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越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王剑同志提出的要求辞去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剑同志辞去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