统计,该线路日均机动车流量仅为651辆,现状道路已能够满足目前交通需求,无拓宽必要。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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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中富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修南横江大桥的建议》(第47号)
经现场踏看了解,南横江桥是一座连接马山街道车家弄村与东湖街道五和村的一座人行桥,桥长约50米,宽约2.5米。从外观看,桥栏杆风化严重,桥面板松动且有坍塌现场,桥墩出现倾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由于该桥是一座村道人行桥梁,不属于市政道路,根据有关规定,村道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管养。经与马山街道对接,该桥目前由马山街道进行日常维护管养,本次整修需对桥梁桩基进行加固,初步估算费用250万元,因桥梁整体修建规模较大、涉及资金较多,街道财政难以保障。下步计划由专业机构进行桥梁检测评估,根据检测报告确定具体整修方案,同时协商相关单位,确认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争取尽早对桥梁进行修建,确保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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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周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市政道路建设未征地块进行补偿的建议》(第48号)
来件反映因袍江开发构筑了大量的市政路网,如三江路、启圣路、越王路、越秀路、越英路、越安路等,再加上之前的杭甬高速公路,这些路网原系耕地,开发建设时未带征周围沿线绿化等配套面积,致使这些土地无耕种条件。这样使村级集体资产无偿承担着公共市政建设,村民要求利益补偿。
针对该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调查,确实存在以上反映的情况,但涉及到以上路网的带征需要向村民支付补偿费,分局认为,只能在以后的新增项目中加以消化。目前,因该带征地块未报省级农转用批准,故分局没有任何渠道向相关村委支付补偿费用,统征办已于5月25日向马山街道人大代表作了当面解释。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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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基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住房实际困难的建议》(第49号)
近年来农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对住房条件要求更高,对建房需求更为迫切。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自三区合署办公后,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越城区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农民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其规划审批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放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文件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通过有偿收购、调剂等方式,开展“空心村”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新规划用于农民建房。鼓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充分利用符合建房条件的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安排农民建房。鼓励农村村民采用联建房、就地公寓式住宅、进城镇置换公寓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鼓励乡镇(街道)回购拆迁安置余房或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019年农业农村部及自然资源部共同颁布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
鉴于审批职能已放权至街道,且在未能有允许新建政策出台前,建议创新思路,从现有的存量、闲置农村住房的基础上,短期内解决住房困难户的生活需求。可以借鉴2018年绍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指导意见》利用闲置农房,再开发利用,走出“绍兴方案、越城路线”。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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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吉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改造马海路的建议》(第50号)
该提案中涉及的马海路承担着马海片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功能,本次改造为道路东段,东起国周路,西至新三江排涝桥梁东侧,道路全长约1.7公里,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目前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鉴于该区域周边道路破损严重且大车通行量大的实际情况,正在积极与交警商定封道绕行方案,同时做好周边厂区的安抚宣传工作。新区相关部门将根据需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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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维修袍江国周路的建议》(第51号)
建议中涉及国周路南延段承担着马海片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功能,路线全长约0.4公里。现状道路宽20m,3.0m人行道+14.0m车行道+3m人行道=20m。
根据现场踏勘,国周路南延段现状车行道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交通流量,重载车辆较多,交通拥挤现象较为严重;改造工程整个建设项目包括道路路面结构的改造,积水路段的管线改造,对现状人行道进行维修整治,并对现状绿化进行提档。
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7月底完工并通车。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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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托亚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52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开展。
由于各单元业主对于各自加装电梯的关注点与可接受价位各不相同,电梯的设计和安装应更多考虑业主个性化选择,由业主主导更为妥善。属地镇街则及时跟进,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业主之间的矛盾协调工作,在提交符合政策要求的资料后发放相应补贴给业主。
电梯生产、安装、维保等资质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有所规定,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我区在政策中建议“不使用电梯且受影响的低楼层业主经协商后可获得适当补偿”,同时政策是对加装电梯申请人进行补贴,申请人一般为本幢单元业主,补贴的分配以业主自主协商为主,但仍应考虑低层住户的相应权益。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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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南街道长城教苑小区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53号)
该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已列入市政部门2019年有机更新项目,并于2020年2月底完成实施,共计安装路灯5盏。目前,该路段的照明已恢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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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南街道朝辉路小区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54号)
自2017年开始,我局牵头已对140个小区(区块)通过整体、局部、截流、立管整治等方式进行了截污纳管改造,改造后雨污分流、道路平整,成效十分明显。其中2018年截污纳管二期工程原计划对83个小区进行改造,完成65个(包括城南区块33个),后因资金等原因,剩余18个项目暂缓实施,其中包括朝辉路1、 3、7号、朝辉路17、19号、长城路25、27号、凤江路3号等5个城南区块项目。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分三年逐步推进,2020年主要对古城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计划实施93个,其中古城区域84个,北海街道2个,城南街道3个,稽山街道2个,迪荡街道2个。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整修、雨污分流、绿化补种、环境服务功能提升等方面改造,努力提升小区配套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以达到小区生活宜居的目标。
2021年,我们将全面铺开古城外区域的老旧小区改造,已将朝辉路沿线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住宅26幢,具体将由城南街道负责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城南街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朝辉路区域报送、实施等相关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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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水资源恢复渔业生态养殖的建议》(第55号)
目前,我区渔业水域确实存在养殖面积下降、非法捕捞屡禁不止以及鱼类对河水净化效果减弱等问题,也正是这些问题给我区渔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契机,对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我区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推行绿色发展,引领产业升级
近几年来,随着五水共治的持续深入推进以及我区外荡水域清养、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完成,相当一部分的水域为了城市发展和水环境的提升被列为禁养区或者限养区,剩下一部分继续开展养殖的水域清理掉了以往的围湖、网箱等模式,推行了更加生态、洁净的养殖方式,也确实对本地的渔业产量产生了一些影响,这些也都是渔业产业转型发展带来的阵痛。为此,我们主要通过健康养殖创建、推广新型养殖模式来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抓实两个创建,助力五水共治。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池塘养殖尾水改造,助力五水共治,2019年以来,根据省、市定的创建任务和指标,我区扎实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美丽渔场创建工作,并成功创建2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2家市级美丽渔场,2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也顺利通过复评;此外,今年还将继续推进创建8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及启动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健康养殖创建来切实提升我区渔业品质。二是推广新型模式,优化产业结构。2019年以来,我区着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及池塘生态循环养殖模式,绍兴富盛青虾专业合作社的青虾-早稻-泥鳅-沙塘鳢共生高产高效的生态种养技术吸引了来自台州等地养殖户前来参观学习;绍兴市绿达水产专业合作社引进的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养殖模式在我区首次推行,该模式不仅提高配套青虾稻田区的稻米产量,而且由于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大大减少,对生态改善具有现实作用,并基本实现零排放;绍兴市鹅子渡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采用底增氧的水产养殖技术也获得成功,基本实现了渔业减量提质增效的目标。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
去年下半年至今,我区以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下大力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双随机”抽查方案和年度检查计划,累计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31次,检查企业79家,完成农业农村部渔业质量监督检测15批次,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53批次,区级风险监测抽检11批次,除风险监测一批次不合格外,其他全部合格,合格率达到99.4%;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渔业养殖户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专门组织了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渔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及镇(街)农办人员等90余人参加培训,很好的丰富了从业人员的养殖知识,也提升了我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系数,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实施增殖放流,丰富渔业资源
近两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增殖放流任务均为1000万尾,我区2019年全年实际投放鱼苗1280.2万尾,完成指标任务的128%;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增殖放流任务中夏花990万尾,冬片10万尾,截止目前今年已完成夏花放流任务1190.6万尾,其中,鳙鱼473.4万尾、鲢鱼547.4万尾、草鱼169.8万尾,下半年计划冬片增殖放流10万尾。此外,近两年增殖放流还全程邀请水产技术专家指导,确保放流的科学有效性,从而能最大程度丰富渔业资源,提升渔业资源对水环境的改善促进作用。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资源保护
针对我区水域内存在电捕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我们主要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联勤联动机制等手段来保护我区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一是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利用禁渔期、安全生产月以及农业下乡帮扶活动等时机,联合绍兴广播电台FM94.1频道播放禁渔期宣传音频,举办现场法律法规咨询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禁渔通告、树立禁渔警示牌等,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渔民、群众知晓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法制意识和自觉意识。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禁渔期以及“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组织执法巡查25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70余人次;查获并处理违法捕捞案件62起,收缴罚款9.92万元,其中,电鱼案件54起(含检察院移交案件28起),案件占比为87.1%;查扣电鱼设备51套(不含检察院移交案件中涉案工具),收缴清理违规网具2408余张,没收放生渔获物148.3余公斤。三是强化联勤联动机制。护渔工作涉及面广,需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护渔工作。为此,我们继续优化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渔政全时备勤制度,加强110、12345市长热线等警情管理,确保涉渔举报及时、快捷处置;积极探索以镇街、村组建护渔队、志愿者为主的民间组织,监督劝导非法捕捞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护渔合力。
五、推进执法改革,增强执法力量
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细化了执法内容和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执法力量,但是目前渔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少,老龄化严重等情况依然严重,下一步我局会继续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人员配置,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长效维护好五水共治带来的成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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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代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扬尘的建议》(第56号)
扬尘管控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区委区政府和高度重视,我局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做好日常道路巡查执法,严查道路运输车辆滴漏抛洒、带泥运行行为,今年上半年,已查处此类违法行为138起;二是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主动联合交警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上半年,已联合交警、质检、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2次;三是严查滨海新区渣土违规处置行为,成立了滨海新区渣土泥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综合执法、交警、公安特警和属地街道人员设立检查卡点,实行24小时执勤,严厉打击渣土随意处置行为;四是大力开展道路保洁净化作业,洒水车、雾炮车连续上路作业,教育督促清扫员文明作业,道路保洁扬尘得到有效遏制。
城市扬尘管控工作任重道远,接下来,我局将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处罚,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做好道路巡查执法,对道路运输车辆滴漏抛洒、带泥运行行为实行“零容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主动和市交警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整治。
三、继续坚持滨海新区设卡检查工作,加强滨海新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管理。
四、利用市渣土泥浆管理职能下放契机,加强渣土泥浆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
五、继续做好道路保洁洒水、雾炮和文明作业工作,加强督查督促,遏制道路扬尘。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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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毛姑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路桥建设中临时挖沟及时硬化的建议》(第57号)
城市道路、桥梁修建工程事关城市形象和民生出行。您对路桥建设过程中临时挖沟引起的各种问题分析得十分到位,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对于“路桥建设中临时挖沟”引起的扬尘及泥浆等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管控:
一、加强对扬尘、泥浆的管控和整治。督促各区块平台公司、相关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扬尘管控责任人、督查人,实行责任人定期检查和上报制度、督查人定期督查和上报制度。工程项目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督查人一并通报。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记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并报市局,与标化工程、优胜企业评选挂钩,与招投标挂钩,情节严重的外地企业清退出越城区招投标市场。同时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由质安监、公路所对路桥修筑路面进行定期检查,采取多种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工作的强度和力度,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程序办事,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关键节点、关键时序进行全方位监控,从源头杜绝扬尘、泥浆现象。
二、规范管沟开挖、回填施工组织。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制定管沟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沟开挖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同时在施工范围内做好围挡、警示灯、警示标志等临时安全措施;二是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施工过程中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采取洒水降尘;三是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对接交警部门,在施工前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组织规划,科学设置临时行车道,尽量缩短封道时间和减少封道路幅,降低对市民日常出行的影响;四是及时回填硬化,铺设管线后及时对路面进行修复,不能及时硬化的应在夯实基层后,路面铺垫焦渣、细石或铺设钢板,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泥浆。
三、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市民理解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交通组织、施工安排等相关信息;在街道社区开展座谈会,充分利用基层平台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争取市民理解和支持。
今后,各责任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工地特别是路桥建设中临时挖沟的管控措施,充分杜绝扬尘、泥浆现象,更好地展现现代化城市形象,更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出行,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张毛姑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明确东浦村拆迁规划的建议》(第59号)
黄酒小镇征收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板块,第一板块是对赏祊、青龙、舜豪三村的整体征收,第二板块为对东浦古镇核心区房屋,具体包括东浦居委会、东浦村和南村部分房屋的征收。目前,第一板块对赏祊、青龙、舜豪三村的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板块房屋征收红线及时间等相关问题,黄酒小镇管委会也正在抓紧与相关部门对接,特别是在2020年4月17日越城区人民政府与融创集团正式签约以后,黄酒小镇管委会正在按计划与融创集团进行项目洽谈,按照“因需征收”的原则,根据招商项目落地实际需要实施征收。同时考虑到东浦原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在编制征收实施方案时,在实施货币补偿政策的同时,适当匹配部分安置房源或回购房,尽量做到让征收户有多种选择。
答复单位:绍兴黄酒小镇(东浦)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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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利群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一般工业垃圾收运办法的建议》(第60号)
针对您提到的关于“处置费用较高,希望进一步优化企业一般工业垃圾收运办法,合理确定收运价格”的建议,越城区环境集团采取了如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针对前期一般工业垃圾收运成本,根据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作业服务成本核算专项审计报告》,对一般工业垃圾的收运费用进行成本测算,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了下属各公司和相关责任部门,并要求严格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二是针对进入滨海循环产业园处置的一般工业垃圾处置费用,通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与与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协商沟通,降低末端焚烧处置费用,预计降幅较大,可以进一步给企业减轻负担。
针对您提到的关于“建议由区环境集团负责,在全区分区域设置若干个临时转运点,集中分拣运输。日均垃圾产生量较少的企业,由企业自行运送到转运点,称重收费;日均垃圾产生量较大的企业,采取上门收运”的建议,分区域设置若干个转运点的关键在于场地的问题,需要属地镇街的配合,提供合适的场地,共同做好一般工业垃圾的临时堆放、中转收运。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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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惠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回收村级留置土地指标,将货币化安置资金落实到村的建议》(第61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越城区还在研究新的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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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水梫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建议》(第62号)
越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从2003年起开始实施至今,各类补助费都在不断调整,如临时安置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6元调整为现在每平方米12元;重置价由原来的每平方米713元调整为现在每平方米760元;装修、附属物也按国有土地的标准进行了调整。2018年越城区就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出台了《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越政办发〔2018〕48号文件,规范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但在征收过程中,我们也深切体会到,目前征收补偿的标准与市场实际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例如:重置价与市场差距较大,与周边县市区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费、过渡费等费用,与目前市场实际也存在差距,被征收人要求调整的呼声强烈。为此,在下一阶段的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房征办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适时调整相关补偿政策,不断助力越城区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推进。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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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卫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解决村级留用地指标货币置换的建议》(第63号)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被征地村留地安置若干规定的通知》(绍政发〔2005〕17号)文件精神,在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当已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和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可以实施留地安置工作。
后因市区土地指标受限等因素,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6日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3号),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尚未享受留地安置政策的各行政村,可以享受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并于2014年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规定了各档货币化安置标准。
市里按政策核定村级留用地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村级经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目前越城区还在研究新的村级留用地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对符合标准的行政村将逐步落实货币化安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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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韵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通南池江环河步行道的建议》(第64号)
健身步道集绿色、生态、休闲、健身于一体,是群众身边最好的户外休闲健身设施。南池江环河步行道南连名人广场,北接稽山公园,是城南居民休闲活动的主要地段之一,去年区政府投入资金,从南池江镜湖大桥到银塔桥安装了路灯,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休闲,现在还余镜湖桥下到名人广场段没有改造,这段牵涉到建设新村、秦望两个小区,长约500米。
一、建设新村至秦望花园段提升思路
根据现场踏勘调研,建设新村至秦望花园之间现状空地周围为居民自主种植菜地,建设新村至秦望花园分界处现状建有一堵砖砌围墙,需在征求两处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清理菜地、修整地坪、拆除部分分界围墙,恢复沿河休闲。
二、秦望花园沿南池江沿河区块提升思路
根据现场踏勘调研,秦望花园沿河部分区段南北两侧有围墙,现状住宅外立面至河坎线最小距离约为5米,最大距离约为17米,河岸线至住宅外立面之间局部地块为开敞式绿地广场,局部地块为1.5米至2米宽园路。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在现状小区住宅楼沿河段新建敞开式围墙形成封闭小区,同时打通新建围墙外侧沿河游步道,该规划方案涉及居民沿河绿地广场迁建、消防通道改建等问题,需要统筹考虑。
三、东江桥(二环南路跨南池江)桥下空间
目前二环南路已整体移交市城投集团进行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建设,东江桥(二环南路跨南池江)桥下空间处于封闭状态。经与市城投集团联系,根据目前的建设方案后续将对东江桥进行拆除重建,我局已将关于在桥梁西侧桥下空间增设步道的建议进行转达,由市城投集团在桥梁重建过程中在西侧桥下空间增设步道。
下一步我们将对秦望花园沿南池江区块及建设新村至秦望花园段等重要节点进行重点分析、研究、规划、设计,并纳入《越城区、滨海新区绿道网专项规划》编制内容,进一步推进南池江沿河步行道提升工程,争取能尽快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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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皋埠街道土地预征村村民住房问题的建议》(第65号)
一、关于拆迁问题。
拆迁工作是政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工作,也是推进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障。越城区拆迁工作由区政府牵头进行,前期需制定拆迁工作计划、编制拆迁方案,同时拆迁前期需发布拆迁公告,一旦列入拆迁计划后原则上不作更改。您提到关于皋埠街道12个村涉及阮家湾、山前徐、坝头山等村一直未拆问题。经了解,该区域属原高新区生态园区预征范围,随着皋埠街道经济发展,前期政府已对东林、漫池等村进行了拆迁。阮家湾、山前徐、坝头山等村目前尚未拆迁,今后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急需,必须”的原则,科学谋划拆改计划,逐步推进皋埠区块的拆改工作。今年,皋埠区域的房屋征收尚无年度计划安排,如有新增计划将通过相关程序和渠道公告。
二、宅基地审批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2017年我区出台了《越城区(高新区)农民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农村建房范围、条件及标准中第七条规定:农村建房范围按照禁止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三个层级进行控制。其中禁止建设区:近期规划建设区内,禁止旧房扩建、改建、新建,允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旧房进行原址、原样、原面积、原高度翻建(修缮)。经了解,您提到阮家湾、山前徐、坝头山等村位于禁止建设区。因此,按照文件规定,只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旧房进行适度修缮。
对未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实际住房困难户,在未能有允许新建政策出台前,我局建议可以创新思路,从现有的存量、闲置农村住房的基础上,短期内解决住房困难户的生活需求。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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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小区、拆迁小区管理能力的建议》(第66号)
目前,我区物业管理条件先天不足。一方面物业公司普遍规模较小,设备设施配置不足,人员配备少,服务内容较为单一,服务标准比较低,另一方面我区老旧小区众多,存在无停车位、无物业维修资金、无物业管理用房的“三无”现象,且基础设施设备破损老化问题较为严重,处于基本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运作。
在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的背景下,结合2017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业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备案制度以及2019年越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出台物业企业考核办法纳入我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我区于2019年10月出台《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实行),对越城区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一)日常实地考核住宅项目基本服务情况,主要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配合社区工作等方面。
年度考评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建设与社会信誉,主要包括: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与指导、依法经营与市场秩序、企业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考核方式为“日常住宅项目考核”、“企业年度考评”。而日常住宅项目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个案督查三种方式进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物业企业进行奖罚。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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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炳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集成电路产业园(皋埠片区)城市配套的建议》(第67号)
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在皋埠中心区域增设大型停车场和新增绿色休闲公园、休闲设施的建议契合当前皋埠街道发展需要,是打造集成电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必要举措。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努力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营商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支部建在项目服务上”活动。为项目提供从招引签约、项目审批、开工奠基到投产达效的全流程、全覆盖式服务。目前,中芯绍兴已实现量产,长电科技、韦尔科技、怡华电子等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引进高端商业业态。签约引进喜来登五星级酒店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拿地阶段;碧桂园、红星爱琴海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建设,红星商贸综合体预计明年建成运营;芯空间商业综合体项目已动工建设。三是完善医疗配套。提升皋埠片区医疗救援水平,目前120急救分站已完成选址和救护车购置;VIP特需门诊和康复病区的开设已完成方案设计,计划7月份实施装修。四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红星爱琴海商贸综合体项目将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同时结合美丽城镇建设,拟在合适位置增设一个立体停车场;人民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已进场施工,临江路长电科技北侧绿色休闲公园已开工建设。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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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国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68号)
一、我区于2019年10月出台了《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政策对加装电梯基本要求、申请条件、实施流程等环节均进行了明确。对于其中涉及的费用分摊比例,我区并无明确规定,以业主自行协商为主,但可以参考我区发布的《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中提供的几种分摊比例。
二、我区印发了《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给各镇街,手册提供了一批电梯加装服务企业、图审机构、房屋鉴定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同时我局还帮助各镇街与各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方便工作开展,为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我局已通过张贴告示书,举办宣传活动,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下一步将利用媒体、通信商等载体,通过报纸宣传或短信平台的方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推广。同时,要求各镇街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加装电梯知晓率和参与度。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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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征地拆迁安置补助费合理化的建议》(第69号)
近几年来由于越城区大力度持续推进拆改,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波动,导致相近区域因拆迁时间的先后,前后补偿价格出现一定差距。
为此,为统一征收补偿政策,2018年越城区就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出台了《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越政发〔2018〕12号)、《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越政办发〔2018〕48号)两只文件,规范了全区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房屋补安置偿标准,同时还明确了货币补偿比准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被征地房屋周边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结合被征收房屋区位、土地性质、配套设施等实际情况,出具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格。货币补偿比准价可根据各区域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格减去新建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确定,同时明确了各类补助费的标准,使拆迁户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按照上述政策,征收部门统筹平衡被征收人房屋补偿价格,确保征收补偿价格的合理性。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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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吉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建筑固废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建议》(第70号)
建筑固废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是当前我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越城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越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委办(2020)8号),我局的职责是:1、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在中心城区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非中心城区新建项目30%实施装配式建造。2、配合区综合执法局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配合编制我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一座。
目前我区正大力推进建设项目建筑产业化和全装修工作,自2017年以来,已累计实施装配式建造400.9万平米,住宅全装修282.9万平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正积极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开展相关工作。
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由市建设局牵头,目前华汇集团联合市城投集团编制完成全省首个《废弃泥浆干化土在路基中的应用技术指南(试行)》,并在我区鹿湖庄组团东西向道路、亭山路、大善路等路段试点成功。工程渣土利用研究课题正在推进中,我局将密切跟踪,并在条件成熟时加以推广。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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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利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第71号)
您在建议中涉及到的相关款项问题,属于袍江开发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原拆迁项目实施主体为原袍江管委会房征办,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2018年越城区与袍江开发区合署办公,对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越城区政府高度重视,我们会继续对接滨海新区管委会以及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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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探索无物业商品小区管理的建议》(第72号)
根据越政办发〔2008〕67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我们按照“巩固提升、分类分档、重在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老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目前,主城区内部分封闭小区因地制宜落实了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几年的运行,成效良好,但确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面临着物业收费难、收费水平低、设施维护难等困难,同时也存在着社区工作量大,部分业委会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等问题。因此,要巩固整治成果任重道远,更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课题,需不断研究完善。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引进难、收费标准低的现状,我区在老城区范围内,以街道为单位成立物业公司,按照“低收费、广覆盖”的原则,以小区“保安、保洁、保绿、保通”为主要服务内容,对辖区内暂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小区等提供有偿的准物业服务,并对失管小区实行临时管理。为探索解决不同类型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区组织各镇街道在北海街道召开物业管理现场会,学习借鉴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创新,强化机制保障,积极探索和实践以街道、社区为服务主体的非盈利性准物业管理模式,实现低收费与专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形成由街道牵头、社区实施、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四位一体”的新型综合管理机制,通过北海街道的实践证明,准物业管理模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争取将北海街道的准物业管理模式向全区推广,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无盲区。
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特别是老小区改造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小区,逐步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本着“成熟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准物业管理扩面工作,逐步的植入老旧小区居民有偿服务意识, 强化宣传,妥善解决物业服务费收缴难的问题,并在属地社区协助帮扶下,引导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以业委会的名义引进物业公司,早日促使小区管理走上正轨。
另外,区政府已于2016年印发了《越城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16〕27号),文件主要内容为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形成由区制定规则,街道牵头,社区主抓和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全过程的监管,明确了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职责,实现物业管理的下沉,将辖区内全部小区统一纳入街道物业管理服务范畴。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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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兴康代表提出的《关于斗门街道三江村拆迁地块土地管理的建议》(第73号)
三江村整体拆迁后,土地尚未被拍卖或利用,拆后土地后续管理问题已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议事日程。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针对三江、马海片区的综合治理多次召开会议,一是加大对垃圾、渣土偷倒的查处力度。行政执法、村镇监察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加大企业废气、污水偷排、工业垃圾的查处力度。环保所、治水办等各职能部门联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今年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对工业企业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规范市容秩序。对马路市场、路边小摊小贩予以取缔,规划建设规范的农贸市场,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加强管理。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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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玲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房产公司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建议》(第74号)
从2008年开始根据省、市有关《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按建筑总造价2%一次性交纳物业保修金,主要作用是建设单位不履行房屋保修责任,可以按规定申请动用物业保修金。但实际操作中主要碰到的使用难的问题是,建设单位认为质保期已过,不同意使用保修金。像外墙面脱落,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而房屋外墙面属于装修工程,因此它的保修期限只有二年,消控设备、监控、电梯一般保修期也只有2一3年,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二年。根据绍市建设〔2018〕2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保修金交存、使用和退还等事宜的通知》规定,如果房屋不是质保期限内的修理,建设单位不同意使用,我们无权动用物业保修金的。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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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给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插上“互联网+”的翅膀的建议》(第75号)
2018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这一民生实事工程,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站点-区级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三级回收利用网络,加快打通垃圾资源化“最后一公里”。
1.在体系建设上。目前已建设完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个、回收站点84个(2018年36个、2019年48个),覆盖了府山、塔山、北海、迪荡、稽山、城南、斗门7个街道,在越城区115个社区的覆盖率达到73%。截止今年5月底,已在覆盖区域发放回收积分卡82483张,居民开卡率达46.7 %。居民共投放再生资源超60万次,共回收再生资源9557.9吨。在积分兑换上,开放千客隆、供销超市等39家便民超市积分换购通道,消费兑换金额超513万元。
2.在智能化运作上。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数据平台,实现回收数据可追溯,流向数据可跟踪。利用智能秤、手持终端等硬件设备和智能管理软件平台相结合,实时接收固定回收收集点、前端智能回收站点和平台预约上门回收的订单数据,全面掌握居民信息、回收品种数据、回收价格数据等,确保回收数据源头可追溯。完善再生资源称重监管机制、标准化清运、转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工厂定向输送机制。回收清运车辆统一规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通过车辆上安装的再生资源称重系统,自动计算再生资源的净重量,与读卡器获取的再生资源信息相匹配,实现再生资源称重监管。
3.在“互联网+”建设上。在社区回收站点建设基础上,推出热线电话、APP和微信小程序预约回收服务,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跑零次”。2020年6月5日我局新上线了“越城再生资源管家”微信小程序,实现了84个回收站点的地图显示和导航功能,方便居民寻找最近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同时在覆盖站点社区提供在线预约回收功能,线上预约下单的次日,相关工作人员就会上门进行回收,居民可以足不出户实现可回收物投递。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创建目标,扎实推进“两网融合”,切实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这一民生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站点建设。尽快完成今年1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任务,将回收体系建设覆盖到更多社区。立即启动站点提升工程,打造示范站点模板,树立站点运行标杆,提升整体运营服务水平,提高回收效率,打造高水平优服务的回收队伍。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机制,使回收流程、处置流程、价格发布、队伍管理等环节有理可循。
2.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水平。在前端回收上,体现线上预约回收和智能回收设施,加强再生资源小程序宣传推广,拓展线上预约、电子办卡等业务,覆盖范围更广。在末端分拣,探索打造智能化分拣中心,要以智能分拣逐步替代人工分拣,提高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再生资源粗加工,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最后在数据上,要实现与再生资源小程序、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和垃圾分类平台的数据共享互通。
3.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度。持续开展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宣传地推活动进社区,提高宣传活动的场次和效果。充分结合电视广播、网络在线、现场展示等多种宣传渠道,多管齐下,确保宣传发动到户到人,利用好楼长包干、网格员发动等形式,在小区橱窗楼道张贴、社区网格化微信推广,提高居民开卡率和参与度。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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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勤奋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斗门老街开发保护的建议》(第76号)
斗门街道通过“美丽城镇”建设,拟对斗门老街进行改造,预计投入资金500万元,预计工期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0月结束。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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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吉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拆迁村留住“乡愁”的建议》(第77号)
绍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江南水乡,在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过程中确实有许多值得保护的传统建筑及人文信息。为保护和利用越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拆迁的人文建筑和信息,越城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拆迁村村史收集及建档工作
越城区已启动全区209个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制订了行政村档案建档的规范要求,加大对行政村档案工作的奖补力度,目前正在争取相关资金,同时加大对各行政村(特别是拆迁村)档案的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对行政村(特别是拆迁村)档案工作进行年检,要求将村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列入年检重点项目,各村建立一户一档的村民档案,每年都要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村史记录,对能反映村民生活的资料能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二、组织落实传统建筑及构件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根据越城区府办2017年下达《关于加强越城区城中村拆迁中传统建筑及构件迁移异地保护利用的通知》要求,越城区房征办会同市、区文保部门、属地政府商议实施方案:明确了由市文保局负责普查及认定、区文广局及属地镇街负责保护、区房征办下属绍兴市越城区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构件回收的各方职责。三年多来,我办组织市、区文保单位、区文广局、属地镇街、测绘院等相关单位对东浦、灵芝、东湖、皋埠、马山、斗门、鉴湖、迪荡、稽山、城南街道等十个镇街数十个村(项目)的拆迁区块进行了调查测绘,绘制文物资源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积极指导属地镇街及时开展各级文物的保护工作。根据调查成果,我办开展构件回收工作,目前累计回收旧石板、石销墙等构件约16000平米,使更多的“乡愁记忆”等到保留和传承。
三、进行影像资料收集、制作城中村改造拆迁影像专集
越城区房征办在推进拆迁工作同时,注重拆迁村旧容旧貌的记录。自2003年第一个城中村改造村拆迁开始,房征办已完成的66拆迁村的旧貌拍摄记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档案并出版了摄影集《越村忆》,并将全部摄影资料存放于绍兴市档案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传统建筑和构件保护力度,提高构件利用率,使广大群众在城中村改造中留住了乡愁,记下了乡情,传续了文脉。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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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海代表提出的《关于老小区停车位划黄格子定位停车的建议》(第78号)
自2013年我区开展旧住宅小区停车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结合老小区整治和截污纳管等工程,已实施龙洲花园、望花小区等55个小区停车位改造,新增停车位10000余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压力。
2020年,我局将牵头实施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东莲河小区等93个小区,其中停车位改造为必改项目,将通过合理规划小区绿化带、道路拓宽、充分利用小区空地等方式实施停车位改造,且在小区内打造绿化节点、增加立面绿化,以保证小区绿化覆盖率。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将督促街道加强小区停车规范化管理,通过登记车辆信息、划定停车位标志标识、制订停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等方式切实改善小区停车秩序。除此之外,还将通过媒体报导等方式宣传引导居民停车意识,并积极探索“执法进小区”模式,以约束小区居民乱停车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小区停车环境。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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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国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家宜花园西门雨水口调查并实施改造的建议》(第79号)
针对代表反映的家宜花园西门处晴天冒污(废)水现象,我街道高度重视,多次联合区建交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和摸排。根据调查和摸排出来的原因进行会商,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雨污废混接等现象,区建交局也回复拟将家宜花园雨污(废)水改造计划纳入到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或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计划。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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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志弟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城南农贸市场和怡兰轩小区广场地面的建议》(第80号)
2019年下半年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实施城南大道(西江路—会稽路)改造工程,因相关管线铺设需要,造成城南农贸市场和怡兰轩小区广场地面不同程度破损,在后期道路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对该处进行修复,因该处地理位置特殊,周边有小区、幼儿园、市场等重要配套场所,修复后车辆控制困难,施工成品保护欠缺。在年初2020年4月份安排进行一次修复,因受疫情影响,车辆通行较少,设置围挡后,成品保护到位,修复效果明显。在2020年7月部分地面因车辆通行影响,出现零星破损。在本月中旬再次安排修复。后续我单位会持续关注该处情况,及时修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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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81号)
农村停车问题是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也是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农村停车问题,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民生事业在越城办实办好,也是落实“三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我区“农村停车难”现状,提出了“整合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妥善安排解决用地指导”的建议,我们非常理解,表示支持。下一步,我区将着重科学规划、倾斜用地指标,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一、科学编制空间规划,保障农村停车场需求。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现由于区、镇体制改革,目前乡镇除富盛镇保留外,其他均撤镇变街,也就意味着街道无法再编制村庄规划。2020年4月29日,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条例》明确了其适用于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进行规划和建设活动。目前我区已启动越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届时将在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各村停车场的功能需求。我局在编制启动阶段,也将召集相关部门、镇(街)及部分村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划的合理性。
二、倾斜用地指标,解决全区村级公共设施民生项目。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市逐级下达,区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和地块前期进度,对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和安排。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建议区政府在年度用地指标中切块5%~10%专项用于解决全区村级公共设施民生项目。另考虑到指标的稀缺性,我局也建议各村摸排好本村空置建设用地情况,优先选在村空置建设用地上落实停车场项目。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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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82号)
目前,我区物业管理条件先天不足。一方面物业公司普遍规模较小,设备设施配置不足,人员配备少,服务内容较为单一,服务标准比较低,另一方面我区老旧小区众多,存在无停车位、无物业维修资金、无物业管理用房的“三无”现象,且基础设施设备破损老化问题较为严重,处于基本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运作。
在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的背景下,结合2017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业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备案制度以及2019年越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出台物业企业考核办法纳入我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我区于2019年10月出台《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实行),对越城区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一)日常实地考核住宅项目基本服务情况,主要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配合社区工作等方面。
年度考评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建设与社会信誉,主要包括: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与指导、依法经营与市场秩序、企业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考核方式为“日常住宅项目考核”、“企业年度考评”。而日常住宅项目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个案督查三种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由属地镇(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季度检查评分,按季汇总上报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做到权利下放到街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物业企业进行奖罚。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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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江兴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东湖街道皋北片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第83号)
东湖街道皋北片还未铺设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还未统一纳管,影响东湖街道皋埠片村民及涉及企业的生产、生活、生 态环境,也影响东湖街道“五水共治”工作和“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规划建设排污管网十分必要。
东湖街道曾于2014年进行过皋北片污水管道铺设规划方案设计,但由于原设计规划方案按现有道路铺设,与规划部门要求的按规划道路铺设分歧较大,没有取得规划部门认可,且若按规划道路铺设会涉及征地、拆迁等事宜,政策处理较难,故皋北片污水管道铺设迟迟没有推进。
结合实际情况,街道建议按照现有道路铺设管网,统筹今后皋北片全面纳管,并已向区政府报告,纳入明年建设项目。根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东湖街道合力推进皋北片排污管网建设。并同步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2020年东湖街道计划实施迪东公寓建设,目前已进场。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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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高毅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力度的建议》(第84号)
一、本年度我区已将加装电梯工作列入各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通过落实考核指标的方式压实责任,并进行月度通报和例行督察来推进工作开展。
二、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且签订协议,并依法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单元可提出加装申请,公示期间无利益关系人提出书面实名反对意见即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电梯安装费用分摊比例由业主商议为主,我区在政策中建议“不使用电梯且受影响的低楼层业主经协商后可获得适当补偿”,引导高层业主对低层进行补偿;同时政策补助是对加装电梯申请人进行补贴,申请人一般为本幢单元业主,补贴的分配以业主自主协商为主,但仍应考虑低层住户的相应权益。
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开展,由于各单元业主对于各自加装电梯的关注点与可接受价位各不相同,电梯的设计和安装应更多考虑业主个性化选择,由业主主导更为妥善。属地镇街则及时跟进,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业主之间的矛盾协调工作,在提交符合政策要求的资料后发放相应补贴给业主。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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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金楚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暗井盖下塌路面凹陷修复工作的建议》(第85号)
城市道路是各类管线的重要依附载体,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的窨井越来越多,目前我区市政道路及人行道上的窨井主要来自市政、水务、燃气、信息管网、电力、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公安、交警等各个单位,产权单位众多及井盖材质各不相同,因窨井引起的各类道路病害不仅影响路貌景观,也给行车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现根据现实情况及提案建议,结合我局职能,从以下两个方面着力,助力改善窨井问题:
一、专项整治措施
2019年,为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市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更加贴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市城管办印发的《2019年十件“城管小事”实施方案》(绍市城管委〔2019〕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区城管办制定了《2019年十件“城管小事”实施方案》(越城管办〔2019〕9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件“城管小事”实施行动,十件小事其一为“开展各类井盖、表箱、杆线整治”,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全年共整治井盖895处。
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管理工作、提升市容环境,根据市城管办印发的《2020年城管“关键小事”实施方案》(绍市城管委〔2020〕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区城管办开展了城管“关键小事”实施行动,八件小事其一为市政道路坑洞、井盖修复整治工作。
“关键小事”折射出来的是“民生大事”,4月初,根据区城管办八件城管“关键小事”实施行动部署,我局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病害窨井排查工作,并与水务、燃气、信息管网、电力、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等管线产权单位积极对接沟通,探讨窨井整治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同时,我局与交警部门积极对接,对于窨井整治期间的可能存在的交通拥堵问题进行探讨,窨井整治行动也得到了交警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经过前期的摸排与对接沟通,结合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我局起草了《越城区城市窨井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
6月30日,由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越城区窨井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会议,会议由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朱惠丰主持,区市政公用中心、高新城市设施公司、镜湖园林市政公司等市政管理单位,水务、燃气、信息管网、电力、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等管线产权单位和区建投公司等道路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上就《越城区城市窨井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病害窨井判定标准、整治标准、整治原则及各部门(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窨井情况,逐一标注并建档备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病害窨井进行整治,确保整治后的市政窨井美观、平整、安全,并要求各窨井产权单位落实长效管理。
截止7月10日,各市政管理单位及窨井产权单位已排查问题窨井439处,已完成整治281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各窨井产权单位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并分阶段落实整改工作,预计10月底完成本轮整治工作。
二、长效管理措施
(一)全程参与、源头监管
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正在起草《越城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办法(试行)》,主动对接道路建设部门,从前期管线协调、方案评审阶段开始提前介入,积极建议、主动配合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在道路建设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全过程参与,严把窨井建设质量关,在各阶段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提升道路建设质量,并在竣工后及时跟进养护,做到“建”、“管”无缝衔接。
(二)压实责任、加强巡查
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并发布了《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越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越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就道路巡查频次、维修时限、维修质量等做了明确要求,通过制度规范、严格考核来提升养护质量,尽最大可能保证市政道路安全运行和群众便捷出行。
(三)严格审批、规范统一
在道路挖掘、依附道路建设管线等审批中严格把关,一方面,严控新增窨井数量,管线单位在申请对已埋设有其管线的路段实施改造时,原则上要求其“废一建一”,确须新增的,须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踏看确认,且材质统一要求更换成防沉降井盖,并增设防坠安全网;另一方面,审批后全过程履行涉路施工监管职责,对道路修复图纸进行签字审核、路基回填质量进行现场复查、维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道路恢复保质保量、安全及时。
(四)统筹协调、应急联动
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市、区两级主要道路建设单位、各管线运营单位和各区块交警大队,建立越城区道路维修改造统筹协调会议制度,并建立统筹协调微信群,各部门(单位)在巡查中发现的非自身产权井凹陷等情况及时在微信群上反馈,各产权单位收到后及时修复,大大加快了维修效率,形成了“巡查-反馈-维修”的应急联动机制。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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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老小区改造的建议》(第86号)
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祭坛后10幢—15幢为原绍钢厂念佛桥宿舍,共6幢房屋,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平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为混合结构(砖木、砖混),其中10幢(原厂集体宿舍)为4层,11幢、14幢、15 幢为二层,12幢(原厂食堂)、13幢(原厂仓库)为平房,共172间。
2010年祭坛后曾被划入绍兴市区老旧房改造范围,后未果。期间群众亦多次反映。2016年9月,在全省第一次城镇房屋安全大排查中,经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祭坛后10幢—15幢为C级危险房屋。2017年至今,我区分别委托中震(北京)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城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6幢房屋持续进行了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根据动态监测结果数据,该6幢房屋倾斜、裂缝、沉降数据稳定,无危险加剧状况。
该处危旧房已由属地街道牵头制定方案,进行相关处置工作,我局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同时,我们将根据街道意见,将该区块纳入明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结合小区实际,做好设施提升等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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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爱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多举措提升居民源头垃圾分类积极性的建议》(第87号)
我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三率”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19年底,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1.86%,城区小区覆盖率达96.96%,全市党政机关和(国)企事业单位实施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5.3%。全区目前已有60个小区(村)实施智能化分类管理,已累计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9个、示范村7个。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区垃圾分类下一步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透明运转”的建议,我们在2019年积极组织生活垃圾宣传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宣传发动,开展垃圾分类八进活动,依托“吼山桃花节”、“迪荡环湖”赛事和“垃圾分类游园会”等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镇街、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三级“网格长”制,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层层压实责任。2020年我区将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教育,可以组织市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分拣、运输、处置末端等环节,开展相关体验活动,让市民更深入、直观的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营造全社会关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您提出的“严格考核,规范花钱”的建议,我区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积极探索物管企业共建共管服务模式,加强街道与物业关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共建共管,严格签订相关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区级、街道及社区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考核检查工作,督促相关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共建共管。
三、关于您提出的“借势借力,引导过渡”的建议,我区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探索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推广易腐垃圾“有奖收购 集券兑换”试点行动,推行垃圾分类积分制,利用“二维码”可溯源等智能化管理手段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同时广泛宣传典型,推广样板示范,增强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不断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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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根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慎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议》(第88号)
目前越城区政府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方面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多、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建设管控力量相对薄弱、工程项目推进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工程推进速度和质量。为此,我区近几年来进行了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应该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像代表所提到的业主控制度低、造价偏高、政策依据不足、程序不够规范等。鉴于此,我局牵头目前制定了《越城区政府(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发包方式、发包条件、招标要求、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条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发承包的风险分配、合同计价模式等方面内容,并从概算管理、预算管理、工程变更、结算原则、资金拨付原则、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总承包项目分包、施工图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项目资料移交、保修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关要求,将会极大程度上优化项目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
目前工程承包模式主要分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设计-建造(DB)、平行发包(DBB)、施工管理承包(CM)、建造-运营-移交(BOT)、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PPP)等7种方式,我们将督促业主单位按工程特点合理选择。对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项目,我局将与发改、规划分局、公管办等相关部门加大力度严把审批关,共同做好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落实等相关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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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越城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实施智慧消防建设改造的建议》(第89号)
1.大队已将做好老旧小区、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列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按照全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统一部署,重点谋划推进。
2.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此项工作作为201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工程已在全区范围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1000套,改造老旧民房电气线路套管2200户及安装漏电保护器1500套。2020年,区政府拟持续推进此项工作,计划投资500万元对八字桥等历史街区老旧民房开展电气线路套管、漏电保护器以及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调研排查中。
3.消防相关内容已纳入《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中,要求将历史文化街区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设置或者改善消防设施。
4.《古城消防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各部门将按照规划编制要求联合开展古城开发和保护;下一步将在古城范围内建设1个小型消防站,以便更好的保护古城。
5.2020年,区里将93个老旧小区纳入《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越委办〔2019〕129号)改造中,高水平推进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6.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范扑救工作,在全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此项工作已完成部署,并已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越消安委〔2020〕3号),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争取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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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强化安置房权证办理的建议》(第90号)
建议中涉及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共有5幢房子142户,目前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995-1996年期间,原经济开发区造路造桥拆迁需要,由于时间紧,在相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对相关拆迁户进行了房屋安置,共涉及4个小区内的5幢房子142户(永丰公寓25#,越兴公寓15#、16#,大众公寓30#、天池苑南区+1幢)。后经区里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由原我局托管的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简易手续方式补办相关手续。目前其中4幢永丰公寓25#,越兴公寓15#、16#,大众公寓30#(共计102户),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证手续。天池苑南区+1幢是由于一楼有商铺用房,而规划审批中为住宅用地,国土部门因此不予补办用地相关手续,导致相关手续办理无法继续。就天池苑南区+1幢的办证问题,迪投公司会向区领导汇报,加紧推进。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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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红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考虑电力线路统筹处理的建议》(第91号)
随着越城区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确实发现有部分小区、道路上不少电力线未入地,特别是在老城区内,不仅影响环境品质,还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我们已将电力管线入地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如桂园新村区块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积极对接电力部门,协调落实电力开关站环网箱选址,统筹进行电力管线入地改造,并同步会同属地街道做好车棚线路入地整治工作,极大提升了小区居民生活舒适度。
除此之外,在市政道路改建工程中,我们也积极对接电力部门,统筹做好电力管线入地工作,如城南大道、常禧路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会在小区改造、市政道路中继续做好电力管线入地改造工作,凸显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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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对农村历史遗留无权证建筑处置意见的建议》(第92号)
1.村集体拥有无权证房屋,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50号), 一、生产经营性用房对1986年12月31日前已占用的生产经营性用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且不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乡〈街道〉”)审核后,按登记规定程序公告且无异议的,准予登记。二集体公益性用房,镇乡(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建设的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由违法建筑处置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对1986年12月31日前已占用的集体公益性用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且不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由当地镇乡(街道)审核后,按登记规定程序公告且无异议的,准予登记。
2.已没收的房屋处置,可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集体土地上罚没建(构)筑物处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越政办发〔2015〕102号)中,第三点处置方式中的(二)回购及(三)转让两种方式进行处置,除此以外的情况建议能够参照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虞区企业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由区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条款,以便有效处置。
鉴于以上反映情况面广、量大,秉承先易后难的处理方式,对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参照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建议区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或针对富盛镇情况的专属处置意见。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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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明华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僵尸车处理机制的建议》(第93号)
汽车已逐渐成为普通居民家庭中的必备品,家庭汽车的拥有量也不断上升,但同时也还来了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汽车产品日新月异、家庭汽车更新换代也日益频繁,部分淘汰下来的汽车很多变成“僵尸车”。马路上、农村、公共空间和居民小区里随处都可见没有人管理的“僵尸车”,有的长达几年都没有挪动,这不仅成为城市文明的不和谐点,脏、乱不说,还严重占用了日趋紧张的停车位资源,与绍兴文明城市这张名片格格不入。现根据现实情况及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解决问题,助力打造品质越城。
一、成立专门处理机构。成立由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参与的联合处理机构,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对“僵尸车”的处置过程中加强联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人行道停车位内和其他区域违停“僵尸车”由我局负责牵头处置,马路上违停“僵尸车”由交警负责牵头处置,其他区域占用公共空间的“僵尸车”统一由属地镇街负责牵头处置。三方在处置“僵尸车”的过程中的,不推诿、不扯皮,互相配合,共同合作,高效及时。
二、设置公布举报平台。我局和交警部门都已经对外公布了微信公众号,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已经向社会各界公布,包括12345举报热线,网信投诉等,投诉反映渠道畅通,处置要求严格高效。同时采纳您的建议,在社区宣传窗张贴我局和交警部门的微信二维码和我局信访投诉的举报电话,广大群众随时可以通过各种反映渠道向我们反映“僵尸车”的问题。对每一件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方及时妥善处置。
三、关于落实惩罚机制的问题。我局目前对城市“僵尸车”的执法依据为《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放超过三十日的车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车辆所有人在十日内驶离;逾期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的,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场所停放,并告知车辆所有人申领。但因目前僵尸车整治后续处置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且各部门配合联动不够等原因,具体操作实施仍需进一步研究。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汪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大叶池小区停车位改造的建议》(第94号)
首先感谢您对越城区老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自2013年我区开展旧住宅小区停车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结合老小区整治和截污纳管工程,已实施龙洲花园、望花小区等55个小区停车位改造,新增停车位10000余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压力。
您在建议中对大叶池小区停车存在的三方面问题分析得十分透彻,也确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推进大叶池小区停车位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推进小区停车位改造。大叶池小区停车位改造已列入北海街道相关小区改造计划,计划新增停车位100余个,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我们将督促街道在充分征询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小区绿化带、道路拓宽、充分利用小区空地等方式,科学合理设置停车位。
二是积极引导社区加强小区停车规范化管理。通过登记车辆信息、制订停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等方式切实改善小区停车秩序。同时引入社区停车管理机制,实行小区停车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促进停车位与车辆的动态平衡。
三是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街道牵头,会同公安交警、执法等部门开展“僵尸车”集中处置行动,有效盘活公共停车位资源,保障小区停车秩序。对小区车库、车棚作为居住进行出租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予以清退,恢复车库原有功能。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吴见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第95号)
西湖新村小区外墙和屋檐多处脱落情况属实,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建设单位物业质保金进行修复。
西湖新村物业保修金总计有3035882元,目前已过8年保修期,可由街道同建设单位联系申请使用。
申请维修资金程序,西湖新村小区业主若需要申请物业维修资金修理外墙和屋檐,可根据《绍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西湖社区组织征求业主意见,经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范围内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以向越城区房管处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周 檀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开展“准物业”管理的建议》(第96号)
越城区主城区老旧小区众多,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无停车位、无物业维修资金、无物业管理用房的“三无”现象,且基础设施设备破损老化问题较为严重处于基本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运作,形成居民自治难,物业公司不愿接手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我局已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越城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16〕27号)。《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具体有:
1.明确职责,健全管理体制:遵循“加强指导、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区、街道(镇)、社区”三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
3.健全政策,提升管理水平:通过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规范业主自治行为,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以奖代补”、物业专项奖励等政策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4.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管合力:通过在区、街道(镇)。社区层面建立三级组织,建立物业管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019年10月我区出台《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实行),对越城区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一)日常实地考核住宅项目基本服务情况,主要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配合社区工作等方面。
(二)年度考评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建设与社会信誉,主要包括: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与指导、依法经营与市场秩序、企业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考核方式为“日常住宅项目考核”、“企业年度考评”。而日常住宅项目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个案督查三种方式进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物业企业进行奖罚。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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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强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的建议》(第97号)
我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三率”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您所提出的关于垃圾清运工作的问题及建议对于我区垃圾分类下一步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2019年,我区多次开展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各镇街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按照分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进行收运。同时加强对分拣督导员、清运人员等人员的规范管理,严格实施好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垃圾分类收运,明确清运车辆标志标识,清运人员着标识服,中转站操作符合规范运作,杜绝出现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完善收运体系。
2020年我区将全面实施集置点建设,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完成中转站和清运车辆提档升级改造。改革收运模式,依法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制度,专业环卫收运从中转站延伸到小区和村口。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运输体系,确定每辆作业车辆的运输时间和线路,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加强实施合同约定、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智慧监管、执法行动等措施,按不同垃圾、不同运输路线落实分类运输责任,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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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快阁村地块建设的建议》(第98号)
快阁村拆迁地块位于快阁苑小区南侧,东至越西路,南到鉴湖江,西至小铁路,北至快阁路,总面积约84亩。由于该地块招商尚未落实,目前暂未明确具体出让和建设计划。下一步我们积极筹划,及时开展环境整治,争取及早出让建设。
一、开展环境专项整治。由北海街道牵头对快阁村拆迁区域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解决地块覆绿、扬尘防治、垃圾杂物清理等问题,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计划7月初完成整治。区综合执法局做好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加强区域管理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推进拆迁地块招商。根据该地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快阁村拆迁地块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先期拆迁征地成本由区房征办负责垫支。按照启动地块开发建设需要先招商、后出让、再建设的有关要求,由政府招商部门和属地街道及早启动该地块的招商计划,待地块意向性合作单位确定后,再启动地块出让计划和开发建设等。
三、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按照“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补齐短板问题,按照《越城区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完成鉴湖管理范围划界限权,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提升鉴湖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品位。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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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打通玉山路至绍坡公路的建议》(第99号)
首先感谢您对越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玉山路西延工程已列入《越城区、滨海新区2020年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施计划》(越政办发〔2020〕28号),西起绍坡公路(西江路),东至解放南路,长度约1100米,沿线新建两座桥梁并配套雨水管线、路灯、标识标线等附属工程,总投资约1.5亿,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目前正在开展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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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越超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高层外墙砖脱落情况进行普查及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工作的建议》(第100号)
房屋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节能是关键的一环。南方建筑节能惯以外墙无机保温为主,但实施之后往往有空鼓、开裂的现象产生,更甚者致外墙保温大面积脱落。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已下发通知给我区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内的高层建筑物外墙砖的安全隐患进行摸排统计。
经普查统计,有维修资金小区可以申请物业维修资金修理外墙、电楼消防等公共设施,根据《绍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委会或社区组织征求业主意见,经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范围内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维修资金。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相关门槛降为二分之一。属于房改房的可以向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其它房屋目前只能社区组织产权人自筹资金进行维修。
答复单位: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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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剑代表提出的《关于居家养老和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的建议》(第101号)
辕门中区15幢辕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和辕门北区32幢辕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在街道大力支持下,现在在进行了设计和招标阶段,预计7月底完成街道招标工作。8月初到中旬进场施工,工期3个月。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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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德木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污水管堵塞问题的建议》(第103号)
针对此事2018年我街道已委托排水公司对部分破损污水管道进行维修,但部分管道仍然有不同程度变形,影响正常排水,导致污水管网水位普遍较高。
为彻底解决此事,我街道多次和排水公司、区建交局协商处理,目前由排水公司在西郊路西端新建污水泵站,将盛鼎世家、信达银郡和元培小学污水统一接入西郊路市政污水管道,目前泵站施工基本完成,计划8月底之前正式投入使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史夏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设路灯的建议》(第104号)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天丰华府与罗门公园之间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已列入市政管理部门2019年有机更新项目,已于2020年2月底完成实施。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竺利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妥然处置流浪狗的建议》(第105号)
随着广大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养犬渐成风气,越来越多的宠物犬只进入家庭。但由于一些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犬只扰民、伤民事件时有发生,随意遗弃犬只导致流浪犬、无主犬数量较多,对居民健康、城市环境等构成潜在威胁,广大市民要求加强养犬管理的呼声日益增高。
我市先后于2017年12月施行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年9月实施了《绍兴市区犬类管理办法》并公布了《绍兴市烈性犬名录和限养区禁养大型犬只标准》,明确了犬只免疫登记、犬主文明养犬、犬只捕捉、收容处置及相关行为的处罚规定。
一、目前,我区的犬类管理工作统一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犬类管理中队。近年来,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一)聚焦“惠民利民”,打造“免疫、登记、办证”一站式服务。2019年以来,越城区共建立起8家“一站式”服务点,犬主可在任一服务点内完成“免疫接种、芯片植入、犬证申办”等全部登记手续,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区。该项新举措既让群众少跑路、更满意,也明显提高了越城区养犬登记率。2019年,越城区共计新办犬证1186件,较上年翻了一番。
(二)聚焦“大数据管理”,创新推出“电子犬证”。2019年10月,越城区在全市首推“电子犬证”,犬主可在手机上完成犬证办理预约、办证资料上传、犬证年审等一系列操作。依托“越城区养犬登记数据库”,犬管部门可掌控和分析辖区养犬数量、品种、区域分布,提升管理水平。
(三)聚焦“依法治理”,整治流浪犬乱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加强管理,坚持每天上路巡查,专职犬类管理中队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协同,对养犬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及时处理犬类投诉,开展流浪犬只、无主犬只整治,2019年越城区范围内捕捉收容各类散养犬、无证犬、流浪犬3675只。努力保障市民拥有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四)聚焦“个人诚信”,实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针对犬主随意散放犬只、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犬只扰民不予制止、不及时进行犬只免疫年审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予相应扣分,一旦扣到一定分值,将注销犬主养犬登记证,影响恶劣的犬主将不予重新办理养犬登记。
(五)聚焦“宣传引导”,提升文明养犬氛围。2019年,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宣传服务进社区、进景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共进行“三服务”活动105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054份,大力倡导文明养犬之风。今年全区发生涉犬投诉876起,同比减少36.7%。
二、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强
目前开展犬类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市政府2019年8月1日发布的《绍兴市区犬类管理办法》。由于法律效力等原因,市区开展犬类管理的手段仅限于简单的劝导和收容。对市民无证养犬、犬只随地便溺、叫声扰民等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导致了管理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解决,加大了管理难度,降低管理效率。《办法》实行以来,随着城区行政区划地调整及绍兴地方立法权的获得,原先的《办法》需要进行提档升级。
(二)执法难度较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部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缺乏,犬类管理缺乏有效的执法支撑,执法难度较大。同时,我市犬类管理的特点是“城市包围农村”,一些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有养犬护院的习惯,居民把养犬作为防盗的一种措施,要求其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对比较困难,矛盾比较尖锐,执法存在较大难度。
(三)市民意识淡薄
随着养犬数量的急剧上升,因市民层次不一,多数市民规范养犬意识淡薄,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而另一方面因在犬类管理方面缺少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对违章养犬的市民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管理力量还相对薄弱,对小区违章犬只的控制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措施。同时,在犬类管理大力宣传下,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迅速提升。因此,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逐步深入,城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成为群众强烈呼吁的热点。
三、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一)完善犬类管理制度、法规
修订完善《绍兴市犬类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加强全市犬类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责,严格大型犬、烈性犬饲养。积极推动地方专项立法,努力健全法规政策,不断夯实养犬人责任,着力提升犬类管理水平。
(二)加强犬管队伍建设
扩大已有犬管队伍的规模,增配巡逻车辆、捕犬用具等装备,市区二环线以外区域涉及袍江新区、滨海新城管辖范围的,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管委会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犬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犬类日常管理和狂犬捕杀、无证犬及违规养犬处置,开展犬类管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三)构建联合管理机制
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建立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管理体系,开展犬类经营销售和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宠物诊疗、犬只流通等活动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场所和非法犬类诊疗机构。
(四)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高度重视涉及犬类的社会舆论工作,组织文明养犬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拍摄制作文明养犬宣传短片,广泛宣传养犬办证、犬类管理新规和工作动态,定期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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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爱媛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园林绿化养护方面的建议》(第106号)
一、关于小区绿化管理职责划分。经同绿化主管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对接,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居住区绿地由物业公司或社区组织负责养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居住区的树木,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小区内树木产权属于业主,应由物业或社区负责管理。物业或社区可委托市场上专业绿化养护公司负责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园林绿化部门可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并负责绿化行政执法管理。
二、关于部分老旧小区绿化养护。目前,原事权下放的164个老旧小区绿化由我局委托区综合执法局下属建设园林公司负责养护,根据养护标准定期开展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三、关于老旧小区绿化缺失补种。目前,我区正推进老小区改造工程,同步将进行绿化补种及高大树木修剪,如您所反映的银都花园、西咸欢新村、燕甸园、水沟营区域小区等均已纳入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
四、关于物业绿化管理机制谋划。下一步,我局将出台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贴补政策,对于失管、脱管的老旧小区将实行准物业或国有公司托底,由镇街层面组建国有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资金方面通过居民缴纳、利用现有资源盈利、政府贴补等途径解决,以解决老旧小区绿化管理难题。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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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多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新建或改建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第107号)
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只负责管理着市区139座公厕及20座小便处,而139座公厕里面一类公厕有6座,二类公厕有53座,三类公厕有80座。另外在这139座公厕里面,目前存在第三卫生间的公厕只有1座,其位于塘南菜市场附近(马臻路与西郊路交叉口的东侧),而第三卫生间的设置确实为行为障碍者及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如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针对您提到的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改造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目前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因为越城区环境集团负责管理的公厕大多数都是位于老城区寸土寸金的地段,公厕总体面积小,周边大多是景区、居民楼,存在无法扩建等先天不足的原因。而公厕设立第三卫生间本身对公厕的面积存在一定要求,面积较小的公厕都是无法设置第三卫生间的。而针对您提到的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新建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因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只负责管理由上级部门统一移交给我们的公厕,集团公司只能在接收新建公厕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建设施工规划部门建议多考虑第三卫生间的设置。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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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罗门弄路建设及做好日常保洁的建议》(第108号)
罗门弄路一期(稽山路-柳桥下段)已于2018年建成,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日常保洁已移交给相关部门,正在与市政部门进行设施交付工作,我局将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交付工作。
罗门弄路二期工程(柳桥下-中兴路段)涉及房屋征收、社区用房异地重建,需将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房屋列入征收计划。经与属地街道塔山街道对接,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房屋目前暂未例入拆迁计划,后续我局会持续关注,根据拆迁计划安排适时推进罗门弄路二期工程。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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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江代表提出的《关于朱家岙村生态环境改造的建议》(第109号)
一、关于常禧路延伸工程问题的办理情况。常禧路延伸工程是市政府大学城的配套工程之一,该工程分多期进行施工,规划延伸通过朱家岙村,但属于工程第三期,目前已实施到第二期。
二、关于对朱家岙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朱家岙早年已被列为城中村改造村,不属于新农村建设的范畴。北海街道也正积极与区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早日拆迁,改善村民生活。
三、关于建设家宴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办理情况。2020年初,北海街道主要领导已在村口选址并规划建设村级配套设施,功能为村委办公楼、家宴中心、文化礼堂、居家养老点等。目前,村口的违章厂房已经全部拆除,详细规划及方案正在制定中,待资料齐全后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此外,北海街道抓紧抓实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两项工程,结合村情定位,重点开展道路梳理扩宽、建筑立面改造、绿化环境优化、公共设施建设等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将朱家岙其打造成具有现代居住品质和传统风貌特色的新农村,努力推动朱家岙乡村振兴。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史夏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会稽山度假旅游区二环南路段增设人行道的建议》(第110号)
目前正值大禹陵景区提升改造施工阶段及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规划选址及方案设计阶段。在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建设期间,我局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结合《绍兴市区快速路网规划》关于“ 六横八纵 ”快速路网规划,同时兼顾会稽山旅游景区环境敏感的特点,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在会稽山旅游景区周边区域快速路采用地道的建设形式,最大限度保护会稽山景区,同时二环南路地面段按城市道路标准设计建设,全线设置人行道,方便行人出行。
答复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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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增添警力与交通设备以缓解树人小学南校区上下学交通压力的建议》(第111号)
一、基本情况
绍兴市树人小学南校区,位于解放南路邹家葑村,地处二环南路以外,较为偏僻。近年来因在校学生增多,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出行需求与交通管理的矛盾较为突出。为解决校区周边交通出行安全问题,城南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已通过增加交通设施、增派管理人员等措施进行疏导管理。同时希望学校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安排人员对校门口的秩序进行管理,并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
二、已做工作
(一)安排疏导人员。在学校开学期间的上午7点至8点,下午3点45分至4点30分,城区交警大队已安排一名执勤警力到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维护交通秩序,指挥家长接送车辆有序进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二)安装执法监控。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已经安装高清监控,继续加强对该路口的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的抓拍力度。
(三)划定标志标线。在解放南路凤凰村路口南北100米处,已设置有前方注意学校的警示标志和区间限速30码标志,且灯控路口人行横道等标线完善醒目;解放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已划设熊猫临时停车位,满足部分家长接送上下学临时停车需要。
(四)构建“微循环”格局。随着2019年邹家葑村内主路拓宽工程及南池路延伸工程的完工,目前围绕树人小学南校区周边道路已实现交通微循环,进一步方便了学生上下学及家长接送的交通出行。
三、下一步计划
(一)增强疏导力度。鉴于树人小学南校区周边日趋复杂的交通状况,城区交警大队拟再增派一组巡逻警力,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交通秩序管理。
(二)强化综合治理。加强道路环境管理,建立村、学校、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所在村负责道路日常保洁与管理,学校负责规范上下学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街道及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对道路通行各参与方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从而形成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周边环境规范整洁。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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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维修府山街道八字桥社区、广宁桥直街、东河沿等石板路的建议》(第112号)
越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自2013年开始由市级相关部门逐步下方,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工作于2014年、2017年两次事权下放,但我区的道路通道和绿地绿植仍存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等现象,如您提出的广宁桥直街树池起拱问题,就存在道路与绿植由多方面管理现象,现根据实际情况及提案建议,结合我局职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树木生长、路面起拱问题:
一、加强巡查、应急联动
针对城市道路、公用通道树池起拱问题,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对树池起拱问题进行巡查,对确存在安全隐患的起拱问题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如2018年八字桥历史街区东河沿树池起拱进行过一次专业整治,对野树进行了处置,对起拱河坎和道路进行了重点观测,2020年5月再次对广宁桥直街的绿植进行整治。
二、统筹协调、分批治理
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根据我区道路的实际情况,每年排定固定资金,根据人行道、树池起拱的程度,分批对该类问题进行处置,自2017年开始,我局已完成2万平方米人行道整修、1700多颗行道树整治工作。
三、举一反三、加强管理
针对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等问题,我局下属管理对产权地块内开放性公用通道和绿化进行排查,并汇报区委区政府协调明确资金保障渠道,自2019年开始逐步接收产权地块内开放性公用通道和绿化绿植,建立长效维养机制。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茹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维修鲍家弄道路的建议》(第113号)
自八字桥停车场开放后,鲍家弄演变成八字桥片区的主通道,确存在急速破损的现象,就针对该问题,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解决:
一、加强巡查、应急维修
提升城市道路鲍家弄的巡查频率,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应急修复,确保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二、统筹安排、彻底根治
我局下属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对2020年专项资金进行重新排定,计划9月底前对鲍家弄进行整体维修,解决道路破损根本性问题。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茹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妥善解决绍钢新村危房问题的建议》(都114号)
经我局向绍兴市工贸国资公司和府山街道办事处核实,八字桥社区绍钢新村未进行过房屋安全鉴定,也未安装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经实地踏勘,绍钢新村8幢未见明显房屋安全隐患。
根据2017年9月发布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出现明显倾斜、变形的,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其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绍钢新村8幢全体业主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
目前,我区城镇危旧房治理以腾空、防控监控和修缮加固为主,未有征收案例。若绍钢新村8幢经房屋安全鉴定后确属C级危房,参照其他C级危房治理经验,可采取防控监控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治理。采用防控监控的,可由属地街道提出申请,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房屋安装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采用修缮加固的,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及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64号),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相关工作,治理改造资金由全体业主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属于房改购买的,原产权单位可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费用20%额度内出资补助。
今年,绍钢新村已列入老小区改造范围,绍钢新村8幢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适当整治。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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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兰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区公共卫生环境的建议》(第115号)
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负责管理着市区139只公厕及20只小便处,而139座公厕里面一类公厕有6座,二类公厕有53座,三类公厕有80座。
针对您提到的“进一步增加公厕标识”的建议,2019年集团公司就联合下属公司制作了一个公厕APP,市民及游客可以关注越城区环境集团的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下面面就有159座公厕(小便处)定位查找功能,市民及游客可以根据该功能找到距离最近符合自身如厕要求的公厕。另外越城区环境集团公司管理的公厕标识大多具有夜间亮化功能,在道路周边基本都设置了公厕导向牌,为市民及游客夜间如厕提供了良好的导向。
针对您提到的“进一步完善公厕”的建议,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管理的139只公厕及20只小便处,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多数的公厕基本都实现了增加老年、残障人士如厕的专用扶手,有些还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大多数公厕门口基本都设置了防滑垫和防滑警示牌;有的公厕经过前几年的公厕改造,已配备了独立残座,方便老年人及残障人士如厕;2019年越城区环境集团有一只新接收管理的公厕,其更是设置了第三公共卫生间,为行为障碍者及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如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针对您提到的“进一步加强细节管理”,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也在不断努力,但由于经费有限,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只能逐步逐步的加强细节管理,后续不断完善。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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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珠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梯安装行业标准,使租赁电梯有序进入市场的建议》(第116号)
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正在有序推进中。
电梯的行业标准方面,电梯生产、安装、维保等资质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有所规定,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去年,我区有部分业主选择了租赁模式申请加装电梯,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区建设交通局会同市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属地镇街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约谈调研和开会讨论,会议认为由于租赁模式存在权责不清、品质不高、后续管理困难、涉及金融运作等巨大风险,一旦电梯公司资金链断裂,电梯后续能否正常运作不可预料,不建议居民选择。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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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庆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117号)
一、我区于2019年10月出台了《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政策对加装电梯基本要求、申请条件、实施流程等环节均进行了明确。对于其中涉及的费用分摊比例,我区并无明确规定,以业主自行协商为主,可以参考我区发布的《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中提供的分摊比例。
二、根据我区加装电梯政策精神,我区加装电梯工作始终坚持“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专业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开展,由居民对整体的加装工作进行主导,政府进行相应的服务与审批工作。同时,我区印发了《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手册提供了一批电梯加装服务企业、图审机构、房屋鉴定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居民可根据需要在名单内自行选择。
三、我区在政策“资金保障”中明确了建设资金可由业主自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式进行筹措,同时电梯竣工后还可申请25万资金补贴。
四、我区建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民政、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梯加装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我区以社区为窗口,一条龙受理相应的加装电梯申请资料,提高居民申请的便捷度。
五、我区已有多部电梯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初步形成示范效应,目前已有不少单元完成意见征询并向社区、街道提出加装申请,我局将继续开展相关指导工作,加快审批流程,争取成片推进并形成更广泛的示范效应。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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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继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整治住宅小区违章的建议》(第118号)
一、关于因历史原因、或政府部门造成房屋产权手续不全的、如何补全房屋产权手续,确认合法产权的问题。
经规划部门核实,规划手续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是办理房产权证其中一个中间过程,没有补办工程证这个程序。有特例一事一议区政府会议明确补办权证。
二、关于如何界定部分无手续建筑物,是否符合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对于需要补办规划变更手续的,如何变更规划的问题。
经规划部门核实,控规规划部门都向社会公布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可到相关科室查询,控规修改需市政府层面报批。
三、关于业主需要进行相关建设,部分改变原有建筑外立面、或者进行另行建设的,如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是否有相关疏通路径的问题。
经规划部门核实,先审批后建设是基本建设程序,不按审批建设可按城乡规划法处置。建设过程中允许调整,按规定办理调整手续后再行建设。
四、严管新增违法建筑。我局联合各镇、街道近年来一直严控新增违法建筑,通过广泛的“无违建”宣传,利用各村、社区全科网格化建设成果,充分利用好社区网格员作用,做到网格巡查全分布,并同时结合市长热线、信访等通道,做到新增违建及时处置,特别是针对影响消防安全、严重影响古城城乡规划的、造成安全隐患的等违法建筑,做到新增必拆。
五、做好分类处置工作。违法建筑类型多种多样,部分违法建筑特别是自由平台上的开放式雨棚、阳光房等也是部分居民处于晾晒、防雨遮漏所必须的,我局按照《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做到分类处置,对非必拆类型的,予以暂缓拆除。
同时我区特别是古城区域内平房以及老旧小区众多,部分居民房屋面积狭小,缺少必要的生活设施,针对此类因历史原因自然形成的,且建造年代时间久远的,我局结合每户居民实际情况,予以分类处置,对于没有影响消防安全的、未占用公共空间的、无激烈信访的,基本予以暂缓处置。
对于部分违法建筑现用于公益事业的,没有影响消防安全的、未占用公共空间的、无激烈信访的,基本予以暂缓处置。
六、依法公平公开处置违法建筑。我局在处置违法建筑工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公平、公开处置各类违法建筑。
答复单位: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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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来江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优化道闸广告设置的建议》(第119号)
停车场出入口升降式道闸,是城市停车需求和管理中产生的新事物,随着停车场道闸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停车场采用了这种新方式,为停车场的管理带来了便利,但同时由于缺少监管,一些弊端也日渐显露出来,如侵占人行道设置道闸,将公共空间占用为收费停车场,群众反映也日渐激烈。因此在去年市综合执法局出台了《绍兴市道闸管理指导意见》,并对一部分侵占人行道和公共空间的道闸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您提出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道闸广告的设置进行了“一刀切”的限制,要求鼓励、支持、优化道闸广告设置的建议。规范发展道闸及其附属广告设施任重而道远,结合我局职能,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完善严格审核把关
道闸及其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时,该设施不仅仅用于停车场管理的设备同时也成为了一种户外广告设施。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设置规划,经统计任命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灯其他户外设施,应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依据相关规定,道闸及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应办理相关审批,经批准后设置。
二、整治“不合规”道闸
规范优化道闸及其附属广告设施,开展违规道闸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局及各镇街多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侵占人行道,圈占公共空间的道闸设施,清理未按规定设置的道闸广告、清理并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
三、广泛宣传,源头管控
充分发挥网络、报社、电视台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规范道闸广告审批事项,让业主单位事前对道闸广告设施进行审批,对发布广告内容进行登记备案,从源头管控道闸广告的规范设置。同时镇街中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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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老小区墙面重新改造的建议》(第120号)
城区内不少老旧小区由于年久失修,确实存在着外墙面脱落等情况,对此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消除房屋的安全隐患。
一是通过物业维修资金进行立面维修。根据《绍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可向区房管处提出申请物业维修资金,来对小区房屋外墙进行修缮。
二是结合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实施立面改造。2017、2018年主要对府山西路、鲁迅路等40条道路沿线我局牵头对共计约680幢住宅进行了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172.75万平方米,通过墙面翻新、立面序化、清理屋面等方面措施,达到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目的。
三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我区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93个(古城内79个),幢数约972幢,住宅23000余户,建筑面积约189.84万平方米,总估算投资10.4亿元,并确保在当年完成其中50个改造任务(含25个示范小区)。其中,凤仪小区、府山直街地块等区块已纳入改造范围,立面应急维修等涉及小区安全隐患整治是重点改造内容之一,将切实改善小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此外,针对私有产权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并由街道、社区做好牵头工作,组织相关业主共同出资,对危险房屋进行应急维修。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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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芳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第121号)
社会救助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统筹协作,扎实推进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 号)精神,我们已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10月份,全区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统一调整为693元/月;2018年1月起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为720元/月;2018年12月起调整城乡标准为810元/月;2020年1月起调整为850元/月,并在今后两年继续逐年增加。低保标准持续提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关怀,为有效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们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今年以来,我们已先后3次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发放时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发放时效,确保补贴发放到位。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共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资金431.85万元,惠及3.1965万困难群众。
你提到“对于无子女的低保户送到市福利院去集中供养”的建议,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号)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因此,无子女的低保户如有集中供养的意愿,可以向属地镇(街)提出特困人员申请,如符合特困人员认定,可实行集中供养。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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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托亚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22号)
依托社区来居家养老是目前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模式,为此,我们立足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就盛代表所说的不足方面,在发展过程中是有出现或存在,当然,我们也是在努力完善和提升中。
一、关于政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在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方面。随着养老服务需求增多,单一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不太适合目前形势,复合型的服务载体更会受老人及其家人欢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有特点,两者的融合是养老服务发展重点,目前在推进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实际是一个发展方向,特别是全托服务推出,使得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达到一个既嵌入社区又发挥机构养老特点的效果,让老年人没有离家感受,也能缓解家庭照顾负担,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如塔山街道居家养老中心从开业以来,许多老年人都在报名入住。
2.在照顾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方面。我们也是重点关注,加强兜底保障,制定有效举措,实施困难老人关爱行动。目前已在做的:一是制定《越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探望关爱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架,拓展服务内容方式,满足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需求;二是开展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户家庭适老化改造支出标准为6000元,重点保障对象为失能和高龄老人,今年在全区筛选76户进行改造,共计45.6万元;三是每月发放20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全区9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可通过申请享受服务券,由服务公司派员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政、代购代缴等便利服务。
3.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越城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监管也有相应的要求,里面也有要求服务方要与享受日间托老或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关于医院参与
目前,已开展养老机构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的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检查、住院等医疗服务;同时老年人自愿签约一位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生保健服务等,免费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定期上门巡诊服务。截止2019年,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14.3万,建档率90%,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1.2万,签约率83%。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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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校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集镇建设用地失土农民利益的建议》(第123号)
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调查研究。
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多年来一直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关心。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原因,确有一些事实失地人员没有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须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不易擅开口子搞突破口。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号)、省国土资源厅等4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等文件指出,各地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过程中,存在“人地不对应”、未来基金支付压力增大等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确保省里政策落实到位。
经了解,您反映的马山村189人、东星村507人不具备被征地人员参保指标名额,因而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参保条件。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当缓解其经济生活上的压力。
近期,省人力社保厅已在研究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衔接事宜,待政策明确后,我局再统一部署操作。我们希望请您并通过您向马山村和东星村等村民做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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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越城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24号)
一、强化队伍建设,充实技术力量
随着省、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事项下放的深入推进,我区实际工作辖区范围不断扩大,确实存在人员短缺、力量不强的现状。在克服现状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在积极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扩充专业技术力量,逐步强化队伍力量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等手段,每年安排一定人员,分批次参加浙江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专业技术、知识更新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队伍的建设。
二、积极参谋建议,力争更优保障
队伍建设的同时,技术人员也确实需要奖励、待遇等激励措施予以保障。我们也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就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奖励、待遇等手段,优化奖金等保障措施提出合理建议,以力求为技术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激励实惠。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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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勤奋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斗门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第125号)
按照越城区文件规定,自2019年起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经费纳入区财政保障,原集镇居委会工作人员因与城市社区的职能有一定的差别,尚未被纳入,由各镇街自行保障。斗门居委会属集镇居委会,故尚未被纳入区级财政保障,薪酬体系不同于城市社区,但街道党工委也视情考虑工作人员待遇问题,2019年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比2018年的提增幅度在30%左右。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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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梅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居民参与义工活动的建议》(第126号);
在我国“义工”基本上等于“志愿者”,只是各地习惯叫法不同而已,志愿服务或义务工作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体现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志愿服务已经参与到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志愿者已经成了一个涵盖各行各业、各个年龄层次、有上亿人的庞大群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志愿服务工作不断改进,老百姓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不断提高,政府各部门和民间的志愿者队伍逐渐壮大,参与社会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宽泛。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1.6亿人。从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到文艺志愿者、医疗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等,志愿者年龄层次更加丰富,人员构成更加多元。您提到能否对义工活动进行规范化,作为政府养老措施的补充。对我们的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也是近年来我们关注和探索的重点。
一、制度层面,对志愿者服务逐步规范
2016年以来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从法律层面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确立志愿者招募条件、管理体制、权益保障、活动规范、促进措施、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民政部建设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数据统计分析等志愿服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依托该系统,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档案可以实现永久保存、全国联网。2019年越城区颁布《村(社区、居)志愿者管理规范》,立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依托“网格式联系、多元化服务”管理体系,规定了越城区村(社区、居)志愿者管理的术语与定义、机构与职责、注册与管理、权力与义务、服务范围与重点对象、考核与保障等内容,内容囊括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全方面全过程,有效规范越城区村(社区、居)志愿者管理,完善、优化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同时对实行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常态化建设,逐步提升志愿服务影响力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形式创新上对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长效发展作出了一些探索
这些年越城区一直在努力探索创新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发挥驻社区单位党员、两地报到党员干部、热爱社区公益事业贤达人士的作用,挖掘多种类别志愿者团队,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以党建契约化为引领,发挥党员干部“两地报到,双岗服务”活动作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所在社区签订“人人契约”,志愿服务协议,认领志愿服务项目与“微心愿”,参与治安联防、邻里互助、矛盾调解、慈善救助、垃圾分类引导等志愿服务。2016年越城区以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将周礼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感情理念作为创新理念,从地缘联系着手,以“互联、互助、共建、共享”为宗旨,搭建社区“五邻社联合会”交流互助平台,链接和激活散落的本土资源,以组织化形式在区域内开展活动、服务、参与社区治理,达到增进邻里感情、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创新社区治理与服务新格局的目地。2019年在省级实验区基础上,以“契约化推动共建共治、五邻社链接社会资源”逐步走出一条“一约一社一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之路。将社区居民不同兴趣缘和利益诉求为进行再组织化,重构熟人社会,增进邻里关系凝聚共治合力,引导组建各种类别备案组织,通过培养领头雁增加团队凝聚力撬动整合社区资源有效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同时通过借鉴社区商社联盟理念,线上搭建五邻社“益起来”志愿者服务激励平台,将社区志愿者服务内容、时间转化为积分值,引入67家涵盖酒店餐饮、健康养生、日用百货、教育培训、汽修保养等八大类的连锁零售、服务业实体,提供物质兑换、消费折扣、慈善捐赠等功能,实现信息支撑,社会资源福利与志愿者服务融合互动。各社区五邻社配套开展星级党员、星级家庭、星级志愿者评比活动,与物业公司对接,将志愿者积分与其家庭的物业缴费、停车、商场购物等优惠折扣挂钩的激励措施,推动“社区契约”落地生根,就志愿者服务规范有序、长效地发展作了有益探索。接下来,将继续研究和实践建立一套支撑社区志愿服务系统制度体系。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社区治理工作进行关注并提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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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爱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27号)
针对您提到“专职社区工作者按规定配置到位”的建议,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与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实际情况,进行社区规模优化,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全面提升我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后续对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编制数进行重新核定并及时对接人社局,启动今年下半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引进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效率。
针对您提到“专职社区工作者退休返聘”的建议,2018年越委办出台《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了专职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要求专职社区工作者要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在越城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于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核定相关问题解释》中提到现届期内任副职及以上且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返聘至换届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其他人员由各镇(街道)自行作出妥善处理,换届后,不再返聘退休人员。
针对您提到“专职社区干部退休一次性补助”的建议,在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委办〔2018〕130号)中提到“设立荣誉津贴”,今后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连续考核合格且在社区岗位上退休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特殊荣誉津贴,并发放相关证书。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杨红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建议》(第128号)
针对您提到的“努力挖潜,切实解决社区服务必须场地”的建议,目前越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因历史种种原因,虽能实现省级350平方基本标准,但仍有个别社区因无可拓展的资源,导致办公服务用房仍较紧张。近几年来区政府一直努力协调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腾空用房用于补充社区办公服务需求,确实也能解决一部分用房不足问题,今年全区层面开展社区规模优化,将115个城市社区调整为101个社区,通过规模优化整合利用散落的社区资源,也是一项推动社区办公服务场地和设施改善的有效举措。关于新建社区,根据《关于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79号)文件精神,按不低于社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个社区的配套用房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进行配置。2000户以上社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配置。新建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设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应设有不少于60平方米敞开式服务大厅。新建小区在移交时,由属地街道和民政局一同审核社区办公用房,按照每个社区的配套用房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移交,但由于此项尚未列入规划前置,移交用房的有效利用存在一定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和科学设置。
针对您提到的“精心谋划,合理设置社区服务项目”的建议,越城区以服务为根本,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一方面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对社区服务组织的引导,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了解社区服务业发展难题,为社区组织成长提供政策扶持。另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登记,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社会发展又迫切需要,且主要在社区范围内活动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越城区以五邻社+契约化为主题,探索实施公益创投,运行政府、社会、市场购买服务,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服务组织,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居民群众需求。
针对您提到的“优化配置,实现服务的针对性和均等化”的建议,目前越城区职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的职业培训,有相当一部分利用社区、村党员活动中心、居家养老中心等场地,组织社区、村周边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中、西式面点、茶艺、烹饪、育婴、养老护理等。近三年来已培训13698人,培训为社区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技能拓展等提供了帮助,并依托社区,有效拓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下一步,将联合社区和其他部门,开展受众更广、频次更高、内容更多的培训服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提供更加符合社区广大居民需要的个性化服务。
针对您提到的“加强引导,吸引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建议,2016年越城区以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将周礼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感情理念作为创新理念,从地缘联系着手,以“互联、互助、共建、共享”为宗旨,搭建社区“五邻社联合会”交流互助平台,以组织化形式在区域内开展活动、服务、参与社区治理,达到增进邻里感情、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创新社区治理与服务新格局的目地。2019年在省级实验区基础上,以“契约化推动共建共治、五邻社链接社会资源”为实验主题晋升成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并逐渐走出一条“一约一社一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之路。以党建统治,契约化为手段,链接盘活散落的社区资源。将社区居民以不同趣缘和利益诉求进行再组织化,重构熟人社会,增进邻里关系凝聚共治合力,挖掘多种类别志愿者团队,通过培养领头雁增加团队凝聚力,从“三社联动”走向“社会联动”,努力将社区打造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互动互助互惠共同体。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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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关潮代表提出的《关于未来社区建设方面的建议》(第129号)
越城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党建“契约化”共建的重要批示为指引,以 “五星达标、和美家园”为抓手,在社区硬件配套设施提档升级的同时以社区文化为落脚点打造不同的‘和美社区’品牌,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目前存在部分社区居民邻里关系淡漠,文化交流缺少,归属感不强的现状,越城区组建 “五邻社”联合总会,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党员、两地报到党员干部、热爱社区公益事业贤达人士的作用,有效地链接、盘活社区各项资源,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激活多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动力,截止目前越城区实现了101个社区全覆盖。“五邻社”根据当地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进居民邻里感情,丰富业余生活,让居民更有归属感和舒适感;开展各种便民服务,如提供商贸服务、消防讲座、法律咨询、健康医疗、家政服务等为居民提供便利。同时“五邻社”通过组建自管小组,破解小区内安全消防、车辆停放难、绿化保洁等治理难题,有效地释放基层社会多方参与治理的潜力,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针对您提到的“提升关爱空间,使养老服务接地气”的建议,从2014年至2019年,全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34家,其中社区97家,村237家,累计建设资金补助1.2亿元,主要为健康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就餐、配送餐等服务。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于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200元。就您提到借鉴越城区府山街道府山社区开办老年食堂的做法,目前越城区多措并举,推进助餐、配送餐服务。一方面整合资源,扩大就餐网点,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等为依托,为周边居家养老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另一方面规范服务运行,各类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均要建立规章制度,并做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同时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类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建立台账。定期对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和配送餐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截止目前,落实助餐、配送餐点211个。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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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江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朱家岙村老年人养老保险的建议》(第130号)
目前朱家岙村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10人,在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的93人。年龄偏大的居民建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9个档次可选,缴费年限15年(到龄可一次性补缴15年)。届时到达退休年龄(没有职工待遇或其他地方领取待遇的)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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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瑛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清扫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131号)
清扫保洁员是我们城市“美容师”,一座城市的美丽,离不开清扫保洁员们的辛勤劳动。保洁员们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但普遍工资偏低,导致清扫员跳槽现象严重。我局也一直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正在努力逐步进行改善。
一、目前越城区环卫保洁资金缺口较大。全区17个镇街除主城区六个街道外,其余镇街均没有任何环卫保洁经费补助。按主城区网格经费标准估算,全区环卫经费缺口有1.5亿左右。我局正与各个部门沟通,积极协商保障各项环卫经费。
二、城区网格保洁费用按6.57元/平方米进行保障,并未对清扫员人数有明确要求,街道、社区可以通过提高自动化作业方式,改善管理模式,优化保洁形式等方面来提高一线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区财政局已经同意从2020年起连续五年,在市财政9049万环卫经费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环卫预算用于保障各项环卫项目。2020年资金已经到位,我局在保障新增道路经费的基础上会尽快下拨给环卫处、环境集团以及各相关街道。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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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利君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32号)
从2014年开始,社区、村开始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现在已基本在每个社区、村都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成为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一个契合点,如何来发挥其作用,让老人更有获得感,也是我们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对于养老服务人才和人才匮乏、财政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为此,我们也是立足差距,调整工作方向,努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让养老服务更精准。
一、关于加大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供给和严格落实建设选址标准
1.在居家养老用房配套方面。现国土空间规划也是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需求,实现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今年起,我局也派员参加地块规划方案评审会,并要求居家养老用房参照《老年人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确保符合适老化标准的老年人活动场所。
2.在利用政府腾空用房用作养老方面。市里也有要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塔山、府山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就是借助政府部门搬迁的契机而建成的,下步我们还会继续争取。
3.在整合社会空闲资源方面。对于这方面应该说我们在前期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时,已在充分利用这些空闲的社会资源,这也是很好一条解决养老用房的途径。
二、关于着力居家养老要素建设和配套
(一)在注重居家养老服务要素队伍建设方面。
1.在人员上。倡导照料中心运营方招聘年轻老人或低保人员当服务人员,聘请退休人员利用一技之长,特别是文艺才能,来提升照料中心文化娱乐氛围。
2.在养老从业人才方面。一是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对老城区内的6个街道9个社区进行居家养老照护知识宣教,提升居家养老护理人员照护水平。二是从省市层面组织养老护理员竞赛,进行精神、物资双重奖励,通过宣传扩大社会大众对养老护理员的认知度,提高该群体社会地位。三是制定多种举措惠及养老护理员,通过免费培训、入职奖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等方面吸引高质量养老护理人才。
(二)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方面
1.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上。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一个老人一年可以增加480元,保障资金也将新增100多万元。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使用的100元服务券则增加受惠区域,扩大覆盖面,相应资金也将增加500万左右。另外困难老人探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项目,都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来完成。通过养老服务项目增加来培育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从而来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2.在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投入上。一方面是支持新建社区创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加强资金保障力度,下步会通过文件给予明确。另一方面,将调整考核和经费补助方式,既要考核硬件设施、台账资料等方面,更要考核照料中心服务拓展、作用发挥、实际效果等方面,并以此实施奖补。
3.在培育专业养老运营机构上。整合居家养老资源,挑选有实力、有规划、能投入的专业养老运营机构,进行打包运营,形成一个连锁化、整体性的服务实体,另外尝试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通过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来实施,村社区级照料中心作为服务网点来补充,为运营机构建立造血机制。
(三)在加大养老行业的宣传力度方面
我们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宣传:一是积极与绍兴晚报、绍兴日报以及中广有线等媒体对接合作,通过专栏专题宣传我区养老政策、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信息等方面,引导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广泛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敬老意识;二是借助区人大、区政协力量,通过区人大询问会、区政协“请你来协商”等形式,增强养老服务工作认知度,扩大影响力;三是在居养老中心和照料中心开展与老同乐的活动,如快乐大转盘,让老人既有参与感,展现了自身才艺,也得到了精神上愉悦,体现“老有所乐”;四是下步将制作养老服务机构3D全景视图,接入“绍兴养老”网站广泛宣传。
(四)在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型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率方面
1.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去年,市局已在人民中路628号(原市民政局办公场地)建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并予以资金保障。我们将依托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户籍、医疗、社保、社会救助等信息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推动全区养老供给与需求的精准高效对接。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精细化和精准度。
2.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方面。对于“一键通”设备使用,鉴于前期主要是市局主导为主,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对接和梳理,我们会积极推进,重新发挥作用。竺代表提到的其他功能,正是平台下步发展方向,目前也在完善、充实中。
(五)在着力推进品牌连锁化经营,发挥市场支配作用方面
1.着力统筹本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突出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示范领头作用,引领同一区域内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同发展,原则上由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运营方负责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日常运行,形成连锁化、规模化运作,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2.我们已在积极探索合适发展、落到实处、符合老人需求的模式,着力推行“ 中央厨房+中心食堂+助餐点+配送餐”网格化模式,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方便实惠的就餐、送餐、配餐服务,现已落实助餐、配送餐点211个。
答复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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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96345设立门牌号的建议》(第133号)
经查询,2018年4月绍兴市96345社会公共(便民)服务中心向区地名办提交门牌申请资料,区地名办编制门牌号为二环北路678号,并于同月制作门牌号。
门牌号制作完成后,绍兴市96345便民服务中心并未领取安装,经了解,主要原因是:当时市民政局正在牵头制定绍兴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其中二环北路准备更名。区地名办与绍兴市96345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后,确定待道路更名后再安装新的门牌号。
2018年12月编制的《绍兴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18-2035)》(批复稿)显示:现二环北路霞西路至滨富中路段将更名为山会大道;现二环北路山会大道至越东南路段将更名为塘湾路。但至今尚未正式启动更名。
为确保绍兴市9634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不受影响,经与96345商量,今年4月已安装二环北路678号门牌号。待二环北路更名后,再更换新的门牌号。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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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刚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启动越城区马山街道卫生院异地重建规划前期工作的建议》(第134号)
马山街道卫生院创建于1950年,为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目前占地面积为7.3 亩,建筑面积12868 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承担着马山及周边地区10余万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门诊达45万人次,住院5000余人次。由于马山街道卫生院建成年代较久,地理位置所处老街,拓展空间困难,且交通拥堵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对马山街道卫生院医疗用房不足问题反响比较强烈。对此,原袍江新区、绍兴市卫计委有关领导也已多次实地踏看、调研用房问题, 2016年6月市卫计委就把卫生院异地重建计划作为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市十三五规划办〔2016〕11号)建设项目。
2018年6月,袍江开发区所属卫生院管理体制调整后,我局积极与马山街道及相关区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目前异地迁建提上议事日程,我局已向区政府提出初步迁建方案,新院拟选址于马山街道袍江两湖板块核心商住区域两湖支路(规划道路)以东,敬敷路以南(洋江路和群贤路之间),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约27亩, 建筑面积25625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预算总投资2.2亿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争取新院能尽快启动建设。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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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越城区软实力建设、提高城市人文品味的建议》(第136号)
近几年来,越城区一直致力于城市软实力建设,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正在着手抓好并大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一是着力培训教育人才。实施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名”工程,建立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需求,分类分层搭建发展平台。组建名师工作室,现有省特级教师8人,省级教坛新秀19人,省级名师48人,市级名师157人。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率达到100%,覆盖49所公办中小学共4688名教师。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师资配置进一步优化。提前谋划新办学校教师储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省、市级以上名校长及部分名师,进一步确保人才储备。二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挖潜古城教育资源满足入学刚性需求,完善镜湖新区及其它区域教育网点布局,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项目建设方案,今年重点推进13个学校建设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重点学校建设和资源挖潜工作。下一步将完善集团化办学思路,引进外地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教师资源配置方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力度,探索多元办学模式等,形成具有越城特色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越城文化软实力
一是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去年以来,越城区图书馆服务能力等大为提升,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同时,推行图书馆总分馆模式,共建成8家图书分馆和1家自助图书馆,并设立65个馆外流通站,形成了新型公共图书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城市书房惠民工程。新建开放了西湖新村、府山、众谷知行3家绍兴树兰书房,并与市、区图书馆系统相连接,读者可凭读书证或二维码电子证进入书房,将更多的文化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三是构建高效服务模式。图书馆引入“互联网+”理念,接入支付宝生活号平台缴费功能,首创“信用办卡”与“刷脸借书”相结合的智能借阅模式。同时,推出了“e点到家”邮递借书功能,进一步打通线上线下“双向道”,实现读者借书、还书、赠书“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三、进一步提升发展全民体育
一是建设全民健身综合体。越城区体育中心计划于今年完成改造提升,将综合考虑青年、儿童、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新建和改造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健身路径、儿童乐园、轮滑等体育设施,布局2家左右综合健身房和智能健身房。二是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将体育公园建设、体育设施进社区(村)、百姓健身房建设等项目列入今年的民生实事计划中,现已完成15个百姓健身房、16个小康体育村工程建设,年底前还将建成5个足球场、3家体育公园、2个游泳池,3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将全民健身真正延伸到百姓家门口。三是做好公益体育。继续开展各类球馆、游泳馆的定时免费开放服务,并新设击剑、壁球、软式排球等新兴运动项目,引进1-2个国家级、国际级高水平体育竞赛项目,满足群众在家门口欣赏高水平体育竞赛的需求。发展青少年体育培训,开展游泳等公益性培训。
四、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一是高标准建设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已于去年开始运行,目前共有临床科室17个、医护人员352名。同时,新院建设以三甲综合性医院为目标,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总投资概算约11.7亿元,建设工期为三年。当前我区正在积极对接省级医院,拟通过深入、全方位的合作,将人民医院新院打造成家门口的“名院”。二是探索建立“健共体”模式。区政府已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由市级医院跨级与越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全面快速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实力,改善市民的就医体验,满足市民对健康服务的需求。三是加强基层医卫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启动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处置、集中医学观察综合服务为一体,将成为我区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中枢”。另外,今明两年计划启动东湖、马山、府山等6个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建)项目。
五、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环境
越城区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总体情况较好,城市管理秩序井然。在城市治理现代化工作上,越城区“线上+线下”对接,线上通过智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发现、上报隐藏在城市中的卫生死角;线下,行政执法、环境集团等队伍网格化分布整个城市里,实行日夜交替无缝衔接管理,全力保障城市管理秩序,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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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月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安宁疗护事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37号)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2019年底,我区常驻老年人口21.67万人,占总人口的25.82%,同样面临着老龄化、高龄化的严峻问题,发展安宁疗护既是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有利于节约医疗支出,提高医疗资源效率。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下发了《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试行)》,确定越城区为试点之一,明确了安宁疗护中心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的医疗机构。规定了安宁疗护中心的床位、科室设置、人员、建筑、设备等基本条件和要求。要求安宁疗护中心要加强机构管理、质量管理、感染防控与安全管理及人员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宁疗护中心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2018年,我局下发《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卫计发〔2018〕23号)文件,鼓励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广安宁疗护服务理念,探索安宁疗护实施模式。先后在越城区范围内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启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9年,我局把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健康越城发展战略布局,积极发挥牵头、研究、协调、督促作用,协调发改、民政、医保等部门,确定试点安宁疗护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方式,形成社会参与、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目前,我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东浦、孙端和皋埠等试点单位开展“四全”照护,累计收住患者250余例,居家安宁疗护28次,得到患者和家属以及社会的高度肯定。但安宁疗护存在覆盖面小、医保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明确、缺乏专业指导和供需严重失衡等诸多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推进安宁疗护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畅通的转介机制。加强与医联体单位肿瘤科、老年科等相关临床科室业务联系,为符合安宁疗护进入标准的患者建立畅通的转诊通道,使安宁疗护患者能在医院病床、老年护理床位、安宁疗护护理床位、居家病床之间合理转介。
(二)推广“试点经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广安宁疗护工作。利用医院现有的病房、病区、医护人员等硬件资源,开设安宁疗护病房或病区。同时,鼓励养老机构通过与签约医疗机构合作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安宁疗护病房和床位,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通过制作宣传片、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的知识和理念,逐渐扩大全社会对临终关怀服务的认识,提高社会对临终关怀照护服务人员的理解和认可,通过宣传典型示范提高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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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生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工程的建议》(第138号)
诚如您提案中所说,流感是儿童的常见传染病,极易在学生群体中造成暴发流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而因为流感疫苗紧张等多种原因,流感疫苗接种率极低,起不到群体性免疫屏障。而流感疫苗接种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对提升学生群体免疫力,减少发病,保障身体健康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区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开展学生等人群预防接种工作的推广,各接种门诊均提供7岁以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象的预防接种工作。并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健康讲座、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宣传,在校学生发生流感疫情时,也告知家长疫苗接种在预防传染病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家长对孩子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在保护孩子身体的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考虑到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区卫健局与区教体局沟通后,由区教体局组织开展区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做好流感疫苗接种摸底调查工作,对需要接种流感疫苗的学生进行登记,汇总后将登记表及时反馈给指定的接种单位,并通知学生及家长按照预约时间至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受种学生接种疫苗,在努力保证学生群体接种的前提下,不影响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
今后,卫生健康部门也将积极做好政府的参谋,在推广重点人群自费自愿接种的同时,积极推动学生免费接种政策的落地。“65岁以上老年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已纳入越城区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相信不久的将来,学生的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也会落地,造福全区学生的身体健康。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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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幼美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建设规划中的洋江中学的建议》(第139号)
原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初中3所、小学12所(不包括农商院、交通职校和越州中学)。在校学生约3万人,其中外来学生1.4万人。随着三区深入融合、袍江开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人居袍江基本形成,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接近30万人,主要集中在中兴大道以东中心商贸区范围内,现状柯灵小学、敬敷小学、群贤小学、袍江小学、袍江中学、马山中学均已处于饱和状态。随着两湖及周边区域的持续开发和国家全面二胎政策的实行,区域内适龄入学儿童将呈逐年上升趋势,您提出的启动洋江中学的建议很有必要,我局已有所谋划与推进,具体如下:
一是新建柯灵小学百盛校区,42班规模,占地约61亩,2021年底前建成。新建两湖西侧小学,30班规模,占地约38亩,2022年底前建成。上述两校建成后将有力缓解小学办学空间紧张压力。
二是启动洋江中学建设,拟选址于袍中路以西,凤林路以北,按42班,占地109亩,投资约3.5亿元,项目已列入《2020年越城区越城区、滨海新区2020年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今年计划进行方案研究,启动设计等前期工作,2021年适时启动建设,2023年建成。学校建成后将对原袍江区域中学就学形成分流效应,极大缓解现有学校压力,并进一步完善袍江南,镜湖东,迪荡北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布局。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丁来富代表提出的《关于防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化倾向的建议》(第140号)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以打造健康越城为总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持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三级医疗网络基本完善,目前越城区人民医院已正常运行,全区共有1家乡镇卫生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5家村卫生室,基本能满足“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机构建设标准、人员培训、药品配送、辅助检查流动服务、信息管理和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下班后均实行值班制,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实行均实行24小时,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下班顺延1小时。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所属16家镇街卫生院均为财政差额预算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省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社〔2017〕63号)文件精神和改革工作要求,我区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了补偿机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与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相匹配的财政补偿方式,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我区也相应制订出台了实施意见和绩效考核办法,尤其是对延时服务(晚上17:00-次日7:00非正常工作时间)实施了政策倾斜,以一倍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进行奖励。2019年,全区通过延时服务的门诊人数达到28万人次,约占全部门诊人次的7.2%,应该说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逐步缓解基层单位人员不足的问题。继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力度,强化人员培训,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
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功能、提高队伍素质、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构建城乡一体、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城乡发展,尤其是拆迁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的布局和建设。合理安排服务时间,进一步为辖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提供个性化的、便捷的、优质的服务,全力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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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方言保护的建议》(第141号)
方言是地方文化的活化石,是乡愁,更是回家的路。方言作为一种地方文化,能表达出所在地域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社会特性和历史变迁。绍兴方言是绍兴文化传承的标志性载体和工具,也是绍兴地域文化的源泉,理应得到理性保护和传承。
一、申请认定绍兴方言相关非遗项目和传承人
为更好保护和传承绍兴方言,已于2006年7月将绍兴方言申报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与绍兴方言相关或由绍兴方言衍生的非遗项目还有绍剧、绍兴莲花落、绍兴摊簧、绍兴平湖调、绍兴宣卷、绍兴目连戏、绍兴童谣、越谚等,都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进行保护。胡兆海、宋小青、陆纪生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将绍兴方言及相关项目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和推广。
二、坚持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并重的政策
一直以来,我们都实行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并重的政策,肃清认识误区,让群众明白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消灭方言,而是为了更好促进区域之间的交流。一方面,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坚持学校普通话的法定地位,使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另一方面,我们重视绍兴方言的传承和保护。要求学校上课用普通话发言,而课间多用绍兴方言交流,倡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和方便使用绍兴方言的领域,多用绍兴方言进行沟通交流。
三、鼓励学校开发绍兴传统文化校本教材
近年来,区内学校深入研究本土文化,编写绍兴方言文化有关的校本教材,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如秀水小学建设了绍兴民间文学馆,开发了《绍兴民间文学》校本教材。富盛镇中心小学编写了校本教材《我爱莲花落》,并开设曲艺校本课。北海小学《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鲁迅小学教育集团《三味书屋 经典古文美读》、蕺山小学教育集团《蕺山新书院国学读本》、鉴湖街道中心小学《唐诗百首诵鉴湖》等自编校本教材,收录了多首绍兴本土童谣等。各校利用晨读、午诵或者诵读小课时间开展校本教材的教学、诵读,并利用教学节开展本土文化课堂教学展示。
四、鼓励学校开展绍兴方言相关非遗传承活动
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绍兴方言歌曲传唱活动,组织区艺术节、经典诵读大赛、小师爷讲故事等比赛。同时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听方言戏曲、唱方言歌曲、诵方言童谣、演方言节目等活动,在下一代心中撒播绍兴方言的种子。如富盛镇中心小学开设稽山少儿曲艺社团,聘请倪齐全等文化曲艺干部为外聘老师,对社团学生进行绍兴方言和莲花落教学。开设“师爷说新闻”“曲苑莲歌”两个校园广播栏目,让学生用绍兴方言讲新闻,演唱绍兴莲花落。在塔山小学、车恂如小学设立平湖调教学基地,定期安排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面授,设立曲艺类综合性非遗传承基地,开展地方曲艺研学游活动。
五、注重绍兴方言的多方位社会传播
倡导传统线下传播与互联网传播相结合,鼓励民间茶馆、书舍等进行评话、莲花落、平湖调、绍兴大书等演艺。目前,闲园书场、越州书苑定期开设上述曲艺类专场演出。越州书苑2019年全年举办相关演出近300场、绍兴方言研学游活动30多场。借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助推绍兴方言的传播。以方天为代表的绍兴方言发音人用通俗易懂的、风趣幽默的方式生动讲述绍兴方言历史、文化、特殊词汇,并结合鲁迅作品中独具绍兴方言特色的表述来重新解读,其系列短视频获得近270万的点赞量和较高的关注度。在今年6月,区文广旅游局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专题拍摄以“文物赋彩全面小康”为主题的“云博物馆”,开设四条展线,用绍兴方言对外展示越城古迹、历史文化,领略越城文化自然之美。
在今后的保护和传承中,我们会更注重于增进绍兴市民对绍兴方言文化底蕴的认识,激发绍兴市民对家乡的热爱、提升使用绍兴方言的自觉性,传承和弘扬绍兴方言地方文化。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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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光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重视学前教育、特色教育管理和规划的建议》(第142号)
一、多渠道加强监管
一是除年检外,我局利用“安全双管制”,发动机关干部,每年对所有机构进行2次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委托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对机构的教学业务进行抽查,监管。三是不定期地联合属地镇街、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机构进行走访和抽查,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协同管理的局面。四是通过学前教育发展合作圈、教研共同体等引领,带动了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高。2019年我区修订了民办幼儿园系列管理文件,并通过“规范一批、过渡一批、取消一批”的方式,有效提升幼儿园规范办学的水平。
二、全方位引进品牌机构
目前,新东方、朴新、学而思、美联英语等全国连锁品牌机构都在越城区设有办学点,其中新东方、朴新已在我区各有5个校区,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校外培训的规格和质量。落户在镜湖新区的菲索国际幼儿园已于2019年3月招生开办,博雅国际学校中小学部2019年秋季招生开办,幼儿园部将于今年秋季开学,落户在侧水牌区域的上海虹桥国际学校也在接洽中,这些高端民办学校的开办,将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入园入学的多元化、高端化需求。
三、适时推动教育综合体规划
教育综合体不仅能够提供一站式教育培训服务,满足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同时通过相应管理机构的专业运营,也能减少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一定程度破解目前教育培训机构星罗棋布、场地设施硬件不足、管理标准不高等问题。但由于教育综合体并不只是集中一些培训机构就能形成,而是需要对机构、学科领域等进行相互整合,从而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因此在规划建设、运营团队、品牌加盟和其他业态互补等方面,需要政府借助建设商贸综合体的模式,做好顶层设计。我局将加强对教育综合体建设的调研工作,积极做好规划、建设等部门参谋,促进越城校外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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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瑾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的建议》(第143号)
绍兴市卫计委早在2016年6月就把卫生院异地重建计划作为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市十三五规划办〔2016〕11号)建设项目。随着东湖街道则水牌区块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持续推进和上海虹桥国际学校的入驻,中心也即将面临拆迁,新院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局已向区政府提出初步迁建方案,新院拟选址于于袍中路以东,会龙大道以西,东湖小学以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约13亩,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预算总投资1.2亿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争取新院能尽快启动建设。
答复单位: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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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尧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增设AED急救设备配置,普及CRP急救技能,提升院外急救能力的建议》(第144号)
针对建议一:
2017年,《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绍兴2030实施计划>的通知》(绍市委发〔2017〕51号)中确定了我市AED出台配置比例及科学谋划投放布局的方案,即到2030年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累计达到60%,公共场所每万人自动化体外心脏除颤器(AED)配备达到1—2台。根据该计划,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将在公共场所配置AED列入,区红十字会也自此起连续三年实施AED配置方案。
目前,市、区两级红十字会已在越城区配置AED共88台,2020年继续配置28台,到2020年底,越城区AED配置台数将为116台。目前越城区户籍人口数为82万,虽已达到“健康绍兴2030”的投放比例,但与国际先进水平配置相比还是存在距离,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下一步,市、区两级红十字会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努力实现重点区域AED配置全覆盖,提高急救硬件水平。
针对建议二:
区红十字会自2013年起,开展救护培训进“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五进活动,并同步普及AED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救护员取证培训1.21万人,普及培训10.56万人次。
一是加强AED操作技能考核。自2018年开展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以来,区红十字会在救护员课程中加设AED操作技能考核,共开展AED技能培训88场次,4078人次。目前所有配置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完成16课时的上门培训,基本实现窗口、一线、后勤工作人员全员取证。
二是联合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将红十字救护培训内容纳入了机关周一夜学、千场健康教育讲座、安全管理员课堂、职工大讲堂等内容。其中机关干部培训34期,取证538人,普及706人;消防员培训14场次,专职消防队员取证244人,微型消防员取证342人;企业职工培训102场次,取证1622人,普及2432人。
三是联合区教体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将教师救护员取证培训纳入对各校年度考核,学生普及性培训列入教学计划。截止目前,市、区两级红十字会对区教育系统培训救护员近5000人次,教师救护员持证率近90%。高校急救培训工作一直由市红十字会在负责开展。从市红十字会处获悉,应急救护培训已纳入高校学生必修或选修课程进行学习,培训合格后,授予素质拓展学分、院内学分等,据统计,自2011年起已累计培训大学生救护员2万余名。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结合今年公共场所AED配置和“健康越城”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作,推广CPR+AED操作技能培训和普及,完善培训课程,提升教学质量。同时进一步拓宽培训覆盖面,在农村文化礼堂、高危企业等推广救护培训,尤其对配置AED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将特别进一步强化考核。
针对建议三:
经与区建交局对接核实,增设AED急救设备涉及到设备购买,但目前正在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并未涉及相关设备采购。但将在小区改造过程中统筹考虑,预留适宜的空间,以备今后增设AED等急救设备有场地安放。对于新建小区,则建议由规划等相关部门落实小区配置AED设备要求。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对接,新小区配套设施设置职能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向市红十字会汇报,请市红十字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将AED纳入小区的配置要求。
此前,区红十字会已开始在社区进行AED配置试点工作,书圣故里、龙洲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府山街道越都社区都已有配置或正在计划中。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对配置点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做好AED技能的普及,让更多人敢用、会用。同时在相关费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将小区自行配置的AED纳入云智能平台管理,通过AED设置点志愿者、供货方技术人员、区红十字会管理人员三类人群,定期对AED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第一时间进行耗材更换或维修。
针对建议四:
自2018年开展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以来,区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以下几方面宣传:一是通过绍兴日报晚报、新闻电视等媒体宣传AED配置工作和知识信息,在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城市服务—急救服务”版块向公众展示AED的位置。二是在每台设点AED设置宣传显示屏,循环播放AED使用方法。三是联合市红十字会在公共场所开展AED技能演示,三年来在银泰商城、世茂广场、鲁迅故里景区多次举行AED应急施救宣传演练。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继续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救”在身边浓厚氛围。一是通过短信方式将AED相关知识发送至重点人群(医务工作者、救护员和设点单位附近群众)。二是在今日越城APP、绍兴文化影视频道投放AED宣传片。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AED使用管理制度,与设点单位签订AED管理协议,加强对配置单位的监督,做好AED及机箱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好“救命神器”的作用。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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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姣娥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越城区老年大学的建议》(第145号)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越城区老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发展老年教育,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意义重大。越城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当前在建设首位度中心城区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的需求,建立越城区老年大学已被提上日程,选址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谋划之中。
在越城区老年大学未建成之前,积极鼓励越城区的离退休干部报读市老年大学,凡户籍在绍兴市主城区,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报名。同时,市老年大学坚持多元共建,推进老年大学教育途径方式改革创新,目前“绍兴掌上老年大学”App设有时政教育、文史国学、书法绘画、医药保健、戏曲音乐等10个学习栏目,课程视频达1500余个,基本达到全市老年人足不出户免费接受老年教学的目的。
另外,市老年大学在孙端镇、陶堰镇开设分校2所,在秦望社区、书圣社区、龙洲花园社区、罗门社区、望花社区、中成社区、天境社区、越西社区、市退管处、文理学院、市福利中心、福利院开设教学点12个,现有34个班,课程包括音乐、舞蹈、保健、越剧、绍兴鹦歌戏、二胡、葫芦丝、剪纸等,学员达2000余名。日前,按照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要求,为尽快启动我区老年建设建设任务,特制定了2020年老年教育建设相关工作方案,2020年全区将新增老年学位7800个,新建迪荡街道云东社区老年学堂。
今年,越城区委老干部局将继续加强上下对接,积极完善和创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将老年大学不断向镇街、社区(村)延伸,在基层建立教学点,打出“组合拳”,打通老年教育“最后一公里”。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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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铭梨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初中学校重视学业成绩后30%-40%学生学业质量的建议》(第146号)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2020〕26号)精神,中职学校取消了往年在实行的4月份批量自主招生,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下同),以中考成绩毕业升学。中职学校招生分为两类:一是统招生,指在中考后通过填报志愿方式与普高进行统一录取。二是双向选择招生,指在统招结束后中职学校若有招生计划余额,可通过学生与中职学校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故此,您不必再担心初中学校放弃学业成绩后30%一40%学生的学业质量,放松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业监督。
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精神,各县区要规范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评价,不对外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要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严禁将升学考试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故此,绍兴市教育局“五星达标”评价指标和越城区中小学年度考核方案中均没有将中考成绩列入学校业绩考核。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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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妙芸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职称比例的建议》(第147号)
衷心感谢您对越城区教育事业的热心关怀,对教师队伍建设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绍兴市人社局、教育局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精神,在2019年下半年对中小学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做了适当调整。其中副高级教师结构比例,初中从30%调整到35%,小学从10%调整到15%;中级教师结构比例,初中从47%调整到50%,小学从51%调整到56%。
越城区也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底,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越委〔2019〕68号)文件,实施“三名工程”,选树一批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制定星级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设立人才津贴,落实优先待遇,进一步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
对于中高级职称比例调整问题,我局一直在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由于县(市、区)人社、教育等部门没有中高级职称比例调整的权限,目前我区难以自行调整职称比例,对此还请您理解。今后,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适时调整职称比例,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越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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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妙芸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周边公共场所、公交站台设置公共自动借书机的建议》(第148号)
在学校附近、培训机构聚集的公交站台,设置公共借书机,从而为学生阅读提供方便,营造更佳的阅读氛围,这个建议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文化气质为出发点,倡导为百姓提供便利的文化服务,贴近学生及群众生活。
我局经过前期调研摸排,在建议具体实施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原因有以下几点:1.目前绍兴市级以及各区、县范围内都未在公共场所、公交站台等地设置城市公共自动借书机,经对周边有使用该类自动借书机的城市询问调研,反映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并不理想,且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设备的日常维护、图书更新、归还操作以及污损图书的监管处理。2.公共自助借书机因其借还设备的局限性,容易出现一些不是公共图书系统中的书籍被还入,甚至上架被借阅的情况,这无形中给非法出版物提供了一条便捷的传播通道,将造成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
近年来,越城区文广旅游局着力于构建新型公共图书服务体系,推进“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打造“全民阅读书香城”,截止目前已初步形成区图书馆总馆+14家乡镇(街道)图书分馆、城市书房的格局,这些场所分布于越城区各方位,选址经统筹考虑和科学规划,配套有图书自助借还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具备智慧化图书借阅功能,实现全市通借通还,并有专人管理运行。除满足读者阅读、借阅、查阅等服务外,还定期开展好书推荐、阅读沙龙、讲座等活动,满足群众家门口就能看书的愿望,受到了市民的极大欢迎。
今年我们计划再建成开放2家树兰城市书房,并试点建设全市首家农村书屋,其中1家城市书房选址拟在一中初中部和鲁迅小学附近,1家选址拟在镜湖幼儿园附近,将为孩子们的阅读、借阅提供更多、更佳的公共场所。越城区将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资源辐射作用,进一步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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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弘扬乡贤文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建议》(第149号)
乡贤文化作为扎根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以乡愁为思绪、以乡情为纽带、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村为空间,以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为目标的一种文化形态。
越城区人杰地灵,古往今来贤达辈出,具有深厚的乡贤文化底蕴,周恩来、鲁迅、蔡元培等先贤事迹至今为当代人广为传颂,近年来更是先后涌现出车越乔、鲁家贤等一批“当代乡贤”。越城区委统战部依托越城丰富的乡贤文化,深耕“同心·越城”品牌,开拓统战工作新阵地,为高质量建设“三个越城”、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汇聚起建设“重要窗口”的“乡贤力量”。
近年来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主要是:
一、办好大会,把品牌亮出来
2018年以来,越城区深耕“同心·越城”品牌,连续两年举办“同心·越城”大会,以“同心·越城”为宗旨,围绕“联络、联谊、发展”主线,与广大越城乡贤共叙越乡情谊,共鉴越城巨变,共绘美好愿景,取得圆满成功。两年来,借助“同心·越城”大会这一统战平台,新乡贤给越城带来许多新思维、新理念、新技术、新项目,更好地为越城发展聚心聚力聚智。大会组委会还专门制作了《越城》画册、《越城》宣传片、《越城区投资指南》《诗词咏越三百首》等宣传资料,全方位、多渠道展示越城发展的新气象、新面貌,两届大会累计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达458亿元。“同心·越城”大会已成为海内外越城人共交“朋友圈”、共筑“同心圆”、共传“好声音”的重要平台。
二、建好组织,把人员聚起来
建立健全越城重要乡贤、战略合作伙伴数据库,截止目前入库乡贤2397人。以镇街为主体培育建设新乡贤联谊组织,截止去年年底,实现全区镇街乡贤联谊组织全覆盖,83个村(社区)建立了新乡贤联谊组织。完善新乡贤联谊组织的组织构架,根据成员在建言献策、产业兴旺、纠纷调解、乡风文明、公益慈善、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特长,设立若干功能性分支机构。根据各镇街实际,合理确定新乡贤联谊组织规模和成员的吸纳重点,注重发挥优秀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乡贤联谊组织的吸引力、号召力、凝聚力。
三、建好机制,把感情联起来
建立联络联谊机制,组建新乡贤微信群、建立乡贤代表人士结对联系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镇街、村社区两级领导干部与乡贤代表的联谊交友。每年元旦、春节前后,区领导联系慰问海内外回乡代表人士及家属。建立参事议事机制,畅通乡贤参与中心工作、服务民生实事的渠道和途径,提高乡贤参与共建共治的意识和水平,每年区“两会”期间,邀请在外重点乡贤代表列席区政协会议;建立定期活动机制,加强内引外联,设计形式多样的主题论坛、专题研讨会、沙龙等活动载体,邀请越城乡贤积极参加,如组织参加集成电路高峰论坛等。
四、搭好平台,把作用发挥起来
集中精力打造乡贤工作“三大工程”。一是打造乡贤回归工程。利用越城区的资源优势和广大乡贤的资金、智力、人脉的综合优势,谋划建立新乡贤产业园,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二是打造乡贤共建工程。引导成功企业家反哺社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和光彩事业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立乡贤馆,通过村企结对、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三是打造乡贤治理工程。依托乡贤位置超脱、见识超群、威望较高等影响力,由镇街出面不定期举行乡贤议事会,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智囊团”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各界乡贤直接出资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00多万;以乡贤冠名的公益基金2只,累计金额1500多万;乡贤回乡投资项目90余只,金额70余亿元。
五、建好阵地,让氛围浓起来
建好乡贤活动阵地,为乡贤日常联系交往、组织活动、参事议事提供必要的场地,增强乡贤归属感;建好乡贤文化展示窗口,打造“乡贤墙”“乡贤馆”“乡贤长廊”“乡贤广场”等乡贤文化展示阵地;建好乡贤宣传阵地,用好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宣传杰出乡贤代表,激发乡贤服务家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意修缮好知名乡贤的老宅,优抚好他们的亲属,保留好他们珍贵的乡情;欢迎并帮助支持乡贤以及他们的亲朋、领导回乡探亲,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统战思想指引乡贤文化建设,用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提升乡贤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倡导爱国爱乡爱家思想,始终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选乡贤、用乡贤、弘乡贤的活动中。二是深耕乡贤文化。大力弘扬乡贤精神,把身边典型的人和事找出来,讲好“新乡贤好故事”。三是整合乡贤资源。有针对性地挖掘、整合区内外民营企业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党政干部等能人、贤人,大力充实乡贤资源,让乡贤文化更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实际需求。
答复单位: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统战部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叶国荣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夜间开放元培小学地下停车位的建议》(第150号)
元培小学新建工程设计时,按照人车分流模式建设了地下停车场,其主要目的有效保障师生进出校园安全,缓解教师停车难的问题。
据调查,目前学校地下停车场车位只有44个,无法满足学校周边小区盛鼎世家、信达银郡及御河湾等小区3000余户居民的停车需求,不能根本性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的意见和投诉。
此外,即使通过相关方法安排了部分私家车在晚间临时停放,除了要改造3个出入口的设施、安排晚间管理人员等问题外,还会给学校带来其他安全隐患。一是私家车辆停放后,难以有效保证早上7点前离校,到时会造成学校教职工无法停车的问题。二是下学期学校班额预计增加到31个,学生人数达到1300余人,家长接送车辆激增,私家车辆进出学校停车场,会增加学校门口的交通压力,直接影响到西郊路的通行。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元培小学向周边居民开放地下停车位条件尚不具备,您的建议目前难以实施,敬请谅解。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戴丽霞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第152号)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卫生工作的支持!近年来,我局根据《绍兴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卫计发〔2017〕63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对社区卫生的建设力度,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区设有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乡镇卫生院,1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5个村卫生室,实现了以镇街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15-20分钟健康服务圈”已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日趋合理,基本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但是,由于越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原第五院拆迁、老城区选址困难和财政投入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出现了卫生服务站点分布不尽合理,影响了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此,我们今年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设置布局。2020年,我局综合考虑越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城中村拆迁、辖区居民意见和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同步规划新增2家和异地新建3家服务站,预计在年底前可以投入使用,其中涉及府山街道的是西小路服务站的异地新建工作。原五院附近新增服务站已列入府山街道民生实事工程,目前我局和府山街道正在积极与区资源规划局、名城办和市文化旅游集团落实业务用房配套问题。通过持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站点的布局和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了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我局将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综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医联体建设,推进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以满足辖区居民的日常就医需求。
三是做优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施以来,在方便居民就医、指导居民做好健康保健、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等方面起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到大医院的协助预约挂号、送药上门和健康指导等措施,深受居民欢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提高辖区居民知晓率和签约率。同时,加强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控制,加大对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的考核力度,确保辖区居民能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带来的优质健康服务。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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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公共体育运动场所的建议》(第153号)
近年来,我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区现有区级体育中心1个,镇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8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9个,省级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68个,社区(村)百姓健身房15个,城市社区室外健身点379个,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11个。全区共有各类体育场地3162个,场地总面积229.01万平方米,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32平方米,超过2020年人均2.1平方米的省定指标。全区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实行免费或者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区体育中心年接待健身群众100万人次以上。
虽然近年来我区加大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的力度,目前一定程度缓解了“健身去哪儿”的难题,但健身场地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包括您提到的数量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下阶段,我们将结合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开展,围绕有效破解“去哪儿健身”和“怎样健身”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以每年省、市级基层体育场地工程建设任务和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任务推进机制为依托,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一是高标准完成2020年50个省市区三级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确保一期投入资金6000万区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按期完工。二是全面推动社区(村)“三个一”工程,扎实推进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社区(村)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自行车骑行道、专项体育设施等示范性场地设施建设,建设群众离得近、用得上的场地设施。三是合力推动新旧住宅小区和社区(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探索合理利用城市旧厂房、城市拆迁改造产生的“金角银边”等场地,建设嵌入式的健身设施,如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等,以满足群众便捷健身的需求。四是积极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广场、绿地等,新建体育公园或在现有公园增加球类场地、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五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模式。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
二、进一步推动场地开放。一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规范“刷身份证”进校健身的管理制度,在原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向社会开放基础上,确定10所中小学校实施暑期晚间试点开放工作。二是推进智慧体育发展,筛选辖区内公共体育场地上线“浙里办”APP的全民健身电子地图,让民众通过“浙里办”APP就能轻松完成查找附近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线上预定和支付等功能,有效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难题。三是通过探索“体育+互联网”“体育+大数据”模式,建设分布于城乡社区、商圈、工业园区的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为广大体育消费者提供智能化场馆设施和数字化、全方位的智慧体育健身服务。
三、进一步丰富群众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悦体育 越健康”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50场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其中较大规模有影响的赛事活动至少100场以上,扩大全民健身活动覆盖面,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健身项目,利用越城的山、水(湖泊)等自然资源,提升徒步、登山、骑行、游泳、乌蓬船、龙舟、钓鱼、定向等健身活动的影响力,形成全区全民健身“一区一品牌”和“一镇(街)一特色”。三是精心打造精品赛事。通过举办和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合作,吸引世界高水平运动员参赛,保障和提高赛事的层次、影响和品质,进而引领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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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蕾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增设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建议》(第154号)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卫生工作的支持!近年来,我局根据《绍兴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卫计发【2017】63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对社区卫生的建设力度,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区设有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乡镇卫生院,1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5个村卫生室,实现了以镇街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15-20分钟健康服务圈”已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日趋合理,基本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但是,由于越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原第五院拆迁、老城区选址困难和财政投入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出现了卫生服务站点分布不尽合理,影响了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此,我们今年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设置布局。2020年,我局综合考虑越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城中村拆迁、辖区居民意见和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同步规划新增2家和异地新建3家服务站,预计在年底前可以投入使用,其中涉及府山街道的是西小路服务站的异地新建工作。原五院附近新增服务站已列入府山街道民生实事工程,目前我局和府山街道正在积极与区资源规划局、名城办和市文化旅游集团落实业务用房配套问题。通过持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站点的布局和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了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我局将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综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医联体建设,推进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以满足辖区居民的日常就医需求。
三是做优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施以来,在方便居民就医、指导居民做好健康保健、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等方面起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到大医院的协助预约挂号、送药上门和健康指导等措施,深受居民欢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提高辖区居民知晓率和签约率。同时,加强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控制,加大对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的考核力度,确保辖区居民能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带来的优质健康服务。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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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维护和修缮文保点的建议》(第155号)
绍兴历经2500多年至今城址不变,历史悠久,人文景观丰富,城市肌理、建筑风貌等地域特色显,生活气息浓郁。在顺应时代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协调好古城文保点保护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个重要命题。感谢您对古城保护利用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建议,经我办研究回复如下:
一、古城保护宣传
自我办成立以来,绍兴古城的保护利用宣传一直是我办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办通过多样化手段宣传古城保护:通过《名城报》、《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介绍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工作,通过在古城内每个社区设置“古城保护宣传专栏”,社区窗口摆放《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及古城保护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社区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多媒体方式宣传古城保护活动,线下通过7·15古城保护日等集中大型活动以及若干小型活动扩大宣传古城保护利用;同时我办正在进行古城保护利用手机APP开发,届时将通过大数据、云服务向全社会推介宣传绍兴古城。市、区文广部门也在通过举办竞赛、培训、公益讲解等活动,大力宣传古城保护。
二、加强巡查执法
古城内通过各街道以“一村(社区)一人”的原则做好古城内文保单位、文保点的巡查、检修工作。通过委派业余文保员执行不可移动文物日常监管巡查的具体工作。同时,区文广旅游局会同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抽检,成效显著。
三、保障维护机制
自《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实施以来,成立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设立了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专门统筹、协调、督促古城保护利用的各项工作,同时设立了古城保护基金,用以保障古城保护利用的各类支出,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答复单位: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金列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人才遴选机制的建议》(第156号)
近年来,区人社局紧紧围绕“中心城区首位度”战略目标,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理念,不断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提升人才招引环境,促进我区人才工作的发展。
一、加快产业培育,坚持产业导向,夯实人才扎根土壤。
加快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5G及人工智能等特色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作为绍兴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也是我区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核心组成部分。围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我区通过政策引导、定向委托,建立校企人才引培合作联盟,计划培养出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集成电路应用人才。近期,中芯国际、长电科技已与绍兴市文理学院开启校企合作机制,共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选聘企业研究生导师进行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推荐至中芯国际(绍兴)公司工作。
下一步,我区还将继续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定期与集成电路产业公司开展对接洽谈,点对点开展与高校院所的联动培养合作,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拓展高校院所合作对象与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联合办学、共建研发基地,储备一批高端人才,加快引进、培养一批独具匠心、技术熟练、产业契合度高的技能型人才,持续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满足我区未来产业发展的基本人才需求。
二、立足产业升级契机,升华服务,强化人才引育基础。一是打好校企联盟留才牌。在全市首推区域性校企合作联盟的基础上,加大区域辐射,2019年新吸纳绍兴交通职业学校和24家重点企业,实现辖区11所院校全覆盖,涉及学生十万余人。全年新建联盟培育基地1个、就业实习基地24个,达成定向培养协议11份,受益学子400名。组织联盟招聘等大型活动10余次,推出近3000个岗位,收到意向1200余份。二是唱好越州集市引才戏。深入实施优岗送万家活动,立足主城区位优势,协调市、区、镇街开展三级联动新春招聘活动,2019年累计组织绍籍学子、技能人才等大型招聘活动5场,达成意向3641人,累计举行32场次,提供服务3000余人次。三是画好越城工匠育才图。积极响应市“技能提升三年计划”,将高级能人才培养纳入镇街考核,推动以赛代练,搭建工匠基地,2019年全年认定定点培训机构24家,组织3场职业技能比武,参加8个市级职业技能项目比赛,获得市团体一等奖1个,市个人二等奖1人,市三等奖2人。
三、培育本土人才,增强内生动力,加快人才发展引擎。一是推荐本地人才申报国家、省级万人计划,省、市拨尖人才,增强本土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荣誉感,2019年上半年,我区三锦石化、中新通信等企业本土人才入选省万人计划人才。二是通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推荐本土人才评选“绍兴工匠”,组织评选“越城工匠”、“创新创业人才”等,并给予一定奖励。三是加强市高级专家、拔尖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管理服务,选派人才赴国(境)内外进修深造;组织本土人才参加越商大讲堂学习。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 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徐敬德代表提出的《关于恢复体育中心游泳馆早时段开放的建议》(闭会1号)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体育中心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教体局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1月23日开始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向市民开放室内外场馆及健身路径。3月下旬,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区体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分批开放体育场馆的实施方案,并向区教体局和属地街道报备,在开放过程中严格防控要求,落实专人做好人员亮码测温、分批限流和场馆消杀等防控措施。到5月9日,包括游泳馆在内的所有场馆设施都已经全面恢复开放,目前游泳馆早场开放时间为6:30—8:30。
答复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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